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2009年人物回眸 (廣州)華夏 2009年,「中國工人」被美國《時代》週刊列為「十大人物」之第二。在過去的一年裡, 到底有哪些「成就」,使得「中國工人」登上年度人物榜?這裡說一下2009年中有血有肉的 「人物」,是他們譜寫了中國歷史。 胡舒立——「最危險的女人」 「事件」2009年11月9日,身為《財經》雜誌創辦人並10數年任主編的胡舒立正式離職; 12月14日下午,由原《財經》雜誌200多名記者、編輯組成的財新傳媒在北京西大望路溫特 萊中心揭幕,胡舒立領導的采編團隊的辦公地點也定在了這裡。歷時10多年的原《財經》雜 志主編胡舒立重新回到財經傳媒界。一個人、一個團體、一個媒體又開始出發,明天什麼樣 沒人能知道,但人心聚起的傳媒力量永無止境,直至退出歷史舞台這一天。 12月20日胡舒立正式出任中山大學傳播與設計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之職,談及 此時此刻從事教育時,她無不動情地說:「我在媒體從業30年,如今有機會進入聖潔的校園, 從事教育對我是全新體驗,充滿了挑戰,我現在是如臨深淵、如履薄冰!」進而她表示,將 把中大傳設學院「做成一流的新媒體教育基地」、「充分利用自己在業界的資源,讓學生有 更多與業界接觸的機會」。在半個小時演講的最後,胡舒立追溯說:「傳設學院有一種非常 突出的特色,就是它的新媒體特色,它提供的新媒體教育非常有遠見,這也是最吸引我的地 方」——這是胡舒立一生的追求。 「評論」一份能讓威權中央當局、獨黨政府放行,又讓知識分子老百姓們自己掏錢來訂 閱的媒體,連西方政府、媒體也歡迎的一份刊物,是什麼刊物?奧巴馬總統點名接受《財經》 等兩家中國媒體採訪,但《財經》最終未能成行。胡舒立從未遠離財經傳媒領域。她不僅受 邀到哥本哈根就氣候問題發表演講,其領導的原《財經》雜誌部分記者,一直在中山大學傳 播與設計學院網站中設置的「胡舒立。我們網」頁面發表報道,傳媒的「良心」,與日月同 在、與人心一起跳動。 馮正虎——沒有家與國的「公民」 「事件」2009年11月4日,中國公民馮正虎自日本返回上海時遭遇警方拒絕入境,上海 警方在全日空工作人員的協助下,用強迫的方式將他塞上了返航日本的飛機。馮正虎想返回 自己的國家——中國,但至今一直滯留在日本成田國際機場的大廳內,靠世界各地同情他的 的旅客和空中小姐提供的餅乾蛋糕為生。 馮正虎現年55歲,上海居民,復旦大學經濟管理專業研究生畢業。曾任上海企業發展研 究所所長,於2001年被捕入獄3年。出獄後不改初衷,長期從事「護憲維權」活動,一如既 往地為訪民盡力。 「評論」一個國家的政府讓本國公民成為沒有「國民身份」的國際棄人,是一種什麼樣 的行為?12月2日中國著名電視人閭丘露薇在其博客大聲呼籲:《讓馮正虎快點回家》: 「不管是怎樣的理由,一個拿著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中國公民,如果不能夠回到自己 的祖國,是一件沒有法理,也沒有道理的事情。如果他違反了法律,那就用法律的方法在中 國的土地上解決,既然對方想要回到自己的國家,願意按照中國的法律規範生活,這是他的 選擇,也是他的權力。要讓他盡快回自己的家!」沒錯,號稱「法治國家」,該槍斃就槍斃, 該判刑就判刑,該驅逐的就堂堂正正將其「驅除出國境」,不能不讓一國之民回家。國家到 了這個地步,幹什麼用? 唐福珍——自焚求生的「暴力抗法」者 「事件」2009年11月13日清晨,四川省成都市金華村發生惡性「拆遷」事件,房屋女主 人唐福珍面對300多全副武裝的「拆遷」政府人員,以汽油潑自身「自焚」,卻未能阻止政 府的「拆遷」行為,當天唐福珍的房屋被移為平地。11月29日,唐福珍終因傷勢過重搶救無 效身亡。同時其數名親人或受傷入院,或被刑拘逮捕,當地政府將眾目睽睽之下的自焚身亡 事件定為「暴力抗法」。 唐福珍在高高樹起五星紅旗之下,指望以死此喚醒人民政府。一個草民唯一能做的,就 是在火光沖天中證明自己。 「評論」這就是「人民政府」的所作所為。當政府官員視生命為「玩火者自焚」的時候, 還有什麼「人民」性可言?一個女人面對300多名「全副武裝」人士又何以「暴力抗法」? 鄧玉姣——武力抗擊惡官的弱女子 「事件」2009年5月10日晚,湖北省巴東縣野三關鎮政府項目招商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任鄧貴大、鎮農業服務中心職工黃德智等人到「雄風賓館夢幻城」玩樂。黃要求女服務員 鄧玉嬌為其提供異性洗浴服務遭拒。鄧貴大拿出一疊錢向鄧玉嬌炫耀並扇擊鄧玉嬌面部。鄧 玉嬌兩次欲離開房間,均被鄧貴大攔住並推倒在沙發上。當鄧貴大再次撲向鄧玉嬌時,鄧玉 嬌持刀刺向鄧貴大,致其死亡。案發後鄧玉嬌自首。法院認為,鄧玉姣構成故意傷害罪,鑒 於她為心境障礙,系部分刑事責任能力,並具有防衛過當和自首等情節,免予刑事處罰。 「評論」一個弱女子的遭遇,引發了中國乃至全球「如何定罪量刑」的大討論,以及對 法律、道德、情理如何保持平衡的思考。在這起案件的處置過程中,司法機關在堅守司法獨 立的同時合理考量民意和社會效果,值得讚賞。鄧玉嬌是殺了惡官沒有被判刑的為數不多的 幾個中國人之一。 孫中界——自傷以證清白的冤民 「事件」2009年10月14日晚,駕駛人孫中界在上海閘航路出於好心搭載男子陳某某,隨 即其駕駛的牌號為浙ADS—595的金盃牌麵包車被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截住,並以「涉嫌 非法營運」罪名扣押該車。原來在當天「整治非法營運」行動前,南匯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 一負責人就將執法的時間和地點通過另一社會人員告知陳某某,合謀「釣魚執法」。良民孫 中界當晚回去後,自傷手指以證清白。事件發生,網民大嘩。事後浦東新區區長表示事件中 確實存在使用不正當取證手段,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公佈的調查結論與事實不符。 浦東新區政府為此向社會公眾公開道歉,責成有關部門依法終結對該案的執法程序,並對當 事人做好善後工作。10月26日,上海終結釣魚執法並「道歉,撤銷原處罰決定」。 「評論」2009年9、10月間,上海相繼發生兩起「釣魚執法」事件。事件曝光後,政府 有關部門先是否認「釣魚執法」,後又承認執法部門「非正當手段取證」。中國政府的公信 力受到空前挑戰。「執法釣魚」就是政府違法行政。自傷以證清白的冤民孫中界使得盛行十 數年的「執法釣魚」案終於大白天下。 劉曉波——《零八憲章》與《獨立宣言》一樣震撼 「事件與評論」2008年年底,《零八憲章》橫空出世,所以把「劉曉波——《零八憲 章》」做為2009的「特別人物」記錄在史冊中。《零八憲章》通篇共4025個字,沒有任何反 對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字句,只是將國家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行為和實踐具體 到每一公民身上。劉曉波被所謂「繩之以法」,是因為中國根本沒有法律,憲法實為「五零」 憲法,即零執法、零裁判、零審查、零實踐、零法律,無以保護任何公民的合法行為和合法 言論。在零憲法之下的國家,還有什麼「依法治國」可言? (公元2009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