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李鵬的民族投降主義 金堯如 從毛澤東的一句話說起 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理李鵬在今年十月一日,四十七週年國慶大會上的講話中,對 日本政府暴力侵佔我國領土釣魚台列嶼說了一些什麼話?是代表今天中國人誓死反 抗外敵侵略,保衛祖國領土的意志和決心呢?還是與此相反?讓我從中華人民共和 國成立之日毛澤東主席的一句話來評估。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毛澤東在天安門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他第一句話便 是:「中國人民站起來了!」 我當時聽了這句話,熱淚泉湧,奪眶而出。至今想起,猶感心酸。 但是,四十七年後之今日,曾經在百年內發動甲午戰爭割奪我台灣,「九一八」 事變霸佔我東三省、「七七事變」蹂躪我半個中國的日本軍國主義者,其鐵蹄又踏 上我國東海上的固有領土釣魚台列嶼。他們不僅教唆日本右翼團體在釣魚台上築起 日本燈塔,在島壁上刻劃上日本太陽旗,還漆上「日本領土」四個方丈大字。 這一切尚可推在「民間」身上。但是,當中國大陸、香港和台灣同胞反對日本這 一侵犯我釣魚島領土主權的時候,日本政府首相橋本龍太郎和外相池田行彥先後分 別在東京、香港、紐約等地,正式宣告「釣魚台是日本固有領土」、「日本不承認 中國方面提出的釣魚台主權主張」、「釣魚台根本不存在中國提出的領土主權問題 」、「日本不準備同中國任何一方討論釣魚台的主權問題」。 又當香港和台灣中國同胞決定乘風破浪長征釣魚台,要拆除日本燈塔,收復失土 時,日本政府便加派大量兵艦沿途監視、攔截、威脅我香港、台灣同胞,並且公然 舉起白布黑字的警告:「日本政府要求你們離開日本領土領海!」終於攔住香港「 全球華人保釣大聯盟」的「保釣號」不能駛抵中國領土釣魚台,迫令大聯盟召集人 陳毓祥率領四位壯士跳海泅渡,導致陳毓祥喪生於怒海,死難於國事。這是一九九 六年國慶四十七週年前夕之事。中國人民是站立起來了,而且衝上了抗日報國的第 一線,但是中國的政府站在哪裡呢? 好,我們來看看中國總理李鵬在國慶大會上對日本侵略者講了什麼話:「最近日 本國內極少數右翼勢力和軍國主義份子製造了一系列事端,對中日關係造成干擾和 破壞。我們要求日方嚴格遵循中日聯合聲明的原則,維護中日關係的大局。任何傷 害中國人民感情的行徑,都是不會有好結果的。」 在這段談話裡,李鵬一沒有提出中國擁有釣魚台的領土主權問題,彷彿完全忘記 了釣魚台的固有領土主權。二沒有點名日本政府侵佔我釣魚台領土主權,彷彿完全 忘記了日本政府的侵略行動。這是一個疏忽嗎?還是有心避免的?答案只能是後者 。 反對中國政府的民族投降主義 李鵬把日本政府武力霸佔釣魚台的侵略事件輕描淡寫為「日本國內極少數右翼勢 力和軍國主義份子製造了一系列事端」。這明顯地為日本政府的侵略行為降級並推 卸責任。 當然,這可能是中共自以為是的策略,給日本政府下台階的機會。但是從日本政 府日益強硬的立場表態來看,中共這個策略正是右傾機會主義的策略,也是民族投 降主義者的幻想。 毛澤東一九三七年十一月發表的《上海太原失陷後抗日戰爭的形勢和任務》一文 中提出要反對民族投降主義,他指出民族投降主義者「一方面害怕戰爭對於他們財 產的破壞,另一方面害怕民眾起來。他們的投降傾向是必然的。」現在只要把「財 產」二字改為「權力」,對今天中共高層某些人也就完全適用了。他們不正是害怕 廣大人民起來反日保釣嗎?不正是怕人民起來向他們對日妥協政策挑戰嗎? 李鵬在要求日本政府「維護中日關係的大局」時也小心翼翼地用「日方」二字代 替「日本政府」。按字義,「日方」是泛指日本方面各種機關,組織和人士。但「 維護中日關係的大局」只能是日本政府唯一的責任。怎麼能輕輕放過「日本政府」 呢? 現在釣魚台的問題不是簡單地拆除日本燈塔的問題,也不是要不要傷害中國人民 感情的問題,而是日本外相撤回「釣魚台是日本固有領土」的聲明,日本政府撤走 釣魚台海域的日本海防艦隊。一句話,是中國收回釣魚台領土主權。然後中日再協 商共同開發、世世代代合作的大事。 「有理、有利、有節」不適用於反侵略鬥爭 李鵬談到外交工作時還指出:「在維護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民族尊嚴的事業中 ,我們是一貫堅持原則的,頂住了壓力,進行了有理、有利、有節的鬥爭「取得了 重大成果。」 這幾句話是講中國政府在對待日本政府侵佔我國固有領土釣魚台所採取的鬥爭原 則。 我今天要進一步批評李鵬總理的是,他在維護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民族尊嚴的 鬥爭中提出了「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這個提法是完全錯誤的。其目的,一 方面是對日本政府進行安撫;一方面是對中國大陸人民和香港、台灣同胞進行約制 ;再一方面是準備拖延時間,放棄鬥爭,妥協退讓,不了了之。這與台灣國民黨政 府的政策言行是異途同歸。所以必須嚴肅予以指證並希望北京高層及時糾正。 就我記憶所及和瞭解的情況,「有理、有利、有節」這條鬥爭的政策原則,是毛 澤東主席在抗日戰爭中期提出來的。它是中共對日鬥爭的政策原則嗎?不,恰恰不 是。它是在抗日戰爭期間同國民黨既團結又鬥爭的原則。因為國民黨蔣介石政府在 抗日戰爭中期對日作戰進入相持階段起,開始採取了消極抗日、積極反共的政策行 動。毛澤東為了維護「堅持合作、抗戰到底,把日寇逐出中國國土之外」這個大局 ,於是採取了「以鬥爭求團結」的方針。根據這個方針,就提出了「有理、有利、 有節」這樣一條同國民黨鬥爭的政策原則。 毛澤東在延安黨的高級幹部會上的報告中,看重分析了當時蔣介石政府是「大資 產階級抗日派,是和降日派有區別的。他們採取兩面政策,一面尚在主張團結抗日 ,一面又執行摧殘進步勢力的極端反動政策。……因為他們還願團結抗日,所以我 們還有可能爭取他們留在抗日統一戰線裡面。但又因為他們在全國普遍地執行摧殘 進步勢力的反動政策,……實行消極抗戰。所以我們又必須採取反抗他們這種反動 政策的鬥爭策略。同他們作思想上政治上軍事上作堅決鬥爭。這就是以鬥爭求團結 。」 毛澤東從這個對國民黨的分析,制定了「以鬥爭求團結」的方針。然後按這個方 針又提出三個原則。他在報告中說:「但在抗日統一戰線期間,同頑固派(國民黨) 鬥爭,必須注意下列幾項原則,第一是自衛原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 ,我必犯人。」我的體會,這就是「有理」的原則。 「第二是勝利原則。不鬥則已,斗則必勝」。我的體會,這就是「有利」的原則 。 「第三是休戰原則。在一個時期內把頑固派的進攻打敗之後……我們應適可而止 ……雙方實行休戰。這時,我們又應主動地同頑固派講團結。」我體會這就是「有 節」的原則。 「這三個原則」,毛澤東在其報告中,概括為一句話:「就是理、有利、有節」 毛澤東在紀念抗戰三週年的講話中,多次提到這個原則。所以,結論非常清楚:毛 澤東提出來的「有理、有利、有節」這條原則是指導當年國共兩黨之間鬥爭,並不 是指導抗日戰爭的鬥爭原則。而現在李鵬用之於「維護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民族 尊嚴事業中」即用之於指導今日反對日本政府霸佔我國領土釣魚台的鬥爭,那是一 個極大的錯誤。其錯誤在於把抗日戰爭期間國共之間的競爭同民族鬥爭和反侵略斗 爭混為一談,同等對待了。換言之,把不可調和的敵我矛盾混淆為國內黨爭矛盾了 。按照他錯誤引用毛澤東「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同日本政府的鬥爭的目的 是什麼呢?是爭取團結還是收回釣魚島呢? 對於反日本軍國主義的侵略鬥爭,毛澤東多次報告中提出來的原則立場是:抗戰 到底,反對妥協,反對投降,驅除日寇,還我河山!那麼,今天在反對日本軍國主 義武裝侵佔我釣魚台的鬥爭中,也只能堅持這樣一個原則立場:反對妥協,反對投 降,驅除日寇,還我釣台。 茲謹請李鵬總理重新讀一讀毛選二卷裡三篇文章;一《目前抗日戰爭中的策略問 題》;二、《放手發展抗日力量、抵抗反共頑固派的進攻》;三《團結到底》,也 許有助於糾正混淆原則和妥協退讓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