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北京教堂堂訊看當局的宗教管理 (福建)林原 中國大陸有些教堂會定期或不定期印刷堂訊,並分發給來教堂的信徒或慕道者。有些教 堂網站上也登載有本堂堂訊(或「事工信息」等)。對這類堂訊進行深入分析,除可以使我 們知道這些教堂的動態外,還能對大陸當局的宗教管理手段及一些相關情況有所瞭解。 北京珠市口教堂位於前門外珠市口,交通便利,位置較為重要。有資料說該堂在1904年 由美國衛理公會所建,因此也是座有百餘年歷史的老教堂了。在20世紀50年代,珠市口堂實 行所謂「自養」。「文革」期間,該教堂被關閉。到1988年,珠市口堂經修繕後再次開放, 並受北京基督教「兩會」(北京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北京基督教教務委員會)管轄。 到此參加宗教活動的信徒與慕道者大多來自北京南城崇文、宣武、豐台幾個區。 北京前些年的城區改造使它成為寬闊街道中間的一座「孤島式」教堂,每日都有機動車 的嘈雜聲相伴隨。這座教堂沒有在道路拓寬中被拆除,或許也算是歷史的一種進步吧——與 「文化大革命」相比較的進步。 一 2007年8月中旬的一個禮拜日的上午,我在北京市珠市口教堂領到一份印刷的小報。該 小報「堂訊」這一版刊登了「北京基督教會珠市口堂訊息」,從中可以瞭解到該堂在該年7 月間的大事。在按日期先後順序登載的17件大事中,有8件是與堂外各種官方(或帶官方背 景的)會議相關的,現抄錄如下:「7月4日(星期三)李永紅牧師到北京市基督教兩會辦公 室參加市兩會的主席、會長會議。」 「7月9日,李永紅牧師到市兩會參加工作會議。」 「7月11日,本堂教牧同工李建華牧師參加北京市崇文區青年聯合委員會會議。」 「7月11日(星期三)上午李永紅牧師到區政府開會。」 「7月13日,本堂教牧同工宋全勇副牧師赴崇文區區委參加統戰會議。」 「7月16日(星期一),李永紅牧師到市兩會參加北京市人大民宗僑委員會對基督教工 作的調研。」 「7月23日(星期一),李永紅牧師參加市人大有關對政府貫徹執行《北京市宗教事務 條例》的徵求意見會議。」 「7月31日,李永紅牧師參加市人大聽取市政府貫徹執行《北京市宗教事務條例》的工 作匯報會。」 除這8條會議訊息外,還有一條消息也與官方組織的活動有關:「7月18、27日,宋全勇 副牧師、王愛萍傳道員分別攜8位義工參加崇文區『民宗僑』英語禮儀學習班。」 該堂訊記載的其他八條訊息中,關於證道的訊息祇有三條,參加陵園揭幕儀式訊息一條, 參加神學院畢業典禮訊息一條,該堂第二期英語口語培訓班訊息一條,該堂全體義工會議訊 息一條,更換新奉獻箱請大家「獻上熱心的祈禱與愛心的奉獻」的訊息一條。這就是共產黨 統治下一個教堂的一個月內的大事。值得注意的是:此堂訊中關於證道的訊息明顯少於參加 各種會議的訊息。 從上述這些較為頻繁的會議,可以看出大陸官方對教會的控制沒有明顯放鬆的跡象。牧 師、副牧師們要外出參加各種名目的會議:一會是「市兩會」,一會是「區青年聯合委員會 會議」,一會是「統戰會議」,一會是「徵求意見會議」,一會是「工作匯報會」等。如果 是真正的基督徒,恐怕是不堪其擾的,但對某些「愛國愛教」人士來說就未必如此了。共產 黨的會多,竟也體現在北京教堂的堂訊上。 從上述這些會議名目中,我們可以看出中國大陸地方上參與對基督教會(主要指「三自」 體系的)管理與監督的機構有黨委統戰部、人大民宗僑委員會、政府民宗僑辦公室等,不僅 有區縣一級的,還有市一級的。至於基督教「兩會」,其實也是半官方機構——不但執行官 方政策,而且領取官方經費(聽北京基督教「兩會」一位工作人員說)。 與北京崇文門堂或缸瓦市堂不同的是,珠市口堂對外交往相對較少。我們在該堂本月堂 訊中沒有找到一處對外交往的訊息。 二 北京基督徒網上登載過「季劍虹長老在賈慶林與全國性宗教團體負責人舉行迎春座談會 上的講話」,其中有些話是很值得注意的:「……形成了一支愛國愛教的人才隊伍。一切建 設的核心是人才的建設,教會的建設也離不開這個規律。通過這幾年狠抓人才建設,已經形 成了一個具有一定愛國主義、社會主義覺悟、較高的神學造詣和牧養經驗的一支積極力量, 成為愛國愛教事業長盛不衰的寶貴財富。」這位「長老」肯定認為「較高的神學造詣和牧養 經驗」與「愛國主義、社會主義覺悟」是能高度「和諧」的,於是這支「積極力量」除了學 習聖經外,估計還要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以至「三個代表」、 「八榮八恥」、「和諧社會」等等。這種通過「狠抓人才建設」培養出的「人才」能「深切 地體會到」「黨中央和國務院對我們宗教界真誠的愛護和關懷」,能「完全贊同、擁護賈慶 林主席在最近召開的全國宗教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並能「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指 引下也作了一些有益的工作」。這種所謂「有益的工作」固然會對中共的統治有益,但是否 對廣大教徒信眾有益就很難說了。而為了做些「有益的工作」,參加各種會議當然是必要的, 這也反映了他們的「愛國主義、社會主義覺悟」,並可由此「深切地體會到」各級黨政機構 對「宗教界真誠的愛護和關懷」。 珠市口堂訊中提到的李永紅牧師是北京基督教教務委員會總幹事,也就屬於季劍虹所說 「具有一定愛國主義、社會主義覺悟、較高的神學造詣和牧養經驗」的人才。她與北京市基 督教「兩會」主席於新粒一樣,屬於北京地方基督教會(「三自」體系)的主要代表人物之 一。從官方新聞中看到,李永紅牧師還曾在中共統戰部門主持的會議上與天主教神甫、佛教 法師、道教道長、伊斯蘭教阿訇一起深切緬懷「著名的社會活動家、中國共產黨的親密朋友」 傅鐵山,並一同表示要「學習他堅持愛國愛教、走獨立自主自辦教會道路的寶貴精神」, 「為成功舉辦2008年奧運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首善之區做出新的更大貢獻」。看來 牧師們也被動員為舉辦2008年北京奧運會做貢獻了。 至於珠市口堂堂訊中提到的李建華牧師,是1998年從燕京神學院本科畢業的,2001年被 按立為北京市基督教會副牧師,此後不久就成為崇文區青聯委員、崇文區政協委員。這也算 是官方對「三自」神職人員的一種拉攏。所以,該堂訊中也就出現了李建華牧師參加北京市 崇文區青年聯合委員會會議的記載。作為青聯委員,這位牧師當然要「盡力支持青聯工作」 (參見北京共青團網站上《崇文區青聯與宗教界別委員共度聖誕節》一文)。 政府對「三自」教會管理的重點包括對宗教教職人員的管理,這一管理工作絕非僅限於 《北京市宗教事務條例》中所列的四條,而是有更多內涵。甚至可以說,這些宗教教職人員 不僅是大陸政府宗教管理的對象,還是宗教管理的得力工具。 這裡要說的是,我們對「三自」體系內的教職人員不應概予否定。其中有些人士在大陸 當前特定的政治、社會條件下為基督教在中國的生存發展也做出了一定貢獻,儘管這些貢獻 有其相當局限性。 三 珠市口堂的堂訊中提到的《北京市宗教事務條例》是2002年7月由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2006年7月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又通過該 條例的修正案。這一條例雖然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但更應該看到的是其大多數條文是用以限 制宗教自由的。比如它的第十六條規定「本市宗教教職人員到外地或者外地宗教教職人員到 本市主持宗教活動,應當事先取得市宗教團體同意,並報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宗教事務行 政部門備案」;第三十一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複製、運送、銷售和散發非法入境的 宗教出版物」。其中更重要的兩條是:「設立宗教活動場所,應當由有關宗教團體向區、縣 人民政府宗教事務行政部門提出申請,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任何組織 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立宗教活動場所。」以及「信教公民的集體宗教活動應當在宗教活動場所 內進行。」這樣,北京市基督徒如果不在經政府相關機構批准設立的宗教活動場所內進行宗 教活動都是違法的,這就從法律上剝奪了各種團契的活動空間。我曾與珠市口堂的義工進行 過交談,對方明顯對教堂以外的各種團契(及其宗教活動)持反對態度,認為它們對現政府 持批評或敵對的立場。這很可能也反映了該堂牧師們的觀點。 在北京市人大召開的關於市政府貫徹執行該條例的「徵求意見會議」與「工作匯報會」 恐怕也是與如何限制宗教自由相關的。北京絕大多數基督教徒是難以知道這些會議的詳細情 況的,也就不會清楚李永紅牧師在這種徵求意見會議上是如何「舉手」與「發言」的。 如果將修正前後的《北京市宗教事務條例》進行比較,可以發現該條例經過2006年的那 次修正後有些地方比以前限制更加嚴格了。比如2002年條例第二十條為「宗教活動場所應當 建立健全管理組織和管理制度,並接受所在區、縣人民政府宗教事務行政部門的年度檢查。」 2006年該條文被修正為「宗教活動場所應當建立健全管理組織和管理制度,並接受所在區、 縣人民政府宗教事務行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的指導、監督、檢查。」這一修正不但強化 了區、縣級政府宗教事務行政部門對宗教活動場所的管理(由年度檢查泛化為各種「指導、 監督、檢查」),而且耐人尋味地增加了「其他有關部門」作為對宗教活動場所「指導、監 督、檢查」的主體。 2002年條例第二十六條為:「舉辦大型宗教活動,應當經市宗教團體同意,按照本市有 關規定報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宗教事務行政部門批准後,辦理相關手續。」2006年該條文 被修正為:「在本市舉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超過宗教活動場所容納規模的大型宗教活動, 或者在宗教活動場所外舉行大型宗教活動,應當依照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的規定,辦理 審批手續。舉行其他大型宗教活動,應當經市宗教團體同意,事先向舉辦地的區、縣人民政 府宗教事務行政部門報告。舉辦地的區、縣人民政府宗教事務行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應 當依據各自職責實施必要的管理。」這一修改除明確區分了北京市市級及下屬區縣級政府宗 教事務部門的審批權限外,更重要的是加上了政府宗教事務行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 「依據各自職責」對大型宗教活動實施必要的管理。這種審批與管理可以說使舉辦大型宗教 活動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這種條例正如列寧所說是「統治階級的意志的表現」。至於北京廣大宗教信徒(包括基 督徒)的意志是否在條例中有所反映,「統治階級」想必也是清楚的。 結語 這份較為簡單的堂訊,儘管提供的信息相當有限,但仍具有一定的資料價值,對我們了 解中共統治下的中國大陸教會、教堂的狀況還是有一定幫助的。如果我們想更全面深入地研 究當代中國基督教會的歷史與現狀,有必要從現在開始系統搜集這類教堂堂訊及相關印刷品, 並耐心細緻地加以整理與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