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受難親屬致信人大常委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給中國人民帶來巨大傷痛的「六四」事件已經八年了。我們作為這場慘案的 受難親屬,在過去的兩年裡,曾兩次致函人大常委會,要求對我們的親人在「六四 」事件中被無辜殺害作出認真負責的交代。在去年的信件裡,我們還公佈了當時我 們已經找到的死難者的人數及有關情況,以供人大有關機構研究參考。但是,如今 一年又過去了,我們依然沒有得到任何答覆。我們促請人大常委會改變漠視民意、 對人民呼聲置若罔聞的態度和做法,就「六四」事件受難者的問題同受難親屬進行 直接的、有誠意的對話。 這裡,我們有必要提請人大常委會注意,我國國防部長遲浩田在去年十二月 訪美期間,就八九年「六四」事件發表了嚴重歪曲和掩蓋事實的講話。他聲稱「六 四」事件中天安門廣場沒有死一個人,其他地方也只是發生了一點「推推撞撞」。 我們要問,遲的這個講話究竟是代表他個人,還是代表政府?他的講話的根據何在 ?我們要求人大常委會在國內公開遲浩田的講話,並就他的這次講話作出澄清。 我們還有必要提請人大常委會注意,在已經過去的八年時間裡,「六四」死 難親屬不僅在精神上承受著難以想像的痛苦,而且在經濟上遭遇到很多難以克服的 困難,是海內外同胞和外國友人的人道援助才使他(她)們度過了這八年艱難歲月 。然而,政府對於難屬們的困難,不僅不提供幫助,反而對民間自發的求助活動設 置種種障礙。我們認為,即使出於人道考慮,政府也應該對那些失去兒女的孤寡老 人和失去父母的年幼孤兒有所撫恤;更何況政府在事件發生的當時就聲稱,有些死 者是所謂「誤傷的群眾」,那麼為什麼對「誤傷群眾」也不作撫恤呢? 八年前的那場流血慘案,不是政府行為的失當,而是政府對人民的犯罪,因 此,必須對「六四」事件作出重新評價。關於「六四」遺留問題的處理,必須納入 法制軌道,依法辦事,不能按任何人的意志辦理,不能因襲以往歷次政治運動過後 所謂「平反昭雪」的做法。 為此,我們重申: 一、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專門的「六四」事件調查委員會, 對整個事件進行獨立、公正的調查,並向全國人民公佈調查結果,包括公佈此次事 件中的死者名單和人數。 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責成政府有關部門按法定程序就每一位死者對其親屬 作出個案交代;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並通過專項的「六四事件受難者賠償法案」 ,依法給予「六四」受難者及受難親屬相應的賠償。 三、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責成檢察機關對「六四」慘案立案偵查,按法定程序 追究責任者的法律責任。 我們呼籲各級人民代表不負重托、不辱使命,推動和監督「六四」事件的公 正解決。 我們呼籲全國人民關注「六四」受難者及受難親屬的命運。□ 一九九七的五月十五日 署名者:丁子霖 張先玲 周淑莊 徐 玨 李雪文 李桂英 張艷秋 金貞玉 姚瑞生 於 清 陸馬生 寇玉生 李顯遠 要福榮 張樹森 尹 敏 杜東旭 齊國香 孟金秀 狄孟琦 馮友祥 鄺滌清 周淑珍 劉秀臣 田素玲 郭麗英 馬雪琴 袁淑敏 邵秋風 黃金平 孟淑珍 韓淑珍 潘木治 周 燕 尤維潔 祝枝弟 肖書蘭 索秀女 沈 暉 王 琳 劉梅花 蘇冰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