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選載 「編者按」編輯部最近收到多篇作者、讀者來信,就本刊發表的一些文章的史實或文字 的錯失提出了很好的糾正意見。對於這些失誤,本刊編輯部在編輯校對上也負有一定的責任。 我們感謝作者、讀者提出的寶貴意見,並將部分來信摘要發表如下。重複的內容恕不一一列 出。 《窪地上的戰役》不是胡風的作品 《北京之春》編輯部: 頃讀《北京之春》2009年12月號,其中《胡風案與中國文藝界一文》(作者苦思子)有 明顯錯訛。 文章論及的小說《窪地上的戰役》不是胡風的作品,而是被打成胡風集團骨幹分子的路 翎的作品。雖然他們皆屬所謂胡風反革命集團冤案同犯,但畢竟是兩位不同的作者,而且文 風很不相同。苦思子張冠李戴,並由此立論言說胡風的人品和風格,推理失據。根據胡風年 譜等文獻來看,胡風一生沒有創作小說,只有詩集、雜文集和文藝評論集,還有少量翻譯小 說(譯自蘇聯和日、韓等國作者)。苦思子又說胡風「因大鳴大放運動暢所欲言,所以才有 後來的30萬諫言書」,在時間上也發生倒錯。胡風的30萬言書寫於1954年3月至7月,1955年 被捕,引發全國性肅反運動;1957年毛澤東號召「幫助黨整風」,鼓勵知識界開展「大鳴大 放運動」,然後突然反右,此時胡風集團案諸君早已被逮捕關押經年。 另外,《北京之春》2009年9月號刊登了黃河清的《當代中國的「國學大師」》,其中 說到範文瀾、呂振羽、杜國庠、翦伯贊、吳□、侯外廬、沙文漢、週一良諸位都有大師級的 真才實學,除週一良外都是共產黨員;諸位的人生結局卻只有不是共產黨員的週一良得善終。 這段話後面是確實的,週一良幸得善終;前面說他「不是黨員」則是錯誤的。週一良之 子周啟博是海外華人知識份子,2006年以來在互聯網上公開了他寫的《我的父親週一良》一 文。其中明確寫道:「父親在一九五六年被當局接受入黨,並由教研室主任提升為歷史系副 主任」,還承認因父親入黨給他帶來了入學、就職的實惠。周啟博的敘述十分冷靜,坦誠地 檢討了乃父在反右、文革諸時期極左的錯誤言行。並且真實地描繪了週一良在四人幫倒台後 被審查之餘,萬分悔恨,甚至到美國探親時不想回國的心態。 《北京之春》有不少好文章。但有了錯訛應該更正。 謹祝編安! 德國讀者 彭小明2009 .12 .8 拙作《錢學森二三事》有錯 亞衣先生: 在《北京之春》網站上看到拙作二篇已被刊用於2009年12月號(總第119期),還配有 mp3朗讀版,真是周全,尤其是配插了多幅照片,十分感謝。 除表謝意外,順便講述二事。 1,拙作《錢學森二三事》第三大段「錢學森『反右』期的表現及其他」中寫有「『三 錢』中錢學森壽命最長,活了98歲。」有暗示另二錢都已過世之嫌,那是錯誤的。錢三強確 在1992年79歲時駕鶴西去,但錢偉長仍健在。筆者聽信傳言,未予核實。曾聽說錢偉長2006 年已離崗而去,就誤認為大去了。其實那只是離開上海去休養。大陸權威搜索引擎「百度」 上列有眾多「錢偉長逝世」條目,打開閱讀,沒有一條可信。2008年11月16日《南方日報》 報導「經國務院僑辦任命,錢偉長院士繼任暨南大學董事會董事長」。可見至少那時錢先生 還健在。上世紀70年代末,我作為科學院磁學室代表去河南赴會,錢偉長也參與此會,地方 當局慇勤招待錢偉長多日,我作為錢先生的唯一隨員,跟隨先生師母欣賞殷墟、看太行、參 觀紅旗渠。回京後先生師母曾請我在清華照蘭院飯館小餐。其後沒有再聯繫過,以至鬧出錯 誤。在寫關於錢學森的另一篇文章時才發現錯誤,很是抱歉。在此向錢偉長先生深表歉意, 也請錢先生家屬和子弟們原諒。 2,貴刊使用簡體繁體字互相轉換功能,但「機譯」成繁體字後出現個別的同音別字, 未能校正。例如:「蒙泰裡尼」成「蒙泰裡尼」,人名中通常用「裡」:「生死未卜」成 「生死未卜」;「干擾」成「干擾」:「古人云」成「古人云」等。 輯安 林木 2009年12月12日 《北京之春》可否轉載已發表的文章 《北京之春》亞衣編輯: 你好,送上自薦稿件《熟女順姬:極權主義的國家的電影與政治——看朝鮮老電影《無 名英雄》有感》。這是發表在《自由寫作》48期的一篇對專制文化進行反思的隨筆,我自認 為是寫得比較深刻比較得意的一篇文章,希望有更多的讀者讀到它。 可能由於《自由寫作》的受眾及影響力太小,此作在網上很少得到轉載,故此想自薦到 《北京之春》上發表。由於《北京之春》具有很大影響力,在貴刊上發表過的我的一篇《對 國共內戰的新省思》得到大量轉載,在網上成為熱文。因此我希望「熟女順姬」此篇也能在 刊登在「北春」上,為更多讀者所閱讀。不知可否?請回復。 陳智勝 12月6日 2009年 智勝先生你好: 來信和所附大作收到,非常感謝。因本刊篇幅有限,且稿倉充盈,原則上只刊登首發文 章,不轉載它刊已經發表過的作品。希望你能諒解以及繼續為本刊惠稿。 再次感謝你的支持! 《北京之春》編輯 亞衣2009年12月7日 致《北京之春》的求救信 《北京之春》編輯部: 我叫宮明傑,現年47歲,戶籍在撫順市東洲區萬新街。 2001年11月遼寧撫順東洲區法院在沒有事實根據的情況下,憑原告花了2900元錢,法院 就利用一個下崗工人代替法官出庭,亂審瞎判,製造出荒唐的判決書,在法庭上宣佈把我的 房子判給原告。我拿著判決書找法院領導,該院領導強詞奪理。通過正義的新聞記者調查, 在2002年5月25日—30日《遼沈晚報》上把東洲法院假法官審判的醜聞曝光。之後引起了法 院強烈不滿,判決書沒有撤消,我走上了艱難的上訪之路,省市區人大司法辦給我批件,要 求法院依法撤消判決書。當我到法院拿出批件時遭到殘酷報復,把我打成重傷。傷好後我一 次次上訪控告,到國家信訪局遞交上訪材料。第一次到國家信訪局大門口時就被地方法院截 訪人員強行帶回撫順市,非法關押9天。2003年6月2日,東洲法院為了阻止我進京,強迫我 接受沒有名目的3萬元錢。我拿著3萬元錢再次找到媒體,《瀋陽晚報》把法院違法行為再次 曝光。當我再次進京時又被法院截訪人員強行帶回撫順,判我3年勞動教養。解教後,我多 次上訪,多次被抓回。 今年9月我被逼無奈訂團體票到泰國,我去大使館請求把上訪控告材料轉交政府。沒有 想到大使館人員把我的材料轉回了撫順市,由撫順市地方把我接回,將我以違反治安處罰法 二十三條拘留10天,沒到期又把我轉變成勞動教養2年。我現在被關押在撫順市吳家堡勞動 教養院,希望得到你們的援助。 官明傑 200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