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警察三案例 金 楓 剛來美國,在街上幾乎很少看到警察。朋友以自己的經驗告訴我,不要怕警 察;而且,越是有警察的地方,通常也越是安全。看到警察就有一種安全感,這與 中國大陸是多麼不同的觀念。後來在現實生活中,也的確發現,美國的警察真是與 中國的警察太不相同了。如果用中共的語言來講,那才是真正的「為人民服務」。 大陸過去在全面專政的政治高壓當中,警察與人民解放軍都是專政的工具, 由於社會空間的嚴密限制,許多「專政」的真相,都被當做「機密」鎖進了黑匣子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生活空間的拓展,尤其在軍警也放下身段下海經商以後 ,他們對於人民專政的本性,也就暴露得越來越無遮無攔了。除了震驚世界的「六 四」赤裸裸的血腥鎮壓以外,各種軍警的腐敗、甚至警匪勾結的案例不斷曝光,即 便是中共不斷的利用自己控制的喉舌,竭力想要塑造那種所謂「軍民魚水情」的正 面形象,還是拗不過那種與人民在本質上對立的、統治與被統治的關係,它總要通 過各種方式表現出來。 這裡就讓我們來看一下,中共自己披露的三個與警察有關的案例: 警察學會秘書長徇私枉法 《中國紀檢監察報》三月十八日以「如此警察學會秘書長,竟使四罪犯逍遙 法外」為題,發表報導:一九九一年原河北省警察學會秘書長尚領的原籍河南上蔡 縣崇禮鄉政府幹部范某,帶著在河北省某監獄服刑罪犯的三名家屬找到尚領,提出 將在監獄服刑的三名罪犯調回河南的要求。同年十一月初,尚找到在部隊時的戰友 河北省勞改局獄政處副處長任自來,任同意向河南省勞改局發商調函。十二月中旬 ,河南省勞改局復函同意接受並要求河北省派幹警押送三名罪犯到河南省某勞改隊 關押改造。一九九二年,犯人家屬持冒名的介紹信通過任自來辦理了三名罪犯的調 令。尚領將調令交給犯人親屬把犯人提走,致使犯人脫逃。之後,尚又用同樣的方 法,使另一名上蔡籍的罪犯脫逃。一九九三年三、四月間尚得知四名罪犯均沒有被 收監,仍不向組織報告。當尚令得知司法機關正在組織追緝四名逃犯時,於一九九 四年一月一四日、一七日,先後兩次到河南省上蔡縣向私放罪犯的有關人員詢問情 況,通風報信,致使罪犯聞風潛逃,逍遙法外。尚領因徇私枉法被省直工委開除黨 籍,監察院已依法審理此案。 勞改部門徇私枉法的非法黑幕交易,一直是中共司法制度的盲點,也是整個 大陸制度性腐敗落後的一個重災區,這裡揭露的只是冰山一角。下面的更加離奇的 案例,不瞭解中國大陸現實的人,以為在看小說。 利用監獄犯人做生意 四月二日的《中國檢查報》披露了一個案例:程菊秋,原四川綿陽市永宏房 地產開發公司副總經理兼財務部長,她夥同總經理蘇渝湘共貪污了一百零八萬元, 揮霍掉了二萬元,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生。這是一九四九年 後該市最大的貪污案,當地人民印象深刻。一九九四年六月,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交四川省第四監獄執行。但一個月後,程家放鞭炮、擺酒席,程竟然出獄了,而 且還與一位警察出雙入對......令當地市民感到震驚。 接到舉報之後,檢察機關開始調查:在綿陽市公安局工作的高倫山,一九九 三年九月調看守所任管教幹部,一級警司。程在九三年八月十四日被捕後關在綿陽 市看守所,高經常利用晚上值班提程出監捨閒談,程得知高不久前與妻子離婚,隱 瞞自己的婚姻狀況,表示出獄後與其結婚。高利用工作之便安排程給家中母親打電 話,為程帶信帶水果,安排其與弟、女兒見面。死緩通知下達後,高租一轎車陪程 母一同送程去第四監獄。 一九九四年六月,高到第四監獄通過關係見到程,程囑轉告其母為監獄聯繫 合資項目;七月十日高帶程家人去監獄見程,並在監獄招待所以丈夫身份與其同居 。七月十五日,高與程母找到監獄長冷代發,說聯繫到合資項目,對方要求程去廈 門考察才行,冷竟然答應了,並叫另一監獄負責人開具出監手續,程以父親病重為 名,由高倫山擔保出獄。監獄批了五天假期。結果發生了前面提到的事情。 一九九四年八月綿陽市檢察將高、程逮捕,並查明冷代發等人的受賄事實。 一九九五年元月對高等以行賄罪、受賄罪提起公訴,對冷以完忽職守、受賄罪提起 公訴。 司法腐敗與犯人特權 軍隊經商、公安、司法、監獄等國家專政機關的經商,在中國並不是什麼新 聞;對犯人實行強迫勞動,或者將犯人生產的產品出口到國際市場,也已經是公開 的秘密了;按照中國法律的規定,犯人在「勞動改造」當中表現突出,或者作出發 明貢獻而立功的,是可以酌情減刑的。於是經常發生,在一些勞改農場、尤其是新 疆、青海等邊遠地區的勞改單位,可以出錢來贖買刑期,只要有錢,就是無期徒刑 的犯人,照樣可以獲得自由;近年來更是出現了利用犯人的社會關係,辦企業做生 意,甚至是辦中外合資企業,而犯人要是能為監獄或勞改單位拉到項目,就是立功 ,搞成中外合資企業,那更是立了大功(中共勞改和監獄部門近年來的一項經濟收入 的統計指標,就是「創匯」——外匯收入)。減刑、赦免、恢復自由,中共的監獄或 勞改管理機構就可以「法外施恩」了。 因為,這種做法不但可以幫助中共利用犯人的最廉價資源,同時也使得各級 勞改和監獄管理機構、官員,都有油水可撈,所以趨之若鶩、樂此不彼,規模越來 越大,甚至與市場上的其他企業擺出了競爭的架勢。這中不公平競爭,不但損害市 場經濟的規則,加速了社會制度的腐敗,同時也使本來就不公平的司法獄政制度, 增添了新的不平等因素。只要有能夠辦企業、做生意的社會關係,就可以比判同樣 刑期、同樣罪名的犯人,多一些特權,甚至就可以擺脫法律的制裁。當商品交易的 規則,在監獄通行的時候,這個國家是沒有司法公正可言的。 草菅人命、愚弄百姓 三月十八日《中國青年報》以「草菅人命的執法者難逃法網」為題,揭露了 一個駭人聽聞的案例:一九九二年一月十六日晚十時二十分,河南省盧氏縣朱陽關 鄉東山坡二五歲的青年農民衛盧民提前離開朋友的婚宴,趕往縣城東關旅社二樓休 息。被老闆娘拒之門外,與衛同行的靳樹森上前說情,遭老闆娘痛罵,無業人員白 書文聞聲上樓抓住盧推來搡去,衛滾下樓梯,被巡邏至此的城關派出所治安聯防隊 員葛金城、常建國扭住,老闆娘說「這個人喝酒鬧事,把他弄走。」葛、常將盧抓 走,並囑人報告派出所所長抓到一個酒瘋子,正在一個警察家中喝酒的派出所所長 劉和平、指導員張全書、副所長郭貴友獲知後來到街上,在眾目睽睽下將衛撲倒在 地,拳打腳踢達十分鐘之久,直到衛昏死過去才將其拖回派出所,途中縣公安局治 安股警察杜建民從後面追上,將剛剛甦醒的衛又是六、七分鐘拳打腳踢。在派出所 值班室,警察對衛採用打耳光、頭撞牆、掐脖子、將人提起往地上夯,毆打近兩小 時,致使衛多次昏死,二時四十分,衛最後一次甦醒,又遭到因為盜竊嫌疑押在同 監室的段保鋒毆打,衛在四時二十分死亡。 被害人家屬找到三門峽市檢察院請求解剖屍體,確定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 」。衛父七四歲的衛光華為討回公道,兩天去一趟縣城,十天去一趟三門峽市,八 個月行程近三萬公里。而當市檢察院法紀監察處處長趙新盧,率辦案組二次到盧氏 縣都被縣公安局主要領導頂回,而且劉和平、張全書、杜劍民被調到更重要的崗位 ,郭貴友升任派出所所長,案發時的公安局長升任政法委員會書記。縣監察院四次 開會討論此案,縣政法委員會主要負責人批示:要多做受害人家屬工作,使其息訟 息訪,以避免上級機關插手,從而達到保護我們幹警的目的。 一九九四年一月六日受害人家屬收下張、劉、郭、杜四人支付的六萬五千元 賠償金後,向檢察院遞交了「撤訴意見書」。三月一日縣監察院以玩忽職守罪對全 部被告人免於起訴。市檢察院堅持成立專案組,並堅持提起公訴,縣法院在一九九 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作出一審判決,郭貴友、杜劍民分別被判處三年六個月、張全書 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段保鋒有期徒刑四年。 警察的「非正常死亡」人數逐年增加 不把人當人看待,以及其野蠻的手段刑訊、在光天化日之下打人取樂,喪心 病狂到了何等地步,這就是中國警察典型的「人權」觀。案發以後,先是包庇掩蓋 、官官相護,繼而是敷衍搪塞,矇混過關;最後還只是被當做最近的「鋒頭官司」 ,象徵性的給予處罰了事。無辜衛盧民,明明斃於警察之手,但最後判決,量刑最 重的確是非警察的段保鋒。 在這個被當做查處警察的典型案例中,中國警察的社會角色、大陸老百姓怎 麼看「人民警察」,亦一葉知秋了。儘管中共媒體不斷正面報導人民警察的英雄模 范事跡,甚至還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盛大的表彰報告會,但是警察作為中共國家機器 重要組成部分,隨著人民群眾對整個腐敗專制政權的厭惡,其陰暗面不斷被揭露、 遭受的抨擊也越來越激烈,而且還無法掩蓋。甚至中共不能不承認,警察的「非正 常死亡」人數在逐年的增加當中。這明顯的反應了人民與當權者的矛盾已經激化到 無法調和的地步。中共自欺欺人的將此歸咎於社會治安問題,難倒就看不出是一種 人民的無可奈何的、忍無可忍的反抗?!中共長年的意識形態灌輸中就有一條是,「 哪裡有壓迫那裡就有反抗」,現在被它搬起來的這塊石頭,已經開始砸向它自己的 雙腳。 上述案例在中共的媒體上獲得披露,是為了配合正在進行的「反腐敗、打老 虎」運動造聲勢,雖然這種披露過程本身是一種值得肯定的進步,但是中國目前越 反越嚴重的腐敗,根子在於中國目前的政治制度上,如果不進行包括司法獨立、權 力制衡在內的政治制度改革,這種聲勢浩大的「反腐敗,打老虎」,充其量只是愚 弄人民的把戲而已。而中共固守傳統的政治專制制度,實際上是把更多的人民群眾 「逼上梁山」,如果個別人的反抗,星火燎原,變成一場反體制的起義,中共難道 還想重蹈清王朝覆滅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