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說改革、改良和革命 (香港)李大立 不要用「改良」偷換「改革」 拜讀胡平先生大作「改革=改良+革命」,很同意胡文中兩個要點:1,「改良」總是 指在現有體制和架構內的改變。「改革」的意思則可能更寬一些,它既可以指現有體制和架 構內的改變,也可以指突破現有體制和架構的改變。有些人所說的改革,實際上祗是改良。 2,這些年來,人們圍繞著改革——改良——革命的問題進行了很多爭論。遺憾的是, 其中有些爭論實際上是出於概念的歧義和彼此的誤讀,故意義不大。我希望在今後的爭論中, 首先要注意對概念的分辨梳理,去除掉那些無謂的語詞之爭與各說各話,努力找出真正的分 歧所在,然後再進行深入的分析與批評。這樣才能使得我們的爭論更有意義。 自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鄧小平的「改革開放」已經實行了30多年,「改革」 一詞已成中共口頭禪,以至家喻戶曉,但綜觀中共的所說所為,他們的所謂「改革」不過是 在維護中共一黨專政的前提下所作的小修小改而已,也即是胡先生所說的「有些人所說的改 革,實際上祗是改良。」筆者於2005年3月發表「應該如何評價趙紫陽——讀郭羅基先生 『論趙紫陽的意義』一文有感」中曾說過這樣一段話:「郭先生在該文中說:趙紫陽在十三 大前後進行」政治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如下三條:1,」黨政分開「,郭先生代趙紫陽解釋 說,」趙紫陽卻認為,……剝離共產黨權力的黨政分開是一個起點,歷史的車輪一旦啟動, 就不會停頓,最終必將瓦解共產黨的一黨專政「(這衹是郭先生一廂情願的解釋,絕非趙紫 陽的本意,趙紫陽的本意是維護共產黨的一黨專政,他的所謂」多黨制構思「不過是」共產 黨佔多數「,」起領導和定向作用「(趙會見戈巴卓夫談話);即使在被軟禁多年後,仍然 說」無產階級專政可以不要,但黨的領導一定要「(宗鳳鳴:趙紫陽軟禁中談話);2,」 建立社會協商對話制度「,內容是」重大情況讓人民知道,重大決策讓人民討論「(衹是讓 人民」知道「和」討論「,而不是讓人民」決定「,遠非還政於民!);3,」加強社會主 義法制建設「,內容是」完善社會主義法制,努力克服官僚主義現象和封建主義影響「(遠 非實行法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們在這裡,看不出任何民主憲政的因素。如果改革 來改革去,仍然是黨權高於一切、立法行政司法仍然操縱在」黨組「手裡、最高權力機關人 民代表大會的代表仍然非真正民選,本身衹是一個」橡皮圖章「、各級行政機關仍然是黨委 書記說了算、政法委對司法機關仍然有超乎憲法規定的權力、國家軍隊仍然掌握在某個政黨 手裡……,這樣的」政治改革「還有什麼意義呢?」 不但中共和他的的御用文人和鼓吹手明裡暗裡用「改良」的內容來偷換「改革」的定義, 而且有些知識分子公然鼓吹走「康梁君主立憲」的改良主義道路,來「改革」中國社會,掀 起一股否定辛亥革命的歪風。清朝滅亡已100年,其末代皇帝溥儀也早已「無後為大」,何 來的「君主」?如何「君主立憲」?筆者懷疑這些康梁徒子徒孫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們所鼓 吹的「君主立憲」其實只是「黨主立憲」。在這些人眼中,「立憲」比民主更重要,他們叫 中國人不要爭民主,祗要爭「立憲」就夠了。這些人也不想一想,立的什麼憲?立了是否真 正實行?晚清不是也「君主立憲」宣佈了「欽定憲法大綱」嗎?筆者在2009年4月發表拙文 「革命不是魔鬼,改良不是唯一」中詳細列出「欽定憲法大綱」全文,二十三條中竟然有十 四條是關於「君上大權」,民權幾乎沒有!中共建政以來頒布了四部憲法,六次修改,明文 規定國家要由某一個黨來領導,某兩個階級為「基礎」,實行某某階級專政。他們根本不懂 民主國家是屬於全民而不是屬於某一個黨,某兩個階級的;全體公民一律平等,不能由某一 個階級對其他階級實行專政!即使從字面上看,這樣的憲法也是反民主的。至於其他裝門面 的所謂言論自由、集會結社自由、遷徙自由、通訊自由等等,有哪一條真正實行過?若有言 論自由,劉曉波就不會關入大牢了!請問,立這樣的憲,行這樣的憲,就等於民主了嗎? 「立憲就是民主」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用改良的手段達到革命的目標——在中國大陸行不通 正如胡先生所指出,無論英文中文,改革(Refolution註:新創詞彙)都介乎改良 (Reform)和革命(Revolution)之間,但卻不能說(改革)的後一種意思就和「革命」差 不多了。「改革」正好可以理解為「改良+革命」。因為無論從目標(結果)還是手段(過 程)來看,改良和革命都是相反相成,互不相容的。改良是指社會持久地逐漸地緩慢地改變, 一般祗局限於維持原來的政權和社會制度,保持原體制架構性質不變,祗作些修改和改善; 革命指的是社會短暫的急劇的迅速的改變,其結果都是變更政權,改變社會制度,原體制架 構出現根本性革命性的變化。因此,很難找出一個混合物「改革」來,說「改革=改良+革 命」。唯一的解釋只能說「用改良的手段達到革命的目標。」當然,這樣代價最小收穫最大, 也是我們最希望的,可惜只能停留在理論上,實際上並不可行,特別是在中國大陸。因為改 良是自上而下發動的,統治者對現行的管治辦法、體制架構甚至法律作一些修改,以期減少 民怨,維護統治是完全可能的;可是冀望他們改到放棄權力,特別是統治權而還政於民舉行 普選,對於靠武力奪取政權的中共政府來說,就未免太天真了。土共頭子王震不是說過: 「共產黨政權是犧牲兩千萬人命得來的,誰想要就得拿兩千萬人命來換」嗎?因此筆者認為, 「用改良的手段達到革命的目標。」(亦即所謂「改革」)在中國大陸基本上行不通,迄今 為止的政治現實證明了這一點。 或許有人會說,台灣的民主化不就是用改良的辦法達到革命的目標嗎?筆者認為,台灣 的民主化與其視作改良的結果,不如視作顏色革命的結果,因為蔣經國所啟動李登輝所貫徹 的政治改革,其實是在黨外強大的壓力下被迫進行的,而且是在很短的時間內實現的,具根 本性革命性的改變,而不是經過很漫長的時間,一點一滴修修補補,沒有根本性革命性的改 變。因此,筆者認為以台灣作改良成功的例子既不符合事實,對中國大陸也沒有現實意義。 台灣出現在職總統主動放棄權力,開放普選,這種事例世所罕見。說他改良也好、改革也好、 革命也好,總之結果就是台灣結束了一黨專政,實現了普選和政黨輪替,實現了民主憲政, 融入了國際民主社會。國民黨蔣經國李登輝為台灣民主化作出了巨大的貢獻,台灣也因此成 為中國大陸民主化的燈塔。但是,共產黨有國民黨這樣的理想嗎?胡錦濤有蔣經國這樣的胸 襟嗎?中國大陸有可能「用改良的手段達到革命的目標」嗎? 什麼是中國民主憲政的終極目標 我們不妨如胡先生所建議的撇開這些名詞,討論一下這幾年有些人陸陸續續提出來的 「改革」方案,是否就是我們理想中的民主憲政終極目標? 比如由胡錦濤親自在共產黨十七大提出,其他如俞可平等抬轎子的大肆鼓吹的「黨內民 主論」,客氣點的說「由黨內民主帶動國家民主,人民民主」,不客氣的則說「中國國情特 殊,共產黨是當然的執政黨,祗要執政黨民主了,就等於國家和人民民主了。」又如衛子游 提出「由中共中央和民主黨派骨幹組成參議院」方案:「由中共中央全體和民主黨派骨幹組 成參議院,(中共總書記兼任參院議長),10至20年後,逐步向其他黨派開放。」再如張鶴 慈提出「中國:自由先於民主」主張「自由人權優先於民主」、「大陸人不應該先爭民主的 形式,爭選舉的形式。……今天的中國,自由、人權重於民主;自由、人權先於民主。」還 有蘆笛提出「把中國先改成個古羅馬或南非式真正的共和國,在這種國家中,祗有黨員公民 有完全的公民權,享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非黨員公民雖不得享受黨員的從政權利,但享有 除此之外的一切公民權利,諸如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具體的做法是,撤銷現有各級人 大,以各級黨代會代替之,各級政府就是黨代會選舉出來的內閣。國家主席也由全國黨代會 選出……黨內實行英式民主,選舉必須是嚴格的西式競選,黨代會是真正的最高權力機 構。……各級黨委會則予以撤銷,軍警憲特內的黨組織一律撤銷,實行首長負責制。司法機 構內的黨組織也予以解散,完全獨立於立法與行政系統。」…… 關於這些見諸報刊的「改革方案」,筆者已經著文發表意見,讀者如有興趣請參閱筆者 博客。鑒於對改良、改革和革命的定義有不同的看法,筆者同意胡先生的建議,索性饒過這 些名詞,如香港討論咨詢政改方案一樣,直接討論未來中國的政治藍圖,或許對中國民主化 更有脾益。其實,透過這些具體的「改革方案」,是龍是蛇?是黨主還是民主?是真民主還 是假民主?已經無所遁形,一目瞭然。至於自我標榜是改良、改革還是革命都不重要,那都 是改變的過程,主要取決於客觀環境,如國內外形勢、統治者的態度以及人民群眾的意願等, 而不取決於主觀願望。最重要的是結果,社會改變的目標是否就是我們所想要的民主憲政? 因此,必須傾聽人民大眾的呼聲,讓人民大眾檢驗他們,讓人民大眾發表意見,取得共識, 然後大家一起為此努力奮鬥。 (寫於2010年2月8日,修改於2010年3月2日,香港)(本文小標題為編者所加——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