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自決權的尊重 ——中國民運份子面臨考驗 洪哲勝 越來越多的中國民運份子,公開地承認西藏人民有權自決獨立,台灣人民有權決 定台灣的政治歸屬。這是一個可喜的現象。然而,更多的民運份子把尊重人民自決 權的要求,不當做一群人民的正當的民主要求,而當作人們企圖分裂中國的陰謀。 這就使中國的民運失色不少。因此,我要在這裡敬告民運份子:「是否尊重人民自 決權」這一課題,正嚴酷地考驗著你們! 自決權的源起 在封建社會解體以前的年代,國家的主權屬於帝王以及他的封建主同夥們。那時 的人民,就和螞蟻和蚯蚓一樣,只是土地的附屬品。當一塊土地由於割讓、出售、 或分封,由一個帝王或封建主轉手到另一個帝王或封建主時,人民、螞蟻和蚯蚓等 等土地的附屬品,當然也就隨著土地轉移過去。在那個年代,人民的意願不值三分 錢,神聖的乃是帝王及封建主們採用任何手段所劃定的疆域。 當民主共和國一個接著一個湧現,在越來越多的這些國家裡面,土地不再屬於帝 王或封建主。土地屬於人民的這一事實,使人民從土地的附屬品翻身而成為土地的 主人。從此,神聖的不再是帝王及封建主所劃定的疆域,而是人民的意願。既然人 民已經成為土地的主人,那麼一塊土地的歸屬若有疑問或爭執,其答案就要看土地 之主人的人民的意願,而不是從歷史上的封建疆域去找解答了。如果一個民族覺得 自己正承受統治民族的剝削及壓迫,它就有權利要求自己從那個國家分離出去,建 立自己的民族國家。 從民主的學理來看,一群人民如果真的當家做主,那麼他們就應該有權利決定如 何處理自己的污水、垃圾,有權利選舉自己的民意代表、國家領導人。同樣地,如 果他們的民主是完整的,他們就應該也有權利決定自己是否留在某一個國家裡面, 或併入另外一個國家,或獨立建國。 從國際和平的觀點來看,只有採用人民自決的方式,人們才可以最好地解決歷史 遺留下來的各種各樣的領土糾紛,也才能平息被壓迫人民鋌而走險的可能。 這就是美國威爾遜總統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在他的《十四點》(1914年)中提出 的以民族自決解決領土糾紛的原則。這個原則的提出,鼓舞了包括台灣、朝鮮在內 的眾多殖民地人民此起彼落的迴響。 然而,威爾遜遠不是倡導民族自決權的第一人。 遠在一八六二年,無政府主義者巴枯寧就已公開主張民族自決權。一八九六年倫 敦國際社會主義工人和工會代表,就曾決議「主張一切民族有完全的自決權」。 自決權在俄國/蘇聯 正當俄國社會主義者流亡於歐洲各國而又需要號召沙皇統治下各族人民共同來進 行革命時,民族自決權的主張,更有了實踐上的意義。僅僅由於沙皇的武力征服才 被兼併入俄國版圖的各個被壓迫民族,在革命後有沒有權利從俄國分離出去,建立 自己的民族國家?如果獨立後他們還必須無條件地依附在俄羅斯的領導之下,那麼 各族人民的革命家為什麼還需要和俄羅斯的革命家聯手革命呢?——俄羅斯的社會 主義者必須正面地解答這些已經提到議程表上的問題。 有大俄羅斯沙文主義傾向的多數俄羅斯社會主義者認為,凡是沙皇統治下的土地 ,在革命後理所當然地仍然屬於俄羅斯。這樣的主張顯然違背當時已經在他們當中 流行的民主原則。因此,他們就製造一些理論來排斥民族自決權,說它只會分化理 應聯合的國際工人運動。有些人則自稱讚成民族自決權,但是把自決限定於自治或 文化自治。 為了反對這種流行的主張,普列漢諾夫於一九零二年指出,「如果咱們(指社會民 主黨人——洪)把它(指自決權——洪)忘記了,或者不敢把它提出來,唯恐觸犯咱們 大俄羅斯同胞的民族偏見,那麼咱們口裡所喊的『全世界無產者,聯合起來!』… …就會成為一句可恥的謊言。」 當時也正流亡於歐洲的列寧,對於民族自決權更是百般地加以堅持、維護。在一 九零三年的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第二次代表大會中,列寧所領導的火星派提出「建立 有民主憲法的共和國要求,民主憲法應當保證『承認國內各民族有自決權』」,並 得到大會的肯定。 列寧對於民族自決權的理論及實踐,提供了不少彌足珍貴的言論。我根據發表的 年代,每年選一則供大家參考。 1913:社會民主黨承認一切民族都有自決權。 1914:工人階級是反對任何特權的;因此工人階級捍衛民族自決權。 1915:為了這種權利(指自決權——洪),為了真正承認這種權利,壓迫民族的社會 民主黨人應當要求被壓迫民族有分離的自由,否則,承認民族平等和工人的國際團 結,實際上就只是一句空話,只是一種偽善。 1916:要是拒絕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實行民族自決,那就是背叛社會主義。 1917:在民族問題上,無產階級政黨首先應當宣佈並立刻實行的,就是一切受沙皇 制度壓迫、被強迫合併或劃入版圖的民族,即被兼併的民族,都享有同俄國分離的 完全自由。 列寧十幾年當中對於民族自決權的堅持是真誠的。正因此,在他的領導下,從一 開始,蘇聯就把自決權列入它的憲法。即使到它崩潰的前夕,它的憲法還明白地規 定著:「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是統一的多民族的聯盟國家,根據社會主義聯 邦的原則,由各民族實行自由自決和平等的各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實行自願聯合 而組成。」(第七十條)而「每一個加盟共和國都保留自由退出蘇聯的權利。」(第七 十二條) 正因為蘇聯憲法有這麼幾條文明的條文,蘇聯才有一個文明的解體。當波羅的海 三小國要從蘇聯分離出去獨立建國的關鍵時刻,它們面對的不是自己是否有權分離 ,因為「自由退出蘇聯的權利」,乃是憲法所明文保障的。蘇聯對它們提出的課題 乃是蘇聯長期以來在這三個國家的投資這筆帳怎麼算? 在蘇聯解體後,有些原先的加盟共和國並沒有加入由俄羅斯領導的獨立國協。其 中有幾個最近已開始與獨立國協接觸,尋求加盟的可能性。這種基於各自需要的、 自願的結合,有別於強制的聯合,因而是一件可喜的現象。而它之所以成為可能, 原因之一是這些國家的「自由退出蘇聯的權利」曾經被俄國文明地加以尊重。 自決權廣獲國際肯定 人民自決的原則不但深獲各個殖民地人民的擁護,由於它有助於國際和平,更一 再地得到國際的確定。以下,容我從王鐵崖主編的《國際法》(一九八一年版)轉引 幾個重要的決議。 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四日起生效的《聯合國憲章》規定:「發展國際間以尊重人 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為根據之友好關係,並採取其他適當辦法,以增強普遍和平 。」 一九五二年第七屆聯合國大會通過《關於人民與民族的自決權》的決議,明確指 出:人民與民族應先享有自決權,然後才能保證充分享有一切基本人權。 一九六零年,第十五屆聯合國大會通過《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主 張「所有的人民都有自決權;依據這個權利,他們自由地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自 由地發展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 一九七零年,聯合國更通過《國際法原則宣言》,規定一個民族自由決定建立自 主的國家,或與某一獨立國家自由結合或合併,或採取任何政治地位,每一個國家 都有義務避免對被壓迫民族採取剝奪其自決、自由及獨立權利的任何強制行動。這 些民族在採取行動反對並抵抗這種強制行動以行使其自決權時,有權依照憲章宗旨 及原則請求並接受援助。 自決權的實踐 民族自決權或人民自決權的原則符合億萬被壓迫民族、人民的利益,鼓舞了、並 鼓舞著全世界各地的民族解放運動。早一點的有一九零五年挪威脫離瑞典的獨立運 動。自決權的受到尊重,使得分離而自行建國的挪威,成為瑞典的好鄰居。第二次 世界大戰以後,九十個以上的國家成功地擺脫被殖民的地位,建立了自己的獨立的 共和國。 不久前,咱們剛剛看到魁北克省法裔人士為與加拿大分離作了第二次公民投票的 努力。由於加拿大政府文明地對待此一自決獨立運動,投票失敗的獨立運動者,也 坦然地接受人民自決的結果。 咱們也看到美國政府文明地對待波多黎各人民的公民投票,任由他們去選擇(一) 獨立建國、(二)加入美國做為平等的一個州、或(三)維持現狀。投票在慶典氣氛當 中進行。由於雙方都承認波多黎各人民的自決權,而且願意尊重其選擇,公民投票 並沒有引來美國的導彈試射或實彈演習。 自決權之所以風行於全世界,不但因為它合乎正義及民主原則,不但因為它有益 國際和平,而且因為它有益於當代社會的進一步發展。在列寧已被當成一條死狗的 今日,恕我再一次引用他的分析。列寧認為,具有共同精神文化傳統,操用同一語 言的人們(指一個民族、『生命共同體』、或『命運共同體』——洪),為了滿足現 代資本主義的要求,自然會想要把自己所居住的地域,用國家的方式統一起來。因 此,「建立最能滿足現代資本主義這些要求的民族國家,是一切民族運動的共同趨 向(意向)」。 中國國民黨與自決權 曾經統治過當代中國的兩大政黨——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都曾服膺並鼓 吹過民族自決權的理念。它們也都曾把這個理念應用於當時正被日本統治的兩個殖 民地的人民——朝鮮民族及台灣民族,從而在一段相當長的時期內,鼓吹並支援台 灣獨立運動。 根據謝常彰在《中國國民黨也曾支持台灣獨立》(《自立早報》,一九九六年三月 二十二日)中所提供的資料,國民黨的張其昀在《日本帝國的喪鐘》(《大公報》, 一九四零年二月二十五日)中要求,「抗戰勝利以後,……中華民國之國土必須完整 無缺,恢復東北失地,……朝鮮與台灣問題之解決,必須依據於民族自決之原則」 。而馮玉祥則在《民國三十年是我們的反攻年》(《中央日報》,一九四一年一月一 日)中指出,「去年一年中,朝鮮、台灣等民族求解放的工作很有進步,我們要和他 們開展更密切的聯繫,幫忙取得他們的獨立運動。」 正因為中國國民黨持有這麼一個進步的主張,不少反抗日帝、爭取台灣獨立的志 士,前往中國幫助中國抗日,並公開地以推動台灣獨立運動的面貌,和國民黨互相 提攜、支援。根據司馬璐在《台灣獨立·中共曾經支持!——抗日英雄李友邦·台 獨運動第一人》(《世界日報·世界週刊》,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八日)中所提供的 資料,李友邦是黃埔軍校第四期蔣介石的學生。他於一九二四年組織台灣獨立黨(後 來改名為台灣獨立革命黨),並在《台灣先鋒》(創刊號;一九四零年四月十五日)表 明,「台灣獨立革命黨參加抗戰,……亦即我台灣的獨立運動」。 根據蕭欣義的《國、共長期倡導台灣獨立的史實》(《台獨》季刊,一九八二年一 月)以及謝常彰的《在中國被出賣的台灣民族獨立運動》(《台灣公論報》,一九九 六年四月十日),除台灣獨立黨外,至少還有底下幾個鼓吹民族自決、台灣獨立的團 體活動於抗日前後的中國:(一)台灣民族自決運動(蔡惠如,一九二零);(二)上海 台灣青年會(一九二三);(三)台灣自治協會(一九二四);(四)台朝同志會(一九二四 );(五)北京台灣青年會(一九二二);(六)台灣尚志社(一九二三);(七)閩南台灣學 生聯合會(一九二四);(八)中台同志會(一九二六);(九)廣東台灣革命青年團(林文 騰,一九二七);(十)台灣民族革命總同盟(謝南光);(十一)台灣國民革命黨(柯賜 生);(十二)台灣青年革命黨(陳友欽);以及(十三)台灣民族革命黨(張邦傑)等等。 謝常彰並指出,有一份在上海的文宣(一九二四年六月十七日)指出,「吾人在中 國雖未有利害關係,然因自古以來的血統關係,不忍坐視中國之淪亡;……諸君醒 省吧,……須以實力貫徹愛國運動,同時幫助吾等亡國的台灣同胞自主獨立運動。 」 一直到《開羅宣言》(一九四三年)發表的前後,國民黨才改口宣稱台灣是中國神 聖不可分割的領土。 有趣的是,當達賴喇嘛出走印度的時候,蔣介石竟然還特別發表聲明,表示有朝 一日反攻復國,他將尊重西藏人民的自決權。我為蔣介石此一文明的舉動喝彩。 中國共產黨與自決權 中共也曾經非常進步地鼓吹民族自決權。除了它接受第三國際領導而第三國際支 持民族自決及民族解放這個原因之外,中共在當時是個進步的團體,當然會接受當 時公認最進步的民族政策——民族自決權。由於第三國際把日本統治下的朝鮮民族 和台灣民族定位為有待自決獨立的被壓迫民族,和中國國民黨一樣地,中共在相當 長的一段歷史時期,也一直公開主張台灣獨立。 其中最有名的乃是通過斯諾的《西行漫記》(Red Star Over China)風行全世界的 毛澤東的底下這一個談話,「中國必須立刻收復全部的失地,……這就是說,東三 省是必須收復的。但我們並不將中國以前的殖民地朝鮮包括在內。不過,假使朝鮮 人民要想掙脫日(本)帝國主義的枷鎖,我們對他們的獨立鬥爭自然將加以熱烈的援 助;對於台灣也是如此。」 根據謝常彰在《中國共產黨曾經倡導台灣獨立》(《自立早報》,一九九六年四月 五日)中所提供的資料,宋慶齡和何香凝等人在《中華人民對日作戰基本綱領》(一 九三一年四月二十日)中主張「聯合日本帝國主義的一切敵人(日本勞動民眾、高麗 人、台灣人等等)作友軍」。這一個主張在中共的《八一宣言》中則改成如下的提法 :「聯合一切反對帝國主義的民眾(日本國內勞動民眾,高麗、台灣等民族)作友軍 」。周恩來在《民族至上與國家至上》(《新華日報》,一九四一年六月十五日及二 十二日)中,有如下一段令人感動的陳述:「……正因為我們反對別人侵略,所以我 們必須同情於其他民族國家的獨立解放運動,這不僅朝鮮、台灣的反日運動,巴爾 干、非洲民族國家的反德、意侵略,我們應該贊助,便連印度、南洋等地的民族解 放運動,我們也應同情。」而中共的機關報也在《六一七——台灣人民反日鬥爭》 (《解放日報》,一九四一年六月十七日;作者自強)指出:「四十餘年來血的教訓 ,指明了欲完成台灣獨立解放的偉大任務,必須建立起廣泛的民族反日統一戰線。 ……社會主義蘇聯和全世界無產階級及被壓迫民族(首先是中國的抗日人民和日本的 革命民眾)乃是台灣民族獨立運動的可靠的同盟者和積極的幫助者。……台灣獨立運 動是東方被壓迫民族反帝運動中的一支隊伍,……台灣獨立運動是有著它光明的、 勝利的前途的。」 正如司馬璐所指出的,李友邦是一個以台灣獨立運動者的身份周旋於國共之間的 台灣人,「他一生的政治活動,從未放棄過『台灣獨立』這一總的目標。」即使在 他的秘書張畢來於一九三九年三月七日接受周恩來的三項指示(《革命史資料》,一 九八一年第八期)後,他還在創刊號的《台灣先鋒》發表過台獨的言論。 蕭欣義也提到幾個主張共產主義的台灣獨立運動團體,例如設在上海法租界的平 社,以及留華台灣學生聯合會。 中共在革命期間確實是一個有理想的社會主義政黨,因此可以若合符節地堅持先 進的思想,鼓吹民族自決權,支援台灣獨立運動。一直到它奪得政權以後,它才改 取沙文主義的調門,把一切少數民族居住的地方一律說成是中國神聖不可分割的領 土。同時也不再支持台灣人民的自決獨立運動。相反地,它把台灣人民的出頭天運 動說成是漢奸的行為,說成是數典忘祖,而使自己盡失其理想性而成為社會沙文主 義者。 中國民運與自決權 從上面的回顧和分析可知,民族自決權或人民自決權乃是一群人民履行其最高層 次的民主權利,也就是在決定自身之政治歸屬之層次上面履行其民主權利。任何一 個真誠的民主力量,都不可以否定任何民族、人民的此一權利,尤其是當這些民族 乃是被本民族統治或壓迫的民族。當國民黨和中共都還處於先進狀態時,它們無不 支持、鼓吹民族自決權。可惜它們在掌權後都變了節。 中國民運是中國人民的希望,因為它要帶動中國的民主化、文明化。民運份子應 該知道,和漢族共處於一國的其它五十幾個少數民族,並沒有什麼先天的理由非留 在以漢族為主的國度裡面不可。少數民族所居住的土地是屬於少數民族的,他們有 百分之百的權利可以自己決定自己的政治歸屬。民運份子如果想要把他們慰留在中 國疆域之內,首先必須堅決而且明確地表態,要尊重他們的自決權,然後善待他們 ,使他們即使舉辦一場公民投票,也會高高興興地選擇留在中國之內。而這樣子聯 合起來的中國,才有可能成為一個文明的、幸福的國度。 假如西藏人民發現和漢人在一起會受到尊重,比自己獨立建國來得好,他們絕對 不會傻到吵著要分離。假如內蒙古的蒙古人認為和漢人在一起會受到尊重,比依附 蒙古共和國會更幸福,你要建議他們加入蒙古共和國,他們都不會動心、接受。同 樣的理由及結論適用於中國的另外五十幾個少數民族。 可惜的是,民運份子雖然反對中共的極權統治,號稱崇尚民主,想要追求民主, 但是,多數的民運人士乃是中共用它的民族沙文主義教育出來的。他們只看到統一 ,只關心領土的完整。他們認為,不管少數民族喜歡不喜歡,一切少數民族居住的 地方理所當然地是中國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若有少數民族要獨立,那是「叛國」 ,那是「要分裂祖國」,那就要「看鏢」!正是在這種條件下,我們看到有些民運 份子得到如下的結論:「民運力量必須堅決地與主張祖國分裂地方獨立的各種分裂 勢力鬥爭」。(楊海:《二十一世紀:統一與分裂的抉擇》,《北京之春》一九九五 年七月號)。 中國民運與不願合併的台灣 台灣人民的情況不同於正受著漢族統治的中國的五十幾個少數民族。中華人民共 和國自一九四九年建國以來從來沒有一天擁有過台灣。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自一 九四九年以來一直有效地統治著台、澎、金、馬。台灣人民和中國之間本來就不存 在著人民自決的課題。 台灣曾經是中國內戰雙方之一的蔣家政權的領地。正因此才有李登輝和所有一切 台獨份子如下的結論:「蔣家國民黨政權是一個外來政權」。以往的台灣獨立運動 ,就是要終結這個外來政權,從它的統治底下獨立出來。幸好,這個外來政權已在 一場台灣人民的光榮革命之中消失於無形。在今年的三月二十三日,台灣人民已經 在一場四百年來第一次的全民直選總統的盛舉中把它作了正式的終結。從此,中華 民國變成台灣全民自己的國家。台灣人民可以正式地向全世界宣告:台灣乃是一個 主權獨立的國家,它的名字現在叫做「中華民國」。 正如已經說過地,台灣自一九四九年以來一直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現 在也沒有在它的管轄之下。台灣和中國本來就是分離的,因此不存在著中華人民共 和國政府所說的什麼台灣分離主義。而中共的「統一」要求,在它尊重台灣人民的 情況下,可以叫做「合併主義」。但是由於中共一再不肯放棄對台動武的威脅,它 的「統一」要求就成為如假包換的「兼併主義」。 已經快要在台灣完全當家做主的台灣人民,當然知道,基於人民自決的精神,要 不要和中國合併,他們是有權自作主張的。基於台灣和中國在政治、經濟、社會及 文化各方面的巨大差異,任何一個心理正常的台灣人都不可能對合併一事加以考慮 。已不再有政治犯的台灣人民,誰能忍受把魏京生判十五年徒刑的中共政權的統治 ?已經不必因示威、遊行而受到鎮壓的台灣人民,誰願意因為在天安門示威而受到 坦克、槍炮的洗禮?已經有著年平均收入美金一萬兩千元的台灣人民,誰願意把他 們的水準往美金五百元的地方拉下去?……已經養成勤快、進取的海洋文化的文明 的台灣人民,誰願意接受陰森、霸道的大陸文化的野蠻政府的統治? 在他們興奮地選舉自己的總統時,中共的文攻武嚇更把他們對於中共的任何絲毫 的希望(如果有的話),打得煙銷雲散。 在這個關鍵的時刻,一部份民運份子的言論,讓人看到中國民主的火花。譬如說 ,倪育賢提出《「兩個中國」芻議》(《北京之春》,一九九五年九月號),要求中 共「實事求是地承認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也是一個有獨立主權的國家」。他進一步說 ,「統一並不具有最高的價值,在神聖的『國家統一』的原則之上,有著更神聖的 人民的自由和福祉」。又說,「人民的利益是高於一切的。」 廣東的笛目在《台灣問題:現實的思考》(《北京之春》,一九九五年八月號)一 文中認為「中共作為一個暴力革命推出的政權,其權威伸張只能是『力所能及』的 範圍,並不享受通常政權和平交換所帶來的全部繼承權利,其中包括領土的繼承權 等等」。他並為台灣人民打抱不平地質問:「回過頭來看台灣問題,近五十年的分 裂歷史,要合要分,是否也把島民的意願放在得到足夠尊重的位置上?」 然而,咱們看到更多的言論,把民族自決權的要求當作是要分裂中國的陰謀。楊 海把台獨、藏獨、蒙獨、以及疆獨一律視為「少數集團為了自身之私利分裂祖國的 活動,是不合理而且是非法的」,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小結 尊重自決權並不等於鼓勵分離。但是如果有一個民族或一個人民要求分離,一切 民主主義者就必須支持他們的自決權。正是從人們是否尊重人民自決權這一點,咱 們可以鑒定一個人是不是民運份子。 中國的一切民運份子,假如你們要成為真正的民主主義者,你們就要通過現在正 在考驗著你們的一大課題——尊重人民自決權!□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