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新疆事件 (下) 胡 平 9、小漢族主義與大漢族主義 有則古代寓言,講的是有家人修房子,一位鄰居見到,對主人說:你這煙囪有問題,容 易失火。那主人不聽。房子修好後不久,果然失火。幸虧有幾個鄰人幫忙,總算沒把房子全 燒光。事後,主人拜謝那幾個救火的鄰人,但卻把那個一開始就提醒他房子容易失火的鄰居 忘得一乾二淨。 我想,這事還好是發生在古代。若擱在今天,只怕主人和救火的鄰人會一起指著那個鄰 居罵:這火就是你煽起來的!哼,這傢伙唯恐天下不亂,一直在詛咒燒房子呢! 今日新疆,各種矛盾錯綜複雜,日積月累。漢族民眾和維族民眾和專制政府有矛盾,漢 族民眾和維族民眾彼此之間也有矛盾。75事件就是各種矛盾累積的一次惡性爆發。儘管當局 至今仍然在竭力否認民族矛盾的存在並壓制有關討論,但是在民間,這個話題已經越來越熱 了。這裡,我主要想談一談維族民眾與漢族民眾的矛盾以及這種矛盾和當局民族政策的關係。 我們知道,很多漢人不滿於政府對少數民族的優惠政策,認為那是對漢人的變相歧視; 尤其是在一般刑事案件上對少數民族的「兩少一寬」(少捕少殺,一般從寬),更讓他們忿 忿不平。不消說,這種種不滿都是有根據的,也很好理解。然而在維族人方面,他們也有他 們的不滿,有他們的痛苦;而這些不滿與痛苦常常不為我們漢人所意識,更不被我們所理解。 很多人不贊成對不同民族實行差別待遇。這話按道理當然不錯。不過我們應該看到,所 謂差別待遇,不僅有對少數民族有利的東西,也有對他們不利的東西。譬如語言。語言在生 活中的作用十分重大,自不待言。所謂中文,實際上是指漢語。當然,在中國,漢人占90% 以上。把漢語規定為官方語言是合理的。然而,這也就意味著把其他語言置於不利的地位, 從而也就意味著把母語是其他語言的民族置於不利的地位。一個講漢語的人可以在全中國通 行無礙(除了極少數偏遠落後地區),而一個講維語或藏語的人,只要離開自己的家鄉就寸 步難行。這不也是一種差別待遇,而且是一種更嚴重的差別待遇呢? 有漢族朋友說:中國哪有什麼大漢族主義?中國只有小漢族主義。作為漢人個體,有這 種感受實不為怪。但倘若我們記住,所謂大民族主義,其典型表現之一就是強制同化其他民 族;那麼我們就該懂得為什麼維族人藏族人會指責大漢族主義了。 問題就在這裡。在中國,民族區域自治徒有虛名。共產黨一直在推行強制性的和隱蔽的 強制性的漢化政策,近些年來更是變本加厲。在新疆,各級領導的實權(即黨權)幾乎都掌 握在漢人手裡。早先還有個賽福鼎當自治區黨委書記,那以後就再也沒有維族人擔任自治區 第一把手的了。按說,中共建政60年了,自己培養的幹部也很多了,難道就找不出一個能當 自治區黨委書記的嗎?這表明中共當局對維族人總還抱有「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猜忌, 不放心。維族人焉能對此沒有感覺?王樂泉上任以來,加強對維族文化與宗教的限制,當局 拆除了喀什葛爾老城等歷史悠久且具有重要象徵意義的傳統文化建築;規定在小學用漢語代 替維語,並且禁止或者限制政府工作人員信奉伊斯蘭教,包括不得留鬍子,不得戴頭巾,不 得在工作場所齋戒或者禱告。維族人慶祝自己的傳統節日也受到很大限制;如此等等。這不 能不使得具有顯著民族特徵和民族意識的維族人深感被歧視被壓制。事實上,當局對維族的 方針是:大處嚴打,小處放寬。當局採用高壓態勢,不能容許少數民族有任何民族情緒。一 個民族幹部,在會議上稍微發點牢騷,就肯定得不到提拔,還有可能被開除。對少數民族而 言,上述種種,不是大漢族主義又是什麼呢? 10、當大量漢人進入維族人的家園 在談到新疆問題時,很多西方的學者記者都不約而同地會談到漢人移民的問題。這一點 很讓許多漢人不解和不滿:新疆是中國的地方,我們去那裡難道也是問題嗎?況且我們還促 進了那裡的經濟和文化的發展。不過從維族人的角度看,事情就很不一樣了。 德國詩人兼哲學家赫爾德曾經對人的歸屬感做過很好的闡發。赫爾德說:歸屬感是人的 一種基本需要。人既需要吃喝,需要安全感和行動自由,也需要歸屬某個群體。人需要使自 己成為某個群體的一部分。他需要用這個群體自己的語言、傳統、藝術和想像力來發展自己 的情感世界。所謂有人性,就是到某一個地方能夠有回到家的感覺,會覺得和自己的同類在 一起。 這就是說,人只有在他所屬的那塊土地上,和他所屬的群體在一起生活,用母語和周圍 的人交流,他才能感到自在。如果他們發現在自己的這片土地上,湧入大量不請自來的外人, 說著不同的語言,並不入鄉隨俗,而是把另外一套文化全都帶了進來,喧賓奪主,反而佔據 了主導地位;他們就會感到自己的家鄉在淪落,感到自己的文化乃至自己的民族面臨生存危 機。他們就會產生強烈的失落感。 據統計,在新疆的漢族人口,1949年時僅佔當地總人口的6%,現在則高達40%。這還 沒把軍隊及其家屬包括在內,沒把數量可觀的未註冊的流動工人包括在內。與此同時,維族 人的比例則相應下降,從1949年的76%下降到現在的46%。漢語文化也愈來愈強勢。在大多 數重要領域,都是漢人佔據要津;甚至在下面,維族人的位子也在大批大批地被漢人佔領。 這就使很多維族人覺得他們在自己的家鄉已經成了少數民族,在文化上淪為邊緣人,在經濟 上成了弱勢群體。他們感到自己的家園正在迅速地淪喪,因此,他們不但對當局,也對一般 漢人產生了強烈的不滿。 75事件後,網上有兩篇文章流傳很廣。一篇是黃章晉的《再見!伊力哈木》,一篇是作 者署名「一個兵團二代」寫的《告訴你真實的烏魯木齊》。頭一篇主要表達的是一個維族知 識分子的看法,後一篇的作者當然是漢人。兩篇文章的觀點有不少區別,但是它們對事實的 描述卻相當一致。兩篇文章都揭示出,在今日新疆,漢人已經全面佔居主導地位。 其實,像伊力哈木這種維族知識分子,本來對漢人和漢文化是很佩服的。他認為落後的 維族要進步,需要漢人的幫助帶動,就算漢人是殖民者,對新疆也是好的。但是,「你看看 西方殖民者,從來都是帶去先進的制度、先進的文化、先進的生產力,他們高高在上,一個 英國人從來不會跑到印度和當地人去搶重體力活」。可是你們漢人呢?高端的工作你們佔了 我們不眼紅,「但連扛麻袋這樣的苦力都要和我們維吾爾人搶」,這算什麼事呀?維族人到 內地去,不懂漢語就吃不開。這點維族人理解,不會抱怨。但要是維族人在自己的家鄉找工 作,哪怕是工地挖沙子小區掃地當保安也要懂漢語,懂了還不一定給(新疆很多招工啟事, 寫明了只招漢人)。你讓維族人作何感想? 「兵團二代」 在文章裡也寫到類似的情況。他講到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在新疆,漢 人的節日,維族人也放假;維族人的節日,維族人放假,漢人照樣上班。這看上去對漢人很 不公平,「但是仔細想一下,才會發現這裡面竟有一個驚人的秘密。因為這個現象說明…… 在新疆,一切活動都可以不依賴維人的參與而正常進行。」可見維族人在自己的家鄉已經落 到了什麼地步。 使得問題更糟糕的是,維族人的這種種不滿與痛苦沒有表達的渠道。如果他們向當局申 訴,當局每每不理睬;如果他們在網上發言,當局還很可能扣上「破壞民族團結,煽動民族 分裂」的罪名抓人。如「兵團二代」說,維族人原本沒有什麼獨立的想法,可是在如今這種 情況下,如果再有人宣傳,「說獨立好,漢人拿了我們的地,拿走我們的油,拿走我們的棉 花(這些也全有事實依據),你發現自己現在沒有工作,只能在街頭混,那麼我想,只要是 有思想的人,都會生出悲憤之情的」。民族間的怨恨常常是籠統的。維族人覺得「是你們漢 人搶了我們的飯碗,是你們漢人在欺負我們,我能分得清是哪個漢人欺負我哪個不欺負嗎」 (《再見!伊力哈木》) 在新疆的漢族老百姓當然是無辜的。我們漢人的問題是,在和少數民族交往時,我們很 少去設身處地。我們很少去瞭解別人的感受,我們不曾意識到我們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困擾 和招致的怨恨。這也許是在中國,漢人佔絕對優勢。因此很多漢人有一種強者的傲慢,根本 不覺得他們有必要去換位思考,去體會維族人的感覺,他們對維族人的不滿乃至敵意熟視無 睹,並不放在心上。有些人甚至不掩飾他們對維族的歧視和鄙視,對可能招致的怨恨滿不在 乎。這些漢人無非是想:就算維族人很生氣,他們又能怎麼樣呢?他們造不了反。 但問題是,高高在上的統治者可以這樣想,作為普通老百姓的漢人可不能這樣想。那些 深懷怨恨的維族人雖然數量很小,手中也沒有現代化的武器,他們的力量不足以攻擊政府, 但足以對漢族平民發洩仇恨。王力雄和蘆笛都把在新疆的漢人老百姓比作人質;一旦有什麼 事觸發暴亂,遇上亡命之徒,他們就是首當其衝的犧牲品。 在這裡,我們尤其不要忘記,中國的政府乃是世界上最自私、最不負責任的政府。它不 善於化解矛盾,卻極善於製造敵人。在維護專制權力和保護人民這兩者發生矛盾的時候,它 總是毫不猶疑地為了前者而犧牲後者。這就使得那些本來就危險的環境變得更加危險,使得 那些本來就不安全的群眾變得更加不安全。75事件就是明證。 11、75與911 這就需要再講講75事件了。 據中共媒體8月5日報道,中共當局在新疆地區又破獲五起暴力恐怖團伙案件。這已經是 第N次了。近些年來,當局多次宣稱在新疆地區破獲了暴力恐怖團伙案件。這些案件是否名 副其實,其中有沒有冤假錯案?姑且不論。問題是,既然當局有本事能在一小撮密謀分子還 沒動手之前就破獲,為什麼卻偏偏對由一大群烏合之眾吵吵嚷嚷了好些天的75暴亂毫無防範, 以至於讓暴徒們行兇長達數小時之久才想起動用軍警去鎮壓呢?這中間沒鬼才怪! 然而有人卻說:美國政府也沒有防止住911呀。 把75和911相比,極不恰當。首先,911恐怖襲擊採取的方式史無前例,它甚至超出了好 萊塢那批專拍反恐片的編劇們的最大膽的想像。75則不然。75暴亂採用的是最古老最傳統的 方式,用的是棍棒刀具,磚頭石塊。傻瓜都能想像得到。 其次,911參與者只有很少一批人,故而可以高度保密,大量的策劃和準備工作又都是 在美國境外進行的,美國政府難以知曉。75的參與者至少有幾百人上千人乃至幾千人,從互 通聲氣到結伴參與都是在境內,都是在當局的眼皮子底下進行的,而當局又擁有世界第一的 對付老百姓——更不用說所謂敏感人士——的監視系統(包括金盾工程和大量的五毛與線 民)。海萊特一介平民,尚且能清楚地掌握情況做出準確預報(見下節),何況當局。 再有,911毫無預兆。911前夕的美國,阿拉伯穆斯林族群和政府,和其他族群關係正常, 國際上也沒有發生有關的特殊事件。在新疆,維族與漢族之間,維族與政府之間,關係本來 就緊張;當局對維族人的動態本來就高度關注。更重要的是,75前夕發生了626韶關事件, 消息迅速傳入新疆,在維族人中立即引起波瀾。一個人只要不太遲鈍,他就會知道要出事。 把75事件和1992年美國洛杉磯黑人暴亂相比也不恰當,因為洛杉磯事件是突發事件。 1992年4月29日,美國洛杉磯一地方法院宣判去年3月3日毆打黑人青年羅德尼。金的4名白人 警察無罪。當天晚上,洛杉磯數千名黑人聚集街頭舉行抗議活動,隨後就局勢失控,爆發了 大規模的暴力衝突。從前因到後果,整個過程一氣呵成,令地方政府措手不及。新疆事件不 同。新疆事件不是突發事件。眾所周知,626韶關事件是新疆事件的導火線;而從626到75, 中間有差不多十天的時間!不論是疏導還是防範,當局都有足夠的時間。然而當局卻偏偏是 既不疏導,也不防範;而且還火上澆油,激化矛盾。這和92年洛杉磯暴亂豈能相提並論? 12、追問75事件 香港《亞洲週刊》7月23日發表文章,提到烏魯木齊一位名叫海萊特。尼亞孜的維族知 識分子,曾於7月4日下午8點,向有關部門提出預警。並於7月5日上午10點左右,面見自治 區政府主要領導,當面提出三條建議:第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主席努爾。白克力在中午12 點以前出來發表講話;第二,通知民族聚居區的漢族商人,早點關門回家;第三,能調動多 少部隊就調動多少部隊,首先把民族聚居區隔離起來,在一些關鍵路口進行封鎖、巡邏,下 班以後戒嚴。這位領導當時表示,要打電話請示,結果是三條建議一條都沒被採納。海萊特 說,他不是唯一的向政府提出預警的人,有人比他提的還早。 按說,海萊特提出的三條建議是比較周全的。首先,政府出面講話,可以疏解維族人的 不滿,緩和緊張局勢。即便還有極少數人要鬧事,起碼不會鬧到那麼大的規模和程度。與此 同時,政府再調集大量軍警嚴加防範,並告知漢人做好自我保護,就算不能消除暴亂於無形, 至少也能減少到較小的程度。然而政府卻偏偏是一條也不採納。這是為什麼?這是我們每一 個人都最需要追問,最需要思考的問題。 是政府事先沒有估計到事態的嚴重性嗎?不可能。用不著海萊特7月4日下午來提醒,早 在韶關事件的消息傳到新疆後,新疆政府馬上就會想到:1、有維族人會上街,要求政府主 持公道給個說法;2、有人會衝擊政府;3、有人會報復,打殺漢人,等等。那麼,政府為什 麼不積極應對,預加防範呢? 其實,政府決不是沒有預加防範。根據中新社7月6日的報道,7月5日下午五點鐘左右, 「兩百餘人在烏魯木齊市人民廣場聚集,新疆警方按照工作部署和處突預案開展相應處置工 作,依法強行帶離現場七十餘名挑頭鬧事人員,迅速控制了局面」。由此可見,在打壓和平 抗議方面,政府是早有充分準備,動作神速。到了九點鐘,有不少維族青年衝到人民廣場自 治區常委附近,「企圖進入常委機關大院未遂後離去」。由此可見,政府對保護自己也是早 有準備,固若金湯。政府唯一沒做的只是沒有派軍警對漢族平民加以保護。這決不是警力夠 不夠的問題,因為你政府至少可以還有多少就派多少嘛。如果擔心警力不足,還可以像海萊 特建議的那樣,讓漢族平民自己保護自己嘛。這就不能不讓人懷疑政府別有用心。 有人說,如果政府事先就派出軍警封鎖戒嚴,那豈不是授人以柄,讓「敵對勢力」大做 文章,指控你政府要鎮壓維族人嗎?是的。是有這種可能。政府不願意引火燒身,所以它不 願意在事先就派出軍警封鎖戒嚴。但政府這樣做,正好說明它只關心自己,不關心民眾;它 只在乎自己惹不惹麻煩,不在乎漢人老百姓是不是會遭到無妄之災。再說,海萊特的三條建 議是配套的,如果政府不採納第一條,即不站出來發表講話,那麼,只採納後兩條也是沒用 的。 根據官方報道,暴亂是在8點半以後開始的,大量暴力行為是發生在烏魯木齊南邊的維 漢聚居區。然而根據《紐約時報》7月17日的報道,在整個暴亂過程中,簡直看不到什麼軍 警的影子,即使有,也只是袖手旁觀。一直到半夜一點鐘,暴亂已經接近尾聲時,大量的軍 警才出現。《紐約時報》的報道特地提到,在打砸搶開始不久,一位姓韓的出租車司機被維 族人硬從車裡拽出來,旁邊就有一個警察卻沒有上前制止。照理說,警察制止街頭暴力乃天 經地義,這難道還要請示上級請示中央嗎?就算你警察擔心自己打不過暴徒,你總該立刻向 上級報告吧。在通訊如此發達的今天,那頂多也不過是幾分鐘的事。這就不能不讓人懷疑警 察事先是得到指示的,要他們不要採取行動。 問題就在這裡,新疆政府拒絕主動對群眾講話,當別人找上門來,舉行和平抗議討個說 法,又立刻打壓。這本身就已經是在激化矛盾,在堵死用和平的理性的方法解決問題或緩和 矛盾。這就為暴力犯罪創造了最好的外部誘因。此後,政府又聽任暴徒行兇數小時之久。我 想,在75事件爆發前一刻,當海萊特極其失望地發現政府沒有採納他的任何一條建議時,他 就應該料到,那些準備和平抗議的維族人必將被打壓,暴亂已經不可避免,一些漢人是已經 死定了。 為什麼政府寧可發生暴亂,發生暴徒打殺漢人的事呢?我倒並不認為從韶關事件起,政 府就在玩弄一個大陰謀。韶關事件可能是突發事件,但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當地政府知 道這件事涉及由來已久的民族矛盾,涉及政府多年來不得人心的民族政策,它擔心自己出面 處理,要麼是按下葫蘆浮起瓢,要麼是兩頭不討好,反而使自己成為維族人或漢族人或者維 族人和漢族人共同的攻擊目標,所以乾脆當起縮頭烏龜。然而問題是,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 五,這事傳到新疆後,新疆政府感到自己極其被動。政府明明知道,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必 須站出來對民眾講話才可能緩和緊張局勢。然而對今日中共各級官員來說,最怕的就是和民 眾對話,尤其是面對如此棘手的問題。這個燙手山芋沒人願意接,也沒人敢於接。 在拒絕了對話這種緩和矛盾疏導民怨的辦法後,當局只剩下一種選擇,那就是激化矛盾, 等待和促成暴亂發生。因為一旦發生暴亂,用共產黨的話就叫,事情的性質就起了變化,矛 盾的性質就變了,問題就簡化了,於是政府就主動了。在這時政府再出來鎮壓,誰敢反對? 在這種情況下,公眾的注意力全都被流血暴亂所吸引,暴徒必定成為萬眾譴責的目標,有幾 個人還去批評政府?一般也就是抱怨政府出手太慢而已,很少人會深入想到「慢」背後的玄 機。在事後,政府可以輕描淡寫地說自己對敵情的嚴重性估計不足。很好,因為這又為趁機 進一步打擊各種異己力量提供了最好的口實。 誰要是不接受這種解釋,請給出另外的解釋。 13、和毛時代的比較 今日新疆的形勢相當緊張。那麼,毛時代的新疆是否比現在還和諧一點?當然未必。只 是那時當局對訊息的控制更嚴密,很多事情外界無從知曉而已。 不過,倘若僅就民族關係而言,毛時代倒確有可能比現在緩和一些。因為毛時代講的是 共產主義意識形態,講的是階級鬥爭。那時候,人們在意的身份認同是革命反革命,是紅五 類黑五類。「親不親,階級分」:「親不親,線上分」。民族身份、民族矛盾則被淡化,故 而不顯著。毛時代絕不是一個和諧的時代,而是一個嚴重衝突的時代,但那時的衝突是以另 一種面貌呈現的。 今天的情況則不同。隨著柏林牆倒塌,共產黨意識形態徹底破產,原先被掩蓋被沖淡的 民族問題,文化問題日益突出。現在,中共為了排拒自由民主,找不出別的理由,就宣稱自 由民主只是西方的價值,沒有普適性,否認世上有任何普遍適用的價值,竭力強調特殊性, 強調「國情」,大肆鼓吹民族主義。可是這種做法也是雙刃劍:你鼓吹你的民族主義,那就 必然反過來刺激別人的民族主義;你講你的文化傳統,別人也會講別人的文化傳統。你大講 特講「炎黃子孫」,大講特講儒家傳統,可是,像維族、藏族,人家不是炎黃子孫,也不屬 於儒家傳統,你這樣講,不是刺激人家的疏離感,刺激人家的分離意識麼?官方講中華民族, 可是中華民族這個概念是個政治概念,不是民族學上的民族概念,再說,這個概念也只有一 百年的歷史,要用這個概念塑造一種共同體的感覺,效果是很有限的。中共拒絕普適價值, 它拿不出能夠凝聚各民族人心的東西,只有靠強力,而強力又恰恰是有反作用的。 另外,從經濟上講,今天的中國也和毛時代有很大變化。毛時代是計劃經濟或曰指令經 濟。政府包辦一切。它只要在社會資源的分配使用上和社會成員的控制安排上實行均等的或 略向少數民族傾斜的政策,各民族彼此之間就不會有太大意見,也就不會有太大的衝突。自 從經濟改革以來,上述局面極大改觀,政府已經不可能掌握所有的資源分配和機會分配,即 使它依舊做出某些規定照顧少數民族,但這些規定往往只停留在紙面上。由於漢人佔據大量 資源,出於管理的方便和利益的追逐,大量的機會必然被漢人所佔有,維族人的生存空間越 來越狹小,與漢人的矛盾也越來越嚴重。 14、余論 上節提到的問題,很多人都是看到的。不過他們以為這些都是正常現象,是一個多民族 國家走向現代化,走向民族融合即同化的必經的陣痛。在他們看來,如果說當局的民族政策 有什麼錯,那就是錯在沒有徹底拋棄民族自治那一套。據他們說,所謂民族自治這一套是昔 日蘇聯斯大林發明的,它既是民族衝突的原因,也是後來蘇聯解體的根源。 我不贊成這種觀點。我先前已經寫過《談談民族自治問題》和《再論民族自治問題》兩 篇短文闡明我的觀點。這裡我要強調的是,首先,民族自治這一套不是蘇聯人發明的,早在 蘇聯建立之前就出現了。例如,奧匈帝國的架構就具有民族自治的特點。另外,在第一次世 界大戰結束後的1919年,美國總統威爾遜提出的民族自決主張,也就包含了民族自治的內容。 這一點伯林早就講到了。伯林說:新興的民族國家「哪怕只從自己的歷史經驗中認識到某種 道理的話,它就會認識到必須滿足境內各種族和文化群體對自治的渴望」。再者,否定民族 自治,就意味著實行更徹底的強制性同化政策。不錯,歷史上很多民族融合即同化,實際上 是靠強制手段才成功的。但問題是,在當代世界,我們還能夠重複那些前人的做法嗎?我們 還願意付出他們所付出過的那些代價嗎?過去行得通的那些做法,在當代背景下還行得通嗎? 如果你是認同人權民主理念的,你更應該考慮,那種強制性同化的做法是否和人權民主理念 能相容不悖。我以為在上面這幾個問題上,答案都是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