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歧義的「革命」 (北京)周舵 《炎黃春秋》2008年第一期秦暉的大文《專政、民主與所謂「恩格斯轉變」》,資料翔 實、論述嚴謹,十分精彩。僅有一處我認為欠周詳,就是對「革命」這個關鍵詞的詮釋。秦 暉說,「承認人民有權反抗暴政」「即有權革命」;美國《獨立宣言》承認人民有革命權 (如果政府損害人民,「人民就有權利改變它或廢除它」)。在秦暉的大文中,「革命」就 是「反抗暴政」,「以暴抗暴」,「改變或廢除政府」。 我們首先不得不面對一個尷尬的現狀:「革命」是個歧義紛繁的多義詞。如果以托馬斯。 庫恩的「範式」(paradigm)之有無作為劃分「科學」和「前科學」的標準的話,各門社會 科學可能除經濟學之外,都只能算是「前科學」——建立範式的核心要求之一是,每個基本 概念都要有嚴格、單義、公認的定義,而社會科學,尤其是政治學的現狀卻幾乎是恰好相反。 在這種不合理想的狀態下,我們只能是:第一,「要建大廈,先燒出好磚」, 必須對於自 己使用的、詞義不統一的基本概念給出盡可能清晰、嚴謹的定義。第二,這個定義應當盡量 不超出習慣用法的範圍,盡量避免「橫空出世」、「別出心裁」。第三,由於習慣用法是多 義的,作者應明確說明自己在這多義中的取捨;第四,當選擇的習慣用法實在不夠用時,說 明作者自己的附加義。 本文並不涉及作者自己對於「革命」的定義,只限於對「革命」一詞的習慣用法作最簡 略的分類。 首先,從詞源說,「革命」一詞最初是占卜術士預言「命運之突然轉折」,從 「revolution」的構詞法便可看出這一「轉折」、「迴旋」的含意;用於政治領域時,則專 指「用暴力突然推翻統治者」,即今人所稱的「政變」。《獨立宣言》所言「革命」即此義。 美國革命從英國式的君主立憲改成共和制算不上是實質性的政治變革,基本政制仍然是英國 式的自由憲政。是美國人基於聯法抗英的立場,誇大了這一「革命」的實質意義。 其次,革命本身並沒有方向性,可以往未來革,也可以往過去革。指向未來者為激進革 命、左翼革命,指向過去者為保守革命、右翼革命(「激進」也是個多義詞,既指目標,多 指向未來;也指手段,與「漸進」相對)。照此,英國17世紀的內戰和短命的共和創建、法 國大革命、十月革命、辛亥革命等屬於前者,而美國革命則相反,屬於後者,即恢復被當時 英王剝奪的「英國人的自由」這一北美殖民地人民自古就享有的傳統習慣權利。所以,美國 「革命」是既不「徹底」,又是往回「倒退」的,和我們習慣理解的激進革命恰好相反。 第三,左翼革命又有程度(「徹底性」)之別:最不「徹底」的是政治革命,即除政權 更替之外還伴隨政治制度大規模的、急速的變革。然後是「社會革命」,不僅有以上兩點, 還要對社會基礎建構如經濟制度和階級關係做大規模的急速的變革。更徹底的是「文化革 命」,即除以上三點外,還要對文化(觀念、信仰、傳統、哲學、宗教、文學藝術等)做大 規模的急速的變革。 就當代中國人而言,對革命的理解就僅是第三種含義——左翼的、極端激進的、未來主 義(進步主義)的,也就是說,極左的、最徹底的「革命」,而不是秦暉所說的含義,當然 就更不是美國式的保守革命。秦暉所說的「革命」,如今叫做「政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