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為何暴力抗遷 (天津)左櫻 2006年8月13日,被拆遷戶李春文的兒子、24歲的李玉亮被一群逼遷者打死。2010年4月 8日,黎明特鋼廠36歲楊義刺死拆遷者、撫順高灣區官員王廣良。兩宗血案像命運輪迴般在 同一地區發生。 究竟是什麼讓現在的中國人變得如此「不冷靜」、「不理智」、「無耐心」、「無法 制」。屢屢見到暴力「抗法」,暴力「抗管」,暴力「抗遷」,其實是每個懷揣善良與希望 的心在被蒙騙欺壓過後,不再善良,不再抱有希望的表現。這裡的暴力是無可選擇之選擇, 在「主流」媒體大肆渲染政府機構動用「強迫」手段的無奈之時,沒有人肯去為這些被「強 迫」的弱勢群體考慮,那麼,他們只有用無可選擇之選擇保護自己即使用「暴力」。 拆遷改造本是城市發展與國家建設的必然,往往用於被拆遷的建築,非年久失修,亦或 違章建築等等。然則用於中國,這畸形的龐然大物已然讓原本正常的行為面目皆非。今日, 華夏四處興土木,九州遍地是黃金。房價的虛高讓地產商興奮了,也讓政府一起進入拆遷的 高潮。拆掉舊房子的目的有二,一來為了建新房,二來為了賣新房。於是利慾熏心的開發商 夥同無良政府糾結地痞流氓強佔群眾財產的惡劣行為由此衍生——強遷。 強遷是有很多種方式,政治脅迫,被拆遷房屋所有者的工作性質,例如公務員,教師等 等,如不妥協拆遷者提出的苛刻要求,極有可能丟掉工作。本來是兩不相干的事情,或者不 相干的部門,竟然在拆遷這樣的問題上達到如此統一的口徑,不得不令人咂舌驚奇。張熙玲 是天津市寧河縣東棘坨鎮史莊中心小學的教師,2010年2月因當地商業行為拆遷補償過少而 拒絕配合,被當地教育局下發停課通知,目前處於失業狀態。而同樣情況下其同事李玉梅等 老師在與當地開發商妥協退讓後,工作調令即時取消,恢復原有工作。 還有如人身安全威脅手段強遷,遭受威脅的公民不僅得不到當地治安部門的保護,反而 會被警告「污蔑」與「無理取鬧」,真乃天下之奇聞。2010年1月7日家住武漢市某城區羅先 生,因拒絕在空白拆遷協議上簽字,先是遭受到不明身份暴力分子入室打砸,而後又有人在 外向屋內持槍射擊。在向當地警方舉報後,竟然未被受理,面對生命安全的威脅下,數次撥 打報警電話的羅先生被警察斥責「無理取鬧」。無奈之下,羅先生只得簽署拆遷協議,換回 一張拆遷辦人員的私人安全保證書。 再有就是不計代價的強遷,目的只有一個,把房屋所有者趕出他們的居所,任由拆遷負 責人胡作非為。死於這類強遷手段的善良群眾不計其數,但終歸在暴利的誘惑下,開發商與 政府屢屢挑戰著人民群眾的忍受底線,也屢屢發生暴力「抗法」的事實。2009年6月湖南衡 陽立新大道居民胡躍增女士一家頻頻遭受襲擊,被逼無奈的胡女士在網絡發帖求助。祖孫三 代同住一屋的胡女士是一家頂樑柱,上有老下有小,唯一的財富就是與亡故丈夫共同建造的 一間集體產權的房子。2008年12月,衡陽市鎮海華鑫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沒有出示任何相關文 件與手續的情況下,強行要求胡女士一家搬離其居所,勒令其在12月18日之前配合完成拆遷 工作,否則後果自負。胡女士一家沒有向開發商進行妥協,自此之後,安寧的日子一去不復 返。胡女士的房屋屢屢遭受剪斷供電電線,膠帶封門堵鎖,甚至胡女士的弟弟胡躍進在2009 年6月15日下班途中,遭遇一群不明身份持械人員毆打,所幸路人呼救,才算逃過一劫。次 日中午,胡女士家人在屋中發現被人投放了一袋毒蛇,胡女士80歲的老母親當場嚇暈過去。 為了防止房子再次遭到衝擊,胡躍增一家在房子四周裝上攝像頭,每天晚上由家人輪流值守 在監控前。開發商在強遷無果的情況下,從2009年6月26日晚每日凌晨施工,在胡家房子後 挖出直徑十餘米,深六七米的大坑,一直持續到7月17日。而後又用五天五夜往坑裡灌水, 試圖用水浸垮胡家地基深1.5米的房屋,以此達到強遷目的。 強遷與被強遷,用於保護自己的方式不同,也就有了不同的結果。唐福珍在面對強遷, 選擇了自焚。事後城管執法局局長聲稱唐福珍是「法盲的悲劇」。可是這位官老爺所指的法, 僅僅是《城市拆遷管理條例》,在其被金錢與利益蒙蔽的雙眼前,這條例就是王法,就是天 規。他可曾知道,憲法早已賦予公民財產所有權,它是凌駕於所有法律條文之上唯一可遵循 的規則。 筆者為中國公民找到了一條武力抗擊暴力拆遷的「聖旨」,這是毛澤東主席的最高指示: 「早幾年,在河南省一個地方要修飛機場,事先不給農民安排好,沒有說清道理,就強迫人 家搬家。那個莊的農民說,你拿根長棍子去撥樹上雀兒的巢,把它搞下來,雀兒也要叫幾聲。 鄧小平你也有一個巢,我把你的巢搞爛了,你要不要叫幾聲?於是乎那個地方的群眾佈置了 三道防線:第一道是小孩子,第二道是婦女,第三道是男的青壯年。到那裡去測量的人都被 趕走了,結果農民還是勝利了。後來,向農民好好說清楚,給他們作了安排,他們的家還是 搬了,飛機場還是修了。這樣的事情不少。現在,有這樣一些人,好像得了天下,就高枕無 憂,可以橫行霸道了。這樣的人,群眾反對他,打石頭,打鋤頭,我看是該當,我最歡迎。 而且有些時候,只有打才能解決問題。」 (節選自《毛澤東選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3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