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劉曉波 (北京)陳子明 2009年6月23日,北京市公安局在軟禁劉曉波半年多之後,正式逮捕了劉曉波。這一系 列做法,嚴重地違反了憲法和法律,以及國際公認、中國政府也已承諾並簽署的世界人權准 則。我首先要說的是,這種倒行逆施的行徑,達不到有關當局想要達到的任何一個目標,而 只能成全曉波,並進而推動中國的民主化。原因很簡單,就是中國的一句老話:「得道多助, 失道寡助」。 (一) 我和曉波結識於1989年5月14日北京社會經濟科學研究所召開的一次學術沙龍。從1988 年11月起,我和王軍濤牽頭的「中國現代化論綱」課題組,一共召開了十幾次中小型學術討 論會,最後的兩次會是在學潮期間召開的。在我的刑事判決書中,引用了我在4月23日會議 發言中的一段話,其實那次會議與學潮沒有任何關係。判決書中沒有提及的5月14日會議, 卻多少與學潮有所關聯。陳小平在《老頑童劉曉波:我有心成仁監牢奈我何》中說,他和曉 波「就是在這次會議上開始商量如何動員北京高校老師出來支持學生運動的」。曉波在《末 日倖存者的獨白:關於我和「六四」》中回憶,參加這次會議的有「王軍濤、陳子明、閔琦、 鄭也夫、吳稼祥、王潤生、陳小平、鄭棣、中國青年報社的記者和其他的人」。我記得這次 會的出席者有20多人,除了曉波所提到的人,應當還有劉衛華等人。我在這次會上只是與曉 波簡短地交談了幾句,吃午飯時曉波與軍濤挨著坐,曾有過長時間的爭論。曉波與我們在這 次的相識,成為他隨後參加首都各界愛國維憲聯席會議的一個契機。 在我第一次「保外就醫」期間(1994年5月13日至1995年6月25日),老包(包遵信)、 曉波、周舵和原北京社會經濟科學研究所的陳子明、陳小平、閔琦、劉衛華等形成了一個新 的工作團體。1995年2月20日,發表了由曉波起草,由包遵信、王若水、陳子明、徐文立、 劉曉波、陳小平、周舵、吳學燦、閔琦、沙裕光、廖亦武、金橙12人簽署的《反腐敗建議書 ——致八屆人大三次全會》。2月27日,發表了由陳小平起草,由上述12人簽署的《廢除收 容審查 保障人身自由——致人大八屆三次會議》。5月底,發表了由曉波和陳小平共同起草 的《汲取血的教訓 推進民主與法治進程——「六四」六週年呼籲書》。這個呼籲書的發起 人是:王之虹、王丹、包遵信、劉念春、劉曉波、江棋生、吳學燦、沙裕光、陳小平、周舵、 林牧、黃翔、廖亦武、金橙,簽署人有:芒克、粟憲庭、蔣樾、王東海、馬少方、陳龍德、 鄭旭光、馬少華、吳雙印、楊海、楊寬興、劉賢斌、金艷明、勾慶惠、徐永海、陳權、宋旭 民、汪青、李智英、王志新、張玲、黃庭金、紀曉、李國萍、李金芳、何德普、侯宗哲、王 毓芳、李海、錢育民、曉韻、李繼妍、海藍、李愛民、楊靖、王永清、高軍生、鄧煥武、張 宗愛、張健康、劉儉、王自強等。當時我仍在服刑期,大家建議我不要簽名,由我的妻子王 之虹代我出面。這個呼籲書發表時,曉波已經被公安局變相監禁,與13年後的情形幾乎是一 模一樣。6月25日,身患癌症的我被再次投入監獄(保外就醫時的病因是「皮膚瘙癢症」)。 這樣一來,我們這個團體就無法繼續工作了。曉波於1996年1月釋放後,他和劉霞夫婦、陳 小平夫婦、劉衛華夫婦經常請之虹一起吃飯和休閒,給予了孤身一人的之虹以極大的安慰和 幫助。 此後一直到2002年10月服刑期滿,我無法再接觸包括曉波在內的任何一位朋友。當我再 次見到曉波時,我發現他已經形成了自己的工作方式和論說風格。雖然同為自由撰稿人,我 的寫作領域、題材與他有所不同,但是我始終欣賞、支持曉波的各種探索和努力。2004年2 月至2005年8月,我和何家棟先生辦了一個「改造與建設」網站,服務器放在國內,並辦理 了ICP備案手續。新聞辦官員後來明確告訴我,有人就網站轉載劉曉波文章《昨日小延安 今 日大中國——毛澤東批判》打了小報告,是負責意識形態領域的高層領導人親自下令取締這 個網站的。 我和曉波,是被當局稱為八九民運「黑手」而至今仍留在國內的不多的幾個人。1991年 4月2日,我和王軍濤、任畹町、包遵信、王丹5人從秦城監獄轉移到北京市第二監獄的禁閉 室關押。現在,老包已經去世了,其他3人先後被迫流亡海外。1996年10月8日,劉曉波因為 與王希哲聯署《對當前我國若干重大國是的意見——致國共兩黨的雙十宣言》而被勞教,王 希哲隨即逃亡海外。我們留在國內並且繼續為中國民主化而奮鬥而發聲的人,理所當然要相 互理解並形成聯合陣線。 (二) 在過去20年中,曉波已經四次被當局關押監禁。我們先來回顧一下前三次的情形。 1989年逮捕曉波的主要罪狀,是他發起了「六二」絕食。我們只要讀一讀曉波起草的 《絕食宣言》,就可以理解他和周舵、侯德建、高新4人當時的心境:「中國幾千年的歷史, 充滿了以暴易暴和相互仇恨。及至近代,敵人意識成為中國人的遺傳;1949年以後的『以階 級鬥爭為綱』的口號,更把傳統的仇恨心理、敵人意識和以暴易暴推向了極端,此次軍管也 是『階級鬥爭』式的政治文化的體現。為此,我們絕食,呼籲中國人從現在開始逐漸廢棄和 消除敵人意識和仇恨心理,徹底放棄『階級鬥爭』式的政治文化,因為仇恨只能產生暴力和 專制。我們必須以一種民主式的寬容精神和協作意識來開始中國的民主建設。民主政治是沒 有敵人和仇恨的政治,只有在相互尊重、相互寬容、相互妥協基礎上的協商、討論和表決。 李鵬作為總理犯有重大失誤,應該按照民主程序引咎辭職。但是,李鵬不是我們的敵人,即 使他下台,仍然具有一個公民應享有的權利,甚至可以擁有堅持錯誤主張的權利。我們呼籲, 從政府到每一位普通公民,放棄舊的政治文化,開始新政治文化。我們要求政府立即結束軍 管,並呼籲學生和政府雙方重新以和平談判、協商對話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的對立。」由於曉 波等人有勸說學生在「六四」清晨撤離廣場的功勞,1991年法院對他的判決是「免於刑事處 分」。 1995年5月18日曉波被當局變相關押的原因,是起草、簽署和發表上述兩封建議書和擬 議中的《「六四」六週年呼籲書》。《反腐敗建議書》提出了近期改革的七項目標與遠期改 革的五項目標。前者是:(1)設立人大反腐敗委員會,擔任該委員會成員的人大代表應脫 產全職工作;(2)人大為揮霍浪費國家財產制定特別法;(3)實行法官終身制、考任制; (4)制定國家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辦法,可以參考南朝鮮制定的銀行存款不得匿名、化名的 法律。(5)制定國家公職人員不能在任期內從事商業經營的法律,其私人資產必須交給法 定機構委託經營;(6)人大應該根據憲法第三十五條制定特別法律,支持設立民間的舉報 中心,允許創建民間的《反腐敗報》;(7)取消執政黨對現有傳媒(電台、電視台、報刊、 出版機構)的全面控制,制定新聞法。後者是:(1)開放黨禁,實行多黨競爭執政地位的 公開的、全民的、平等的、直接的選舉制度。使在野黨成為有效制約執政黨的合法政治力量。 (2)實行權力分離,相互制約的憲政民主制。把人大和政協改造為獨立於執政黨的立法機 構,使立法、司法、行政三權真正分離。(3)創立獨立的憲法法院,對執政黨、人大、政 府、檢察院法院的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和懲治。(4)開放報禁,允許民辦電台、電視台、報 刊、出版社的合法存在,使社會傳媒真正成為制約政治權力的第四種權力——公眾輿論監督 的權力。(5)在憲法上明確私有財產的合法性,使現有的國有、集體、私有財產獲得同等 的法律地位,進一步實行產權明析化的改革。《「六四」六週年呼籲書》重申了制定《新聞 出版法》、《結社法》、《人的權利和自由宣言》、《憲法法院法》的要求,並指出:「我 們從『六四』的教訓中提出的以上建議,僅僅是『六四』所涉及的諸多法律問題中的四項, 其他的諸如軍隊的性質與職能,執政黨實際上集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軍隊指揮權於一 身等問題,乃至獨立的司法制度問題,都需要我們認真地逐步反思和檢討。中華民族在走向 現代化民主社會的過程中曾歷經磨難,『六四』是又一次大磨難。然而,如果我們有足夠的 良知、智慧、勇氣、信心和毅力面對泣血的傷口自省,那麼苦難就是最寶貴的財富,一個歷 經磨難的民族就是富有的、深邃的、充滿希望的。」由於公民提出上述建議合情合理,沒有 任何違法的問題,當局在非法關押曉波7個多月後,不得不將他釋放。 1996年8月11日,劉曉波與王希哲會見於廣州大北門外蘭圃,就若干重大國是交換了意 見,並商定於10月10日對國共兩黨發表宣言。宣言說:「我們的意見是,為早日取得兩岸和 平統一的共識,為達求同存異之目的,國共雙方及海內外各民主黨派,各政治力量都應該也 可以重新回到1945年10月國共雙方簽訂的《雙十協定》和1946年1月各黨派《政協決議》的 原則基礎上來。」「『凡是人家民主國家有的,我們中國也應該有。』這就是中共在《雙十 協定》和《政協決議》中主張的基本精神。」「周恩來致馬歇爾的信說的很清楚:」吾人相 信中國將採取之民主,應傚法於美國。『……周又說:「軍隊制度,應該以民主國家尤其是 美國的軍隊制度為改革的榜樣。』」「我們鄭重呼籲,北京當局,台北當局,應立即展開政 治談判,雙方都應該抱有這樣的共識:無論哪個當局,誰願意回到當年大家都簽了字的《雙 十協定》和《政協決議》的原則上來,誰願意在實踐中真正實行上述文件中應諾給予人民的 現代各民主國家人民都享有的人權和民主,這個當局(或聯合當局)就必將真正成為中國的 唯一合法政府。」宣言批評「作為國家的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江澤民,將全國人民代表大 會依據憲法交給他領導的軍隊擅自宣佈由『共產黨絕對領導』,這是極端違憲、極端錯誤的 行為,他應該受到彈劾。」這一次,當局將曉波判處勞動教養3年,從1996年10月8日到1999 年10月7日。 (三) 從上面的介紹可以知道,對於曉波也好,對於其他簽署者也好,《零八憲章》並沒有任 何特殊之處。憲章所表達的主要內容,在10多年前就已經有過系統的闡述。公佈憲章所採用 的多人聯署方式,每年就有十幾次到幾十次之多。聯署並公佈《零八憲章》,旨在對《世界 人權宣言》公佈60週年和中國政府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10週年,表示一種 贊同與慶賀之意。《零八憲章》具有了歷史性的意義,擁有了空前的聯署人數,這完全是當 局對劉曉波採取法外措施的結果。 當局在《零八憲章》公佈前夕突然對曉波實行「監視居住」,表面上是針對《零八憲 章》,實際上是針對六四20週年的紀念活動。當局通過各種手段得知,曉波和朋友們正在籌 備一系列的紀念活動,便打破了近十年來他們業已和大陸異議人士在反覆博弈中實際形成的 「紅線」,企圖通過「殺雞給猴看」對後者造成一種新的威懾態勢,以便平安度過2009年 「六五二一」這個大坎。在「六五二一」辦公室的眼裡,曉波不是在法治國家享有不可剝奪 的人權的一名公民,而是他們「維穩」排兵佈陣中的一枚棋子。什麼時候挪動這枚旗子,他 們是經過精確計算的。 這種霹靂手段對於曉波本人是沒有任何效果的。從勞教結束以來,曉波時時刻刻準備接 受新的考驗。現在的結果,對於他來說不過是「求仁得仁」而已。將來他和像我這樣的「反 革命顛覆罪犯」說話時,就會有更多的底氣。更進一步說,當局此舉是在為未來的反對黨准 備領袖人物,為諾貝爾獎的頒發機構推薦候選人。 這種恐嚇手段對於曉波的朋友們也是沒有威懾力的。歷史畢竟是進步了。毛澤東時代可 以槍斃遇羅克,鄧小平及鄧後時代只能讓劉曉波坐牢。在當今中國,為了推動人權和民主化 事業,不惜坐牢的豈止曉波一人。在曉波「監視居住」期間,大家考慮到他的安危,說話不 免偏於謹慎;現在公然「以言入罪」了,大家說話也就沒有必要多所顧忌了。 曉波被捕後,國際國內的聲援風起雲湧;而在官方的電視、報紙甚至網絡上,卻看不到 有關此事的隻言片語。誰得道多助,誰做賊心虛;誰站在歷史正確的一面,誰站在歷史錯誤 的一面;不是一目瞭然嗎! 據我瞭解的情況,中共最高層在如何處理曉波的問題上,意見並非一致。現在曉波被捕, 說明強硬派暫時佔據上風。但事情還沒有完結。雖然按照法條的規定,曉波這次會被判處5 年左右的徒刑,但還有5%的其他可能性,不能排除再次「免於刑事處分」。世界上的朋友們 都站出來為曉波說話,多一個人多一份力量,就會促使事情向好的方面轉化。我們仍然希望, 當局能夠認識到審判劉曉波的愚蠢性及其對於中國未來發展的危害性,及時懸崖勒馬,從 「鎮壓」轉向「協商」,從「專政」轉向「憲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