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點建議 (南京)徐水良 一、撤銷開發區 這些年來,全國到處搞開發區,有國家級開發區,省級開發區,市級開發區,縣 級開發區,甚至連鄉鎮也搞開發區,且往往好大喜功,大而無當。頗像一次新的「 大躍進」。結果,大量資金投入開發區,搞得全國資金異常緊張,資金年利二分、 三分、四分,仍然找不到資金。這種情況,大大影響了正常的經濟建設,甚至正常 的生產。而投入開發區的數量極為巨大的巨額資金,大多又只是用來徵收土地,填 土地,搞「三通一平」,搞半拉子工程,即使已建成的廠房、住房,也大量空閒, 到處都希望把外資引入開發區,為此化了大量金錢和氣力,結果卻收效甚微。因此 ,全國各地到處是開發區,到處是黃土朝天,土地拋荒。其中許多土地,連今後重 新返耕也很困難,因為不僅土地已遭破壞,而且有關的水利等農業設施及環境也已 破壞。大量空地,半拉子工程,空房子及開發區的揮霍浪費,浪費和閒置大量資金 ,造成資金大量佔用,閒置又異常短缺緊張的異常現象。投入開發區資金的經濟效 益,遠不如用來投入一般的生產及正常的經濟建設(這是衡量經濟開發區成敗的基本 標準之一)。目前全國的開發區已普遍陷入困境。 此外,開發區政策還造成稅收利潤流失,化公為私,佈局失衡等一系列重大問題 。 因此,這樣普遍搞開發區的政策,搞不是大躍進的大躍進(「速度再快一點」之類 ),乃是普遍錯誤,普遍失敗的政策。世界歷史上,也沒有一個國家是靠這樣大搞開 發區發展起來的。只有少數特區,因特殊的稅收政策等等,才是成功的,或表面上 成功的。但特區政策(及特別開發區政策),以造成不平等競爭,減少財稅收入,資 金不正常集中,化公為私及其它許多弊病為代價,並不合理。 因此,除個別特殊的開發區以外,建議撤銷全國其它所有開發區。但需要做好善 後工作,並且不要一律搞一刀切。撤銷開發區不是停止原來位於開發區的合理的經 濟建設。對半拉子工程、空房子等,要分別情況,適當處理,該上則上,該下則下 。需要繼續進行開發建設的項目及區域,應一律改為普通經濟區,按經濟規律及社 會需要進行開發建設。留下來的大批土地,除必須徵用者外,其它可以進行返耕復 種的,應盡量返耕復種。不能返耕的土地,則應移作其它合適用途。 至於各地特區,是否繼續,本人以為,除少數特區需要進行研究,以確定是否繼 續。其它的,應加以撤銷,改為普通區域。 因撤銷開發區而造成損失的企業,則需分別情況,責任該由企業負擔的,損失由 企業自己負責,該破產的破產,該整頓的整頓改造,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防止 並追回國化公為私及流失的部分。責任該由政府承擔的,宜給以適當補償。 搞經濟,有一條重要原則一定必須遵守,這就是「量力而行」,凡不是量力而行 的,必會造成重大損失。五八年的大躍進,七八年的洋躍進,以及這次速度更快一 點的盲目冒進,都是慘痛的教訓。 二、緩建三峽工程 三峽工程未經充分論證而上馬,本身是一個錯誤。而在現在資金極為緊張的情況 下,硬性動工,則是又一番錯誤。建議暫停三峽工程建設,把三峽工程的資金移用 於異常迫切的交通、能源等經濟建設。用來修鐵路、公路、改造城市交通,增加城 市必要的供電能力,以及維持正常的生產及經濟運轉等等。 三峽工程是否上馬,是停是建,宜進行進一步論證,即使要上馬,也要待今後資 金充裕後才可進行。不進行並結束完全充分的論證,不付資金許可,絕不可再盲目 上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