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對話,實現全面政治和解 ——致中國最高決策層的公開信 中國最高領導人鄧小平先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先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喬石先生, 全國政治協商會議主席李瑞環先生: 「六四」七週年紀念日就要到了,我相信你們也同我一樣是背著「六四」這個歷 史重負渡過這漫長七年的。不可否認,「六四」是每個經歷過「六四」事件的人都 無法迴避、無法忘記的。中國社會在今後的發展道路上無法繞開「六四」而能夠實 現政通人和並獲得長治久安的發展。 我們不得不面對「六四」。 直面「六四」需要有勇氣,妥善地解決「六四」事件及其遺留問題更需要機遇、 膽識和信心。但我相信你們會運用你們政治家的膽識去創造機遇,逐步地、漸進地 解決「六四」給中國提出的課題和遺留下的難題,而不再是一味地迴避「六四」, 害怕「六四」,或是幻想著讓人們遺忘「六四」。 作為「六四」事件的參與者與責任者之一,我謹向你們提出一些急需解決的「六 四」遺留問題,請你們擇機逐一加以解決,並希望就更廣泛的問題與你們進行對話 和討論,以利於在中國實現全面政治和解,促進中國社會的全面發展和進步。 一、妥善地安置、撫恤「六四」事件中的傷殘者和死難者家屬。允許死難者家屬 祭奠亡靈。如果政府存在經濟上的困難,一時難以給予撫恤和救濟,請允許我們成 立民間的互助基金會組織,讓我們自己互助解決我們的生活、工作方面的困難。 二、公平地對待因「六四」事件而被關押的政治犯,在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等方 面確保政治犯不受歧視。比如在減刑方面應該確保政治犯能達到一般刑事犯所達到 的最低標準——每關押三年能獲得減刑一年至一年半。 三、保障因「六四」事件被關押現已釋放出監人員的生存權和基本人權,妥善安 置就業,對於生活特別困難的,要給予適當的救濟。 四、放棄階級鬥爭哲學。在中國的各種官方文件及代表官方的宣傳工具上謹慎使 用「敵對勢力」、「敵對份子」一類的稱謂,以便於鼓勵那些留學和流亡國外的有 識之士回國參政議政和為建設祖國貢獻才智。 五、就有關的幾個朋友提出幾個具體要求: 1、魏京生在再度被判刑前先行羈押的二十個月根據刑法條款應折抵刑期。 2、陳子明身患癌症,繼續關押會妨礙治療,隨時會有生命危險,應盡快給予保外 就醫。 3、繼續羈押王丹有悖於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關於監視居住最長不得 超過六個月之規定,以及早釋放為宜。 4、與我在凌源二支隊一道被關押的政治犯唐元雋原判刑期為二十年,屬於量刑畸 重,但投入監獄六年後仍未獲得任何減刑。而對刑事犯,服刑六年完全可以獲得減 刑三、四年,應盡早給類似於唐元雋這樣的長刑期政治犯改判和減刑。 上述所提的問題和建議實在是過於瑣碎,不值得向中國最高當權者提出,但這些 又都是非你們所不能解決的問題,只好向你們提出。而解決這些小事將有利於改善 中國的國際形象並促進中國社會的安定團結。 「六四」留給中國的重要財富之一就是中國政治反對派的成長和成熟。要面對「 六四」,就必然得面對中國的政治反對派,欲妥善地解決「六四」事件,首先就需 要當政者學會與反對派和平共處,平等對話,共同促進中國的進步和發展。 能夠證明中國共產黨之偉大、光榮、正確的最有力證據就是共產黨人能夠勇於承 認錯誤並勇於改正錯誤,希望中國共產黨的第三代領導人仍然還具有這樣的胸懷, 膽魄和能力。要勇於面對「六四」,勇於面對中國的反對派,不要把「六四」的所 有問題全部留給下世紀和下一代領導人。 如果認為我的上述意見不具有廣泛的代表性,那麼,請允許我在全國範圍內廣泛 地徵求意見和徵集簽名。 劉剛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