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中國社會之公正 ——項小吉採訪記 亞 衣 項小吉,八九民運時北京高校學生對話代表團的招集人,現任中國民聯副主席, 中國民運團體協調會秘書長。一年前,他在紐約曼哈頓最繁華的商業區,臨近華爾 街處開設了一家法律事務所。七月三日晚,項小吉在自己的事務所中接受了記者的 採訪。 對話—談判:從做碩士論文到參加八九民運 亞:一九八九年六四鎮壓事件以後,不少當時的學生領袖被迫流亡海外,您是其中 之一。公眾對於你們這些人的情況一向比較關切。我想先請您對自己以往的經歷作 一個介紹。 項:我是在江西南昌長大的。父母在江西師範大學教書。我在高中畢業以後做了一 年翻砂工人,然後當了三年初中代課老師。一九七八年考上安徽大學外語系,畢業 時獲文學學士學位,以後就分配到南昌,在江西財經學校當了四年英語教師。一九 八六年考進中國政法大學做碩士研究生。一九八九年我正面臨畢業,碩士論文都准 備完了,後來就出現了學生運動,發生了六四事件,我的學業也就中斷了。 亞:在八九民運中,您參與的主要活動是什麼? 項:我當時做的碩士論文的題目是關於聯合國和平解決各國爭端的,我的研究方向 也是搞國際法當中的談判問題。也許是因為這個原因,我在八九民運中參與組織了 高校學生的對話代表團。對話團是在五月三日成立的,北高聯在北師大組織了一個 成立會議,各校派代表參加,我和周勇軍是代表政法大學去的。我在會上談了怎樣 組織對話團和談判對話的提綱,在場的各校代表覺得比較好,就推舉我出來做對話 團的招集人。 亞:建立學生對話團的構思最初是怎樣提出來的? 項:最初是在四月二十九日學生代表與袁木、何東昌的電視直播的會議上,我公開 提出了建立對話代表團這個建議。我談了代表怎麼產生和討論的程序問題,確定談 的具體內容、地點、雙方的人數,然後再進入實質的談判等等。我當時運用了學到 的一些法律知識,大家反映熱烈,這些內容在當時報紙上都登出來了。北京的很多 老師和學生對我的發言反映都很好,全國各地也來了很多信,政法大學還為我專門 設立了一個信箱,每天有一大堆信件。 我的專業就是研究談判,包括談判的會場佈置等等。五月十四日對話的會場就是 我佈置的。當初統戰部佈置的會場不是那個樣,而是前面一排由政府領導坐,面對 的幾排是學生的座位,就像會議會場一樣。當時我對統戰部的人說,這個會場佈置 不符合談判規則。應該是一個長條桌子兩邊對坐,中間擺一排麥克風。我當時還畫 圖給他們看,應當怎麼坐,怎麼擺。他們接受了我的意見,馬上重新佈置會場。後 來《人民日報》登出來的照片就是重新佈置的會場。當時對話代表團的談判活動真 同我學的專業有點關係。 亞:無論從那個角度來看,「對話」總還是八九民運的一個重要內容。您能不能談 談當時學生與政府當局進行對話的出發點、目標與過程? 項:平心而論,八九民運開始是一個和平的,以改良思想為主導的自發的群眾運動 。有些提法是後來追加上去的,比如「打到李鵬」,「打到共產黨」等等。學生並 沒有這個計劃。學生起初可以說是無組織、無領袖、無計劃,只是覺得政治改革要 繼續下去,對胡耀邦的處理不公正,無非是這種想法而已。當初提出來的口號就是 對話,大量的錄像帶、照片都是以對話為訴求的。從這個意義上講,我覺得通過對 話來擴大民眾的活動空間,尤其是在外地省份民眾對北京學生訴求的瞭解上,起了 一種推廣的作用。我當時主張成立一個組織,一個學生組織的對話團體,這個團體 是有綱領的,有組織的,也可以說是有領袖的,是有主持人,有人出面負責的。我 想有這麼一個團體經常與政府溝通交涉,不是搞一次動作,作一錘子買賣,而是長 期談下去,那麼對各行各業就會有推動作用。如果堅持三個月,效果就不一樣,工 人、幹部都會起來倣傚。 後來絕食起來了。絕食對於使政府同意對話起了壓力作用;但是絕食和對話的二 者關係沒有協調好,事情就沒法做。好像在談判桌上和戰場上,你這裡在談,他那 裡不斷地打,就談不下去。要談談打打,任何政治都是這樣。戰場要配合談判桌, 而不是談判桌配合戰場。目的是要談出東西來。如果絕食活動配合談判桌,就會有 結果。五月份對話團的出現,是學生運動有計劃、有組織和成熟的一個標誌,很可 惜這種進步一下子倒退了回去。 亞:六年之後回過頭看看,從總結經驗的意義上來說,您覺得自己感受最深的是哪 一點? 項:一句話,當時要是能夠沿著對話這個路子走下去的話,也許可以避免後來那麼 大規模的死亡。當初我並不知道對話中斷的原因,事後才知道有一些人在破壞對話 ,不停地去打斷對話。當時我不知道為什麼學生都一下子跑到統戰部來了,他們說 電視裡看不到對話場面,我聽了很生氣,就當面問閻明復,說好轉播的為什麼不轉 播?閻明復也很生氣,當場把中央電視台的人叫來問,結果電視台的人說,他們錄像 帶錄好一盤就送出一盤,可是他們的吉普車出不去,錄像帶送不出去,因為談判處 被學生圍得水洩不通了。 當然,說起責任有不同的層次,有人要負法律責任,有人要負政治責任,有的要 負道義上的責任,包括個人或組織、團體。團體的頭頭對團體要負政治責任。在殺 人者的法律責任沒有清算以前,就要來追究一些人的政治甚至道義的責任,有些人 就覺得難以接受。這裡有時間順序的問題。有人說撤與不撤當局都會殺人,這話有 不妥之處,即使撤與不撤當局都會殺人,但後果決不一樣。死人的數量會不一樣, 死的對象會不一樣。撤的話,可能一些領袖會作出犧牲,不撤的話,是別人在犧牲 。 亞:歷史已經過去,那麼在您看來,「對話」這種方式,在未來爭取中國民主的活 動中是否還有它的價值? 項:對話、談判、協商這三種形式的溝通,各有它不同的特點和要求。從談判學上 來講,「談判」往往是在對立面之間進行,「協商」通常是盟友之間,在對外之前 內部先進行,而「對話」是介乎於談判和協商之間的一種形式。在八九年六四以前 ,整個形勢既不表明學生和政府之間的對立,也不表明學生和政府是什麼盟友,所 以大家選擇了對話這個形式。在今後,如果要對話,雙方的關係必須不是敵對關係 。不過八九的流亡者已經無法與李鵬政府對話了,關係早已破裂,什麼時候才可能 再開對話呢?十年、二十年以後,當這個政權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領導人換了好幾波 ,整個氣氛、環境不一樣了的時候,可能進行對話。國內的王丹、劉剛他們現在也 不可能與李鵬他們對話。在中國,要有一種獨立自主的工人、農民、學生組織存在 時,才有可能與政府進行對話。而現在的中國缺少這種獨立的,但是不處在與政府 公開對立地位的組織和團體,缺乏這種條件,沒有對話環境。 法學—憲政:為了中國的社會公正 亞:據我所知,六四鎮壓以後您在國內還有一段逃亡史。對此您是否願意作一些回 憶。 項:六四鎮壓之後我不得不離開北京。六月下旬,我先到了廈門大學,然後從廈門 坐船到廣州,在廣州三元裡住了差不多兩個月。很巧,今天是七月三日,正好是六 年前,一九八九年的七月三日,我去佛山想找份工作躲起來。但在佛山找不到工作 ,住了一個晚上,七月四日回廣州,在火車站買了一張《南方日報》。我在報紙上 看到一個招工廣告,保安的一個公司委託廣州某公司面談招人。我就直奔面談的那 個酒店,當時就被錄取。我就在那裡一個外貿公司工作,每天作一些英文翻譯,把 業務報告、報表從中文寫成英文,工作挺舒服。不久香港方面派人跟我聯繫,「驗 明正身」,確定我是項小吉。後來就派黎沛成、李龍慶兩位前來廣州營救我。我現 在還保留著那個接頭暗號,就是匯豐銀行的鑰匙鏈。香港人真了不起,事情做得非 常周密。黎、李二位後來在試圖營救陳子明時被捕,被中共當局判處四年徒刑。 八月份我到香港,那時國際上的救援中國民運人士的高潮已經過去,許多國家已 經不接受了。我是第一批由美國政府接受的。前面幾批都是到法國去的。十一月份 我到達美國。 亞:請您談談出國以後您主要的活動。 項:到達美國的第二天,朋友就帶我去見哥倫比亞大學黎安友教授,他馬上帶我見 法學院愛得華教授。我表示要進法學院讀書。開頭幾個月我也沒有打工,就在家裡 準備考試,後來就進了哥大法學院,獎學金由其它基金會提供。在法學院學習時功 課很緊,主要學習西方的憲政思想,從古典到現代的。從洛克、孟德斯鳩、盧梭、 到現代西方民主制度選舉、分權、司法獨立、審判,這一段時間的學習是我一生中 所學知識最密集,收穫最大的時候。畢業以後在哥大法學院中國法研究中心搞中國 憲政研究。一九九二年我才加入中國民聯。 亞:近幾年來您主修的是法律,聯繫中國大陸極不完備的法制,您有什麼感受? 項:我原來學英美文學時,喜歡描述性的浪漫的作品。後來上研究生改學了法律。 來美國以後在法學院接受的訓練使我不僅在知識上,而且在思維的方法上,甚至包 括對人的態度上都很有幫助。我想這種知識用在民主事業上是很有意義的。來美國 的中國人很少有我這樣的機會,所以我覺得我所學的這些東西,應該用在中國的民 主事業上。唱高調一點說,這些東西不是我的。我得到了香港人民的營救,得到了 一些基金會的幫助,今天能夠在法學院畢業,能夠瞭解人權憲法,我覺得我應該把 這些東西用於中國的民主事業。我既有參加八九民運和逃亡的經歷,又在中國和美 國接受過法學教育的經歷,同時具有這幾種經歷的人很少,我應該在這方面多作些 事情,我也相信自己能夠起一些帶動作用。 西方憲政主義思想對中國未來的憲政建設有值得借鑒的地方。如果有機會我要在 中國作些普及工作。當然對中國老百姓來講,光從學術上說不行,要用實例來說明 。就以「自由」來說,它是憲政的主要內容,那麼什麼自由呢?就要說得具體一點, 說「選擇自由」,比如一個人選擇作文盲,選擇吸毒這些「不妨礙他人」的個人自 由時,它與社會進步發生了對立和衝突,怎麼辦?這些就要通過辯論讓公眾瞭解現代 的憲政理論。 亞:在這方面,您有些什麼具體的設想? 項:從大前提上,我認定人權是一個普遍原則,認定民主制度比寡頭制度、君主制 度要好。有了這兩種認定,我就願意為使中國人民更早一點認識這種制度,瞭解這 種權利,享受人類這種現代文明的民主制度而做點普及教育工作。我覺得中國人也 配享受這種制度,不是像有些人說的不配享受。從另一方面講,這個東西又很遙遠 ,達到這個目標又很難。我今年三十八歲,不知道我這一輩子能不能看到這種制度 在中國實現。但是沒有關係,說消極一點,是「知不可為而為之」。社會總是這樣 ,一代一代去做,不一定在我手裡做成,但是在我老得不能動的時候,回過頭來想 一想,我做過了,盡了心了,心中就會得到安慰。我覺得人類總是一代又一代地為 社會公正而努力的。比如我父親,一身坐過三次牢,在國民黨時期被關過兩次,在 共產黨時期被關過一次。說起來原因都是一個,在國民黨時期他看不慣國民黨的做 法,在共產黨時期又看不慣共產黨的做法。(亞:屬於「不平則鳴」這一類。)是的 ,為求公正,一代一代去做,不一定是轟轟烈烈,憑自己的良知就可以了,能做多 少算多少。 亞:根據您的瞭解,西方國家的,比如美國的法律制度和條文對中國的現代化建設 是否有一種很好的借鑒作用,或者說有的就可以照搬過去? 項:是可以照搬的。從廣義上講,他們的經驗放在哪裡都行得通,只要有經商行為 ,就行得通。西方現代社會的管理制度是在它不斷吃了虧,得到了教訓以後積累起 來的。很多中國人到美國來一看,覺得美國的發達就是高樓大廈,就是物質生活豐 富,其實不然,美國發達的地方是它的管理的科學性,管理的正義性。我對這點很 有感慨。上次我參加法學院校友會,看到那一幫人。我就想,如果把這些人放到中 國去,到一個省去參與管理,這個省馬上就會變樣。管理是很有技巧的,從一個地 鐵站的管理,一個超級市場的管理到政府部門的管理,都很有講究。 亞:能不能從美國的商業法規來具體說一說? 項:比如說專利法和知識產權法,包括專利的審批,專利的標準等等,中國人對這 點不大瞭解。其實這是帶動社會進步的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它保護和鼓勵了個人的 首創精神。如果我創作一個曲子,得不到什麼錢,而唱那個曲子的得到很多錢,依 據社會調節,那麼作曲的人就少了,到酒吧去唱歌的人就多了。中國和美國經常在 知識產權上發生衝突,是因為美國很重視這個,電腦新版本的推出包含有多少辛苦 的勞動在裡面,如果你重視這一點的話,就有更多的人在技術革新方面動腦筋。我 覺得在知識產權等方面的法律,基本上可以照搬。中國今後應該重視這個問題。當 然如果這種法律在中國推出的話,就會有一批問題,涉及到產權劃分。比如「作協 」,「文聯」這些既限制自由創作,又模糊知識產權歸屬的機構也許就應該解散。 革命—改良:前提是立法公正 亞:記得您曾經寫文章批評過那種主張在中國大陸進行「合法鬥爭」的觀點,請您 談談在這一方面的見解。 項:我記得我寫過的一篇文章的題目是「中國的法律應當遵守嗎」,題目是報紙的 編者加的。其實對於一個現成的法律體系來說,不能籠統地講遵守還是不遵守。記 得中國有四句關於法制的口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 我說在這四句話前面首先必須加一個前提,那就是「立法公正」。如果立法本身不 公正,為什麼此法必依?比如中國刑法中關於反革命罪的條文,就不公正。既然立法 不公,如何要求大家「合法鬥爭」?在公民權利問題上,我覺得對已有的權利要抓住 它,利用它,鞏固它;對於應該有而尚未有的要去爭取它;對於不合理的要去推翻 它。法律不可能每一條都是血淋淋的,所謂「憲法是微笑的」就是這個意思。問題 在於統治者是否按照法律去做了。在中國當權者不按照法律去做的情況下,硬要小 民百姓全按照法律去做就不合理。 亞:依照您剛才說的,對已有的權利要充分使用,那麼現在中國憲法中規定的很多 自由,例如集會、遊行、示威、結社等等自由權利,人們還是應當去爭取的,這也 是合法鬥爭。 項:問題是這些權利即使它被堂堂正正地寫在憲法上,還是行使不了,那怎麼辦?這 就涉及到對中國的憲法究竟是「修憲」還是「制憲」的問題了。如果一個憲法的根 本原則都有錯誤的話,那就是制憲,從頭來過。實踐證明了所謂的「合法鬥爭」在 中共的獨裁製度下是行不通的。如果人們反反覆覆去做,總不成功,那你會怎麼想 ,怎麼做?在國際上,「和平解決國際爭端」是寫在聯合國憲章裡的,但是當和平手 段用盡時,怎麼辦?人們也並不排除使用武力。 亞:您的意思是不是說並不反對合法鬥爭,但不要限於合法鬥爭? 項:當然。或者說是要看清楚這個合法鬥爭路子走下去會有什麼結果。我注意到, 那些主張革命的人從來不排除和平手段,但是那些主張改良的人卻排斥人們革命的 權利。我主張和平,主張改良,但是我同時承認人們有革命的權利。就是說在主張 一種方案時,同時要承認另一種方案的存在。可是有些人就是主張一個,排斥其它 。他們把自己的想法理解為理性,我則把這種想法理解為是一種「奴性」。 亞:對於最近中國國內一些知識份子進行的合法的上書情願活動,您持何種看法? 項:我覺得做得非常漂亮。許良英先生他們的這次上書,可以稱之為是中國知識分 子的的《獨立宣言》。那個措辭,口氣,表明中國知識分子站起來了,如果要說對 話,那才叫對話,這是一種與當權者站在平等、獨立地位上的對話,讓人看了肅然 起敬。 亞:海外有些人一直對中共黨內的「明智有識之士」抱有很大的希望,而且明確指 稱一些頭面人物為「黨內憲政民主力量」的代表。我想知道,根據您的研究,第一 ,中共黨內上層人物中有沒有這樣的憲政民主力量?第二,如果有,他們會起到什麼 樣的作用? 項:說起憲政民主力量,共產黨內一定有,領導層中也會有,高級領導層中有沒有 ?也會有,只是在當這種憲政民主思想與他們的利害關係相衝突時,他們會表現到哪 一步的問題。對於這種人,在中國民主運動中應當爭取,決不是排斥和清算。但是 他們不是民主化的主要力量。中國的民主化進程主要是靠民間的、靠所謂體制外的 力量起主要作用。 亞:從憲政民主的角度看,您認為中國大陸這幾年是否有所進步,或者說,在政治 生活中,講究法律、法制的成分是否要比以往多了一些? 項:我不想用「進步」或者「退步」這樣的詞來表達大陸的情況。我覺得似乎是更 加混亂。經濟建設有變化,但是從整體上說,能否據此就說國家進步,我表示懷疑 。在老百姓人權的意義上並沒有什麼改善。經濟看來有些繁榮,但是繁榮的公正性 如何,代價是什麼,分配是否合理?它所造成的社會新的不公正,造成的生態和資源 的破壞會給未來民主社會帶來更大的困難?原有的問題沒有解決,新的問題更多,綜 合起來說就是更混亂。 亞:從耗散結構理論看,一個系統在越過「混亂」之後,會達到遠離平衡態的新的 有序結構。 項:混亂可能導致進步,但是混亂不一定進步。美國有一句話說得好,no justice ,no peace。沒有公正就沒有和平。不平則鳴。共產黨把「鳴」看成是亂,說「穩 定壓倒一切」,當然是不對的。對老百姓來說,還要加一句:no fights, no rig hts,沒有鬥爭就沒有權利。 亞:不過在現今大陸的實際生活中,講求法制和法律的事實畢竟比以往出現得多了 。 項:在經濟上的法規比較多,但是也無法突破公有制的框架。企業法、證券法、破 產法,在具體法規上還是做了一些事情,說明國內有了這種需要。「行政訴訟法」 也是破天荒的,民眾可以告公安局、告政府了。不管效果怎麼樣,虛偽總比粗魯好 ,掛羊頭賣狗肉總比掛狗頭好。比如人權,以前根本不提,現在上海社會科學院, 中國社會科學院都設立了人權研究所,還出了一本書叫《世界人權約法總覽》,畢 竟羊頭掛了起來。 法制—教育:願望是二者相結合 亞:我們都不想對未來算命,但是有一些設想還是正常的。您有沒有設想過將來回 中國去開一個這樣的法律事務所,或者在未來民主中國政府中擔任一個司法部長, 在政治舞台上做一番事業? 項:這種事情聽其自然。在中國開一個法律事務所,作一個律師,對社會的公正性 可以有很大作用;在政治舞台上做一個好的政治家,影響力、影響面會更廣更深, 對社會發展、社會公正也會起更大的作用;但就我個人興趣來說,我更願意作一個 教師。我想我控制不了一個電台或電視台,但我能夠佔據一個講壇,這樣也就不錯 了。一年若有五十個學生,十年我就有五百桃李。我們一家都是作老師的,父母、 姐姐,我自己也教了很多年書。教過小學、初中、大學。讀研究生時在政法大學也 教了一年書。我覺得佔據一個講台很有意思。我有時回想自己作過的事情,覺得做 教師最愉快。平時可以跟青年在一起,從他們那裡汲取一些新的東西。假期還可以 旅遊。 亞:說起中國的法學教育,據您所知,在中國大陸的法學教育中有沒有憲政的課程 或專業? 項:有憲法學,但是教材中強調法律的階級性,所謂法律為統治階級服務的原則。 這種提法本來是馬克思批評早期資產階級法律的話,現在成了共產黨為自身的行為 辯護的理由。在中國的法學基本理論中至今還在強調這一點,還在從階級性上講法 律的本質和基本淵源。 亞:看來如果您回國去做法學教師的話,得先將教材改變。 項:大家強調教育的重要性,強調法制的重要性,把這兩者加起來,法制教育尤為 突出。中國的法制教育、法學教育的改革是中國政治改革的第一步。如果我有機會 回到中國的某一個大學法律系或法學院作教師,我覺得非常有意義,既滿足了我當 教師的癮,又滿足了我推行民主法制的理念,我的第一件事情也許就是編新教材。 亞:您可不可以介紹一下自己主持律師事務所的情況? 項:事務所開了一年,現在生意比較忙,主要是幫一些中國公司在紐約註冊。為他 們找一種最合算,最經濟的辦法。對剛從大陸來的企業家來說,他們需要這種服務 。大陸在這邊的公司越來越多,原因不光在於經濟發展,不光是它有這個能力向外 拓寬市場,還有一個政治背景。可以從中看出很多問題來。我跟這些客戶打交道, 他說在大陸沒有安全感。無論是個體戶,集體企業,還是國營企業;無論是民間的 ,或者是幹部子弟搞的,到國外來不光是經濟上尋求發展,還是在尋找退路,把家 屬搞出來,把資金轉移出來。這些人對政局沒有安全感,沒有穩定感。 亞:在您的客戶中是不是有屬於官商背景的企業? 項:有。但是大多是自己摸爬滾打起來的,往往是這種人對政局更沒有安全感。 亞:現在這些人有可能到國外來發展,從這一點上來看,是不是一種進步。 項:可以這麼講。從經濟的寬鬆度來說,中國現在要比以前寬鬆多了。當然在這些 人當中,有人急於往外這麼做,原因是我前面講到的,想對外發展,拓展業務,這 是官冕堂皇的理由。主要的原因可能是他們心裡對國內政策變化不放心的一種考慮 ,於是急於將資金轉移,將家屬安排好。可能還有第三個理由,那就是這種公司的 發展和這些人的致富過程並不那麼完全合乎法律,那麼乾淨。可能這三層理由都在 裡面起作用。 亞:在這個過程中,有沒有一些人把原來的所謂「國營」的「全民所有」的企業通 過各種方式轉變成了私人所有的公司? 項:應當說這是最不清楚,最使人頭痛的問題。我接觸過很多公司,國內公司派出 來的分公司經理、總裁,在外面做了一段時間後不做了,自己成立公司。為什麼呢 ,他在為原來公司做的過程中瞭解了市場,有了經驗,有了固定的客戶,於是他就 從中資公司退出來,自己開公司。還有一種情況,他在中資公司做總裁的同時,自 己暗中註冊一個小公司,拉兩個哥們,安插在裡面照管著,對有利潤的生意,他就 用自己公司名義做;對沒有油水的合同和生意就用國家公司的名義去做。這樣他自 己就肥了,國家公司經常虧本也無所謂。如果查出有問題,國家公司要調他回去, 他就立刻辭職,他在這邊已經辦好了綠卡,家屬都已經在這邊了,原來的客戶和資 產也就變成他自己的了。 海外民運:大陸民運的聲援者 亞:這幾年您置身於海外民運隊伍之中,對於海外民運的現狀和未來,您如何看待 ? 項:海外民運的空間就是海外,這個空間決定了它的地位,它不可能是中國民運的 發動者、領導者,它只是大陸民運的聲援者和支援者。海外民運要堅持對國內長期 的聲援,起聯絡和傳遞信息的作用。對我們來說,借逃亡的機會學點知識,交點朋 友,籌點款,利用海外的條件,把在國內做不到的事情在海外做好,學習西方現代 的民主理論,法律體系,政治運作,把這一套學好了,就是起到了海外民運的作用 。說實話,在這個意義上,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當然每個人的條件也不一樣。 亞:在您接觸到的大陸來美人員當中,和您有同樣想法的人多不多? 項:很少。相當多的人比較自私,個人自掃門前雪。要他們拿出一點時間、精力、 金錢作點什麼就很難。不久前我在china twon 徵集簽名,站了一天,對此深有體會 。西方有句話,有什麼樣的人民就有什麼樣的政府,此話不中聽,但有點道理。當 然這些話說多了也不好,反正我們從自己作起吧,再忙也要拿出時間、精力來做點 事情。比如今年六四紀念活動,我們前前後後準備了一個多月。有些人搭台時不來 ,唱戲時來了。很有趣。 亞:您是又搭台又唱戲。您這個辦公室還兼作民聯紐約分部的聯絡處,是嗎?謝謝您 抽出時間接受我的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