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僭主專政 --讀《顧准文集》 林紅 顧准(一九一五--一九七四)早年是一個共產黨幹部,一九五二--一九七四年間因 為獨立見解,受到中共歷次政治運動的整肅,在貧病交加、眾叛親離中死去。這種 個人苦難給了他思索民族苦難的契機,其間,他完成了「從理想主義(馬克思主義) 向經驗主義」的轉變,以中國社會的實踐,否定了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在中國的合 理性,寫下了三十五萬字的譯、著,是為《顧准文集》。 其中,他的譯文《希臘的僭主政治》尤其是他為此譯文所寫的跋文《僭主政治與 民主》,對理解中國現實社會,具有高度的參考價值。 十九世紀的英國學者格羅托(一七九四--一八七一年)在他的《希臘史》中曾經提 到,「僭主政治」是傳統王政過渡到寡頭政體和民主政體之間的個人專政的形態。 所謂僭主政治,是指「無限制的個人專政」。「大約在公元前六八零--六七零年之 間,在西庫翁建立了俄爾塔格拉的僭主專政。而值得注意的是,科林斯、西庫翁、 墨加拉這三個城市,在同世紀中經歷了類似的政體變遷。三個城市都有一個僭主上 台執政,俄爾塔格拉在西庫翁,庫普塞羅斯在科林斯,特阿格尼斯在墨加拉。這種 政體變遷同時發生於希臘世界的不同部份,大陸的、島嶼的、殖民的不同城邦。在 公元前六五零--五零零年間,許多城邦中不同的僭主和僭主王朝代興亡交替。而在 接下來的一百五十年中間,雖然還有僭主,但卻越來越罕見,因為政治焦點轉移到 另一個方向上:民主政治的興起。」 格羅托所分析的希臘僭主政治,其實也存在於中國先秦的西周、東周、春秋時代 ,如「共伯和」廢周厲王,後來的「陪臣執國命」等等。「僭主」概念也適用於現 代政治史,如英國克倫威爾、法國拿破侖、德國希特勒、俄國列寧-斯大林、意大利 墨索里尼、西班牙佛朗哥、中國袁世凱-蔣介石-毛澤東、北韓金日成、北越胡志明 、土耳其凱末爾、伊朗霍梅尼、埃及納賽爾……所以,它對中國政治形態的深入研 討,具有意義。 在古代希臘,僭主的權力具有以下幾種起源: 一、作為行政長官,逐漸變質,不守承諾,竊取足夠的權勢,不再理睬推選他出 山的人們對他的限制。如現代的拿破侖、袁世凱。 二、作為煽動家,精力充沛、野心勃勃,以無權者的鬥士的名義挺身而出,博得 人民的好感,受到擁戴,推翻舊政權,自立為僭主。如現代的希特勒、霍梅尼。 三、甚至用不著受擁戴的藉口,乾脆運用一支軍隊,奪取政權。如現代的列寧-斯 大林,蔣介石-毛澤東。 鴉片戰爭以來,中國政治舞台上具有推動性的政治權威人物中,洪秀全只算得一 個傳統型人物,儘管他運用了基督教的旗號。而清廷裡掌蹄帶尾的人士除了光緒, 都缺乏現代意義。在分析其餘諸位如曾國藩、李鴻章、袁世凱、蔣介石、毛澤東、 鄧小平時,可以發現:曾國藩、李鴻章,是權臣而不是僭主,袁世凱先是權臣後是 僭主,蔣介石、毛澤東是僭主,鄧小平則始終是以權臣而非僭主的身份在操縱中國 政治,因為他始終不是國家主席,又不是共產黨的領袖,後來甚至不是軍隊的統帥 ,但卻莫名其妙地控制著中共政權的獨裁權力。 可以說,曾國藩、李鴻章這樣的權臣,是為袁世凱那樣的半僭主進而為蔣介石、 毛澤東那樣的僭主,登上歷史舞台而做準備,而鄧小平這樣始終名不正、言不順的 「以權臣之名而行僭主之實」的人,則可能恰恰在不自覺地為中國一百年以來僭主 時代,悄悄畫上句號。環顧當今中國,政治領袖的權臣化,不僅體現在鄧小平身上 ,而且體現在鄧小平任命的所謂「第三代核心」身上,所謂第三代領導核心,其實 只是一批技術官僚,而完全不能構成任何意義的政治權威。結果,政治領袖的權臣 化,注定中國社會即將進入無政府狀態,所謂第三代集體領導核心,將被歷史證明 ,僅僅是一個群龍無首的、無僭主的權臣集團。 在表面上,十九世紀以來中國政治的僭主化,和西方社會在現代化過程中的僭主 過程有相似之處:英國革命產生剋倫威爾,法國革命產生拿破侖,俄國革命產生列 寧-斯大林,德國革命產生希特勒,意大利革命產生墨索里尼,日本革命產生軍部的 獨裁……事實似乎表明,絕大多數傳統國家在其現代化過程中,都會產生至少一個 獨裁的僭主,甚至被他的追隨者集團稱為「國父」。 中國似乎也是如此。但事實上,中國的道路不同於其他國家,中國革命因而漫長 得多,中國革命,已經產生了至少四個「國家」:北洋政府的中華民國、袁世凱的 中華帝國、蔣介石的中華民國、毛澤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至於鄧小平,由於他的 「改革」已經完全推翻了毛澤東體制,變化幅度並不小於蔣介石對北洋政府的改革 ,所以該不該把它算作又一個「國家」,另當別論。其中,至少產生了三位「國父 」:袁世凱、孫中山、毛澤東。雖然,袁世凱被稱作賣國賊,不被任何人承認,而 毛澤東緊跟斯大林,避免國父的提法,但顯然他覺得自己比國父還大,簡直是秦始 皇再世。 其它國家的僭主,都是完成國家統一,完成封建社會到現代社會的過渡。中國的 僭主,卻是實現國家分裂,把大一統的世界帝國,變成一個分裂的、不倫不類的區 域性國家。 其它國家的僭主,都是在實現民族統一的過程中,發動對外戰爭,躋身列強行列 ,即使像俄國這樣的破產國家,也只是經歷短短幾年的內戰,而後就在世界大戰中 成為世界霸權。但中國,卻在經歷了三十八年內戰和外侵(一九一一年至一九四九年 )後,又經歷四十多年迄今不息的內亂,沒有穩定的制度(即使所謂「社會主義制度 」也是假的,遠遠無法比對蘇聯社會主義制度的成熟性),沒有社會規範(傳統規範 被消滅,共產黨規範也宣告失敗),沒有是非,沒有信用,沒有法律。僭主政治在中 國近代歷史的發展中,已被證明沒有完成它在其它社會中的「統一→強盛→擴張」 等應急功能,反而造成「分裂→衰弱→內亂」,並成為中華民族的巨大災難。如此 反差的奧秘究竟何在? 迄今探討中國近代命運的著名學者,大都忽略了一個重大的民族差別: 西方社會是從一千年來的歐洲小邦政治向大規模的近代世界政治過渡。如十九世 紀歐洲的中等規模的民族國家(如英、法、德、意、西等等),都經歷由更小規模的 政治實體(如意大利的大群城邦、德國數百小國、法國英國的貴族領地)幾百年演化 而來的歷史。及至二十世紀,在這些中等國家的兩翼,又興起了世界規模的超級大 國:俄、美。經過兩次大戰,歐洲受兩翼邊緣制約的戰略形勢就更明顯,以此形成 大規模的現代世界的國際秩序。這種演變終於使得歐洲的小邦日益認識到,只有團 結起來,才能獲得新的世界地位。歐洲文明內部正日益趨同,而這一趨向又和社會 主義思潮的壯大同步。這耐人尋味。這表明,社會主義不僅是道德理想或經濟制度 ,而且是世界型政治的伴生物--正如民族主義是中等規模列強政治的意識形態;而 封建主義則是小邦政治的意識形態。 在列強秩序走向超級大國的進程中(這離世界帝國還有一步之遙),出現「世界無 產者聯合起來」的吼叫,不是偶然的。它是要求衝破國界,完成超國家的政治組合 。 但反觀中國,不僅置身這一世界主流之外,而且成為它的受害者,因為中國近代 以前的大一統社會與歐洲的封建主義相反。現代歐洲文明走向趨同,中國恰恰在這 同化壓力下趨於分裂,這意味著一種退化,美其名曰「再生」也可以:中國早在秦 漢時代已形成自身的「天下一統」,自身趨同運動早在兩千年就完成了。在古代技 術所能允許的條件下,中國形成自己的世界型文化。 戰國七雄,近似歐洲的八國列強:春秋兼併戰爭,近似歐洲的帝國主義戰爭;最 後統一於秦,與當今歐洲文明正經歷的世界趨同,又很近似。所以孫中山曾經斷言 ,古代中國也有自己的社會主義思想甚至無政府主義理論,儘管他和康有為相似, 是以近代西方的社會主義,去「發掘」古代中國的社會主義思想脈絡,如《禮記· 禮運》篇中的「大同」、「天下為公」等觀念。儘管那是對西漢盛世的即類似於羅 馬屋大維「黃金時代」等世界帝國的理想描述,而不是基於對古代中國所沒有的資 本主義的反感。 秦漢以來的中華世界帝國這一政治結構,綿延兩千年顛撲不破,作為全球歷史上 時間跨度僅次於埃及的政治奇跡,在空間上大於埃及數十倍,是全人類的共同遺產 ,值得我們引為自豪。但鴉片戰爭以來中國屢戰屢敗的經歷卻一再說明,如繼續堅 持這一世界主義的結構,中華民族就無法立足於現代民族主義國家列強並爭的國際 社會,更遑論在其中成為發達國家! 不少馬克思主義宣傳家指出,中國傳統應該對中共「社會主義實踐」的歷史性失 敗負責,他們列舉馬克思-恩格思在《共產黨宣言》中對封建主義的分析,指出所有 對資本主義發展感到憂慮的社會力量其中包括封建力量,聯合起來加入社會主義運 動。這分析即使適用十九世紀的歐洲社會,但比對中共在二十世紀後半期的社會主 義試驗卻南轅北轍。因為中共以其國際主義的背景全力毀壞中國傳統,有系統地消 滅後者來擴張自己。他們用西方的真理向民族開刀,造成中國人的無數悲劇。中國 共產黨僭主政治的病態,迫使我們超越它,只有超越它,中國的現代化才有機會。 如果超越共產黨僭主專政? 有的學者提出中國最好搞聯邦制。這就為深入有關問題提供了議題。聯邦制實際 上是以西式的法治為保障的。使聯邦得以聯而不散或聯而不僵的,顯然是法律。是 既高於任何個人利益和集團利益,又高於各邦利益之上的契約。憲法至高無上,所 以各邦法律不能和聯邦法律相悖。是什麼紐帶與軸心使聯邦系統得以制度化地運轉 ?是由最高法院為代表的獨立的司法機構,是法院型的社會仲裁者。據此分析,由 於中國尚不具備這樣的條件,所以聯邦制並不可行。若行之,則難免走向宏觀失控 。 再如,還有一種探討也不是為積極的: 在西方國家形形色色的政體中,初分可以有三大類:(一)君主立憲制,如英國、 荷蘭、瑞典、丹麥、西班牙等;(二)共和聯邦制,如西德、美國等;(三)民主中央 集權制,如法國、意大利等。其中,第三類是較不穩定的。而在這三類政體中,君 主立憲制又是最接近中國傳統政體的,再加上日本試行君主立憲政體(「近代天皇制 」)的成功,所以從康有為以來的思想家們,多有在中國確立立憲君主的善良的願望 。他們希望,以此中和之軸去防止來自兩方面的危險:(1)傳統的專制君主所推行的 違背民意的政策;(2)失去控制的暴民所引出的僭主政治。這確是一條改良的漸進之 路,比突變之途較少破壞與風險。 其實,統治權有分離的思想,早在先秦時代「王霸論」的論爭中就已被感覺到了 。先秦思想家們區分王霸儘管多從統治權和道義性上著眼,但還是不自覺地總結了 西周諸王的間接統治與春秋戰國諸王們的直接統治。王道,無非就是以西周封建制 為代表的那種間接統治,這種政治秩序的象徵性頗為強,藉助於「禮」以為社會精 神的軸。霸道,無非就是封建制崩解之際的實力政策代表的那種直接統治,這種政 治秩序已很少象徵性,主要以「刑」為治國的槓桿。平實說來,這「刑」與現代社 會的規則性「法治」相去太遠,它主要是霸主們意志的表現,而「禮」則是一種根 深蒂固的習慣法,是一種不依賴個人意志的社會秩序的規則。間接統治,也就是規 則的統治、象徵性的秩序、非個人的社會裁判制。 這就是「王道」的原始意義。在新的基礎上重新理解這層古義,有助於超越失軸 狀態。 但中國專制君主的傳統模式畢竟未能脫胎出立憲君主的革新模式,中國終於一步 步走上了全方位革命的大破大立之路。這是因為,現代君主立憲的基礎是法治,其 君主不過是穩定民心的擺設,減小社會內耗的緩衝閥。君主立憲的實質仍是憲政, 是憲法面前的人人平等。這意味著,即使君主本身也得受制於憲法。在君主制模式 中,君主與憲法互為表裡,兩者的共生關係便合成了社會主軸。在此,「君」不過 是「憲」的人格化,猶如裁判員是遊戲規則的人格化一樣。「憲」是高於一切個人 意志的社會契約;社會契約則高於黨派利益、高於政府職能、高於國家元首。正如 在傳統中國社會是皇權高於一切,君主立憲社會是法律高於一切。所以它實際上還 是一種法制社會。法律的判斷是終極性的,不可逾越的,甚至國王與執法者自身都 不能免受法律的審判。正因為法律是社會的契約,憲法本身也就可以通過程序化的 、技術性很強的方式來討論、表決,直到予以修正。用這種方式使之充分體現社會 意志,使之在法律的框架以內不斷損益,臻至完善。 顯然,現代中國完全不具備這樣的社會條件,所以君主立憲之路便是不通的。總 起來說,中國社會的失軸狀態,是個懸而未決的大文化問題。建軸需要各種條件的 齊備,僅有單項的準備(即便是達到了「突破」、「先進」的程度也是枉然)是不行 的。而在這種條件中,思想上的明晰和理解,則為至要者。而我們現在所追求的事 ,正在使這些條件趨於成熟。 中國今天所面臨民族目標和社會任務實際上很是簡明,也是貫穿中國近代絲毫未 變的問題:富國健民,在列強締造的國際環境下保護我們的種族、發展我們的文化 。而要確實做到,我們必須認清中國形勢與歐洲、日本是何等不同。甚至這決定了 我們改造社會的具體做法,可能與他們恰巧相反。中國的這一特點,造成中國現代 化事業兩難,但不論如何,我們這一代人必須扭轉中國歷史,為此,我們必須準備 迎接一種新型的政治權威觀念。 它將在揚棄僭主政治的歷史性遺產的過程中,推動中國的現代化! …… 《顧准文集》比較失敗的地方,是對韓非子等法家人物的評論有失公允。這大概 是激於義憤,激於對毛澤東之流「批儒評法」運動的荒謬性而發。在那樣特殊的背 景下,顧准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因而是可以諒解的。 還有,他過於強調西方文明是「希臘--羅馬文明」,而忽略「東方存在」如基督 教精神運動、伊斯蘭世界的政治壓力、甚至蒙古人的武裝入侵對西方現代文明的形 成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總的來說,他的思想不失敏銳、深刻,但是歷史的視野不夠。這不能不歸咎於那 個時代的通病。但他的氣節卻令人肅然起敬。無論如何,他是中國大陸一九五七-- 一九七八年間的文化大黑暗時代中,一位以傳世之作來揭露共產黨僭主專政的政權 本質的學者,是中國的罕見脊樑。他在眾叛親離的孤獨中嘔心瀝血,為中華民族的 命運,寫下了不屈不撓的見證。□(《顧准文集》,顧准遺著,陳敏之編,貴州人民 出版社一九九四年九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