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運:李洪林自傳 (節選) 李洪林 【編者按】李洪林是中國著名的自由派思想家,曾任中共中央宣傳部理論局副局 長。八九年因介入學運、呼籲民主,於七月被捕。九零年五月獲釋。 《命運》一書由台灣文統圖書有限公司出版。這裡選登的,是作者序和最後三小 節(第九十二至九十四節)。 作者序 四十三年成一夢, 劫後空餘百創身 這是一九八九年我六十四歲生辰所寫的兩句詩。當時正被囚禁在北京昌平。 我一九四六年參加中國共產黨,當時二十歲,到六十四歲時正好四十三年。 我一入黨,就做地下工作。國民黨要抓我,但沒有抓到。 四十三年之後,我被抓到了。但抓我的不是國民黨,而是共產黨。 最大的諷刺是:國民黨抓我,是因為我要推翻它;共產黨抓我,卻因為我在維護 它。 說「諷刺」,是解嘲。我真正感到的,是痛心。「詩言志」開頭那兩句詩,表達 的就是這種心情。不過它不是消沉的哀歎,而是痛苦的思索。 共產黨抓共產黨員,我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為什麼共產黨總要打擊 共產黨員?歷史學家、政治學家、哲學家大概會研究這種現象。 中國正在改革。但是最早和最堅決為改革奔走呼號的人們差不多都中箭落馬了。 「歷來改革者都沒有好下場」,這句話雖然太悲觀,卻幾乎是百分之百地應驗。同 樣,歷史學家、政治學家、哲學家大概也會研究這種現象。 作為當事人之一,我的一些經歷以及對此種現象的一些看法,對人們認識當代中 國的某個方面,或許有點用處。 我的遭遇是個悲劇。我的悲劇不過是更大的悲劇中的一幕,寫出這個悲劇,不是 為了繼續上演,而是希望避免重演。有著燦爛古代文明的中國已經落在現代文明後 面了。「窩裡鬥」的悲劇已經消耗了太多的中國人的精力。這種悲劇如果不再重演 ,中國現代化的步伐將大大加快。 這就是我為什麼要寫這本書的緣起。 如此「自由公民」 一九九零年五月九日,囚禁生活終於到頭了。 我的案情可以說再簡單沒有的了。一是起草或簽名於幾個並不違法的「聲明」, 二是應中央領導人的要求去勸說學生。只此而已。唯一有點麻煩的是在「首都知識 界聯合會」的成立宣言上被人盜用名字,但這在我被捕之初就查清了。 那麼,為什麼一直把我關了三百多天呢? 可能有兩個解釋: 一、「中央領導同志對你很關心。」這是審查組告訴我的。我不知道「領導同志 」是誰,也不知道他「關心」的是「從重處理」還是「從輕發落」。客觀事實是: 如果沒有人對我特別「關心」,我早就應該被釋放了。 二、為了某種政治需要。每逢六月,是不是繼續給中國以最惠國待遇,就要提上 美國的議程。儘管當時的總統要繼續給中國這種待遇,但是國會一直把人權作為條 件。中國政府當然總是說自己的人權記錄很好,不過也常常在適當時候拿出點事實 以證明中國「不存在人權問題」。五月就是一個適當的時候。 上面第一種解釋是我自己作的。根據是親身經歷的事實。第二個解釋是社會上(包 括國際輿論)的分析。 我也不知道究竟哪個解釋更符合實際,或者都有道理。我只對自己的命運感到悲 哀。據說資本主義社會裡人都成了金錢的奴隸,只有社會主義才把人真正當作人。 這也是我這個共產黨員幾十年間執著的信念。然而我實際得到的又是什麼呢?我成 了政治交易場上任人擺佈的籌碼!由於我的理論活動,有人把我叫作「理論家」, 在國內外多少有一點「知名度」,然而也正是這點知名度,使我越發成為一個有分 量的籌碼。可憐的「共產黨員」!可憐的「理論家」!可憐的中國人! 這一天審查小組對我說:「今天你可以成為自由公民了。」他們也感到輕鬆,因 為這包袱可以放下來了。 但是他們告訴我,還有一條「規定」:「進來」的人要「出去」,必需填一個「 悔過書」。 我說:「我無過可悔,不能填什麼『悔過書』。」 他們說:「這是一道必經的手續,你考慮考慮,怎樣找一個雙方都能下來的台階 。」 「悔過書」是印好了的,據我記憶,除了姓名欄外,印了這樣一句話:「我犯有 下列罪行:」下面是一大塊空白,準備讓「悔過者」填寫的。最後是這樣一句話: 「今後保證永不再犯。」 顯然,我決不能填這種東西。但又要找一個「雙方都下得來的台階」,怎麼辦呢 ? 自被捕以後,我一直抱這種態度:第一,作為公民,我未犯法。第二,作為共產 黨員,我反對《人民日報》四月二十六日社論在政治上和黨中央不一致,這是政治 錯誤,我願為此承擔責任,但這是黨內問題,不歸公安局管。 於是我把這個黨內問題作為「台階」,我雖然拒填「悔過書」,但承認違反了黨 紀。雖然這個問題不歸公安局管,但畢竟可以當作他們下台的「台階」,事情就解 決了。 這樣,我在被關押三百多天之後,作為一個無罪的公民但是有錯誤的共產黨員被 釋放了。 我想,這夢魔似的一頁終於翻過去了。 誰知我又錯了。 所謂「自由公民」並不自由。 首先,我不能回北京的家。 我的囚禁地點是昌平,我的家就在北京前門。「自由公民」應該能夠自由回家, 這是不用證明的道理。然而不行,我必須去福州。 福州是我的單位——福建社科院所在地,我當然可以去。但是我想先回家,然後 再去福州。既然是「自由公民」,這點自由總該有吧? 但是不行,必須立即直接去福州。理由是,我在福州被捕,所以要在福州釋放。 其實這是表面理由。真正的原因是北京要開亞洲運動會,要開亞運會就要清理內 部,「打掃衛生,迎接來客」。「打掃衛生」不光是清掃街道,整頓市容,更重要 的是清除治安隱患,消減不穩定因素,防止發生事故,這是有關中國國際形象的大 問題。顯然,我這個「自由公民」原來是被列入「另冊」的「危險份子」。為了迎 接亞運會,我竟有家不能回。 第二天,一架民航飛機把我帶回福州。 這一天,新華社發了一則消息:公安部釋放了二百多名「違法犯罪人員」。這些 人「認罪態度較好」,所以受到「寬大處理」云云。 這則消息特別點了幾個人的名字,其中有「李洪林」。 中國人真行。 這二百多人裡面,別人我不知道,「李洪林」我知道,這個「李洪林」是因為他 的行為並不違法,因而構不成犯罪,才被釋放的,就是說,這個人本來是不該抓的 ,即使當時情況不明,有犯罪嫌疑,那麼在偵察結束的時候,也早該依照《刑事訴 訟法》立即無條件釋放了。然而對他的羈押期限已經遠遠超過法定三個月的最高期 限。法律規定,超過三個月,必須由最高檢察院報請人大常委會批准,才能延長。 他們這樣做了嗎?沒有。 執法者把無罪者超期關押了兩倍以上的時間,究竟是誰在違法呢? 可是按照新華社這則消息,沒有罪的人反倒成了「違法犯罪人員」。平白無辜被 關押了十個多月,還是被「寬大」釋放的!顛倒是非一至於此,還有公理可言嗎? 中國人自己制定的法律在中國的領土上還有效嗎? 誰說中國沒有新聞自由?你看這則新聞是多麼自由啊! 我原以為,這則消息不過是一種慣例,以表明當局總是正確的。捉人正確,放人 正確,反正永遠正確,如此而已。 後來才發現,這則消息的作用可大了。 我回到福州後,福建社會科學院的上級——省委宣傳部的領導找我談話,要我參 加「清理清查運動」,要「繼續交代問題」,要「遵守紀律」,「不准串聯」,「 出外要請假」……以及諸如此類等等。 我因為一直被關押,不知道這個學術研究單位在搞什麼運動,都有什麼規定,頗 有「山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之感。他說的那些「必須這樣」,「不准那樣」, 我一時也記不住,也聽不懂。但我想起了被釋放時「自由公民」的稱呼,不知是否 仍然有效,便對這位領導說: 「我的問題,公安機關已經查清,沒有什麼要『繼續交代』的。至於你剛才說的 紀律等等,我作為一名公民,一名國家幹部,一名黨員,自然要遵守紀律。同時我 也應享有公民、幹部和黨員的權利。這一切,我與其他公民、幹部和黨員是不是一 樣的?」 他說:「是一樣的。」 我又非常明確地追問一句:「現在我要請問一個問題:除此之外,對我有沒有什 麼另外的規定?」 他回答說:「沒有。」 但這只是事情的一面。事情的另一面是:福建社會科學院奉省委宣傳部另一位領 導之命向全院宣佈:「對李洪林要統一認識。」「統一」於什麼呢?「統一」於新 華社的消息,即「違法犯罪人員」。 新華社這則消息成了剝奪我公民權利的「法律文件」,於是我雖然在北京摘掉了 「反革命案被告」這頂帽子,到福建又被戴上「違法犯罪人員」的帽子。在這些日 子裡,沒有任何人敢到我家裡來,因為有規定禁止人們和我來往。有一天,一個院 外的人到傳達室來找我,有人告訴他:「要找李洪林得先經社科院領導同意。」這 位來訪者莫名其妙,很生氣地闖了進來,對我訴說他在門口的遭遇。 其實我的「案件」並未結束,只是由北京移交給福建,由公安機關移交給黨的紀 律檢查機關。所謂「自由公民」就是不再被關押而已。 有一次我和茂英到廈門去散散心,住了幾天。社會科學院忽然發現我不見了,趕 緊問我女兒。女兒問他們有什麼事,他們又說沒有事。 還有一次我回北京,為了快捷,托一個朋友代買機票。結果給這位朋友惹了亂子 。我走後他受到追查,要他交代替我買票的經過,寫出書面材料,還要按手印。 哪一個自由公民能受到如此無微不至的「關照」? 生命在繼續損耗 「時間就是生命!」加拿大醫生白求恩在中國抗日戰爭前線搶救傷員時,喊出這 個震撼人心的口號。他要求抓緊每一分鐘時間處理傷口,施行手術。越早越能挽救 傷員的生命。 我倒不是傷員。雖然我精神上不斷遭受嚴重的傷害,但我還能承受得起,不要求 誰來治療。我只希望不要白白消耗我的生命。 然而有人恰恰在無端消耗我的生命,辦法就是浪費我的時間。 我的「案件」從國家公安機關轉到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本來可以立即處理。因為 我的「案情」公安機關早在一九八九年就查得清清楚楚了。只是由於有人不甘心放 我出來,或是被當做政治籌碼備用,才白白多關了我半年多。我被釋放以後,他們 要給我黨紀處分本來可以立即作出決定,可是中共福建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卻把我的 「案件」整整拖了一年。 一九九一年六月,他們整理出一份《關於給李洪林同志留黨察看處分的決定》。 然後把我叫到紀委徵求意見。在場的有省紀委、省委宣傳部和福建社科院的負責人 ,場面很隆重。 這是一份典型的歪曲事實強詞奪理的文件。它把我在學運期間為緩解矛盾而勸止 絕食的活動全部抹殺,隻字不提,然後從我起草和簽名的文字中片面地摘出只言片 語來羅織罪名。最後毫無根據地作出如下結論: 綜上所述,李洪林同志在一九八九年春夏之交的動亂中,喪失立場,嚴重違背四 項基本原則,反對中央制止動亂的重大決策,起草內容有嚴重錯誤的倡議書,並積 極在支持動亂的呼籲書、聲明和宣言上簽名,對動亂的發生和發展客觀上起著推波 助瀾的作用,政治影響很壞。其行為違反黨的政治紀律,錯誤是嚴重的。根據某某 文件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 。 我原來是準備接受黨的處分的,因為我反對《人民日報》四月二十六日社論,而 這篇社論被認為是中共中央的精神。一個黨員反對中央的方針,當然是政治錯誤。 我承認這一點,但並不打算改變自己的觀點。我願意為自己的政治態度承擔責任, 也就是接受黨紀處分。 可是我被放出來以後查找文件時,卻找不到學潮期間中共中央關於《人民日報》 那篇社論的指示。按照常理,這樣一篇關於全局的決策性的社論,一定是根據中央 的決定寫的。這就是說,中央一定有文件發給全黨,或是中央關於當前形勢與方針 的指示,或是關於學習與貫徹《人民日報》這篇社論的通知。這樣才能使全黨遵照 執行。被捕以後,我一直以為中央一定有這樣一個正式文件,所以毫不猶豫地承認 「自己作為黨員,沒有和黨中央保持一致,犯了錯誤」,但是當我發現中央並沒有 這樣一個文件時,我承擔的政治責任就消失了。因為《人民日報》雖然是中共中央 機關報,有時候它也不能代表中央。最著名的例子是一九六七年它和《紅旗》雜誌 及《解放軍報》聯合發表過「揪軍內一小撮走資派」的社論,這就是反對中共中央 的。 因此,在一九八九年學潮中,我既沒有觸犯國法,也不曾違反黨紀。 根據這種認識,我逐條批駁了福建省紀委對我的「處分決定」。 我特別舉出五月十四日我去天安門廣場勸說學生的事情。我對他們說:「我們是 應中央領導人的要求去做這件事的。現在你們要處分我。一個黨能這樣對待自己的 黨員嗎?如果中央領導人要你辦什麼事,過後又要處分你,你能接受嗎?」 在場的人面面相覷,誰也不回答我的問題。 我再次請他們回答。我說:「我的意見如果正確,你們應當接納。我的意見如果 不對,你們應當批評,以便我能改正。」 他們還是不表態,只是說:「我們今天只是聽你的意見。」 我想,他們或許真能聽取我的意見? 完全不是這回事。三個月之後,他們做出正式決定,一點也沒有改! 按照中共《黨章》,處分黨員需經支部大會通過,處分決定要經本人簽字。但是 處分我的決定既不給支部大會討論,又不給我簽字,而是由省紀委直接決定,打印 出來,寄給我了事。更重要的是:處分我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腳,我已經據實駁倒了 那些理由,但是他們根本不聽。 我雖然已有四十多年黨齡,但是如此不講道理,強行處分一個黨員,而且連正常 手續都不遵守,實在不曾見過。因此我給他們寫了一個詳細材料,逐條列出事實, 證明他們的決定完全是錯誤的。和這個材料一起,我寫了一個聲明:「我不接受這 個決定。」 但是不接受又有什麼用呢?反正黨員權利是被剝奪了。 使我尤其憤怒的是:你要處分就早處分,可是毫無理由地拖了一年,然後又給我 一個「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這就是說,還要讓我再熬一年。 從一九八九年七月被捕起,我的黨員權利已經被剝奪了。按照這個「處分決定」 ,一直到一九九二年九月,我的黨員權利都要被剝奪。說是「留黨察看一年」,實 際上是三年零兩個月。 我的生命就是這麼浪費著。 忽然想起,我在北京被「審查」時,一直認為自己作為共產黨員是犯了錯誤。如 今既然發現自己並未違反黨紀,那麼當時所承認的「錯誤」也就不存在了。於是我 專門就這個問題給北京市公安局寫了一個聲明,請他們存檔。 福建社科院一位管黨務的負責人對我說:「你現在被留黨察看,應當經常向組織 寫思想匯報,說明對錯誤的認識……」 我告訴他:「我根本不接受什麼『察看』,也不會匯報思想,因為我沒有錯誤。 我已經向黨組織寫過聲明,那就是我始終不變的態度。你們看著辦吧。」 哀莫大於心死 苦覓「洪吾水」,常望北斗星。 寒暑終不變,剖腹有丹心。 「洪吾水」是「洪無水」的諧音。「洪」字無水是「共」,即共產黨。在地下工 作時期,我的領導人李殿成曾經和上級失去聯繫。於是我們到處找尋黨組織,在通 信中相約以「洪吾水」作為黨的代號。這四句詩寫的就是當時兩人的心情。 朝聞遠鄉路,暮乘一葉還。 感辭風波險,為見慈母顏。 這是一九四八年我和李殿成從國民黨統治區偷越封鎖線奔赴延安時的心情。 我這個共產黨員,原來一直把黨當作「慈母」,並且真把生身慈母置於不顧,毅 然丟下她奔向延安。回想當年和黨的關係是何等親密,對黨的感情是多麼深厚!如 今竟發展到頂牛的程度,公開聲明不服從黨的決定,這是多麼富有戲劇性的變化! 但是變化的原因不在我這邊。是這個「慈母」般的黨首先把我當作「反革命」的; 「反革命」的帽子戴不上,還不死心,又運用「黨的紀律」硬把我定為「反黨反社 會主義」份子的。 我二十歲以前只是一個學生,二十一歲參加共產黨直到如今,四十多年沒幹別的 ,一直為黨工作。可以說我的一生都和這個黨聯繫在一起。 回顧我這個共產黨員的經歷,可以劃出一條曲線。曲線有兩個高峰:一個在一九 四九年,一個在一九七九年。 一九四九年革命勝利。我為這個勝利奉獻了力量,雖然微乎其微,卻是我所有的 一切,因此感到由衷的喜悅。 一九七九年是當代中國的歷史轉折點,也是執政的中國共產黨的歷史轉折點。中 國從此真正開始走上現代化的道路,中國共產黨也從左傾的道路上轉過來,重新得 到群眾的擁護,在促成這個轉變的過程中,我也起了一份作用。這一次,我不僅感 到欣喜,而且覺得自豪。這是因為,自從共產黨掌握政權以後,我這個執政黨的黨 員從來不曾感覺到自己有什麼價值。革命勝利的最初喜悅過後,我所能做的,不是 鬥爭別人就是被別人鬥爭,只是到了左傾勢力對中國的統治倒台之後,我才能真正 放開手腳去做事,奮筆寫出自己心裡想說的話。我從來沒有如此心情舒暢,只是這 個時候,我才能作為一個知識分子和一個共產黨員實現自己的價值。也是在同一個 時期,我恢復了對共產黨的信心,覺得它還是有希望的,我應當發揮一下黨員的作 用,使它完全從左傾陰影下走出來,堅定不移地領導中國人民沿著現代化道路前進 ,因此我懷著熾烈的情感,一方面猛烈地批判左傾思潮和路線,一方面從理論上為 中國的改革開放鋪路架橋。 後來我為王元化創辦的《新啟蒙》題詞時,寫了下面四句話: 國家命運, 時代精神。 心中烈火, 筆底風雲。 這也就是那幾年我從事理論活動的心情。 理論界有同樣心情的不是我一個人,而是一批人。「四人幫」倒台以後,他們在 衝破左傾樊籠的戰鬥中,起了披荊斬棘的作用。正是他們率先提出許多被視為禁區 的理論和政治問題,才為三中全會路線從思想上掃清了道路,才使得改革開放有了 理論上的根據,從而打破了多年禁錮人們頭腦的現代迷信,擊退了保守勢力的進攻 。 胡耀邦一九七九年在理論工作務虛會上說:粉碎「四人幫」以後的理論工作,超 過了建國以來任何一個時期,是最出色的兩年,他讚揚說,這兩年「湧現了一大批 理論聯繫實際,密切聯繫群眾,善於思考問題,敢於發表創見的闖將。」「他們旗 幟鮮明,立場堅定,抓住真理,所向披靡,敢想敢說敢干敢闖。」就我所知,這是 中國共產黨有史以來對理論界的最高評價。 可惜中國共產黨和理論界的親密關係也就到此為止。以後的事情就變化了。曾經 受到表彰的這批人,起先是個別受到責難,以後就一批批遭到清洗。最後是逮捕和 判刑。 當我被戴上「反革命案被告」的帽子抓起來的時候,我和共產黨的關係事實上被 打斷了——不是我離開黨,而是黨不再把我當作黨員了。 我被釋放以後,也許有某種機會和黨恢復從前的關係。但是接踵而來的待遇,特 別是當我看到黨組織對我如臨大敵的態度和羅織罪名的手法,這顆心就涼下來了。 我在學潮當中的言行,按照李鵬代表中共中央所宣佈的標準,本來是「完全正確 」的,但是卻落個「留黨察看」的下場,還有是非可言嗎?說了話不算數,還有信 用可言嗎? 一個黨組織,對黨員毫無愛護之心,一定要把他推到「犯錯誤」的境地,並且嚴 加處分才甘心——如果黨組織和黨員的關係到了這種地步,還有一點「同志」的味 道嗎?世界上有哪個黨這樣對待自己的黨員? 所以,儘管組織上我還是「留在黨內」,但我當年入黨時那種親密關係還能再現 嗎? 「哀莫大於心死」,作為共產黨員,在和黨組織的關係上,我覺得好像快到這種 程度了。這幾年我只以書畫自娛,連報紙都懶得看——看了也等於不看,因為實在 乏味。 不過這也不單是我一個人的遭遇,而是許多人的共同命運,把目光放遠點看一看 ,共產黨打擊自己的黨員也不自今日始,而且差不多誰當領導都一樣。再向世界看 看,這也不是中國的特產,好像各國共產黨都是這樣。蘇聯共產黨的大清洗,早就 給各國共產黨樹立了黨內鬥爭的「光輝榜樣」。這就說明,我的遭遇也好,別人的 命運也好,都不是個人造成的。作為一種社會現象,應該冷靜地加以研究。應該研 究共產黨的建黨原則,應該研究它的理論基礎,應該研究它執政前後的發展變化, 應該研究它在現代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這是關係中國命運的大問題。個人遭遇讓 它去吧,但是國事興衰不可等閒。 我年輕時抱著最美好的理想加入這個黨,幾十年都和它一起,不能對它的命運漠 不關心。我多麼希望它和人民始終保持魚水關係而不被群眾所拋棄!我多麼希望它 能走在世界文明大道的前頭而不要成為阻擋歷史前進的絆腳石!我多麼希望共產黨 員都能成為人們親近和尊重的朋友而不要成為老百姓討厭和痛恨的官僚!可惜的是 ,這些希望常常被現實碰得粉碎。我痛心地看到,有些以「黨」自居的人正在「堅 持黨的領導」的名義下毀壞這個黨。他們把實事求是、群眾路線和自我批評拋到九 霄雲外,成為只關心手中權力的政客。他們堅持的「社會主義」,就是在「公有制 」和「計劃經濟」的旗號下,壟斷國家的財富和資源,用自己的長官意志任意地支 配它。他們堅持的「黨的領導」,就是必須保住自己的權力,不容別人問津,並且 嚴厲鎮壓一切不同政見,不論它來自黨外還是黨內。為什麼他們都那樣害怕民主? 就因為民主的機制一經建立,那把座椅就不能屬於他了。 十一屆三中全會使中國走上通過改革實現現代化的一條新路。這條新路不但意味 著經濟改革和政治改革,而且也意味著黨的改革。沿著這條新路走下去,中國將穩 步變成一個現代化的國家。然而現在只有經濟改革而沒有政治改革,至於黨的改革 就更談不到了。一些掌權者連共產黨過去的好作風都不屑一顧,還說什麼改革?這 樣下去能夠保持改革的勢頭嗎?能夠保持真正的穩定嗎? 我的確不希望看到中國出現動亂。但要堅持改革的勢頭和局面的穩定,共產黨本 身就必須改革,也就是改掉那些不符合現代化要求的東西,能站在歷史的前列。在 現階段,不管人們喜不喜歡,這個黨是中國大陸唯一的執政黨,而且在可以預見的 將來,除非它自取滅亡,還沒有別的力量能夠替代。因此共產黨的興衰和國家命運 是密切相關的。 因此,雖然作為個人來說,我的遭遇已經使我和這個黨的關係上幾乎寒透了心, 但是作為國家命運攸關的問題,我還是切望這個黨能沿著三中全會路線一直走下去 ,有錯誤就糾正,有妨礙改革的東西就拋棄。這樣,在中國現代化的過程中,社會 所付出的代價將是最小的。不論對中國人民來說,還是對中國共產黨來說,這都是 最佳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