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平暴」文件 【編者按】不久前,《聯合報》和《紐約時報》都發表了有關檢討八九民運的文章 。這兩篇文章以及《天安門》和《移山》兩部電影引來了許多人對八九民運的重新 審視。我們認為,總結八九民運是必要的。但是不容否認的是,八九民運是一場和 平、理性和具有高度自發性的運動,反映出廣大學生和民眾強烈的民主要求、高尚 的道德情操和與專制政權抗爭的可貴勇氣。八九民運對於推動中國的社會進步、對 於共產主義在世界範圍內的衰亡,都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同樣明確的是,「六四 」屠殺的責任完全要由中共來負,正像劫犯殺害反抗的被劫者時,責任完全要由劫 犯負一樣。像香港《聯合報》記者薛曉光所寫的報道那樣,將「六四」悲劇歸因於 「利己英雄誤導民眾」,實在是一種強盜邏輯。 在「六四」六週年之際,本刊特將中共八九年三號「平暴」文件全文發表於 下。我們相信,這一文件的發表將有助於善良的人們認識中共的兇惡本性。正如《 世界日報》五月八日社論所指出的,「天安門大屠殺的責任不容推諉或轉嫁」。 中共中央文件 中發[1989]3號 [機密] 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 《關於徹底清查、堅決鎮壓反革命暴亂份子的工作方案的請示》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人民政府,各大軍區黨委,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 軍委各總部、各軍兵種黨委,各人民團體: 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北京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徹底清查、堅決鎮壓反革 命暴亂份子的工作方案的請示》,現轉發你們。一切在京單位,包括中央和國家機 關各部門,都要認真執行,負責地做好本單位的清查工作。其他省、市、自治區的 情況同北京市的情況不盡相同,可參考北京市的做法,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 定自己的工作方案,並報告中央。 黨中央、國務院認為,現在北京市平息反革命暴亂和各地制止動亂的鬥爭已 經取得決定性勝利,但局勢尚未完全平定,鬥爭是長期、艱巨和複雜的。一些反革 命暴亂份子和製造動亂的嚴重犯罪份子尚未緝拿歸案,如果讓他們逍遙法外,必將 後患無窮,國無寧日,民無寧日。必須認真貫徹鄧小平同志最近的三次重要講話和 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精神,下定決心,乘勝前進,把平息暴亂和制止動亂的鬥爭堅 決進行到底。 北京市和所有發生動亂的大中城市,都必須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 主要領導同志負責,組織專門班子,充分發動和依靠群眾,從追查當地的重點事件 、重點單位和重點對象的問題入手,深入開展清查工作。要千方百計地把那些製造 暴亂、動亂的策劃者、組織者和幕後指揮者,各種非法組織的頭頭、骨幹份子和進 行打、砸、搶、燒、殺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份子徹底清查出來,及時依法從 嚴懲處,以進一步穩定局勢,消除後患。從這次動亂和暴亂中看,有些黨政領導機 關、要害部門嚴重不純,這是一大政治隱患,有必要進行一次徹底清理。這項工作 一般由本單位黨政領導掌握進行,問題多的單位,可以組織專門班子,並發動群眾 檢舉揭發,號召有問題的人主動檢查交代自己的問題。領導班子不純的單位,由上 級派專門小組幫助清理,並可吸收政治上強、身體較好的退下來的老同志參加。上 述清查和清理工作要作為今年內的一件大事來抓,不搞徹底決不罷休。 在這場鬥爭中,既要態度堅決,毫不手軟,又要實事求是,防止擴大打擊面 。要嚴格依法辦事,劃清罪與非罪的界限,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決執 行政策,嚴格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多做分化瓦解工作,既狠又準地嚴厲打擊 極少數嚴重犯罪份子,最大限度地爭取和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人。對人的處理要堅 持寬嚴結合,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該嚴的一定要嚴,該寬的一定要寬。對於一時 不明真相而參加過遊行、靜坐、絕食和聲援的人,特別是青年學生,主要是教育問 題,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提高認識,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可不予追究。錯誤 嚴重的,可按黨紀、政紀、校紀處理,其中主動檢查交代,認錯態度好的,也可以 減輕或免予處分。在這方面,黨政機關要嚴於學校和企事業單位,黨政領導機關和 要害部門要嚴於一般機關單位。不適合在黨政領導機關和要害部門工作的人,必須 堅決調離。有違法犯罪行為的,不論是什麼人,都要依法嚴肅處理。罪大惡極、非 殺不足以平民憤的,必須堅決殺掉;有從輕情節、可殺可不殺的,盡量不殺。在清 查工作中,一定要文明執法,嚴禁逼供信。 清查工作是一場尖銳的鬥爭,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強首腦要害部位的安全保 衛工作,嚴防犯罪份子報復破壞。 在清查處理各種各種犯罪份子中,宣傳報道要跟上,但要掌握適度,注意對 內的社會效果和對外的政治影響。抓人的數字不要公開報道。判處死刑的案件可選 擇典型適當報道,不宜過多;報道時,要把罪犯的主要罪行說清楚,有前科的要加 以說明。 各地、各部門都要在幹部群眾中深入持久地開展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教育、法 制教育和艱苦奮鬥的教育,切實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大力加強黨的建設、政權建 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要進一步加強政 法工作,從體制、編製、經費、裝備等方面加強公安機關、武警部隊和政法隊伍的 建設,強化人民民主專政的力量。要繼續開展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和整頓治 安秩序的專項鬥爭,堅決打擊各種敵對勢力的破壞活動,大力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和 社會面的管理控制,切實做好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社會閒散人員和外來人口的 管理教育工作,嚴防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要抓緊在邊際省(區)組建一些農場,凡家 在北京市的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今後一般不准返京,送農場安置勞動。已經 放回而沒有正當職業、表現不好、有違法犯罪可能的,也可以再收容起來送農場勞 動。要總結留場就業的已有經驗,盡快制定有關法律。北京市要研究制定流動人口 管理辦法,限制外地閒散人員來京,以維護首都良好的社會秩序。 中央決定,由中央政法領導小組負責指導清查打擊反革命暴亂份子和製造動 亂的嚴重犯罪份子的工作,內部清理工作由中央紀委和中央組織部共同負責指導。 各地有關這方面的情況和問題,隨時報告中央。 中共中央 國務院 一九八九年六月三十日 (此件發至省、軍級) 關於徹底清查、堅決鎮壓 反革命暴亂份子的工作方案的請示 黨中央、國務院: 北京持續一個多月的動亂發展為一場嚴重的反革命暴亂。從中可以清楚地看 到北京敵情的嚴重性,如不徹底清查,堅決鎮壓反革命暴亂份子和暴亂中的其他刑 事犯罪份子,就會永無寧日。必須全黨動員,首長負責,放手發動群眾。徹底清查 、堅決鎮壓反革命暴亂份子和暴亂中的其他刑事犯罪份子。為此,特制定以下工作 方案: 一、指導思想 必須堅決、徹底、乾淨、全部地清查反革命暴亂份子和暴亂中的其他刑事犯 罪份子,查清他們的罪行,挖出他們的後台,依法及時從嚴懲處,做到除惡務盡, 不留後患。要嚴格區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最大限度地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人, 挽救一切可以挽救的人,孤立和打擊最頑固的敵人。這是一場你死我活的鬥爭,關 系到黨和國家的前途命運。必須下最大決心,用足夠的時間,投入很大的力量來抓 ,絕不手軟,絕不走過場,絕不半途而廢,否則後果無窮,將犯下歷史性的錯誤。 二、目的、要求 對反革命暴亂的策劃者、組織者和非法組織頭頭的陰謀活動,要逐一查清; 對反革命暴亂中發生的重大打、砸、搶、燒、殺事件,要逐件查清;對逃跑的反革 命暴亂份子和其他刑事犯罪份子,要全部緝拿歸案;對被搶劫和散失的槍枝彈藥、 軍用器械,要徹底收繳;對反動宣傳品的製造者、印刷者、組織傳播者,要逐一查 明。通過清查、鎮壓反革命暴亂份子和其他刑事犯罪份子,使全體共產黨員、各級 幹部和廣大群眾受到一次深刻的階級鬥爭教育,提高改革、開放形勢下反對資產階 級自由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自覺性。。 三、打擊對像 1、反革命暴亂的策劃、組織者,主要是:長期頑固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 、搞政治陰謀,同國外、境外敵對勢力相勾結或向非法組織提供黨和國家核心機密 ,參與策劃、組織反革命暴亂的人; 2、非法組織的頭頭和骨幹份子; 3、進行反革命宣傳煽動的人,包括製造政治謠言,書寫、印刷、組織散發反 革命標語、傳單、大小字報,發表反革命言論宣傳煽動暴亂的人; 4、襲擊、殘害、綁架軍警人員的人,搶奪槍枝彈藥和其他軍警物資、器材的 人,砸燒軍用警用車輛的人; 5、在反革命暴亂期間進行其他打、砸、搶、燒、殺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活動 的犯罪份子; 6、持有戒嚴部隊散落的槍枝彈藥拒不交出擅自處理的人。 7、包庇、窩藏反革命暴亂份子和其他刑事犯罪份子????。 8、聚眾衝擊黨政機關和要害部門、聚眾堵塞交通或破壞交通秩序而造成嚴重 後果的首要份子; 9、在反革命暴亂中犯有其他罪行的人; 10、對檢舉揭發上述罪行者實行報復陷害的人。 四、步驟、措施 (一)大造輿論。要有力地揭露反革命暴亂的策劃、組織者的陰謀活動和罪惡 目的;揭露反革命暴亂份子的醜惡面目和凶殘手段;揭露國外、境外敵對勢力插手 我國內事務的幕後活動;揭露煽動反革命暴亂的政治謠言,駁斥對黨和政府的惡毒 攻擊。充分地宣傳、教育群眾、爭取絕大多數群眾包括一時不明真相或心存疑慮的 群眾,與黨和政府站在一起,共同聲討反革命暴亂份子。 (二)深入發動群眾揭發檢舉。在做好艱苦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廣大黨 員、幹部、群眾覺悟的基礎上,通過各種方式廣泛開展檢舉揭發。發生反革命暴亂 的重點地區和參與動亂、暴亂人數較多的重點單位,要組織群眾反覆收看現場錄像 ,辨認暴徒和現場煽動者、指揮者。要做好知情人的工作,解除他們的顧慮。各區 縣、鄉鎮、街道,各部門、各機關、各單位,都要組成專門班子,負責舉報工作, 對群眾檢舉材料逐件登記,徹底清查,該轉的要立即轉,並切實為檢舉人保密,保 護可能遭到報復的檢舉人。 (三)深入調查摸底。對沒有改造好的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四人幫」 殘渣餘孽和其他有違法犯罪行為的人,以及對黨和政府嚴重牴觸不滿的人,要普遍 調查摸底,查清他們在動亂、暴亂期間的動向,從中發現反革命暴亂份子。 (四)大力搜捕暴亂份子,堅決打擊現行犯罪份子。???公安幹警、武警、 國家安全工作人員、保衛人員、民兵、群眾治安聯防隊、維護秩序工作隊等要和戒 嚴部隊密切配合,大力搜捕反革命暴亂份子,收繳槍枝、凶器,打擊現行犯罪份子 。 對已暴露的反革命暴亂的策劃者、組織者,打、砸、搶、燒、殺的份子,在 京煽動暴亂的境外人員,拒不自首的非法組織頭頭,公安、國家安全機關要組織專 ???力量搜捕,不使漏網;對已逃往外地的,立即通緝,請???外地協助緝拿 歸案;要加強邊防檢查,設卡堵截,採取???措施,嚴防暴亂份子逃往國外、境 外。 2、組織軍、警、民聯合小分隊,在重點地區加強巡邏、盤查、蹲守,主動出 擊。對繼續打、砸、搶、燒、殺的暴亂份子,設置路障、破壞交通的份子,張貼散 發反動傳單標語、進行反革命煽動的份子,要及時抓獲。對公然拒捕者,戒嚴部隊 、警察有權依法就地強行處置。 3、對群眾舉報的、現場錄像中辨認出來的、醫院傷員中發現的以及在押犯供 出的反革命暴亂份子線索,要迅速組織查證、搜捕並通過審訊擴大戰果。 4、對旅店、浴池、車站、外地包工隊住地、農民出租房等複雜場所,組織幾 次全市性的大清查,對可疑人員予以收容審查,從中深挖暴亂份子。 (五)對已查獲的暴亂份子,要依法嚴懲。凡經司法機關處理的案犯,都要以 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劃清罪於非罪的界限,務必搞准,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 對罪行特別嚴重、證據確鑿的暴亂份子,檢察院、法院要和公安機關密切配 合,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審、快判。罪該萬死的,要堅決依法判處死刑,並召 開宣判大會,公開宣判,藉以教育、發動群眾,震懾犯罪份子。 審理中要加強政治攻勢,促使暴亂份子分化瓦解,坦白交代,爭取從寬處理 。 五、認真清理,純潔內部 大量事實證明,在一些單位內部人員中混雜有不純份子,這些人與這次動亂 、暴亂有千絲萬縷的聯繫,不徹底清理,危害極大,必須認真加以解決。 內部清理對象,除上述打擊對像外,還應包括:與反革命暴亂的策劃、組織 者有聯繫的人;動亂、暴亂期間與國外、境外可疑人員有聯繫的人;參加非法組織 的人;支持動亂、暴亂,有反黨反社會主義言行的人;傳播大量政治謠言的人;參 與衝擊黨政機關和要害部門、圍堵解放軍、設置路障堵塞交通的人;大量資助動亂 、暴亂的人;洩露國家機密的人;有其他可疑情況需要查清的人。 內部清理中,要以各級領導班子和要害部位為重點,必須確保純潔。 這次內部清理中,要以各級領導班子和要害部位為重點,必須確保純潔。 這次內部清理,不搞人人過關。要圍繞反革命打、砸、搶、燒、殺事件和政 治謠言的來龍去脈,查清可疑的人和可疑的事。 經過清理不夠刑事處罰而錯誤嚴重的人員,應區別情況給予必要的黨紀、政 紀處分;不適合在領導崗位或要害部門工作的,應堅決調離。 六、嚴格執行政策 要堅決執行黨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政策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戒嚴部隊 指揮部的有關通告。對投案自首者從寬處理;對隱藏、逃跑、繼續作惡的犯罪份子 要依法嚴懲;對檢舉揭發反革命暴亂份子有功者給予獎勵;對包庇、窩藏犯罪份子 者依法從重處理。 必須查明事實,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把受資產階級自由化影響較深、 有一般自由化言論的人,與長期頑固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搞政治陰謀的人區 別開來;把一般信謠、傳謠、發洩不滿言論的人,與製造謠言、進行反革命煽動的 人區別開來;把六月三日以前參加聲援遊行、絕食和有過激言行的人,與參加反革 命暴亂的人區別開來;把因受蒙蔽而參與設置路障、圍堵軍車的人,與策劃、組織 暴亂活動的為首份子和反革命暴徒區別開來;把受人唆使張貼、散發反革命標語、 傳單、大小字報的人,與這些反革命標語、傳單、大小字報的製造者和組織傳播者 區別開來。對前一種人,主要是進行正面教育,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提高認識, 吸取教訓;錯誤嚴重的,可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後一種人,則必須依法從重懲 處。 清查、清理工作要重證據,防止別有用心的人挾嫌報復。對藉機誣陷他人者 ,一經查實要依法懲處。 七、組織領導 市委、市政府成立清查反革命暴亂份子領導小組,由市委主要領導同志任組 長,戒嚴部隊和紀委、組織、政法等有關部門的領導者參加。各區縣、街道、鄉鎮 、各局、總公司、工廠企業,各機關、團體、學校和獨立事業單位,都要在黨委(黨 組)領導下,層層建立清查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同志親自抓。要抽調可靠人員,組 成強有力的清查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凡政治上動搖、表現不好的,不能參加清 查工作。領導班子不可靠的,要立即進行調整。市委將召開全市領導幹部大會,對 此項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各級清查領導小組,要根據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的具 體情況,制定具體工作計劃,迅速開展工作。 社會面上的清查工作由各區縣、街道、鄉鎮黨委負責領導;機關、學校、企 事業單位的清查工作由各系統、各單位黨委負責領導;在京的中央單位的清查工作 由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負責領導。高等院校的清查工作由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 負責領導。高等院校的清查工作另行部署。 各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在清查中發現重要情況,要按保衛工作關係,及 時報告公安機關。對在社會上發現的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人員的重要情況,有 關單位要積極配合當地公安機關進行查證。清查出的反革命暴亂份子,需要依法處 理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這個方案當否,請批示。 中共北京市委員會 北京市人民政府 一九八九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