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城鐵血漢」劉剛答記者問 本刊記者 經本刊編輯顧問方勵之先生建議,記者於六月三十日上午與八九民運學生領 袖劉剛通了長途電話。劉剛在六四後被中共當局關押了六年,不久前才被「刑滿釋 放」,離開監獄。在電話中,劉剛告訴記者,中共當局又開始了對他的新的迫害。 這位當年被稱為「秦城鐵血漢」的英雄開始了新的抗爭。 記:劉剛嗎?您好。這裡是美國紐約,我是方勵之先生的朋友,向您問好。 劉:您是哪一位? 記:我是《北京之春》編輯部的編輯,我叫亞衣。您平時能夠看到我們這個雜誌嗎 ? 劉:《北京之春》?現在看不到,有機會想辦法讓我看看吧! 記:好的。 劉:王炳章還在那兒嗎? 記:王炳章現在不在這裡了。我們的主編是於大海。胡平您認識嗎? 劉:胡平,過去知道。 記:方勵之先生是我們雜誌的顧問,昨天我們通了電話,他建議我打電話給您。您 可以談談最近的情況嗎? 劉:這裡的公安局今天給我傳話,要我去公安局。我從監獄回來之後,他們還給我 規定了十三條,其中有一條是要求我一個禮拜到當地派出所去作一次「思想匯報」 ,口頭的或者書面的。前幾天要我去匯報,被我拒絕了。 記:您不是已經被釋放了嗎? 劉:是的。但是他們又給我規定了十三條。 記:這十三條規定合法嗎? 劉:肯定是不合法的啦,法律上有很多漏洞。 記:除了匯報思想以外,對您還有其它的限制嗎? 劉:十三條裡還有一條是剝奪我到國營、集體企事業單位任職的權利。 記:這個規定在法律上有沒有什麼根據? 劉:沒有。我要他們把這十三條條文的文字給我,他們就是不給。 記:按照法律,您既然「刑滿釋放」了,您就有一個公民的權利了,是嗎? 劉:是的。我今天剛剛到我們遼源市的市政府去過,我要求見市委書記。市委書記 叫趙永吉,我沒有見到,他的秘書接待了我。我提出要求,首先要求解決我的生活 來源問題。我的母親治病花去了很多錢,現在我家裡只靠我父親每月五百元工資, 不准許我工作,無法生活。 記:那他們是怎麼回答您的? 劉:秘書只是把事情記下來,說要等書記來了之後才能作答覆。我還提出要解決我 的住房問題。 記:這些都是最起碼的人的生存權利啊。您能不能再詳細說說剛才說到的傳喚的事 情? 劉:剛才他們給我傳喚證,要我明天上午九點到公安局去,如果不去,他們就要對 我採取強制措施。傳喚證是龍山區公安分局局長宗仁福六月三十日簽發的。 記:您明天打算去嗎? 劉:我不打算去。 記:您需要我們什麼幫助? 劉:我希望你們把這些情況向輿論界公佈。我這裡有他們到我家來的錄音,我給您 放一下錄音。(錄音略)聽得清楚嗎? 記:聽得清楚,是哪些人在說話? 劉:這其中有派出所的警察,他給我送傳喚證,旁邊還有我弟弟,我父親和我。 記:就是今天送來的,是嗎? 劉:今天,六月三十號晚上六點多。我給你念一下這傳喚證吧。 記:好,如果您方便的話。 劉:龍山區公安分局傳喚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四 條的規定,傳喚居住在西寧街五委的公民劉剛,於一九九五年七月一日九時前來本 局居民派出所接受詢問,局長宗仁福。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簽發。 記:您認為他們傳喚您的原因是什麼? 劉:現在他們傳喚我的原因主要是,他們要求我去派出所給他們做思想匯報,而我 拒絕為他們做思想匯報。我對他們說,我的一切言行都在他們的監視之中。如果有 什麼確實要與我談,可以到我家來談。如果隨便讓我去我就要去,不去就要抓我的 話,那他們隨時都有理由來抓我,如果以這種理由來抓我,我情願回到監獄裡去。 因為按照他們的那種講法,如果我不去匯報思想就可以抓我的話,那麼他們可以一 天二十四小時找我八次匯報思想,隨時都可以抓我,那我還不如回到監獄裡去。 記:他們隨時都可以找一個借口來抓您。 劉:我已經明確跟他們講了,拿下我的腦袋行,但是甭想從我的嘴裡拿出什麼。他 們可以不讓我講話,但是不能強迫我,讓我講出我不想講的話。不讓我離開監獄可 以,但是讓我離開了,那就由不得他們的心願了。 記:我在錄音裡聽到,您是不是在問他們這樣作有什麼法律根據? 劉:我問了。他們講是根據治安管理條理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我查了一下,有很多 文字,一大堆。你那裡能查到治安管理條例嗎? 記:一下子找不到。 劉:以後有機會,我再給你念那一條,那一條很長。 記:您的身體現在怎樣? 劉:還沒有作全面的檢查。我曾經準備去檢查身體,去找一個同學,結果這個同學 馬上被公安局找去了。現在我跟誰打電話,公安局就去找誰。有一次原來我們關在 一起的一個朋友來看我,在我家住了兩天,公安局就要抓他。 記:這太過分了吧。 劉:我現在給這位朋友家打電話一直沒有回音,有人告訴我這個朋友被抓了。現在 請你轉告其他的一些朋友,可能在明天或後天,他們會對我採取強制措施。 記:您估計會現在會採取什麼強制措施? 劉:現在採取的強制措施,可能就是「治安條例」上規定的拘留,但是上面又規定 ,如果拘留的話,不能超過二十四小時。當然他們常常違反自己作的的規定。 記:那好的,劉剛請你多多保重。 劉:朋友們有沒有可能盡快,盡可能多地跟我保持聯繫呢? 記:好的,像我這樣給你打電話不會給您帶來什麼麻煩吧? 劉:無所謂。我知道我這裡的電話都會被錄音,但我還是經常打。我對任何朋友的 電話都歡迎。 記:如果我們的這個電話內容公佈出來有沒有問題? 劉:沒有關係, 記:劉剛,我們在外面的人,對你是非常的尊敬的。 劉:有點慚愧,非常慚愧。 記:很敬佩你,但是我們希望你多多保重,要保護好自己。 劉:我也希望如此,希望你們再繼續能給我們幫助。 記:您認為有哪些事情我們能做的,您就提出來,我們盡量去做。 劉:你們有沒有辦法通過多一些渠道和我們聯繫? 記:您看我們還有那些可以做的? 劉:請您轉告胡平等朋友一下,你們對我的幫助不小,謝謝了。有些事情,我希望 對王丹、陳子明、魏京生多呼籲一些。現在國外對新近被抓的美國公民吳宏達呼籲 得很多,是否有可能再把上面這些人一起呼籲一下。我今天早晨聽「美國之音」, 說美國表示如果不釋放吳宏達的話就要採取一些制裁措施。我想在採取措施的時候 ,能夠同時提到王丹、陳子明、魏京生等幾位就好了。在國內,我們這些人當然也 應當為此作努力。 記:我贊成您的這個想法,一定把您的意思轉告朋友們。劉剛,代我們向你家人問 好。您要多保重。 劉:你們也要多保重,你們用不著迴避,我這邊不擔心什麼,我是死豬不怕開水燙 ,隨他們去了。 記:留得青山在,劉剛您要多保重。 劉:向其他朋友帶問好,替我感謝他們。再見。 記:再見。 (【補記】七月一日,劉剛和其弟行走於街市,見多名公安人員駕駛摩托車直衝過來 ,急忙躲避。公安車撞傷了其他兩名路人,傷者立即被押走。七月四日上午,十餘 名公安人員至劉剛家中將其強行帶至派出所,宣佈對劉剛拘留十天,緩期五天,劉 剛不服,向公安局告訴,公安局在八日駁回了劉剛的訴願,劉剛遂準備向法院提出 控訴,控告公安局的非法行為。近日裡記者數度試與劉剛電話聯絡,發現電話已被 切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