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法制」文化與「人制」文化 David Moser University of Michigan 在我剛開始研究中國文化的時候,曾經讀過一些美國漢學家所寫的關於東西方文 化對比的書,他們普遍認為,相對於西方的「法制」文化而言,中國文化應定義為 「人制」文化。也就是說,不同的社會體系培育了不同的文化,西方社會是法律和 規範的結合體,中國社會則是複雜的人際關係的產物。記得當時,我認為這種論斷 可能有某種程度的誇張或者是過分簡單化的以偏蓋全。在我看來,美國人不管是找 工作,還是出書,買房子等等也都依賴「關係」,而且中國社會也必定大體和美國 一樣是被法律所統治的,要不然的話,不早就亂七八糟了? 但是,通過近十年來在中國的多次旅行,我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這個論斷的精確 性。它絕對不是什麼簡單化的以偏蓋全,而是一個存在於兩種社會之中的根深蒂固 的差別。認識這種差別對任何想和中國打交道的西方人來說都是必不可少的。最近 ,一些美國人注意到了吳弘達,魏京生的審判,他們可能意識到了中國司法制度的 虛偽,但他們之中又有幾個人能想像法律在整個中國社會中是多麼的微不足道!我 經常向我的美國朋友談起中國,我發現他們完全想像不到兩種文化的不同是多麼的 普遍,大到幾億元的對外貿易,小到在街邊買幾斤蔬菜,幾乎包攬了社會生活的各 個方面。 和差不多所有在中國的外國人一樣,我最初是從日常生活中認識到這種差別的。 在中國最讓我們美國人感到不習慣的一方面是中國沒有排隊。有一年我在到達中國 的第二天去郵局發一封信,大廳中稀稀疏疏的只有幾位顧客,不怎麼忙,我排在一 位小姐後面,該我了,我剛要把信遞進窗口,左肩頭猛地被什麼撞了一下,身體不 由自主的向一邊滑去,耳朵裡聽得「兩張郵票!」我站穩腳跟急轉頭,一個不算強 壯的中年人已然站在了身旁,手上拿著十元人民幣直直的伸進了窗口,我驚愕地打 量著他沒有一絲一毫慚愧的臉,一邊還自以為是地想售票員一定會讓他回去排隊, 誰想到售票員竟然什麼都沒說就照辦了!我有點生氣,可信還得發,只得退了兩步 讓他先辦,當我再次接近窗口,這次更簡單,還沒等我把手抬起來就被另一隻衝鋒 陷陣的胳膊搶了先。當時我真被搞糊塗了,「怎麼回事?售票員竟然不聞不問!」 不用說,如果再排的話還會是同樣的下場。我無奈地四處張望才恍然大悟:那兩個人 並沒有插「隊」!只見所有窗口的所有顧客都蜂擁在一起爭先恐後的把手伸進窗口 ,這裡根本就沒有「隊」可排!作為一個美國人,我誤認為我在排隊,並且以為我 後邊的中國人也都這麼想,但中國人並不這麼看,對他們來說,我只是一個沒有什 麼目的像傻瓜一樣站在那裡的「老外」而已!不久,我發現很多我們習慣排隊的地 方,例如:公共汽車站、食堂、售票處、郵局等等,排隊這個概念對中國人並沒有效 果,中國人似乎從來沒有這個習慣,儘管排隊有很多明顯的諸如緩和氣氛,方便老 弱病殘等好處。當然,要使全社會養成排隊的習慣需要一種合作精神,那就是每個 人,不管那天你有多忙或心情多麼不好,都必需遵守這個不言而喻的社會規則--老 老實實地排隊,由於很多原因,中國文化之中恰恰缺少這種為了某種抽像的法律而 情願犧牲自己眼前利益的精神。 當然缺少法律並不是沒有好處,它意味著人們在處理事務時可以擁有更大的靈活 性,因而有時也會帶有一些方便。一九八七年,我第一次去中國帶了滿滿兩箱子書 ,上海機場,一個行李員通知我由於我的箱子超重必需到行李管理員那兒交納罰款 ,我隨口問:「多少錢?」「你跟他商量吧。」他說。商量?這對任何在中國呆過的 外國人來說並沒有什麼好奇怪的,但當時我可吃驚非小。在我的美國觀念裡,飛機 場之類的公共場所的規定可以說就是上帝制定的金科玉律,幾乎沒有人就此討價還 價。在美國的飛機場,超重多少罰款多少都有明確的規定,絲毫沒有商量的餘地。 在我三十年的美國生涯中,從沒有和任何公共服務員(包括汽車司機,郵局職員,護 照辦理員或是飛機場的行李管理員)商量過任何關於價錢的事情。如果你試圖和美國 飛機場的官員商量關於行李超重的規定,我敢保證你將得到彬彬有禮但口氣堅定的 回答:「對不起,規定就是規定」。但在上海,我只簡單的告訴行李管理員我是個學 生,箱子裡全是書,並問他能不能免交罰款。大出我意料之外,他竟然同意了! 隨著我在中國時間的增長,我遇到了越來越多的由於公共機構缺少必要的規定而 造成的令人莫名其妙的情況。有一年,我在到達北京的第二天去友誼賓館換了些錢 並想順便給我的父母打個電話報告我已平安抵達。我用中文清清楚楚填好一份付款 的電話單交給服務員,還好,電話很快就接通了,我好心情地出了電話亭走到櫃檯 前。「先生,三百元人民幣。」服務員還算和氣。「我打的是對方付款,小姐。」 我趕緊指著電話單向她糾正。「噢,是嗎?」她拿過電話單低頭仔細地查看著,我 發現她的臉倏地一下紅了,隨即不好意思的衝我笑了笑。但她似乎對自己犯的錯誤 有點不知所措,猶豫了一小會兒,皺著眉頭拿著電話單走到裡頭去了,看樣子是去 找什麼人商量。好了,既然不是我的錯,賓館就理應支付這筆電話費,我自然而然 地這麼想著。突然一陣唧唧喳喳的聲音傳來,我轉頭一看,只見那個可憐的犯了錯 誤的服務員正滿面通紅不知所措的坐在一邊兒,另外兩三個服務員擠在一起把那張 電話單仔細地看來看去並小聲地議論著什麼……看的出來,他們都認為這是她的錯 ,但沒有人知道應該怎麼辦。這時,一個看來是「頭」的人走到我面前,想先試試 「硬」的。「你必須付電話費,這不是對方付款。」她態度很強硬。「我要求的是 對方付款,不是我的錯。」我跟她講理。「好吧,我們免收二十元的手續費,怎麼 樣?」她在討價還價。「我寫的清清楚楚是對方付款,我一點錯都沒有。」我繼續 堅持那怕是一分錢也不願意付,但不久我就發現自己已經陷入他們的重重包圍之中 。「你付兩百元,怎麼樣?」「你這次付了,下次你在我們賓館打長途電話我們免 收服務費,行嗎?」他們七嘴八舌的都努力想說服我,唯獨那個犯了錯誤的服務員 始終愁眉苦臉的盯著電話單坐在那兒一聲不響,那表情就像面對不及格的期中考試 卷。作為一個美國人,我覺得受到了侵犯。可以肯定,賓館裡這種事還會經常發生 ,解決問題的辦法在那兒?在西方,賓館就有相對清楚的規定,如果是賓館方面的 錯誤,顧客就不用支付任何費用。但在中國這類事兒往往是就事論事,缺乏比較固 定的規則,每當事情發生後,問題基本都是通過雙方複雜的協商解決的。整個事情 糾纏到最後我才意識到,如果我堅持不付款的話,這筆錢就會從那個倒霉的服務員 的工資中扣除,三百元人民幣對她來說不是一個小數目,於是我最終還是付了電話 費。近幾年來,儘管中國的賓館越來越多的採取西方賓館對待顧客的標準,但外國 人還是經常遇到由於缺少固定的規定而引起爭議的情況。 中國自古以來就在某種程度上對以法治國持懷疑態度,儒家認為刑和法對於他們 所創造的社會來說就是一種不理想的選擇。他們認為法治只是通過懲罰使人畏懼, 並不能從根本上改變人們的習慣和態度,其結果,他們認為,是造成社會的表面的 ,暫時的,脆弱的穩定,而相較之下,「禮」才是理想的治國之道,即改變人們的 思想,而不僅僅改變人們的行為。但是,一個深層的原因是,儒家一直把「法」看 作「禮」的直接威脅,而這種威脅又指向傳統階層。Donald Munro這樣解釋:無論貧 富貴賤,法律對所有的人適用,這必然會動搖貴族及其家族的優越地位,因為貴族 認為他們的行為已經很符合「禮」了,他們不需要接受和平民同樣的法律制約。(D onald Munro.The Concept of Man in Early China,Stanford:Stanford Univers ity Press.1969,P110)在中國,統治了近兩千年的儒家創立了一個有利於統治階層 的有著嚴格等級劃分的父權社會結構,維護這種結構的有力武器就是所謂的「禮」 。而法律,意味著人人平等,它若付諸實施必然會導致等級劃分的消失。我們不難 理解,儒家若要維護他們的正統觀念--劃分嚴格的等級,就必需排斥「法」而提倡 「禮」。 或許儒教在中國已經消亡,但中國現今的統治者一如既往地把和平,公正的法律 系統的發展當作對他們政權的巨大威脅。名義上,中國沒有一整套的法律,但實際 上,很多法律得不到實施,而權力都集中在少數人手裡(例如:警察或掌握法律實施 的人),他們利用手中的權力為所欲為,如果得不到他們認為應該得到的賄賂,那麼 他們就會千方百計的給你找各種各樣的麻煩。 一九九四年秋天,我曾親身經歷了這樣一件事。那時我和另外兩個日本學生由北 大中文系曲藝專業的一位教授陪同應邀去山東快書的發源地,山東省林清,參加一 個研討會,而且我還要在會議上報告一篇論文。從北京出發,經過十二個小時長途 汽車的顛簸,我們終於在晚飯時到達了大會安排的旅館。作為人地兩生的外國人, 我們老老實實聽從大會組織人員的指揮住進了指定的房間。看起來,一切手續都辦 完了,相當順利。 第二天一整天都是在大會發言和討論中度過的。主持人解釋說,由於想發言的人 多,每個人的發言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分鐘。他指著擺放在前邊的一隻鬧鐘強調「我 們必需嚴格遵守這個規定,要不然,時間就不夠了。」 發言開始,第一個人上台,二十分鐘後,鈴聲大作。「噢,這麼快?好吧,我馬 上就完。」他說。似乎沒有人敢打斷他,結果,這「馬上」一下子拖了二十分鐘。 這使我驚詫不已。接著,主持人重申了每個人必須嚴格守時,我想應該是對他的溫 和警告,並告誡以後的人不要在犯同樣的錯誤,但這似乎並不起什麼作用,第二個 人仍然超時十五分鐘。在我所有參加過的美國學術會議上,雖然也有超時現象發生 ,但沒有人會被允許超時一倍的時間,也同樣沒有人膽敢超時一倍的時間--那實在 太不好意思了。每個人,從著名的教授到剛剛畢業的大學生都應當自然而然地遵守 規定。我是那天唯一沒有超時的發言者,用了不到二十分鐘。結果可想而知--兩個 人沒有機會發言。 晚上八點多鐘,我和那兩個日本學生正在房間裡說笑,北大的教授突然跑進來說 :「趕緊帶上你們的護照和身份證跟我到樓下去,警察要找你們談話」。糟了!我突 然發現我忘記帶護照了!我曾經和這位教授參加過好幾次類似的會議,從來沒有人 向我要過護照,這此匆忙之中我竟忘記帶了。 我們被領進一間煙霧瀰漫的屋子,兩個警察坐在床邊一邊看著無聊的電視連續劇 一邊抽煙。他們站起來和我們握手,一股濃重的酒氣撲面而來。「帶證件了嗎?」 他們問。兩個日本學生遞過護照,我把我隨身帶的唯一證件--學生證遞過去,其中 一個穿黑皮夾克的年輕警察仔細地查看證件,另外一個披綠薄呢軍大衣袖子上標著 「科長」的年老警察開始用粗魯的聲音向日本女學生問話:「昨天你們幾點到林清? 」他問。「我記不清了」她的聲音有些顫抖。「你們六點到這兒,」科長繼續問, 「現在是幾點?」我們沒有人帶表,於是聳聳肩表示不知道,隨即,科長從衣兜裡 摸出一塊表伸長了胳膊到我們眼前,那表情就像人贓俱獲。「現在是晚上八點」他 說,「按規定凡是外國人到他們居住地以外的地區去,在到達該區的二十四小時內 應當登記。你們為什麼沒有登記?」「沒有要求我們登記,」她有點緊張的自衛, 「我們是被邀請的,別人要我們怎麼做我們就怎麼做,我們不知道應該登記,我們 昨天到達這兒的時候,他們只說可以去房間休息了,我們以為會議的工作人員把一 切手續都辦好了。」 這時,黑皮夾克說話了,「粗心不是理由,」他用手指向我們「你們三個違反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你們現在林清是不合法的,問題很嚴重。」我偷偷地瞥了 北大教授一眼,他平日彌勒佛般的臉已變得雪白。 「莫先生,你的問題是最嚴重的」,黑皮夾克加重口氣,「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 和國法律第×××條關於外國人在中國旅行必需帶齊證件的規定,你必須受到制裁 。」繼而他臉上顯出嘲諷的表情「你應該懂得這個,莫先生,你是美國人,大家都 知道美國是法制國家,對不對?你現在觸犯了我們的法律。」我的腿開始發抖,我 知道試圖辯解是沒有用處的,只是不斷地小聲重複道歉「對不起,我懂了,我錯了 ……」 「哼哼……」科長不耐煩地清了清喉嚨,一團濃痰落在了破舊的紅地毯上。沒有 人說話,素有潔癖的日本人驚慌失措地盯著地上那團發黃的的東西,空氣裡有點凝 固,我本能的感覺到這兒是「裁決」的時候了。 「兩個日本人每人罰款五千元吧,這個美國人情況最嚴重的,我們決定他應交納 罰款五千人民幣」,(他們決定?難倒就沒有固定的標準嗎?)「而且,由於他的來 歷不明,不能呆在旅館,必須到公安局過夜。」我的血一下子凝固了。我原計劃第 二天乘火車回北京,而且實在對冰冷的,耗子橫行的林清公安局不感興趣。我們幾 個你看我我看你不敢相信這是真的--他們一定是在開玩笑。顯而易見,這件事完全 是由於疏忽造成的,我們這幾個書獃子是來參加學術會議,而不是在販毒時被當場 抓獲!我一直想他們是要我們的賄賂。這時,北大的教授從椅子上跳起來,衝過去 ,親熱地摟住對方的肩膀,拍著胸脯自願承擔這場誤會的一切後果,並迅速地抓過 紙筆開始寫擔保書,嘴裡邊一個勁兒的道歉。警察似乎願意接受這個辦法,但很快 我發現爭論的焦點轉移到了保證書的遣詞造句上,也就是說,教授無論怎樣都不能 達到他們的要求,擔保書寫了一次又一次還是不合格…… 他們整整扣了我們兩個多小時,把我們的證件像研究古董似的看來看去,對我們 在中國的行動嚴厲地問了一邊又一邊,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他們幾次提到「你們是遠 道而來的客人,我們當然衷心地歡迎,但我們的工作是保衛你們的安全。」(但為什 麼他們的出現反倒使我們感到更不安全了呢?)兩個日本女學生被搞得淚眼汪汪,教 授還在與警察周旋,他的外交技巧和激情保證連基辛格自愧弗如。 真是「山窮水盡,柳岸花明」,正當我們被折磨的筋疲力竭要舉手投降時,一陣 吉普車的馬達聲駛進了院子,一個職位比較高的「頭」從裡面探出來喊到:「別在這 兒胡鬧!趕快回局裡去!」剛才還趾高氣昂的警察馬上像老鼠見了貓灰溜溜地走了 。後來我們才發現,那兩個騷擾我們的警察是因為對會議的組織者不滿。大會早就 通知了他們我們將要出席會議,卻忘記了請他們參加大會舉辦的宴會(最平常的小賄 賂)。因此他們感到自己的權威被忽視而憤怒極了,決定給我們點顏色看看,有意等 了二十四小時後才到旅館來盤問我們。整個事情就像一場冗長而無聊的鬧劇,我們 受盡折磨,而導演的動機只不過是報覆沒有得到他們認為理所當得到的「好處」! 一個聲音始終在耳邊迴響「你應當理解這個,美國不是法制國家嗎?」,具有諷 刺性的是,這些警察的行為卻恰恰說明了中國不是一個法治國家,讓許多美國人感 到驚奇的是中國的警察擁有太大的權力--他們可以自由的規定罰款的數目,可以任 意的拘留我們,可以隨便地沒收我們的證件,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盡情地威脅我們 ,他們可以讓我們在監獄裡過夜,做任何他們想得到而又不至於引起外交風波的事 情。不難想像他們對自己的同胞該有多麼嚴酷!當然,美國的警察也都不是盡善盡 美的,最近就發生了廣為人知的警察毆打黑人事件。但一般來說,美國警察履行職 責時不能超越法律的控制,如果這件事發生在美國,警察的選擇餘地要小得多,一 般情況下,他會警告你下次不要再犯,假如他恰巧那天心情不好的話,他會按具體 的法律條文收取固定額的罰款。 法律程序的缺乏,意味著在中國權力不僅掌握在警察手中,而且也掌握在某些提 供各種服務的人的手裡。在美國,很多日常的服務(例如鋪設自來水管道,安裝電話 等)只涉及簡單的合同性規範性的交往,只要你付了款,公司就會按部就班的提供相 同質量的服務。而在中國,這類服務往往牽扯到賄賂,拉關係,走後門,最讓美國 人吃驚的莫過於許多中國的醫生只有收到「紅包」之後才會認真的對待病人了。當 然,美國也有貪污,警察和政府的官員往往利用職務之便取得財富,但這兩種文化 的不同之處在於對法律的信任程度,在美國,人們相信在走投無路的時候總能從法 庭得到一個公平,合理的裁決。而中國的法律是如此的軟弱無力,沒有人把法律途 徑當作嚴肅的事兒,有權勢的人可以隨便的修改,解釋法律,一般老百姓即使受盡 冤屈萬般無奈也不會想到用法律保護自己,在中國人眼裡法律只是中看不中用的擺 設。多年的經歷告訴人們,賄賂要比單純的爭取公平合理省事有效的多,所以,行 賄受賄,貪污腐敗等等成了中國人既成的生活方式。 貪污不僅僅限於官員,即使非正式的協議也要涉及到美國人意識不到的而對中國 人來說是習以為常的賄賂。我曾經參加過密西根大學與中國科學院聯合進行的一次 調查。密西根的學者想就美國企業和中美合資企業的勞資關係問題採訪一些經理(結 果將作為機密文件保存)。採訪美方經理的過程通常很簡單。只要他同意,約定時間 ,按時採訪就可以了。中方經理要麻煩的多,我們在採訪他們時往往需要請客,送 禮,這使增添了許多預算外開支的美國學者很不高興。在美國人看來這種花費就是 賄賂,中國經理卻認為這僅僅是他們所應得的最平常的利益。 我發現我很難對我美國朋友說清楚這兩種文化的不同是多麼的普遍。一般來講中 國人普遍缺乏法律意識。在中國做生意的西方商人經常詫異的發現中國商人很少能 遵守商業合約,西方人傾向於「事先應訂立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合約,不管最終我 們的私人關係好不好,雙方都應繼續守約」,而中國觀念則是「如果我們的私交破 裂了,那麼合約也就沒用了。」 中國廣播電台的熱線有獎競猜節目是中國人對待規則態度的另一個很好的例子。 節目形式類似於美國電視,電台的競猜:聽眾打進電話回答主持人提出的一系列的問 題,如答對第一個可以回答第二個,以此類推。答對題目的越多,獎金,獎品也越 多。在美國,當回答者不能回答問題時,他們如果要求主持人再給一次機會或要求 比較簡單的題目,通常被認為是愚蠢的和無禮的。因此,美國人很少這樣做。但許 多中國節目的聽眾當答不上來時,他們會說:「噢!這個太難了!能不能給我簡單一 點的?或「你能給我一個提示嗎?」或「讓我再猜一猜」或「前邊的問題容易多了 !」主持人常常會給他們第二次機會。在美國,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別的聽眾會 喊「不公平!真愚蠢!規則就是規則!」。我總覺得這兩種文化差別挺有意思。 北京新建立交橋的交通管理從另外一方面說明了西方以「法」為中心和中國以「 人」為中心的明顯區別:近幾年來,交通堵塞越來越成為北京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 在每個十字路口,猶其是立交橋的下面,自行車,公共汽車,出租車混雜在一起虎 視眈眈的等著轉向不同的方向。美國的辦法是建立一個嚴密的交通指揮系統來疏通 混亂的秩序。中國的辦法卻大相逕庭,當我第一次看到友誼賓館附近北三環高速公 路立交橋施工現場時,我暗自慶幸:「這下好了,他們肯定會建立一個嚴密的交通指 揮系統,劃定僅供左轉彎的區域,我就不用把腦袋提在手裡左轉彎了」。但當工程 完工的時候,我驚奇的發現他們並沒有在立交橋下面劃出車道,也沒有向左轉的信 號燈,交通部門解決交通混亂的辦法只是加寬了路面!人們轉彎的時候仍舊重複著 他們以前所做的事--看準機會,扭動車把,毫不猶豫的插進兩輛汽車之間,向著既 定的方向前進--僅僅是有了更大的「戰場」!美國方法是盡可能的把人與人之間的 摩擦減低到零(連最小的城鎮也設有左轉的紅綠燈),中國辦法卻是為人際的周旋提 供更大的餘地。 理論上,設立一整套解決像交通混亂之類問題的法律意味著人人平等。也就是說 ,數目龐大的車輛排列在十字路口,即使誰都不肯讓步,而我技術不佳又不具侵略 性,我依然能順利的左轉彎,如果每個人都按法律行事,我們的生活就會簡單的多 。美國的交通像一場編排精良的集體舞蹈,而中國的交通更像一場亂烘烘的拳擊賽 。 美國人遵守交通法規像一日三餐那樣自然。我的許多來自中國的朋友經常對美國 人凌晨兩點鐘在空曠無人的十字路口停車耐心地等待紅綠燈感到詫異--沒有別的車 輛,為什麼不直接開過去呢?「怎麼人都那麼老實?」他們大笑,確實,美國人經 常想的很離奇,有時甚至可以說「無法無天」,一旦到了現實生活中又都變得老實 聽話了。這是我們從小就不斷接受必須遵守法以適應社會生活的教育的結果。 基於這個原因,許多中國人總是嘲笑美國人「傻,死板。」在中國,我們通常擠 不上公共汽車,更不要說搶佔座位了。在擁擠的商場裡,我們天生的不會討價還價 (我們潛意識裡似乎認為商品價格是上天注定的,顧客和售貨員討價還價是不禮貌的 行為,如果你認為價錢太高的話可以到別處去買),在美國僅有的幾次討價還價的經 歷在中國仍讓我覺得不願意這樣做。作為美國人,我覺得它更像打架,而中國人僅 僅把它看作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排隊,遵守交通規則等等對美國人來說已經成為下意識的習慣,所以我們很少對 此產生爭論。一次,我所在的印地安那大學人工智能研究小組的一位中國學者因為 把車停在了禁止停車的區域而吃了罰款單。「我該怎麼辦?」他問。「去交罰款」 我說,「沒有別的辦法。」「如果我去交通辦公室說說,他們能不能就算了?」「 你不懂,」我有點得意的笑道,「這是美國,你不能再翻中國的老皇歷,規定就是 規定」。但他還是決心試一試,我索性跟他進了辦公室看個究竟。他向秘書解釋他 沒有注意到那兒禁止停車,並問能不能取消罰款。秘書被他這一問嚇了一跳:「以前 從沒有人拿著罰款單提過這種要求,」她說「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說來你也許 不相信,交涉的結果竟然是他沒有付任何罰款。這是我所知道的發生在美國的唯一 例外。 綜上所述,這種中西文化的差異真實,廣泛的根植於兩個社會的各個方面。值得 注意的是,這種不同也反映在語言上。中國著名的語言學家王力曾經寫道「西洋的 語言是法制的,中國的語言是人制的。」(《中國語法理論》,商務印書館,1947, P,197。)就是說,西方語言藉以單複數,時態的區別以及規範的語法表達意思,中 國語言更多的依靠上下文及場合環境不同的意境。「古人不主張不以辭害意,西人 的行文卻是希望不給讀者以辭害意的機會。」 所有這些意味著,當美國人和中國人進行交流時(不論是貿易,人權還是其他的一 些日常瑣事),他們常常在使用兩種語言:法制語言和人制語言。中國人傾向於具體 事物,而美國人傾向於抽像規則。可以說兩種文化難較長短,依關係行事會造成混 亂,一切以法律行事又顯缺乏人情味兒。當然,這種說法有點簡單化,但我想不管 怎麼樣,認識這種文化差異,對於東西方攜手創造一個同時被「法律」和「人」統 治的未來是頗有益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