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大會的教訓與民運人士的良心 ——評嚴家其先生《海外民運的經驗教訓有益未來中國》 吳方城 在海外眾多民運人士當中,有幾位多年來一直受到筆者的推崇和尊敬,嚴家其先 生就是其中的一位。嚴先生是一位學者、教授、中國民主運動的理論者。在國內時 ,筆者從未與嚴先生晤過面,到了海外,方有幸有過幾次不長的接觸。在筆者的心 目中,在「八九」民運中起過積極作用、流亡海外後曾擔任民主中國陣線首屆主席 的嚴家其先生,是位知識淵博、道德高尚、為人謙和、堅持真理與正義的學者,這 種印象維持了好幾年,直到九三年初華盛頓民聯、民陣聯合代表大會為止。最近, 在民聯陣主辦的一本也稱之為《中國之春》(從法理上來說,《中國之春》是中國民 聯的機關刊物,民聯始終保留訴諸法律、收回該雜誌的權利)的刊物上(九四年十二 月號),看到了嚴家其先生的又一篇文章,不勝唏噓,遂提筆向嚴先生求教。 再次挑起紛爭令人遺憾 嚴家其先生在這篇題為《海外民運的經驗教訓有益未來中國》的短文中,認為一 九九三年民聯、民陣的聯合代表大會「有四點教訓值得總結」,大談「民主的信念 」、「公認的程序」、「少數服從多數」,指責抵制大會結果與退出大會會場的人 是「對民主原則的踐踏」,。文下所附照片的說明中引用香港一份叫做《前哨》的 刊物的話,聲稱「真正的民運人士的必備條件應該是能夠嚴格遵守公認的民運的『 遊戲規則』。空喊反共,標榜道德高尚而不守『遊戲規則』的,充其量只是偽民運 人士而已。」 本來,筆者以及筆者的眾多民運朋友們對此類文章一般都不太願意多費筆墨作答 ,一是沒有精力,二是認為事實勝過雄辯,只是偶爾澄清一下事實,以免給不瞭解 真相的人們造成混亂。不正是在民聯陣那份盜用別人名字的刊物和那份香港雜誌上 連篇累牘地對不贊成他們觀點的人進行造謠攻擊、誣陷誹謗,無所不用其極,甚至 打成「共產黨」嗎? 無可諱言,在我們和民聯陣的某些負責人之間,是有著原則分歧的,更有道德上 的分野,「物以類聚」,這就是為什麼華盛頓大會之後,海外民運形成了不同組織 的根本原因,並非旁觀者不負責者罵兩句「內鬥」、各打五十大板所能解決的。然 而,我們也同時認為,這些分歧和分野仍然是民運隊伍內部的問題,在大的民運目 標上,在對待中共的態度上,我們之間還是有共同之處的,是可以求同存異,進行 合作的。這也就是為什麼經過一番努力,民聯、民陣、民聯陣以及其它兄弟組織的 負責人終於在去年十一月六日在紐約齊聚一堂,共商民運大事,聯名發表了關於目 前中國大陸局勢的共同聲明。會上,大家一致同意,立即停止在報刊上的相互攻擊 ,一切朝前看,在各民運團體之間營造出一種團結、誠懇、祥和的氣氛。然而,令 人遺憾的是,共同聲明墨跡未乾,一向自我標榜講信義、守規矩的嚴家其先生竟迫 不及待地率先撕毀了這一君子協議。不平則鳴,讓我們就來看看嚴先生的大作是何 許之物吧。 華盛頓大會的代表許多未經選舉產生 「民運組織合併大會章程是按大家同意的程序由多數通過的。在『民聯陣』章程 通過的那一時刻,在『民聯陣』主席競選前,所有參加合併大會的代表都承認兩個 基本事實:(一)原有的『民聯』、『民陣』組織已不復存在;(二)儘管出現分歧, 『民聯陣』章程是在大會主席團主持下通過的程序。『民聯陣』的產生是符合參加 合併大會的全體代表通過的程序的,是合法的。」 以上就是嚴文用以攻擊對方的要點和依據,開口閉口「章程」、「程序」、「事 實」,似乎嚴家其先生一直在為民主原則、為真理和正義在張目。事實真的是如此 嗎? 先說「章程」。民聯和民陣兩組織各自的章程都明確規定:全體代表大會的代表 由基層選舉產生,華盛頓大會後產生的新組織民聯陣也保留了這一條款。然而,操 縱大會的極少數人竟敢公然違章,有計劃、有預謀地把多達五十餘名、根本未經基 層選舉的假代表塞進會場。 有人在遊戲進行之中改變規則 再說「程序」。程序即「遊戲規則」。會前本來規定,欲參加主席競選者應在會 前一個月的截止日期前報名,「遊戲」開始時,遵守這一規則而報名競選主席的只 有兩位,那就是王若望先生和胡平先生。然而,大會一開,有人為達到不可告人的 目的,竟然在「遊戲」正在進行時改掉「遊戲規則」,決定:凡有多少多少人聯署 ,任何人都可立即當場報名競選主席,這就是徐邦泰先生和華夏子女士得以成為「 主席候選人」的依據。 同樣的,大會主席團成員不得競選主席、副主席的「遊戲規則」也在「遊戲」進 行一半時就被扔進了垃圾堆,兩位在大會主席台上招搖過市了幾日、知名度因此而 大增的先生,向與會代表們招著手,臉都不帶紅地凱旋式地競選副主席了。 會下象棋的朋友都知道,當殘局中對弈雙方一方只剩下一隻車、另一方只剩下一 匹馬時,後者必輸無疑。如果此時此刻「大家」來改變遊戲規則,變車走日、馬直 行,那不是頃刻就把輸者變成贏家了嗎?其顯而易見的荒謬和違規難道一向講道理 、守規矩、精通民主原則和程序的嚴先生竟會視而不見嗎? 三看「事實」。大會一開始,民聯日本分部代表周小萌先生和焦柏固先生就首先 發言揭發了大會的黑幕,指出了大會代表資格問題,一針見血地點出了大會塞進假 代表的嚴重舞弊事實。接著,原民陣監事會主席錢達先生又當場「捉獲」兩名分別 來自澳洲和荷蘭的假代表,人贓俱在,以及後來陸續揭發出來的眾多的假代表,皆 由一、兩個後來「選」出的民聯陣的主席、副主席一手製造出來的,證人眾多,難 以抵賴。這些鐵的事實,作為正式代表一直與會在場的嚴先生沒有看見嗎? 由此可見,眾多非法代表的塞入以及在「遊戲」還在進行時就改變「遊戲」規則 ,已經充分證明了大會結果的非法性,其「章程」、其「主席」、「副主席」當然 應為無效。就像一隻感染了病毒的母雞,它生出的蛋也一定是帶毒的,吃不得的。 道理再明白也不過了,少數人精心策劃的一連串的大會舞弊就是華盛頓大會的病毒 。對此,嚴先生不也是隻字未提嗎? 退場是對舞弊行為最文明的抗議 筆者曾是兩組織大聯合的積極推動者,連民聯陣這一新的組織的名稱也是經筆者 提案通過確定的。在大會一開始,當周、焦、錢等幾位代表揭發舞弊事實時,筆者 還僅認為是少數、個別的現象,希望大會能排除干擾,繼續進行,使籌備已久的大 聯合能夠得以實現。然而,隨著大會的進行,越來越多的事實披露使我頗感震驚。 在選舉前的飯桌上,我恰與嚴家其先生一同進餐,當時我很想把這些事實告訴我一 向崇敬和信任的嚴先生,以求得解決。 「嚴先生,我剛剛瞭解到一些情況,這裡有不少黑幕。」我說。 「是嗎?」他抬起雙眼,略表驚訝,但一兩秒鐘之後,就把話題岔過去,似乎什 麼也沒發生。失望頓時蒙上了我的心頭:那個一向以正派、認真著稱,道德高尚、 堅持真理與正義的嚴先生哪裡去了呢? 終於,選舉場上黑幕大曝光,此時此刻,任何一個稍有良心、稍有正義感的大都 不能再忍受了,此時此刻,最最文明的抗議就是退出會場:胡平先生、萬潤南先生 、姚勇戰先生、馬大維先生、岳武先生、齊墨先生、王若望先生……此時此刻,不 只一位代表流下了悲憤的熱淚。 也就在此時此刻,有一個人終於按耐不住深藏在內心許久的陰私了,他聲色俱厲 地高喊: 「在王若望跨出這個會場的一刻起,他的政治生命就結束了!」 作出這一令全場大吃一驚的「判決」的人正是一向以溫文爾雅、以謙和、禮貌著 稱的嚴家其先生。人們不禁要問:「到底是什麼使這位善於自製的學者如此當眾失 態、如此視一位同一戰壕的戰友為眼中釘呢?」我想,嚴先生自己是再清楚也不過 了,不是嗎? 判決了王若望政治生命結束,又來請民聯、民陣改名 無獨有偶,就在十一月初這次紐約會前,嚴家其先生又一廂情願地建議民聯和民 陣改名,民聯的「六大」和民陣的「三大」均改為「一大」,只換來一陣笑聲。對 民主理論十分精通,洋洋萬言到處大談未來中國社會的架構與民主憲法的嚴先生, 竟然「判決」別人的「政治生命」以死刑,又要強迫別人改自己組織和會議的名稱 ,不是有點太霸道、太專橫了嗎?這又怎麼能與嚴先生的民主理念和高尚的情操同 日而語呢? 除此之外,嚴家其先生在文中又重談了久已被駁得體無完膚的老調,他說:「一 九九三年一月自認為競選無法取勝者,完全可以參加一九九五年新的一次代表大會 的競選,並也有可能在競選中獲得勝利。……自認為自己不能當選的人……他們不 能再使用正式解散的組織——民聯、民陣的名義活動。因選舉不能取勝而無視自己 同意的規則和程序,那就是對民主原則的踐踏。」 這裡,筆者不想過多重複久已闡明的道理。不錯,如果說嚴先生以上這段話是有 道理的,只能是在民主規則和程序都被嚴格遵循的前提下,否則只是自欺欺人。一 年多前台灣花蓮縣立委選舉舞弊一案,事後一經查獲,不僅選舉結果無效,而且舞 弊者也被繩之以法、鋃鐺入獄。 既然合併不合法,民聯、民陣當然繼續存在 民聯和民陣兩組織的消失是以合併的合法與成功為前提的,既然這一合併既不合 法,更未成功,只是通過舞弊的非法手段加以實現的,當然應當受到抵制與譴責。 在舞弊者至今拒不承擔責任,拒不採取任何補救措施,從而使兩組織的合併已成泡 影之際,民聯與民陣兩個組織的繼續存在當然是天經地義的。至於一部分人願意退 出而成立一個叫做民聯陣的新組織則是你們自己的事。美國加州總檢察長去年所作 出的裁決意見早已肯定了這一點。為什麼通情達理、閱歷豐富的嚴家其先生總是願 意在一廂情願的幻想中生活、硬是不承認兩個成立最早、目前仍在日益壯大、其基 層組織和盟員遍及全球的民運團體呢? 妥協和合作須以誠意為基礎 華盛頓大會的教訓的確是沉痛的,這一教訓對中國民主運動的艱苦歷程是有益的 ,從這一點來說,我同嚴家其先生還是不謀而合的。我也贊同嚴先生在文中所說的 :「面對意見的紛爭,在必要時要進行妥協、尋找合作的途徑。」這裡需要的不僅 僅是宣言,而且是誠意。 中國民主的宏偉事業,任重道遠,需要好幾代仁人志士的共同努力才能最終實現 。筆者一向認為,要學會作一名民運志士,首先要學會作一個人,一個有道德、有 良心的人,否則才真是「偽民運人士」。也只有這樣,民主事業才會有道義上的感 召力量,才會喚起民眾,成為不可戰勝的洪流。一個有知識、有道德、有良心的人 首先必須承認事實,必須心口如一,必須善惡分明。遺憾的是,並非每一個自稱民 運人士的人都能夠、都願意作到這一點。華盛頓大會的教訓和嚴家其這篇文章不都 再一次提醒我們,在推動結束中共一黨專制、實現中國民主社會的運動中,強調民 運人士的道德和良心很有必要嗎? 僅以此文與嚴家其先生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