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人民武裝自衛的權利 倪育賢 拙文「論人民有武裝自衛的權利」在《北京之春》雜誌發表以後,筆者接到一些 讀者的不同反應,從讀者提出的一些意見中可以看出探討人民武裝自衛權的問題不 但具有理論研究的價值,而且具有實際的現實意義。為此我認為,繼續深入剖析和 平和暴力的關係是很有必要的。 人民武裝是民主的後盾 羅梭曾經非常精闢的描繪過武裝者與非武裝者之間必然會產生地不平等關係。他 指出,在任何有兩個以上的人所組成的社會中,武裝的人一定會成為非武裝的人的 主人。原因很簡單,因為武裝代表著控制他人生命安全的權力。一個完全沒有武裝 的人,在另一個全副武裝的人面前,自然失去了保障自己生命安全的基本權利。 記得「六四」一週年時,在西雅圖舉行的民運討論會上,會議主持人提出一個很 有意思的問題,要求各個民運團體的代表分別回答。這個問題是:如果某一天中共 垮台,你們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什麼?當時,有的說是要制訂一部憲法,有的說先抓 好教育,也有的說先要釋放一切政治犯;我的回答是:立即建立一支忠於民主憲政 的武裝力量,當時這個回答引起了很大的爭議。五年過去了,如果今天有人再問我 同一個問題,我的回答還是一樣的,我始終認為民主的取得和鞏固必須依靠強大的 武裝力量的支持。 現在某些朋友一提到武裝就談虎色變。以為武裝就意味著野蠻與不義,這是一種 理想主義者的蒙昧。其實,武裝不過是一種手段與工具。手段本身並沒有好壞之分 ,就像電力或核能等等技術手段本身沒有任何道德屬性一樣,武力本身也沒有什麼 是非對錯可言。誠然,鑒於實施武力不可避免的會造成某些社會成員的犧牲和痛苦 ,所以,作為一個人道主義者,我們並不主張在可以避免武裝衝突的情況下主動地 行使武力。但是,我們不得不指出的一個嚴峻的歷史事實是:在壓迫者掌握無限制 的暴力手段的情況下,特別是在獨裁者迷戀於首先對人民實施暴力鎮壓的情況下, 人民維護自己生存權利的唯一可以選擇的方式就是必須掌握足以與壓迫者的暴力相 抗衡的自衛手段。 把「和平、理性、非暴力」當作民主運動的基本原則從邏輯上來分析是有明顯的 缺陷的,因為這種並列式的提法意在傳遞一種暗示,即和平就意味著理性而暴力就 意味著非理性。這種過於簡單的推理方式的可靠性在現實的政治生活中是大可懷疑 的。 在一個理應採用非和平方式的情況下卻迂腐地使用和平方式的政治家與在一個理 應採用和平方式即可有效地達到目的的情況下卻魯莽地動用武力的政治家同樣是非 理性的和遺害無窮的。常識性的結論是,策略是一種必須隨著政治鬥爭形勢的改變 而不斷修正的可變性選擇。用一種固定的模式來限制自己的策略是一種不值得提倡 的幼稚行為,這不但是不智的,而且也是一種不希望讓自己的政治訴求得以實現的 乖張行為。 否認人民抗暴權利等於背棄民主 在目前的民運中,把非暴力不抵抗主義當成唯一的路向選擇。這不但從策略層面 上來分析是膚淺的,而且從根本的政治原則上來分析是非常錯誤的。在暴政面前, 人民有沒有武裝自衛的權利,這是一個重大的原則問題,在專制獨裁者堅持暴力鎮 壓一切政治異己的情況下,無條件地放棄人民武裝自衛的權利,本質上是一種背棄 民主的行為。 一七七六年,傑弗遜起草的「獨立宣言」莊嚴的宣告:「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 賦予他們某些不可渡讓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保障 這些權利,人們中間才建立政府,政府的正當權利來自被統治者的同意,任何形式 的政府,一旦變成損害這些目的時,人民便有權改變它,或者廢除它,以建立新的 政府。」這一段話後來就成了美國憲法的根本基礎。兩百年來,獨立宣言所揭示的 這一主權在民的原則已經舉世公認地成為一切民主憲政國家的立國之本,顯而易見 ,承認不承認人民有推翻暴政(即廢止違背人民選擇權的政府)的權利是贊成不贊成 民主政體的基本標誌。 什麼是暴政?暴政就是靠暴力鎮壓人民而維持權力的政府。在暴政下,沒有武裝 的人民是談不到行使廢除政府的權利的。當然,不少朋友不贊成人民武裝自衛的原 因不是為了維護專制,而是出於維護和平的善良願望,但是,現實政治告訴我們, 只有武裝的人民才能夠享有真正的持久的和平。在這個問題上,北歐是有說服力的 例子。像瑞典已經享受了三百年以上的和平,而全民武裝是他們獲致持久和平的根 本保障。美國人民按照憲法賦予的權利有武裝的自由,所以美國的民主憲政從根本 上來說是不可動搖的。(必須說明,近年來美國因槍枝氾濫而造成的暴力犯罪是由於 具體的法律上的錯失而引起的社會弊病,當然那是另一個範疇的問題。但是,這是 一個極好的例子,它說明任何一個正確的原理如果在實際應用時離開了必須的制約 就會逸出正常的軌道而造成適得其反的惡果。)誠然,當民主形成傳統以後,人民手 中的武裝實質上也許只具有一種象徵性的意義。但是在民主政權建立與鞏固的一段 時間內,人民是否擁有武裝的權利是防止公眾權力蛻變成人民的壓迫者的根本保證 。中國的民主之路為什麼曲折坎坷,步履艱難,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其原因是人民 沒有反抗暴政的權利意識與自衛手段。在獨裁者動用暴力鎮壓人民時,赤手空拳的 人民只有逆來順受,坐以待斃。 最後的權利 在人民毫無自衛手段的現狀下,我們的民運精英們卻口口聲聲地呼籲人民遵循「 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原則。這實在是很滑稽的。對手無寸鐵的人民侈談和平完 全是無的放矢。因為非武裝的人民在暴力面前除了所謂和平(即接受屠殺)之外別無 選擇! 要求沒有汽車的步行者限制車速;要求飢寒交迫的流浪漢節食減肥;與要求非武 裝的人民「和平、理性、非暴力」是同樣荒唐的。只有武裝的人民才有資格談論和 平,只有武裝的人民才有可能得到和平。這就是實際的結論。 在獨裁政權堅持繼續使用暴力來鎮壓人民民主的情況下,要求人民放棄武裝自己 的權利,這就無異於要求人民萬劫不覆的沉淪於屈辱的奴役地位而永難自拔。因為 在壓迫者擁有全部武裝暴力並隨時有權扣動扳機的威脅下,被壓迫者放棄自衛手段 即等於向統治者簽下了永不反抗並世代不得解脫的奴隸契約。 要求人民放棄武裝自衛的權利,無論要求者們是出於何種「善良美妙」的理由, 其邏輯的結果必然是在實質上取消了人民反抗暴政的權利。而這一權利是被稱之為 基本人權的諸自由中最基礎的最後的權利。剝奪了這一條最後的權利,那麼,一切 其他的諸項權利比如言論思想自由等等都不可能有兌現的可能。在所有被稱為人權 的諸自由中,在專制統治下,除了「人民有權反抗暴政」這塊最後的自由基石之外 的其他權利都是可以被壓迫者隨時加以剝奪的。相反,壓迫者永遠不可能加以擅奪 的就是這項「人民有權反抗暴政」的最後的權利。因為只有此項「最後的權利」是 完全由人民自行掌握的。只要人民意識到並堅持行使這一最後的權利,那麼,構成 人權諸自由中的其他一切自由都是可以爭取、奪回、以至失而復得的。 無論那些要求人民放棄自衛權的朋友們在主觀上出於何種高尚的動機,問題的嚴 重性在於,他們的主張實際上是在關閉人民爭取自由的最後一道閘門。 毛澤東、鄧小平等獨裁者之所以敢於也得逞於向人民濫施暴力,決不是因為人民 擁有自衛力量和手段,而恰恰在於相反。歷史證明,正因為人民毫無自衛的意識和 力量,故而人民無可避免地在四十多年中共的暴政下淪為刀俎下的魚肉,而難逃被 隨意宰割的厄運。 人民起義締造民主 「相逢難得開口笑,上疆場彼此彎弓月。」人類的戰爭史證明,在相恃雙方都具 有自衛手段的前提下和平才是真實的和可能實現的。在人民喪失自衛手段的情況下 「和平」只不過是奴役的代名詞,單方面擁有暴力造成的力量失衡從來都是引起戰 爭和流血的直接根源。日本為什麼敢入侵中國,是因為當時中國的軍力不如日本。 美國為什麼敢在廣島投下原子彈,是因為日本沒有原子彈。冷戰時期為什麼沒有爆 發第三次世界大戰,是因為雙方都有毀滅性武器。事實證明,唯有力量的均衡,才 是締造和平之本。人民要避免流血和犧牲的根本之道是設法擁有制服強盜與劊子手 的力量,而不是舉起雙手跪著向暴君乞求施恩。以實力求和平則和平存,以乞求尋 和平則和平亡。 現在一些朋友反對人民武裝的主要理由是,他們認為用武裝自衛的方式來反抗暴 政會產生以暴易暴的後果,他們常常用毛澤東在革命初期也曾以民主為號召而奪得 政權以後就大搞專制獨裁為例來證明他們的結論的正確性。然而這種推掄既經不起 實踐的檢驗,也經不起理論上的分析。事實上,人類社會政治制度的重大變革一般 總是通過嚴重的暴力衝突甚至長期的戰爭的方式而進行的,而世界各主要國家從專 制到民主的過度幾乎都是通過武裝鬥爭的方式來完成的。讓我們簡單的回顧一下歷 史的事實。英國從一六四零年開始反封建的武裝起義,到一六八八年的光榮革命推 翻了斯圖亞特王朝的復辟,期間經過了四十多年激烈鬥爭才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君 主立憲制的民主政體,法國從一七八九年攻克巴士底獄的武裝起義到一八七五年建 立的第三共和國,期間經歷了九十多年的復辟與反覆辟的武裝鬥爭才最後奠定了民 主制度的基石。美國從一七七六年發表〈獨立宣言〉開始經過長達近十年的獨立戰 爭才建立了北美第一個民主政府,八十多年以後的南北戰爭本質上是民主力量和反 民主力量的生死搏鬥。林肯的「葛茨堡演說」就生動而莊嚴地描述了美利堅合眾國 如何在炮火和鮮血中披荊斬棘的艱難歷程。我們中華民族邁向民主的進程更是崎嶇 坎坷,從孫中山先生創建同盟會領導辛亥革命算起已經走過了近百年血淚斑斑的道 路,一百年來中國的歷史舞台上戰火紛飛,滄海橫流,但其間各種政治力量的鬥爭 卻萬變不離其宗地始終圍繞著一根主軸、一條主線而展開,這就是民主與專制的斗 爭。半個世紀以來毛澤東鄧小平之流在中國建立共產極權帝國的種種倒行逆施,從 歷史的角度來分析不過是中國的專制獨裁主義在大陸這塊土地上的最猖狂的一次復 辟,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中國共產黨不過是一具戴著共產主義面具借屍還魂的封建 幽靈罷了。 專制本能地趨向暴力 鑒於我們中國人口之多,地域之廣,專制傳統之悠久,中國的民主進程需要比別 的民族花費更多的時日也就不足為奇了。那麼為什麼從專制到民主的過渡幾個主要 的世界大國都是通過武裝鬥爭的方式來完成的呢?有些歷史學家常常用文化傳統、 民族特點、甚至地理條件等因素來解釋,而我認為這種分析是缺乏說服力的。即從 以上列舉的幾個國家來看,它們各自的民族特點和文化傳統都不盡相同,地理條件 更是千差萬別,但卻經歷了大致相同的社會轉型過程。我認為從專制到民主的過渡 是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的一個根本轉折,是人類從野蠻到文明的一條基本的分界。 推翻專制建立民主的過程是社會從原來違反人性和背悖理性的反自然的荒謬基礎上 提升到順從人性和符合理性的自然基礎上的一個巨大的變動。因此這個變動比人類 歷史上任何一次社會革命意義更為深刻,影響更為巨大,它必將觸及社會個階層人 民的切身利益,並從根本上改變他們之間的關係。 民主從本質上來說就是要取消少數人對政治資源的特權和壟斷,杜絕一部分人操 縱國家機器以壓迫另一部分人的可能和機會,這從長遠的角度來看當然符合全體人 民和社會個階層的根本利益,因為建立鞏固與完善的民主體制就意味著社會已經能 夠通過理性的和平的方式來調節各階層人民之間的利益矛盾,這將結束人類歷史上 消耗慘重、破壞巨大的戰爭與暴力衝突。然而,就像任何文明和進步必須付出相應 的代價一樣,民主制度的建立對於在專制政治體制下享有巨大特權和利益的社會階 層而言就意味著特權的被剝奪和經濟利益的喪失。無庸諱言,這對那些鼠目寸光利 欲熏心的獨裁統治者來說,民主毫無疑問是巨大的無可挽回的痛苦和不幸,於是他 們要千方百計的甚至不惜採取最後的手段即流血鎮壓來避免這種局面的發生也就勢 所難免了。 誠然,我們民主主義者都是真誠的理想主義者,然而,為了使我們的理想得到實 現,我們必須同時又是清醒的現實主義者,現實告訴我們,實際利益是支配人們行 為的主要槓桿,當專制統治者和特權階層意識到自己的特權利益受到民主力量的威 脅時,他們本能地傾向於使用暴力來扼殺民主,所以,當自由的浪潮洶湧而來的時 候,獨裁者與專制勢力往往首先會把刺刀提到議事日程上來,歷史已經屢試不爽地 證明了這一點,「六四」屠殺就是一個血淋淋的例子。 專制獨裁者使用暴力來鎮壓民主的另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來源於專制政體本身的統 治架構上的特性:首先,由於專制政體本身是一個剝奪大多數人的權利和利益以供 奉少數或個別獨裁者的制度,所以,這個體制先天的缺乏道義和理性的基礎,因此 ,任何一個專制政體的建立無一例外的都只能依靠暴力來完成,於是暴力就成了支 撐專制政權的基本支柱;第二,由於專制政體無法從理性上證明其統治的合法性, 所以,它就必須以暴力和欺騙作為維持其統治的主要手段,對於一切來自於社會上 的對其權力合法性的任何質疑或挑戰,在使用欺騙手段還不能奏效時,統治者就必 然訴諸於暴力,因為離開暴力專制必然滅亡。 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暴力是專制政體的主要屬性,專制本身就意味著暴力,沒有 暴力也就沒有專制,離開暴力專制制度就一天也不能存在下去。 人民掌握武裝是和平過渡的前提 鑒於專制統治者本能的傾向於使用暴力來鎮壓民主,這就無可避免地產生一個不 以人的好惡為轉移的歷史課題,這就是人民如果真的希望擺脫專制以獲得自由,那 就不能不認真地考慮如何面對獨裁統治者的使用暴力鎮壓民主的問題,為了有效地 抵抗暴力,人民必須也擁有足以自衛的暴力手段,為了反抗暴力而不得不掌握暴力 ,這就是歷史的辯證法! 在此,有的朋友也許會問,歷史上不是也有通過和平的方式由專制過渡到民主的 先例嗎?比如日本與菲律賓等國的民主政體的建立不也是沒有通過戰爭來完成的嗎 ?誠然,歷史上確實不乏未經戰爭就和平轉型為民主體制的國家,但是,這些轉型 都具備一個不可或缺的條件,那就是主導這個轉型的政治力量手裡掌握了強大的足 以制裁專制勢力反撲的武裝力量,正是因為民主勢力的後面有了強有力的暴力手段 作後盾,民主體制的和平轉型才有了現實的基礎,於是我們就可以得出一個結論, 人民只有掌握了足夠的自衛手段,才有可能推翻專制,同樣,民主力量只有掌握了 足夠的武裝力量才能創造和平轉型的可能性。 至於說通過武裝鬥爭的方式建立的民主政權容易導致專制,這種說法也經不起推 敲。一個國家經過革命後建立的政權,其性質並不取決於這個革命進行的方式,而 是取決於這場革命本身的目的,換言之,就是取決於主導這場革命的人民的意志, 在某種特殊的歷史條件下,甚至也取決於領導這個革命的集團的意向和素質,例如 美國獨立戰爭勝利後,華盛頓、傑弗遜等開國元勳的堅定的民主理念就是使年輕的 美國民主制度屹立不搖的重要保證。 至於毛澤東鄧小平等共產黨人早年也曾經打過「民主」的旗號,但奪取政權後大 搞專制獨裁那又是另外一個性質的問題了。必須指出,共產黨人嘴裡的所謂「民主 」與我們所追求的民主是性質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我們所說的民主是指以保障人 權為基礎的、以「民治、民有、民享」為原則的政治制度,而毛澤東鄧小平們的所 謂「民主」是掛羊頭賣狗肉的政治騙術,他們的「民主」就是要人民永遠服從共產 黨的獨裁統治,好讓他們這批「救世主」永遠騎在老百姓頭上為民作主。 騙共產黨還是騙自己 在討論人民武裝自衛問題的時候,有些朋友對我說,他們可以在私下裡同意人民 有武裝自衛的權利,也可以在私下裡同意,人民必須掌握武裝才能爭得自由,但是 ,他們反對公開地提出人民武裝自衛權的問題,他們的理由是:第一、在人民手裡 還沒有武裝力量的情況下談這個問題沒有實際意義;第二、到時機成熟的時候人民 自己會拿起武器;第三、我們要「騙騙共產黨」,不能把自己真實的想法公諸於眾 。從鬥爭策略上來分析,這種為了「騙騙共產黨」而反對公開主張人民武裝自衛權 的意見似乎是言之成理的,然而,我卻認為用政治鬥爭中的慣用的權術謀略來取代 政治理念上的原則是非是極其危險的。因為這樣作的結果必將誤導民主運動偏離公 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民主運動與其他政治運動的重要區別在於民主運動說 到底是一個維護真理和正義的社會運動,民主運動的力量歸根結底來源於真實,由 於民主運動追求的是整個文明人類的根本利益,因此它不必也不需要偏袒任何社會 集團的狹隘私利而違心地向大眾隱瞞任何社會真實。在重大的政治原則和一切有關 社會大眾利益的政策取向上,民主運動應該也必須光明磊落地毫無掩蓋地申明自己 的立場和主張。政治上的誠實是民主運動成熟和有力量的標誌,也是民主運動能夠 健康發展的保證。因為只有政治上的誠實才能取信於社會,才能得到人民的理解和 支持。那種為了取得暫時的眼前的政治利益而掩蓋自己真實的政治主張的做法是短 視的幼稚的行為,在實際中會造成極其有害的後果。騙騙共產黨的真實後果不是騙 了共產黨,而是騙了人民,而最後的結果是騙了自己。 在要不要堅持人民有自衛抗暴權利這樣的重大的原則問題上,如果民主運動的領 導力量採取模稜兩可的曖昧態度甚至採取放棄權利的錯誤立場的話,那麼,在下一 次民主運動的高潮來臨而共產黨再一次使用暴力加以鎮壓的情況下(從共產黨的歷史 和現實表現來看,這種情 況發生的機率是很大的,)人民就會再一次陷入無法凝聚反抗意志和失去抗爭能力的 危險境地,人民就可能會遭受更大的犧牲和付出比一九八九年「六四」更為慘重的 代價。反之,如果屆時人民清醒地意識到自己的權利並以堅決的行動起來捍衛自己 的自由,那麼,歷史就將翻開嶄新的一頁。 必須申明,我們主張人民有自衛抗暴的權利,並不意味著我們主張在任何情況下 都贊成人民主動的拿起武器進行武裝的抗爭,也並不意味著我們主張進行武裝抗爭 是民主運動的理想方式,至於將來人民究竟用何種方式來爭得自由,這當然應該取 決於未來政治形勢的實際發展。無論如何,是否擁有某種權利與是否實際行使這種 權利畢竟還是兩回事情。為了人類的福祉和人道的理由,民主運動毫無疑問應該力 爭通過和平的方式來完成社會從專制到民主的過渡,在用和平方式結束專制的可能 性尚未完全喪失之前,我們必須利用一切可能打通和平之門的方式來走向自由,當 然這種善良的願望能否成為事實,不但需要依靠民主力量方面的努力,而在更大的 程度上要看專制力量方面的抉擇,因為,未來中國的社會轉型採取何種方式來完成 將主要取決於中共統治者的思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