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剛致中華人民共和國江澤民主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喬石委員長的公開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各位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 主席江澤民先生、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喬石先生: 我叫劉剛,曾因參與八九年「六四」學潮,而被以莫須有的罪名判處六年有 期徒刑,今年六月十八日刑滿釋放,被有關部門強行遣回原籍吉林省遼源市,在回 家以來的短短一個多月中,遼源市公安局的個別警察肆意侵犯我的人權,限制我的 人身自由,乃至剝奪我的生存權,甚至隨意株連迫害我的親屬,在此期間內,遼源 市公安局派出大量的便衣警察,對我進行跟蹤盯梢,幾次強制傳喚我,就是因為我 不作思想匯報,和無思想可以匯報,便對我實施治安拘留,肆意切斷我家中的電話 ,常常以匿名電話對我一家人進行辱罵、威脅、恐嚇,多次威脅要砸斷我的腿,整 死我及家人,每天都要幾次打電話騷擾我,使我全家人夜不能寐。七月一日晚八點 ,在我家樓梯口,幾次用摩托車衝撞我,並將我弟弟劉勇及兩個旁觀者撞傷。七月 十四日上午,用一輛黑色尼桑無牌照汽車反覆衝撞我。幾次抓捕搜身我弟弟劉勇, 以及其他來我家探視的親友,攪得我的所有親屬驚恐不安。非但給我個人制定了包 括每週須作一次思想匯報的十三條必須遵守的規定,而且還給我的親屬朋友制定了 七條必須遵守的規定。而且這些條文繁瑣的規定,公安機關只向我們宣讀一遍,不 給任何書面材料,卻要強制我們必須遵守,一旦違反就對我們採取拘留收審等剝奪 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更令人髮指的是,跟蹤我的一群便衣警察王軍、王忠、裴志 剛等人,於七月三十一日中午十二點,在光天化日之下,對我及我家人實行暴力搶 劫,強行搶走照相機及一千多元現金等物,並打傷我弟弟劉勇及妹妹劉明,而當我 們家人將此惡性搶劫案件向公安機關報案,當地公安機關竟重重設阻,推諉拖延, 甚至在我們將搶劫罪犯指認給公安警察時,他們也拒不捉拿兇手及有關罪犯。以上 所有這些,都嚴重侵犯我及我親友的合法權利,嚴重威脅了我的人身安全和自由。 而那些訴諸搶劫、謀殺的行為,已是觸犯刑律的犯罪行為。我相信中華人民共和國 是一個法制國家,儘管法制尚不健全,但憲法還是保障每一個公民有不受他人搶劫 、辱罵、毆打和謀殺的權力,國家是不能允許那些執法犯法、肆意踐踏人權的法西 斯暴行的,更不會縱容某些警察的公然搶劫和謀殺行徑的,我相信江澤民主席有責 任也有能力來保護您的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力的,我相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喬 石委員長是致力於中國民主和法制建設的,你們是有責任監督遼源市公安局依法執 法,秉公辦案,並制止有關警察的違法亂紀及犯罪行為的,我也相信遼源市公安局 個別警察所幹下的這一切土匪、流氓、強盜行徑,絕不是由你們恩准甚或授意去幹 的,而是你們所不容的。正是出於對你們的這種高度信任,我才敢提筆給你們寫信 ,向你們如此反映情況。並向你們提出如下請求: 一、請你們在百忙中過問發生在遼源市的「七三一」惡性搶劫案件,督促遼 源市公安局全力破案,及早將搶劫主犯王軍、王忠、裴志剛等人捉拿歸案,並繩之 以法,歸還我的被搶財物。 二、請求人大常委會的有關部門審議遼源市公安局以剝奪政治權力為名,給 我本人制定的十三條規定是否符合憲法,並審議遼源市公安局給我的親屬制定的七 條規定是否符合憲法,如若不符,請責令審議遼源市公安局取消有關規定,並保證 我及我親屬的正當合法權力。 三、懇請你們給我以生活出路,並保證我的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儘管我被剝 奪政治權力,但我仍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仍然保障我有 生存權、就業權、遷徙權、出國權及思想自由等基本人權,應該允許我做些力所能 及的工作,以便維持基本的生活來源。 四、請責令審議遼源市公安局停止使用流氓、特務、法西斯手段,來對我和 我親友進行恫嚇、迫害、謀殺、搶劫和威脅辱罵,並依法追究那些常用摩托車、汽 車蓄意謀殺我,以低級下流語言對我進行辱罵、電話騷擾等流氓警察的刑事責任。 五、如果你們認為確有必要對我進行監督跟蹤的話,請指派一些政治素質和 業務水平都較高的警察來執行這項業務,而不要再派王軍、王忠、裴志剛這些動則 在光天化日之下搶劫施暴的土匪,或是李文山那種常常用匿名電話誹謗謾罵的流氓 來擔此重任。 六、遼源市公安局派來跟蹤我的便衣警察,多次揚言要打死劉剛及其家人, 要砸斷劉剛的腿,如果這是他們的最高領導所作出的決定和下達的指令,請你們下 令對我執行公開的死刑,而不必採取卑鄙的謀殺手段。據有關人員透露,李鵬總理 親自領導佈置遼源市公安局對我的監督管理,並曾指示遼源市公安局在必要時對我 及我親屬採取斷然措施。我不知道遼源市公安局對我已經實施的種種措施,是否是 李鵬總理的指示和斷然措施。但人人都知道中國有句俗語,叫做宰相肚裡能撐船。 我是一個小人物,與當朝宰相無怨無仇,我不明白為何非要置我於死地而後快呢? 七、如果你們認為確有必要限制我在某地居住和生活的話,我請求盡早送到 東北三省以外的某一省市去,只因為東北三省曾是林彪四人幫的重災區,一向是寧 左勿右,頑固的堅持實行極左路線,東北警察更是出名的野蠻、腐敗和素質低劣, 而目前遼源市某些警察一心想拿我的腦袋作為他們陞官發財的墊腳石和賣身投靠的 敲門磚。長期受這些人管理,我遲早要象張志新一樣被迫害致死。果真發生這種悲 慘結局,我相信中國最高當局將無法向全世界人民交代,將會陷入十分被動和難堪 的境地。 八、如果中國最高當局確認我是萬惡的敵對份子,正如當地某些警察所講的 ,在共產黨統治的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國土上,絕對不允許有劉剛的生存空間,那 麼就請將我驅逐出境,我相信上帝既然創造了劉剛,就有我生存的空間和土壤。但 我還是要鄭重聲明,我熱愛中國,我真心的希望能永久生活在這片生我養我的土地 上,並為祖國的繁榮昌盛民主自由奮鬥終身。請江澤民主席、喬石委員長及全國人 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各位委員,酌審我的上訴請求,並及早給我答覆。由於遼 源市公安局限制我的通信自由,我不得不將此信公開發表,請江澤民主席、喬石委 員長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各位委員海涵。 劉剛 一九九五年八月八日於遼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