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劉慶寧與訪民為敵 (廣東)天理 全國人大代表、廣西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民建廣西副主委劉慶寧在兩會期間提交了 一份關於信訪修法的議案。他認為一些人不分場合到領導辦公室和生活地點信訪、鬧訪問題 很嚴重,已經「嚴重影響領導正常生活秩序和正常工作秩序」,所以提交議案,希望修改 《刑法》,增設「擾亂信訪秩序罪」。他列出了20種應受到刑罰的信訪行為,其中包括信訪 時喊口號、打橫幅、散發材料、靜坐,未經批准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及其周邊地區非法聚集、 滯留,信訪時採取自傷、自殘、自殺、跳樓等行為……這些行為如果多次或有嚴重後果,那 麼將依其嚴重程度,處以3年以下、3年到7年、7年到15年有期徒刑。身為廣西人大法制委員 會會副主任的劉慶寧提出了一個嚴重違背《憲法》精神、壓制民主民意的暴力提案。有人稱 其為「法西斯提案」。 劉慶寧的言論引起訪民的強烈憤慨。訪民們說,我們也不訪了,殺人不償命的找他劉慶 寧償命;財產被搶光的找他劉慶寧要;房屋被拆毀的沒房住找他劉慶寧安排住房;農民失地 讓他劉慶寧給要回來;因為上訪害的無家可歸的,沒吃沒住沒生活來源的,讓他劉慶寧安排; 凍死、餓死、被打死、害死的讓他劉慶寧承擔責任;被非法拘禁、毒打關押致殘、被拘留勞 教受酷刑的等等所有冤情讓他劉慶寧給解決了。 訪民們還要求劉慶寧把《憲法》也取消了。如果這些他劉慶寧辦不到,就讓他滾蛋。因 為訪民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有選舉權,也有罷免權。還要審查劉慶寧的人大代表資 格。因為劉慶寧的人大代表資格不是人民投票選舉的人大代表,所以劉慶寧與人民為敵,一 定要政府追究劉慶寧的刑事和法律責任,劉慶寧他不倒台訪民們決不罷休。 難道劉慶寧這些官員代表是瞎子、聾子?他們真的不瞭解在中國有多少冤民?那就看一 看被強拆弱勢群體的悲慘處境以及其上訪之路:謝緒芳,年逾七旬。謝緒芳這個耄耋老人知 道,自己已無力去戰鬥。唯一能做的,就是守住老屋「不讓他們挖」。 老人一守就是9年。 李繼超,現50歲余,遭非法強拆,致家毀人亡,無數次泣血請求政府主持公道,解決問 題,卻歷近9年而無果。2009年正月初一,李繼超向社會公開發佈一篇以死為終結的《應戰 決鬥書》。 洛陽市老城區62歲訪民王伯重,因自家房產被當地政府強佔,兩次二會到北京上訪,被 當地截訪抓住,拉回洛陽邙山強制戒毒所,被強制打毒針。 王翠雲老人在試圖阻止其強拆過程中,被暴徒用鍬砸傷後腦,接著用挖土機剷起的土堆 壓在土坑生生活埋。慘劇令人心寒! 丘諸林、李代榮家遭行兇強拆,多次投訴於主管官員,但均被「我們會處理,回去等通 知」之類應付。兩個遭遇相同的受害人,走到了一起。絕望的李代榮聽了丘緒林約他去成都 抗議的話後,如同絕境中的迷路人被生路上的嚮導牽手。到成都後,兩人身掛寫著「被非法 強拆,求告無門。民不聊生,自焚抗議」的牌子,拎著幾十斤汽油到了春熙路…… 劉慶寧明知道「強拆犯罪」這個怪胎是在公正的法庭審判之外。官員為了陞遷的形像和 本錢,飽中私囊賦予強拆合法的權力。強拆犯罪的法律責任在法庭審判中權由政府官員和發 展商說了算。要怎樣拆就怎樣拆,顯然他們都是合法的,既然國家法律也管制不了強拆,那 麼還要法律幹什麼?乾脆撤了算。或者說政府那麼怕人民信訪,何不乾脆就取消信訪這條例? 或者立法提議將上訪者直接槍斃?這樣多省心啊。在信訪的部門門口架上一挺機關鎗,來兩 個死一雙,來十個死五對,看看以後誰還敢來上訪!反正目的不就是叫人不上訪嗎?政府官 員搞那麼多欺世盜名的東西幹什麼呢? 因此,如果我們這個國家還要扛著「依法治國」的旗幟和招牌去發展,那就得給人民一 條生路。如果這些付出艱苦勞動的人得到本來他們應該得到的權益以及社會公平的話,那麼 「以人為本」又有何意義?所謂中國「穩定和諧」的「奇跡」,不是靠某人人的英明果斷而 得以實現的,而是靠千千萬萬中國最最普通的人,忍受痛苦,對共產黨的中央政府還存有一 絲希望換取回來的。如果一個政府不能給人民予以希望,那個這個政府也就沒有任何希望了。 在有法不依的狀態下,訪民隨時被抓、被關押,他們沒有任何保障,政府官員用哄、拖、 騙、打來對付他們,用各種下流手段對付他們,跟蹤、竊聽、偷竊他們的資料,實在不行就 公開的搶,政府官員警察在無任何合法手續就可以抓人、抄家……所以說中國訪民是這個世 界上人為造成災難最受傷、最痛苦的一群弱勢群體。歷史蒼天會在大雪紛飛之下記中國大陸 訪民們的苦難生活,以及他們頑強抗爭的上訪經歷。 正是由於他們堅強不屈、百折不撓的努力,才能夠艱難地推動了中國社會的法制進程, 雖然他們無助與無奈,由於他們的堅持,才不斷真實地傳遞出中國百姓的微弱聲音。這就是 我們國家的特色,訪民們一代接一代,不分男女老少。雖然歷經滄桑,頭破血流,但是他們 日夜兼程,勇往直前,譜寫出一曲悲慘而又壯麗的上訪人篇章。 (2010-03-15 於廣東佛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