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組織、國際特赦、中國人權、人權觀察、國際紅十字會、各國政府及首 腦: 為了陳子明目前的處境正危及生命,我們做親屬的寢食不安、憂心似焚,不 得不向您們說明情況,請求您們伸出援助之手,救救陳子明。 陳子明因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入獄。一九九四年五月因病保外就醫,出 獄後經醫院檢查,發現患有癌症、肝炎、心臟病等多種疾病(入獄前他的身體健壯) 。其中癌症於同年九月作切除手術,十月至十一月進行放射治療,放療期間白血球 急劇下降,體質極度虛弱,醫生囑咐要繼續進行治療、定期複查、精心護理、注意 調養,並且至少需要堅持二年以上的時間才能恢復到放療前的狀況。近半年多來陳 子明和家屬一直嚴格遵照醫囑,多方求醫、服藥,注意護理和調養,從未間斷。不 料上月二十五日夜,北京市公安局、勞改局突然派幾十人到陳子明家,在沒有任何 法律和行政文書手續的情況下,口頭宣稱陳子明保外就醫病已治癒,現對他予以收 監,將陳子明重新投入監獄。 我們大家都知道,現代國內外的醫療手段還毫無把握治癒癌症。目前,對於 癌症病人來說,手術、放射治療後一年內復發的可能性極大,五年內生存的可能性 很小,如果癌症復發、擴散治好的可能性基本沒有。所以對於癌症病人在手術、放 療後的五年中是向癌症奪回生命的關鍵時刻。手術、放射治療只是一個基本治療, 更重要的是綜合性的治療,它包括:生物免疫治療、心理治療、氣功治療、體育治 療、飲食治療及一些輔助療法。特別是對於癌症病人來說,家庭的護理顯得更為重 要。俗話說,疾病要「三分治,七分養」,只有在配合綜合治療的同時有了很好的 家庭護理,這樣才能全面調動癌症患者的各種內外積極因素,利於病體的康復。 癌症病人應嚴格實施專科醫師所擬定的治療方案,不能隨意更改停止治療。 但入獄一個多月來,監獄方面中斷了對他的正常治療、複查,子明正在服用的兩種 主要治療癌症的藥物,由於需要冰箱保存及每日兩次煎熬,監獄不具備條件也中斷 了。癌症病人應有一個溫馨、寧靜而適合休養的家庭環境避免喧嘩嘈雜,室內空氣 要流通、新鮮,預防感冒,保持適度戶外活動,注意勞逸結合。病人還應多聽輕鬆 ,節奏明快,旋律優雅的音樂,參加有利身心的健康的文體活動,重要的是保持心 境愉快,忌憂愁、惱怒、抑鬱,避免產生孤獨和消沉感。監獄的條件,根本不能保 證這些條件。監獄將子明與親人分開,我們每月只有一次僅幾十分鐘的見面時間, 更談不上為子明做一些護理、照顧;監獄剝奪了子明根據治療的需要自由地來安排 自己的學習、休息、活動、娛樂的權力,就連隨意想看一下電視的條件都沒有,而 且同其他的刑事犯關押在一起,也不能保證一個安靜的休息環境,病人每天甚至幾 天洗一個澡,經常清洗、消毒衣物的基本衛生條件也不具備。這樣的條件怎麼適合 一個癌症的病人來治病、養病呢。對於癌症病人特別要注意飲食調理。多吃新鮮水 果、蔬菜和蛋白質食品。不能吃任何帶有防腐劑及罐頭食品。這樣才能通過改變食 物的質地,來改變身體細胞的品質,利用人體內免疫力來破壞癌細胞,或使其無法 生長擴大;只有這樣才有可能把癌症病人從死亡中拯救出來。但監獄現有的飲食條 件就連基本的魚、蛋、牛奶、蔬菜、水果的這樣基本條件都不能保證,有的物品甚 至長期多吃不上,更談不上保證一個癌症病人的營養所需。總之,監獄的環境根本 不能保證一個癌症病人所需基本的檢查、治療、護理、調養等條件,入獄才一個多 月的時間,陳子明病情在迅速惡化,癌症的各種危險信號已經出現,如疲乏無力、 厭食、腹賬、腹瀉等,有時書都看不下去了,身體明顯消瘦。 對於陳子明來說,保外就醫無論是從中國法律上來說,還是從人道主義精神 來說,都是合法、合理、合情的。為此,懇請您們對此事給予關注,運用您們的影 響力救救陳子明。使陳子明盡早保外就醫並回到親人的身邊,以便盡一切可能把他 從死神手裡奪回來。 陳子明母親: 吳永芬 陳子明妻子:王之虹 一九九五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