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萬物的尺度?——追問普羅泰格拉 (陝西)趙常青 普羅泰格拉的結論 在人類思想史上,普羅泰格拉是一個里程碑,當他在希臘的某個地方向全世界宣佈自己 的結論——「人是萬物的尺度」時,他為人類高揚了人本主義大旗。作為一個哲學家,他開 創了西方人本主義哲學的先河,他將人類提升到萬物中心的位置,賦予人類為自然界立法的 主權者地位。 從宗教學的角度講,在萬事萬物中人類是最重要的思想在上帝造人的時候就已經表現出 來。據《聖經。創世紀》記載——在創造大地萬物後的第6天,神說:「我要照著我的形象, 按照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 切昆蟲。」在造完人類後便對他們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 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而在人類經歷了墮落並招致洪水災難後,上帝又對倖存者諾 亞一家人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都必驚恐,懼怕你 們,連地上一切的昆蟲並海裡一切的魚,都交付你們的手。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做你們的 食物,這一切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 在這裡,上帝在處理人類和自然萬物的關係上規定了這樣兩條法則:其一,自然萬象 (動植物等)將服從於人類的管理,人類對於自然萬象擁有主權者的地位;其二,人類將依 賴自然萬象而生存,尤其是依賴動物和植物(菜蔬、果子等)這兩類「可吃」的東西而生存。 顯然,在上帝所創造的物種世界裡,人類具有神賦的優越性和高貴性(想一想吧,上帝 是按照自己的形象來造人的,而不是按照豬狗的形象來造人的,更沒有按照自己的形象來造 除人以外的任何其他物種)。正因此,既就是人類始祖亞當和夏娃在蛇的引誘犯下原罪後, 上帝對於自己所確立的上述兩條法則仍然沒有改變。由此可見,相對於其它物種而言,上帝 對人類確實有著一種異常的關愛和偏愛——從此角度講,人類對上帝無論抱著何等的感恩之 心都是應該的、合情合理的。 從進化論的角度講,人類的高貴地位並非上帝的功勞,而是通過漫長的物種進化而自然 選擇出來的。進化論認為人類的始祖是像猴子那樣用四腳著地的類人猿。從四肢著地的角度 講,類人猿大概與其它的四腳獸類動物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區別。但問題在於類人猿通過漫長 歲月的努力,最終從地上站立起來了,這時它和其他動物就有了本質的區別,因為他騰出了 雙手,並借助雙手製造出了各種各樣的鬥爭工具。在物競天擇、強者為王的叢林法則支配下, 擁有大腦、雙手和鬥爭工具(如弓箭、石製刀具、棍棒等)的人類逐漸地獲取了征服自然界 其他物種的物質力量。虎狼雖然凶殘,但在擁有工具力量和組織力量的人類面前,那份凶殘 就算不上什麼了。正因為人類擁有征服其他物種的超強力量,因而也就逐漸形成了對於其他 物種的主權者地位——人類不僅成為大地的管理者,而且成為自然界的立法者。在此情況下, 《聖經。創世紀》中上帝所說的「一切菜蔬」和「果子」、一切「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 的食物」也就成為人類進化史中的理論總結了。 由此可見,「人類」並不是從普羅泰格拉時代才成為「萬物的尺度」的,無論是神創說 還是進化論中關於人類中心論的觀點其實都是有關人類生活常識的經驗性總結。一切價值和 意義祇能是相對於人類的存在而言的,離開了人類,再美麗的花、再甜美的果子以及上帝在 前5天所創造的一切都是沒有意義的。普羅泰格拉的貢獻在於他首先以人類的聲音宣佈了這 一真理,當人作為「尺度」而為萬物立法的時候,自然萬物的等級秩序很自然地將以該物種 對於人類「貢獻」的大小來度量,用經濟學術語說,人類將根據自然萬象的使用價值來決定 它們各自的價值和地位。比如說,玫瑰花有美麗的顏色和香味,能讓人賞之於心、悅之於目, 因而人們喜歡在庭院加以種植和培養;羊因為能夠提供人類肉食、增強人類的體能、滿足人 類的口腹之慾,所以會有專人放養並使之免於豺狼的傷害。而垃圾因為會污染環境、損害人 體健康,因而人們會遠離之、拋棄之。總之,一切以人類為中心,一切服務於人類的生存和 發展。 當然,強調「人是萬物的尺度」,人為自然立法,並不等於人類可以對於大自然為所欲 為甚至胡作非為。特別是進入工業化以來的近200年人類對自然的使用發展成了人類對於自 然的肆意掠奪,並因這種掠奪而導致大氣污染、水污染、土地沙華、草場退化、氣候變暖等 等自然災害。我想當上帝立人類作為大地的管理者時,上帝的意思是讓人類管理好大地物種 並使之更好地服務於人類,而不是讓人類對之胡作非為而使之反過來對人類的生存和發展造 成一種威脅和傷害。好在是人類中的有識之士已經意識到人類對於自然的過分貪慾對人類自 身所造成的傷害(如綠色和平組織、環保人士等),他們不停地呼籲人類應該檢討和修正自 己對於自然界的掠奪行為,呼籲重新建立人類與自然間的良性循環秩序,實現人類的可持續 發展。 誰是萬物的尺度? 「人是萬物的尺度」雖然強調的是人類對於自然界的主權者地位,強調的是人類對於其 它物種的本體屬性和至上屬性,突出人類的高貴和尊嚴,但如果再向前追問一步的話—— 「誰是萬物的尺度?是你還是我?」時,新的問題便立馬出來了。 當人類還祇有亞當的時候,人類作為大地萬物的管理者,並不存在這樣被追問的問題, 因為答案是唯一的,即「亞當」是萬物的尺度,由亞當行使主權為自然立法,並賦予自然物 種以相應的價值。但問題在於上帝不僅造出了亞當,又馬上造出了其夫人夏娃,並明確地對 對他們說「你們要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這樣問題就來了——在祇有亞當的時候由亞當 說了算,但夏娃出現後,還能繼續由亞當說了算嗎?如果亞當祇喜歡吃牛肉,祇想養牛,而 夏娃祇喜歡吃蘋果,祇想種蘋果時,問題怎麼解決?當亞當對夏娃說你必須服從我的命令時, 夏娃會不會反問一句「憑什麼要我服從你的命令?你以為你是誰呀?」(當然在《聖經》裡 並沒有這樣的記載,有的是亞當和夏娃遵從耶和華的命令,兩人和和氣氣、生兒育女,並且 活到8、900歲才去世——亞當活到930歲才去世),如果亞當以神權和夫權的絕對命令來回 答夏娃,夏娃如果相信神權、尊重夫權,也許會遷就老公的意志,但如果她持懷疑的態度又 該怎麼辦?如果夏娃爭起女權、妻權和平等的人權又該怎麼辦?特別是當子孫後代繁衍眾多、 「遍滿地面」的時候,當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當張三、李四、王二麻子各執己見、互 不相讓的時候,由「人是萬物的尺度」而派生出的「究竟誰是萬物的尺度?是你還是我?」 的問題便會以更加尖銳的形式擺在人們面前,在此情況下又該怎麼辦呢? 從人類的全部經驗歷史我發現答案不外以下三種: 第一,以神道的方式來解決,如希伯來人就基本上借助耶和華的神諭和啟示來解決這個 問題。無論是亞伯拉罕、摩西還是大衛、所羅門,無不借助耶和華的力量來實現自己作為 「萬物的尺度」的主權者角色。因為先知對禍福吉凶的預示總能在希伯來人中變成現實,因 而神的意志便能夠在希伯來人的國度裡顯示他不可抗拒的權威,順耶和華者昌,如摩西、大 衛、所羅門等;逆耶和華者亡,如約雅敬父子做王行惡導致以色列亡國,自己也於公元前 586年成了著名的「巴比倫之囚」。 第二,以「王道」(仁政)或「霸道」(暴政)的方式來解決。 當張三、李四、王二麻子為「誰是萬物的尺度」而各執己見、爭執不下的時候,王麻子 便憑藉自身的野蠻體魄將張三、李四打到在地下,以暴力手段奪取了主權者的地位,並建立 起一整套暴力體系來維護自己的主權壟斷,最後同樣借助於暴力機器及意識形態灌輸(如天 子主權論、君權神授論、朕即國家論等)將自己的王位傳承於子孫後代。在這王位世襲的過 程中,「王二麻子」及某個小王二麻子也許會因為某些原因而搞點親民政治,採取一些仁政 措施,以所謂「王道」的形式(如文景之治、貞觀之治等)來駕馭邦國,但這種「仁慈」的 「王二麻子」在帝王世系中如鳳毛麟角,大部分「王二麻子」們是借助血腥殺戮的高壓政策 霸佔著國家的主權者寶座,通過國家機器來解決「誰是萬物的尺度」。 第三,以民主的公共選擇的方式來解決。 當「生養眾多、遍滿地面」的人們為充當「尺度」、為充當「立法者」和大地的管理者 而爭執不下的時候,他們既不借助於神諭啟示,也不借助於暴力打鬥,而是借助於人類理性 通過「投票」的方式「選賢與能」來解決這個難題。非但如此,他們還通過任期制、彈劾制 來保證執政者不敢也不能為所欲為、胡作非為,如古希臘的雅典城邦就是一個這樣的典型。 在這三種方式中,神道和王(霸)道的方式都遠離了人本主義開山大師普羅泰格拉的本 意,因為當普氏宣佈「人是萬物的尺度」時,這裡的「人」顯然不是特指某一個人如國王, 而是指「每一個人」即每一個人都可以做「萬物的尺度」,每一個人在自然面前都能充任立 法者和執政者的角色。「人是萬物的尺度」不僅宣示著作為整體的人類對於自然物種的主權 地位,而且必然隱含著每個人都是平等的,沒有人生來就具有高於他人的特權,大家都有著 同樣的人格和尊嚴。但神道方式在處理人際關係時則以神的意志指揮調度著全世界,而且從 《舊約》所記載的以色列人歷史看,耶和華選中的以色列人經歷了太多的災難,尤其是這種 災難完全由耶和華神的意志所支配——如他先施法讓居住在耶路撒冷的18000餘人被巴比倫 王尼布甲尼撒俘虜做囚70年,接著卻又怪罪巴比倫王對耶路撒冷及其居民的凌辱而降罪於巴 比倫王及其民眾——這種由神意所導演的災難不僅缺乏邏輯性與合理性,而且完全無法防患 於未然,一切都是冥冥中的注定,在此情況下,人類的主體性地位便喪失殆盡,「人是萬物 的尺度」便實際異化為「神是萬物的尺度」了,人類祇不過是供神意驅使的工具而已。因而 在神道統治下,「人是萬物的尺度」的實際情況是沒有一個人能成為萬物的尺度。當然從上 帝造完人類後所規定的兩條法則(及人類管理大地;人類以動植物為生)來說,人類對於自 然界其他物種的主權者地位還是存在的,但這仍然體現的是神意的尊貴。 而以王道或霸道的方式(仁政或暴政)來解決主權歸屬問題,它祇是讓人類中的個別人 或極少數人獲得了主權者地位。由於這種主權者地位是通過暴力或戰爭的手段從別人手中強 取豪奪來的,顯然是缺少合法性的。尤其是在勝者為王、敗者為寇、贏者通吃的叢林法則支 配下,勝利者便會像周天子那樣自豪地宣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這時,勝利者不僅攫取了對於自然萬物的主權地位,而且擁有了對其他人(失敗者、臣服者、 平民等)的主權者地位,並且為了給自己的非法行為進行辯護,還會尋找幾個巫婆神漢或 「碩學通儒」之類的怪物製造出什麼「奉天承運」「君權神授」等等謬論,企圖給自己的非 法掠奪披上既合法又神聖的外衣,就像周天子那樣自吹自擂什麼自己是「天」的兒子,是代 表上天對人間實行統治,因而普天之下,沒有什麼東西不是屬於自己的。相應的,被暴力征 服的臣民不僅會失去作為人類的主體性尊嚴,而且連自己對自己的所有權都有可能失去,於 是「人是萬物的尺度」便異化為「王是萬物的尺度」,這裡的萬物就不僅包括自然物種,還 包括人類自身中的絕大多數了。對於哲學家普羅泰格拉來說,面對這種情況祇能是一聲長長 的歎息……! 要想贏得大哲學家的會心微笑祇能是第三種解決方式,即通過民主的方式來選舉大地的 管理者。民主的前提是「眾生平等」,沒有人生來就比別人擁有更多的特權,祇有資質能力 的區別,沒有天生的貴種。因為大家是平等的且是區別於四腳動物的高級理性動物,便會通 過說理、辯論、投票來進行「公共選擇」,同時通過分權制、任期制、罷免制等一系列的制 度建設來使執政者服務於自己的意志,並通過相應人權立法來保護少數人的基本人權不受多 數人的侵犯。在此情況下,每一個人的尊嚴都得到保護,每一個人的權利都得到尊重,每一 個人的機會都是平等的。 舉個例子吧。雅典城邦民主政治肇始於梭倫,中間經過庇西特拉圖、克裡斯提尼的發展, 到伯裡克利時代漸入輝煌。伯裡克利在前期民主實踐的基礎上,利用首席執政官的地位對城 邦政治進行了一系列深度民主化改革,如規定公民大會為城邦最高權力機關,每9天召開一 次公民大會,一切公職人員都由公民大會選舉產生,年滿30歲的公民都可以參選;城邦實行 「陶片放逐法」(由克裡斯提尼創製),即由公民大會投票「選出」可能危害城邦民主的 「危險份子」並將之流放境外10年,10年後允許流亡者返回城邦並恢復其一切公民權;伯裡 克利還擴大400人議事會為500人議事會,50人一組在一年內輪流組成主席團,任期為一年的 十分之一(約36天左右),負責日常工作;主席團設主席一人,任期一天,每天早晨通過抽 簽決定,且不得連任。每屆主席團在一個多月任期內,都要由公民大會對執政官和十將軍委 員會進行一次信任投票,若多數人對某高官投了不信任票,該官員就會受到法庭審查;法庭 實行民主,通過投票來表決案件,陪審法庭由6000人組成,分為12組,每組500人,每組法 庭任期一年。審理案件時,臨時抽籤決定由哪組法庭審理,以防舞弊。 關於民主制度的優越性,伯裡克利於公元前431年冬月在死亡將士葬禮演說中一語中的, 他說:「我們的制度之所以稱為民主政治,是因為政權不是在少數人手中,而是在多數人手 中,它顧全的不是少數人的利益,而是多數人的利益。」歷史學家希羅多德也說:「人民統 治的優點首先在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意見均交人民大眾來裁決。」 當然,古雅典城邦的直接民主制肯定是有它的缺陷的,但它所開創的以「民主」方式選 擇城邦執政官的制度無疑以合理的方式解決了公共權力的來源、屬性和目的的問題,它既賦 予執政者以合法性,又體現了多數民眾的意志,將多數民眾提升到為自然立法、為自己立法 的「尺度」者角色。而少數人的意志雖然受到「懸置」,但得到了平等的表達意志的機會— —而且在定期的民主投票中,少數人的意志也有可能因為時空諸要素的變化而上升為多數人 的意志,因而在民主政治下,「人為萬物的尺度」才實現了普羅泰格拉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