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紫陽同志三月五日致中央政治局並黨的十五大籌備組的信 江澤民同志並轉政治局暨黨的十五大籌備組全體同志: 親愛的同志們: 鄧小平同志去世,我十分悲痛。小平同志是我黨改革開放事業的開創者和帶路人 ,可以說沒有小平同志也就沒有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路線,也就沒有今天我國綜 合國力的提高和人民生活的普遍改善。因此,我完全贊成中央在「告人民書」中作 出的對小平同志的正確評價。 由於小平同志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所建樹的豐功偉績和他在我黨革 命歷史上的崇高地位,他的逝世一定會在國際政治舞台上引起巨大的反響,對國內 政局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國內外一切敵對勢力和一些害怕我國強大起來的居心叵 測者也會趁機興風作浪,製造我們的困難。但是,我堅決相信,用馬克思主義毛澤 東思想武裝起來的中國共產黨是久經考驗的。我們既然在二十世紀漫長的鬥爭歷程 中克服了難以想像的困難,取得了民主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與建設的偉大勝利,那 麼在即將來到的新的世紀中,只要我們謙虛謹慎,戒驕戒躁,堅持真理,修正錯誤 ,我們也一定能經得起時代的考驗,面對新挑戰,研究新問題,找出新路子,開創 新局面。 由於同志們都瞭解的原因,我離開黨的領導崗位已經七年了。孔夫子說,「七十 而從心所欲,不逾矩。」今年我已七十八歲了,按黨的規矩,我也到了該退休的年 齡了。前些年,小平同志多次托尚昆同志和別的老同志捎話,要我重新出來承擔一 定的工作,但我仔細斟酌後覺得,中央領導班子的頻繁更換可能會不利於全國政治 局面的穩定,為此,我沒有接受小平同志的好意。因為我始終認為,個人的進退榮 辱與黨的事業的安危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近年來,趁我身體還算健康,照中央的安排,我在各省市進行了一些有重點的調 查研究,對目前我國政治經濟各方面的情勢有了一些較實際的體會,並形成了幾點 綜合性的意見。考慮到今秋我黨將召開具有重要歷史意義的十五次代表大會,我作 為一個與同志們朝夕相處共同奮鬥了整整一個甲子的老共產黨員,作為小平同志倡 導的改革事業的竭誠擁護者和執行者之一,作為一個忠實的人民勤務員,我想我有 義務也有責任向黨披肝瀝膽,貢獻自己的綿薄之力。有不當甚或錯誤之處,敬請同 志們批評指正。 一、關於國有企業的產權股份化改革的問題 國有企業的經營不善和巨額虧損現在已經成了影響整個國民經濟體制能否正常運 轉的關鍵問題。這個問題不解決,同時會帶來結構性的貪污腐敗。少數人利用經濟 改革中發生的產權不明確而上下其手,化公為私,製造人為的社會不公。我認為, 厲以寧等同志多年前就提出的逐步進行國有企業的股份化改革的意見是正確的。必 須大刀闊斧的進行在法律保障下的產權變革,經由國家立法的形式,把國有企業的 股份化納入法制運行的軌道,比如,是否可以先試點,通過由國家向國有企業職工 發放有價證券或股票的方式,盡可能使大多數職工在這一改革中得到實惠和基本生 活的保障,以減少產權變革過程中造成的社會振蕩。我以為,只要黨的決策層不猶 豫、不動搖,爭取在三四年內完成這一根本的、關鍵性的改革是完全可能的。 二、關於政治體制的改革問題 馬克思主義向來認為,政治是經濟的集中表現,在經濟基礎發生變革的過程中, 作為上層建築的政治體制必須進行相應的變革,否則,經濟改革既不能持久,也不 能徹底。粉碎四人幫以後,是小平同志鑒於文化大革命的教訓,第一個提出進行政 治體制的民主改革的。他正確地指出,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完善的社會 主義民主制度,使這一制度不因領導人的變更而改變,也不因領導人的注意力的改 變而改變。只是由於後來出現的一些不正常情況,才延宕了這一改革的進行。然而 這一耽誤卻使黨和人民蒙受了重大的傷害,其中包括發生象八九政治風波這樣歷史 性的失誤。 亡羊補牢,為時未晚。我建議,黨中央在起草十五大政治報告時,專門補充關於 政治體制民主改革的章節。黨向全國人民承諾有階段的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決心和 步驟。我以為,當前開放縣以下的政府首長的直接民選應該是可以做到的。我們必 須堅持黨政分開、政企分開的原則。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必須得到確實的保障,人 民代表大會制度應真正落到實處,各級人民代表的選舉必須是公開、公平和公正的 。為了確立憲法的權威,我建議可考慮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建制下,設置獨立的憲法 法庭,公民可以通過憲法法庭追究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憲行為。 在關於政治體制改革的問題上,我提議同志們重溫毛澤東同志五十年前的一段話 ,他說:「共產黨除了人民的利益以外,沒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只有堅持這個原 則,我們才有勇氣邁出政治體制改革的步伐。 三、 關於建立健全的黨內民主制度的問題 回顧我投身革命事業的六十多年中,我認為,對黨的事業傷害最大的是毛澤東同 志晚年違反黨內民主原則發動的所謂「文化大革命」,這場動亂幾乎把我黨幾十年 來經由無數奮鬥犧牲得來的革命成果毀於一旦。為了防止重犯這樣歷史性的錯誤, 在鄧小平同志主持下,我黨於一九八零年制定了《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 ,規定在黨內必須實行集體領導,反對個人專斷,之後在黨的十二大通過的黨章中 廢止了黨的主席制,規定黨的書記在黨的會議上只能以平等一員的資格參與會議和 進行表決。這些規定對防止黨內權力過分集中於個人和發揚黨內民主起了積極的作 用。事實證明,執政黨只有堅持黨內民主的原則,才能在國家的政治生活中貫徹社 會主義民主與法制。但是,在小平同志晚年,囿於傳統和現實中的一些消極因素, 黨內的集體領導沒有得到堅持,黨內一再發生違背民主原則的現象。在處理耀邦同 志辭職和八九實行戒嚴這兩起政治事件中,我黨遷就小平同志個人的意志,未能嚴 格按照黨章及《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辦事。在處理耀邦同志的問題上我 本人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在離開中央領導崗位的七年中,我有機會重新反省我入黨以來的全部生涯。我發 現,只有我們堅持黨內民主原則的時候,我們才可能問心無愧地履行一個正直的共 產黨人的責任和義務。當我們因某種功利的原因而放棄原則時,我們將受到歷史的 懲罰和良知的譴責。 鑒於上述認識,我冒昧建議中央可否考慮廢止關於以個人為「核心」的提法。按 照毛主席的教導,「核心」只能是黨,是黨的領導集體,任何個人,不管才能有多 高,貢獻有多大,是不可能也不應該成為黨的「核心」的。以個人為核心是不符合 馬克思主義關於階級、政黨和領袖的學說的,客觀上也會助長黨內的個人迷信。 列寧指出,「階級一般是由政黨來領導的,而政黨通常由被選舉出來的少數最有 經驗的、最忠實的、最富有犧牲精神的黨的領袖集團來領導的。」列寧認為黨的領 導核心應該是集體而不是個人。列寧畢生為反對個人崇拜和領袖個人專斷而鬥爭。 遺憾的是,在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歷史上,集體領導的民主原則往往被違背和遺忘 。這也是我黨歷史上產生象文革這樣無法彌補的重大錯誤的主要原因。 四、關於堅持革命人道主義的問題 這是我經過深思熟慮之後向黨提出最後一個建議,即我們應該弄清楚,我們共產 黨人究竟為什麼要為共產主義而奮鬥的問題。解放戰爭快結束的那一年,我的父親 因為被劃為地主,被我家鄉的土改工作隊鎮壓了。當時我作為黨和軍隊的重要幹部 ,堅持革命原則,說服自己相信鎮壓地主是必須的、應該的。 今天,我回顧這段往事,我遺憾我沒能盡力按人道主義的精神挽救我父親和其他 許多罪不致死者的生命。因為即使為了革命的理由,也沒有必要從肉體上來消滅那 些沒有反抗行為的剝削階級分子。當小平同志倡導改革,我們實行讓一部分人先富 起來的政策以來,更促使我對黨在歷史上長期實行的消滅剝削階級分子的政策有所 反思。實際上,這是要不要實行革命的人道主義原則的問題。我們共產黨人進行革 命,並不是要無謂的增加人類的犧牲和痛苦,而是為了增進人類的文明和幸福。馬 克思說,「每一個人的自由發展是全人類自由發展的前提。」我們應當盡可能地減 少革命過程中可以避免的流血,即便流血者不屬於我們同一個政治陣營。我想我這 個觀點是符合馬克思主義關於無產階級不僅要解放自己,也要解放全人類的原則的 。當我認識到這一點之後,我就把實行革命的人道主義當做我的一個基本行為準則 。這就是我在一九八九年政治風波中為什麼堅持反對戒嚴的主要原因。因為按當時 的形勢,我意識到,實行戒嚴的必然結果是流血。遺憾的是儘管我竭盡所能,也未 能制止事態向我最不願看到的方向轉變。這就是我被指責為「分裂黨」和「支持動 亂」的由來。也許我沒有完全按黨組織的要求來行動,但我是按照馬克思主義的革 命人道主義原則來行動的。 一九八九年五月底,我對來訪的戈爾巴喬夫說,「我們黨有決心面對快速改變的 外部環境,我們黨將能順應歷史的潮流。」今天我還是認為,我們黨能不能堅持歷 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關於按事物的本來面目來認識事物的原理,事實求是地 總結我們黨的歷史經驗,是我黨能不能再次得到人民認同的關鍵。 以上就是我在小平同志去世後向黨的十五大籌備組的四點意見。我再次申明,我 是一名忠實於共產主義理想的共產黨員,我向黨寫這封信,是為了維護黨和人民的 利益,為了我們國家的長治久安。 古人有句話說,魚相忘於江湖。我想,矢志為全人類的解放而奮鬥的中國共產黨 人更應該具有寬闊和包容的胸襟,所以,我對過去黨內鬥爭中的恩恩怨怨早已不再 縈懷,「如煙往事俱忘卻,心底無私天地寬。」我的老上級陶鑄同志的這兩句話, 正是我現在的心境。本來,我打算在參加小平同志的追悼會時,向江澤民同志當面 匯報我的看法,但是,由於組織安排上的原因,我沒有機會這樣做,我服膺《共產 黨宣言》中的信念:「共產黨人認為隱蔽自己的觀點是可鄙的事情。」我歡迎同志 們的批評,更感謝同志們的理解,至於有的同志堅持對我的誤解,我並不在意,少 奇同志說過,好在歷史是人民寫的! 致一個共產主義老戰友的敬禮! 趙紫陽 一九九七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