大陸國有企業的真正出路:進入拍賣市場,建立社會保障系統 何 頻 為了防止因物價飛漲引發社會動亂,中共國務院總理李鵬日前宣佈,要把抑制通 貨膨脹作為今年下半年宏觀調控的首要任務,同時決定從明年起將改革的重點放到 企業改革上來。這兩項決策必然給中國大陸經濟發展帶來一系列連鎖反應。前項將 抑制通貨膨脹作為治理、宏觀調控目標,等於宣佈減緩經濟發展速度,將某些改革 措施延後進行。後者將所謂改革重點放到企業改善上,則是經濟深化的必然行動, 同時也是鄧小平總設計的經濟改革最終能否成功的決定性因素。但歷史長期囤積的 結構性矛盾,並不容人們對前景過早樂觀。一個可能糟糕的結果不能排除,就是國 有企業非但得不到良性改造,反而引發久有怨氣的工人的反抗浪潮,導致本已相當 脆弱的社會秩序崩潰。那麼大陸國營企業的出路到底何在? 為什麼找不到根除之道 國營企業在毛澤東時代的迅猛發展,成為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的主要成份,或許曾 有益於中國工業化的速度,但到今日卻由於經濟效益極差、企業利稅過重、經營負 債纍纍、管理水平低下四種重病並發,非但沒有在經濟改革中為社會減緩矛盾衝突 ,反而無止境地吞噬著鄉鎮企業,私有企業創造的成果,人們卻一直未能找到根除 之道。 回顧十多年來的企業改革,真是什麼藥方都開了,什麼藥都試了一通。開始實行 的企業承包制,一度刺激了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但項目承包導致經營人員的短期 行為,以致企業無法徹底扭轉負債虧損的被動局面,企業經營結構及管理行為也無 法產生質的變化。 繼而進行了三資經營,實行國有企業股份化等措施。前者由於外商在中國投資投 機者多,中小企業多,小項目佔百分之九十九,缺乏長期戰略性和足夠的實力,並 沒有能改善多少國營企業。後者在缺乏比較完整、成型的股份制體系的情況下,一 片混亂,許多已經上市或要上市的國有企業,往往只重視股份制的形式以及企業上 市前的轉制評估與轉制工作,而忽視股份製成立之後對股東的重大責任以及艱巨的 管理任務。 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又提出所有權和企業法人產權分離,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用 中共的話來概括,就是「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十六個字。 其中最關鍵的一點就是把國有企業的所有權和國有資產管理權劃分開,確立企業的 法人財產權。但國營企業法人代表權力的法統來源於「上級部門」,任免難料,所 有權又如何與企業法人財產分離? 所有上述問題的死結,就是企業產權關係未能明確。反過來說,只要產權關係得 以明確,上述的任何一種方式都可以在企業改革中進行。需要考慮的是哪種方式更 符合企業本身的具體情況。 進入拍賣市場完成產權轉移 嚴格意義上,國有企業破產解決產權並不符合法理。依筆者愚見,欲分清國有企 業的產權,使之能找到真正的出路,首先需要明確,所有的國有企業毫無條件屬國 家所有——也就是政府是產權所有者。然後,除開一些特殊的,必須由國家所有或 控制的企業外,其餘逐步進入拍賣市場——完成產權合法轉移。 既然國有企業產權歸國家所有,拍賣所得自然歸屬政府。但政府應以此作為一個 特別基金,優先用於退休職工的終身生活費、企業被拍賣後失業者的失業金。這個 保障系統的建立,等於解決國有企業改造可能帶來退休人員和失業者的「斷炊之狀 」,也就能避免社會巨大震盪。 當然,這裡有三個比較大的問題需要解決。首先是中共當局要認識到大陸國有企 業不從根本上變革不足以圖存。換言之,不能再有以計劃經濟為主,市場經濟為輔 預定的僵化立場,而是用開放的、市場的目光大膽地將企業拍賣給任何一個有能力 的中標者,無論對方是個體戶、鄉鎮企業,台商港商還是純粹外商。唯有這樣才能 真正刺激民間資本外資參與者的積極性,吸取一批真正具實力的境外大型企業,改 變目前小規模外資佔九成的局面,從而使中國大陸經濟真正有機地與世界經濟接軌 。 第二,國有企業進入拍賣市場既要採取漸進式,又要按照一套政府制訂的規範來 進行。所謂漸進式,可先選擇那些易於拍賣,規模相對小,對現存整體經濟結構沖 擊較小的企業進入市場,再逐步將其它企業拍賣。所謂規範,就是中央政府對國有 企業進入拍賣市場制訂一套基本運行制度,而且有相應有力的監督系統,防止作弊 、瀆職。 第三,由於多數國有企業長期來績效極差,工人素質差,設備陳舊老化,能否在 拍賣市場賣得較好的價錢,也就不能太樂觀。由此帶來的負面效果是使建立社會保 障系統的基金不足,這就需要國家財團給予一定的支持。中共掌權者需要明白的是 ,如果那些虧損企業不進入拍賣市場,長年以繼,對國家財政是更大的消耗。 至於其它目前不能進入拍賣市場的國有企業,亦可以繼續實行股份制,但是應減 少國家股的比例,增大個人股與法人股的比例,以增強市場流通,增加企業流通資 金,對穩定股票市場有積極作用——當然還需要嚴格的、完善的、統一的股份制體 系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