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為何「家醜」外揚 (湖北)衛子游 2007歲末,2008年初,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因其所管轄的特工涉嫌使用酷刑逼供, 並將審訊過程中現場錄下可作為證據的錄像帶銷毀,局長麥克爾。 海頓不得不在參議院的 情報委員會上公開接受質詢。CIA再次成為眾矢之的,遭到美國和自由國家媒體的嚴厲批評, 人權組織也紛紛譴責。按我們中國人的理解,美國中央情報局特工為美國的國家利益服務, 即使出現刑訊逼供現象,「逼供的也是外人」,何況「目的是好的」。再說,這種事是美國 的「家醜」,即使要審問,也應該關起門來審,為什麼要興師動眾,搞得滿城風雨舉世皆知? 這不是出美國的醜嗎?但是,讓中國人不可思議的是,美國人就是要「傻頭傻腦」地把「家 丑」到處宣揚! 「家醜不外揚」不適用於公共生活領域 由這件事我想到一個話題:「家醜」應該不應該外揚? 我們知道,自由就是公民在公共生活領域之外,有權保有一塊自主支配的領地。在此領 地之內,公民有權任意作為或不作為,祇要不影響他人,任何人和「國家」都無權過問。家 庭生活關係個人自由的核心,所以,個人和家庭成員之間的私生活,確實不能「外揚」(除 吸毒這個特例)。中外傳統習俗對此頗有相同之處。比如中國就有「父為子隱,子為父隱」 等道德觀念,國外則有「窮人茅屋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私生活關係維護個人自由、 尊嚴和幸福,法治的核心內容就是將個人私生活與公共生活隔離開來,嚴防公共權力干涉到 私生活。 但是,這種旨在保障個人自由的「家醜不外揚」,其法律和道德有效性,僅限於家庭, 萬不可以把它適用於公共生活領域。在所有事關社會和國家的公共生活中,如果照搬「家醜 不外揚」這個道理就會犯下嚴重錯誤。這裡至關重要的區別在於有無公共性。家裡的醜不能 外揚,因為家庭生活不具備公共性。社會與國家生活本就是公共的,這裡發生的任何事情, 本就在「外」部空間中發生,如何能夠不外揚? 當局借「家醜不外揚」來打壓在海外發表言論的異議人士,根本錯誤就在於把「家」與 「國」相混淆,把僅僅適用於家庭的倫理,不自覺地投射到國家倫理層面上去。錯誤地以為 「家醜不外揚」這個道理是普適的,從而一再犯下侵犯人權的罪行。 家國不分是中國的特有傳統,整部《禮記》,孔孟的學說,其立論基點正是家國一體。 中國古代的社會和國家秩序,幾乎完全仿照家庭中天然的等級關係結構而成。所謂「君君臣 臣父父子子」,君權的合法性除天意之外,在世俗中的根基就紮在父權的合法性之中。中國 傳統認定父親天然地擁有對子女的所有權,並由此推出君主對天下萬民擁有同等的所有權。 這種社會和國家秩序學說帶來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給專制獨裁提供了理論支持,使得代表公 共權力的政府可以「合法」地任意侵入個人和家庭生活,使得個人在面對強大的幾乎無孔不 入的政府時,無所保留,無所遁形,因此也就喪失了自由。 在中世紀的歐洲,也存在將王權與父權同樣看待的觀念,但是,由於伊斯蘭教的入侵, 讓西歐重新認識了古希臘羅馬文明。王權與父權的相互投射關係被洛克等哲學家解構了。父 親與成年兒女是平等的自然人之間的關係。國不是家,國因為家而存在,而非家為國所擁有。 國家裡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人。統治者與被統治者是受權與授權的關係,不是父親與未成年 子女的教導與受教導關係。君主(國家領袖)與公民也是平等的人與人的關係,這種關係是 可顛倒來過的交互關係,而不是像父親與兒子式的單向傳遞關係。塵世之內,沒有人天然地 居於他人之上,政府和政府裡的任何人都無權把人民當作自己的所有物。在古希臘的雅典, 城邦公民的公共生活必須嚴格遵守法律,但法律不能管個人生活。因此伯裡克利說,我們可 以在自己家裡為所欲為,不必看鄰居的眼色。古希臘人的這種自由觀念為英國、美國等國家 所繼承和發揚光大,以英、美國家憲法中的「權利法案」等文本傳佈於天下,又在法國大革 命發佈的著名的《人權宣言》中得到宣揚。有鑒於德國、日本等法西斯國家打著國家利益的 旗號任意奴役國民所造成的巨大災難,二戰之後,將個人私生活與公共生活相區分、充分保 障個人自由的文明成果被寫進《聯合國人權公約》之中,並逐漸為舉世所接受。聯合國人權 公約明確規定任何人有不分國界尋求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這一條使得所有將國內醜聞當作 「家醜」不許外揚的作法喪失了合法性。 專制政府以「家醜」掩蓋侵犯人權行為 以我們中國人的「常識」,美國軍隊在伊拉克發生的種種「家醜」,理當為美國政府和 軍隊所忌諱,應該被當作「國家機密」給保護起來。公佈這些「家醜」,不僅嚴重損害美國 軍隊和政府的形象,而且極可能在伊拉克國內激起普遍反抗,既可能造成戰爭失敗,甚至還 可能會危及美國在中東總體戰略的順利實施。任何公佈這些自己人家醜的新聞媒體和記者, 自然應該以「危害國家安全罪」處以重刑。但是,美國媒體和記者卻照登不誤。在很多中國 人眼中,這豈不是自亂陣腳嗎? 當然,這不是自亂陣腳,反而這正是美國強大的原因。因為對美軍虐囚等醜聞的掩蓋, 不僅會導致伊拉克駐軍成為一片陽光照不到美國法律管不著的黑暗區域,而且勢必造成醜行 的擴大化,從而真正激發起伊拉克和全體伊斯蘭民眾的普遍反抗。公佈這些醜聞,說明美國 不會姑息養奸,既增加被佔領區民眾的安全感,也有力地約束了美軍中少數敗類的不法行為。 發生在阿布格來得監獄等地的醜聞,以及美國中央情報局因嫌涉銷毀刑求恐怖份子嫌疑犯的 證據錄像帶等醜聞,不是「家醜」,而是「公丑」。是少數不法人員代表美國在行使公權的 行為,理當受到輿論的監督和法律的約束。把這些醜惡行為暴露在陽光下,結果必將是類似 行為受到有效遏制。 人類文明發展到今天,不僅家與國的關係不再是以往的關係,而且國與國的關係,也不 復以往。二戰之後,持久的和平和聯合國體制的確立,使得傳統的此國視彼國為寇仇的歷史 成為塵煙。像法國、德國、英國這樣千百年間爭戰不斷血流成河的國家,如今在歐洲共同體 內把酒言歡。由於移民,也由於像中國這樣多民族國家的存在,不同種族的成員團結在一面 國旗下是非常普遍的事實,民族與民族間不再彼此孤立,而是相互滲透,在人權普世性和經 濟全球化面前,國境線不再是不能逾越的天塹。以經濟為例,同樣質量的電腦,在中國人那 兒買得10000元,如果美國製造商祇賣5000元,我們沒有什麼理由寧可接受同胞的重利盤剝 而不選擇少付錢。民族成員間的團結,必須體現在有共同利益關切和成員間平等以待的基礎 之上。如果同是華人,你是天然的不容商量的領導者,我祇能世世代代作你的奴隸受你欺壓 和剝削,那你之於我,就與異族侵略者沒有任何區別!我完全沒有必要把這種奴役與被奴役 關係當作所謂的「家醜」掩蓋起來。 與美國光明正大的作法相比,專制政府從極端自私自利保有自身權勢的目的出發,不擇 手段以所謂「家醜」掩蓋自身侵犯本國人民基本人權的行為,不論以國家形象或什麼冠冕堂 皇的理由,實際上都是害怕陽光的陰暗心理在作祟,極其狹隘,其作用祇會鼓勵執掌公權者 繼續作奸犯科,其打擊國內持不同政見者超越國界尋求自由表達的法律,是典型的惡法,反 人類,反文明,不僅不會給國家臉上貼金,而且祇會讓世界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