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王丹辯護 (北京) 許良英 王丹於一九九六年十月三十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陰謀顛覆政府罪」 判處十一年徒刑,舉世嘩然。這不禁令人回憶起一九五五年所謂「胡風反革命集團 」冤案,一九五七年五十五萬知識份子被打成「右派」的冤案,以及一九六六到一 九七六年文化大革命期間數以百萬計的冤案。想不到在徹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和以 階級鬥爭為綱的政治路線,標榜解放思想許諾民主與法制建設的「改革開放」十幾 年以後,竟然又出現像王丹這樣的大冤案,不能不使人感到意外和震驚。更使人感 到意外的是,號稱法制建設已取得重大進展的今天,北京市人民檢察分院對王丹的 《起訴書》和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中所顯露的思維方式、邏 輯推理和所使用的言語,都與四十一年前對胡風因給毛澤東上三十萬言書而被定為 十惡不赦的反革命份子的斷語,以及反右、文革時無數冤案的定罪書如出一轍。這 無異是對所謂法制建設成就的極大嘲弄。 起訴書中控告王丹的罪名,不是捕風捉影、牽強附會,就是過去大家所熟悉的「 無限上綱」,沒有一條是有真正事實根據的。對此,在法庭上,王丹本人、他的母 親王凌雲和辯護律師楊敦先已一一予以批駁。開庭後不到四小時,法庭就匆忙作出 判決。判決書只是刪去部份所謂「事實」,幾乎原封不動地保留起訴書的帽子和結 論。當日午後一點新華社即對外國通訊社發佈了消息,隨後又發表了審判長的長篇 談話,說這是一次「公開、公正的」審判。如果這真是一次公開的審判,為什麼除 了王丹的直系親屬以外不允許其他親友和任何非官方人員旁聽?據外電報道,有兩 位美國前司法部長、一位法國前司法部長和一位加拿大前檢察長要求旁聽,都遭到 拒絕。不僅如此,審判當天,法庭外面軍警密佈,如臨大敵:幾乎王丹所有親友的 家門都有警察監視,我住的宿舍樓也有幸自十月一日起天天有警察來「守衛」。更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新華社關於王丹審判的新聞稿在國內只發表在英文版的《中國 日報》上,所有中文報刊和廣播電視都不予披露。一邊對全國人民實行新聞封鎖, 一邊卻自詡為「公開」,實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見識了如此一場所謂「公開」和「公正」的審判之後,不無痛心地回憶起四十八 年前國民黨政府設在杭州的「特種刑事法庭」對浙江大學兩名地下共產黨員的審判 。特種刑事法庭是國民黨政府總崩潰前一年專門為對付共產黨於一九四八年三月設 立的。當年八月浙大地下黨支部書記不幸被捕(當時我是浙大物理系助教,又是地下 黨杭州工委委員,分工負責浙大工作,對處理此事件負有直接責任)。特刑庭審判時 ,給浙大和家屬發了三十張旁聽證,竺可楨校長就親自去旁聽。審判結果,我們這 個黨員被判十年徒刑。九月又有一名地下黨員被捕,她供認自己是共產黨員,結果 被判七年徒刑。當時中共地下黨的任務是作為解放戰爭的第二條戰線從後方推翻國 民黨獨裁政權,就是要「顛覆政府」。對比之下,王丹只不過盡力以和平、非對抗 的方式促進中國政治民主化,他既不會搞「陰謀」,也從來沒有要「顛覆政府」的 意圖,所有活動都是公開的,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的。就在大張旗鼓宣傳「精神 文明」的今天,卻要對這樣一個青年判處比當年岌岌可危的國民黨政權判處共產黨 員更重的徒刑,實在令人費解和深思。可以肯定,這對我國政府不可能是一件光彩 的事,也不是一種有自信的表現。 今年五月,王丹再度失去自由一年後,我即表明,如果又給王丹判刑,我要公開 為他辯護,以示抗議。因為我認為自己對王丹有比較深入的瞭解,確信他不僅無罪 ,而且是當前變革時期中推動社會進步的健康力量,我有責任讓世人瞭解王丹究竟 是怎樣一個人。一九九三年二月王丹因一九八九年學潮坐了三年又八個月牢假釋出 獄,三天後就來看我,說他在獄中交代,他思想上受我和方勵之、李淑嫻夫婦三人 的影響最大,三人中又與我交談次數最多。獄方如獲至寶,認為我們三人該是他的 「黑手」了,他是受了我們的「指使」。他坦然回答:「如果當初我真的聽了許良 英他們的話,我就不會來到這裡(指監獄)!」事實確是如此。 他第一次找我是在一九八八年秋天。他當時只有十九歲,已在北京大學政治系讀 了一年,剛轉到歷史系,打算寫一部反右運動史,知道我一九五七年因公開反對反 右而被劃為「極右份子」,一九八六年十一月與方勵之、劉賓雁三人聯合發起召開 「反右運動歷史學術討論會」(因遭當局禁止未開成,隨後方、劉被開除黨籍),想 同我討論如何寫反右運動史問題。我告訴他:反右運動很複雜,你年紀太輕,一時 難以全面瞭解,等你歷史系畢業後再考慮也不遲。他接受了我的意見,並開始留意 收集有關歷史資料。在這次交談以前,他可能在「草地沙龍」上聽過我講《談談民 主概念的基本認識》,不過對此我不能完全肯定。這裡不妨順便澄清一個誤會。人 們往往把五月間由原北大物理系研究生劉剛發起的「草地沙龍」和以後由王丹發起 的「民主沙龍」混為一談。草地沙龍只舉辦過五次,各次的主講人是:方勵之、我 、吳祖光、邵燕祥、美國駐華大使洛德夫婦。活動場所在塞萬提斯像的草地上。王 丹大概是草地沙龍的熱心聽眾,在草地沙龍因柴慶豐事件中止半年後,他約了二三 十個同學辦起了「民主沙龍」,活動時間大概從一九八八年十一月到一九八九年四 月,我沒有參與過。 王丹在發起民主沙龍的同時,又參加了歷史系同學組織的「文革歷史研究會」, 十二月間他曾為研究會籌辦的刊物採訪過我。我指出,文革和以前的反右、大躍進 組成一個三部曲,這三項都是「史無前例」的「偉大創舉」,實質上是人類文明發 展史的一種「返祖現象」。這個刊物流產後,他和一些同學辦了一個油印刊物《新 五四》,請了不少校外的顧問,我也在內。一九八九年二月間有人籌劃新權威主義 討論會,托王丹送通知給我,我因另有約會不能去,建議王丹替我去,並告以新權 威主義實質上類似於一九一五年為袁世凱稱帝作準備的「籌安會」。以後獲悉,他 和另外一位北大同學在那次會上的發言,引起新權威主義鼓吹者的強烈不滿,計劃 要對我們「開展全面的理論攻勢」。 王丹第一次入獄前與我最後一次見面是在一九八九年三月下旬,是我偶爾讀到香 港刊物上關於民主沙龍和王丹的報道後主動約他來談心。我懇切地對他說,學生的 基本任務是學習,首先要把功課學好,要好好完成四年學業,不要放棄學業成為社 會活動家。中國封建遺毒深重,民主決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有長期觀點,不可急躁 。當前首要任務是開展民主思想啟蒙,沒有這個基本建設,民主是不可能實現的。 這次見面後不到二十天就爆發了悼念胡耀邦的大規模學生運動。四月二十二日胡耀 邦追悼會後的第二天,我找了李淑嫻,希望她作為北大的人民代表(一九八七年以9 0%得票率當選的)和教師,規勸學生盡速結束罷課,恢復學校正常秩序。她和方勵 之都表示同意。可是,出人意料的是,幾乎與此同時,有人卻鼓動王丹放手大幹, 不要怕坐牢,我們潑冷水的意見自然很不中聽了。四月二十六日《人民日報》社論 的出現,使矛盾突然激化,險像環生,我為青年人的生命安全擔心,希望他們保持 冷靜的理智態度,千萬不可賭氣硬撞。五月十日晚在人民大學青年教師主辦的「五 四」七十週年紀念會上,我重申學生的基本任務是學習,不可長期罷課,希望各校 立即復課;並且嚴肅指出,學生運動應保持自己的純潔性,不要讓校外人插手,因 為民主運動很複雜,什麼人都會進來,有人會利用學生為他們不可告人的目的火中 取栗,使學生成為個人政治權力鬥爭的犧牲品。兩天後,王丹一個要好的同學告訴 我,北師大和北大學生在醞釀絕食(要求當局收回四月二十六日《人民日報》社論) ,我深感不安,估計後果會十分嚴重,建議他回校盡力勸阻,可惜已無濟於事。順 便也要說明一下,當時方勵之、李淑賢也同我一樣反對絕食,權貴們指責他倆「操 縱」學潮,純屬莫須有的誣陷。 王丹一九九三年恢復自由後的兩年,與我交往較多,並經常給我電話。看來他比 以前成熟多了,但仍然帶有幾分童真和稚氣,連我家十歲的小孫女也說他像一個中 學生。他說自己在獄中四年讀了上千本書,等於上四年大學。但我發現他由於沒有 受過嚴格的理論訓練,缺乏精讀和對問題深思熟慮的習慣,讀書往往不求甚解,一 些重要概念沒有搞得很清楚。他希望正式完成大學學業,一出獄就向北大申請復學 ,未果。後參加美國一所函授大學歷史系學習,讀了校方指定的一系列參考書,並 用心地寫作業,但由於郵件被扣,不到一年就被迫中斷了。他心地善良,虛心好學 ,待人熱誠寬厚,性情溫和開朗,凡是與他交往過的青年人和老年人幾乎都喜歡他 。他關心國家命運,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他對受苦受難者深切同情 ,而對個人的恩怨卻不大計較,很少有仇恨和報復情緒。他矢志於中國民主事業, 曾被官方認定是一九八九年學生運動的第一號人物,但他沒有人們屢見不鮮的那些 以民運領袖自封者的權力慾和統治欲。他不止一次地對我說,他不想當官,個人最 大的願望是辦一份獨立的報紙,做一個獨立的政治評論家。 這兩年,他對民主的理解比以前更深刻,更合乎理性。他出獄後不久「奉命」去 海南旅遊一趟,回來發表了一篇思想相當混亂的文章,題為「金錢制衡權力」,附 和海內外一種流行的看法,以為有了中產階級就會有民主。以後他認識到這種看法 並不正確,知道要實現民主化,首先需要一批有民主意識和社會責任感,並具有獨 立人格和獨立批判精神,不依附任何權貴和勢力集團的獨立知識份子。前幾年有人 熱衷於倣傚歷史上那些改朝換代的造反、打江山、坐江山的經驗,認為當前民主運 動應該與工人運動、農民運動相結合,把工人、農民發動起來。王丹不為所動,並 且與這些人保持距離。他多次寫文章聲明:「民主運動不是造反」,「民主運動不 是反政府運動」,「維護人權不是顛覆政府」。他始終認為,爭取民主的運動應該 是民主的、理性的、和平的,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公開的,反對任何暴力行為和 秘密的地下活動。這明白無誤地表明,他不僅不會,也反對搞「陰謀」活動;他公 開發表不同於官方輿論的意見,不是要推翻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在他一九九 四年三月給全國人大和政協代表的公開信中說,他的「最終目的是保持社會穩定, 推進民主進程」,他的「行為不是指向政府,而是針對具體問題」。但他意識到, 「在中國目前的政治環境中,對政府的行為提出異議是要冒一定風險的,我已經做 好了為此受到專政機關鎮壓的思想準備。但是我不會後悔。我相信我的行為是正義 的」,符合他「出獄時對自己提出的三條要求:對得起人民,對得起歷史,對得起 自己的良心。」今天重讀這樣一曲善良而純真的感人心聲,不禁老淚縱橫。他的讖 語不幸而言中,而他竟被判處如此重刑,這是國家、民族之不幸。但我深信,只要 正義和公理尚在人間,這個冤案一定會像反右、文革時的無數冤案一樣得到平反昭 雪。我在期待著這一天早日到來。□(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