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六四事件致人大常委會 丁子霖等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給中國人民帶來巨大傷痛的「六四」事件過去快七年了。七年前,作為國家最高 權力機構的人大常委會,未能順應民意,阻止軍隊對首都學生和和平居民的血腥屠 殺;事件發生後,又未能正視事件帶來的慘重後果,及時處理善後事宜。這不能不 令我們深感失望。 七年來,我們已經尋找到「六四」事件的遇難者近一百五十人;其中:年齡最大 者五十六歲,最小者九歲,大學本科生三十七名,博士及碩士生九名,中學生九名 ,小學生二名,屬於獨生子女者十七名;留下遺孀、遺孤者四十四名,遺孤為雙生 子女者六名。據我們查證,死者無一人有所謂暴力行為者,其中有很多名是在救死 扶傷時被打死的,有更多的人是在居民區內被追殺的。他們都是那場慘案的無辜受 害者。另外,無可否認的是,我們現在找到的僅僅是全部遇難者中的極少數,這可 以從慘案發生時首都各醫院對死亡人數的初步統計得到證實。 我們作為八九「六四」慘案的受難親屬,曾於去年致函人大常委會,要求對我們 的親人在「六四」事件中被無辜殺害作出認真負責的交代。但一年過去了,至今仍 沒有得到任何答覆。我們不明白,作為全國民意代表機構的人大常委會,為什麼對 人民的要求竟如此置若罔聞?因此,我們不得不重申我們的下列要求: 一、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專門的「六四」事件調查委員會,對整 個事件進行獨立、公正的調查,並向全國人民公佈調查結果,包括公佈「六四」事 件中的死亡名單、人數; 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責成政府有關部門按法定程序向死者親屬作出個案交代; 依法給予「六四」事件的受難者及受難親屬相應的賠償。 三、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責成檢察機關對「六四」慘案立案偵查,按法定程序追究 責任者的法律責任。 我們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我們的要求作出相應的決定。 我們呼籲各級人民代表不負重任、不辱使命,推動和監督「六四」事件的公正解 決。 我們呼籲全國人民關注「六四」受難者及受難親屬的命運。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署名者: 丁子霖、張先玲、楊銀山、蘇冰嫻、要福榮、袁淑敏、姚瑞生、狄孟琦、孟金秀、 周淑珍、鄺滌清、沈暉、尹敏、周淑莊、李雪文、徐玨、劉秀臣、祝枝娣、馬雪芹 、劉雪花、張樹森、韓淑香、杜東旭、寇玉生、郭麗英、張艷秋、周燕、黃金平、 尤維潔、孟淑珍、馮友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