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社會嘉獎的中國記者 蔚 竹 今年五月三日即世界新聞自由日,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簡稱聯合國 教科文組織),將第一屆吉爾莫·卡諾國際新聞自由獎,頒發給仍被中國政府囚禁的 大陸記者高瑜。世界新聞自由獎的獎金價值二萬五千美元,是根據哥倫比亞報紙編 輯吉列爾莫-卡諾的名字命名的。吉列爾莫-卡諾1986年在波哥大自己的辦公室裡被 謀殺。據信,他遇害的原因是他的報紙在報道中揭露了毒品走私,並曾大力鼓吹以 強硬政策對付毒販。 高瑜多年來為新聞自由而努力 在頒給高瑜的獎狀中,主辦機構表揚她多年來為爭取新聞自由而努力,並以 一己的自由去貫徹新聞獨立。現年五十二歲的高瑜,曾為北京准官方的中新社資深 記者,常為香港《鏡報》等報章雜誌撰寫「專稿」,八十年後期何家棟、陳子明、 王軍濤在北京接辦了原屬經團聯的《經濟學週報》,分別出任正副社長和總編輯的 ,並邀請高瑜擔任副總編輯,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後,該報被查封,主要負責 人都被整肅,陳子明、王軍濤被打成八九民運的黑手判刑十三年,高瑜也被囚禁一 年零三個月。 高瑜在九零年獲釋後,《經濟學週報》已經被中共封殺,她開始以自由選稿 人的身份堅守新聞崗位,繼續為海外媒體投稿,當然你也可以理解她這是迫於生計 「為稻糧謀」。一九九三年十月二日,就在她被邀請擔任哥侖比亞大學訪問學者、 準備飛往美國的前夕,高瑜被北京國安局拘捕。翌年十一月,當局指責她在為香港 一家雜誌撰寫文章時瀉露了所謂的國家機密,以「洩露國家機密」罪判處有期徒刑 六年,目前她仍在北京的監獄中服刑。 五月三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西班牙畢爾堡召開的國際會議上,舉行了向高 瑜頒發了吉列爾莫-卡諾世界新聞自由獎的儀式。高瑜由於身陷囹圄而沒有能夠親自 前去領獎,而由提名高瑜的世界新聞記者協會的主席代表她領取。不過,聯合國教 科文組織總幹事費德裡科.馬約爾希望,高瑜獲得世界新聞自由獎能夠有助於她恢復 家庭、自由和工作。高瑜獲獎的消息早在幾個月前就已經通過媒體報導傳到了中國 ,高瑜的丈夫在上個月探監的時候,也已經把消息告訴了她本人,高瑜得知這一喜 訊感到很欣慰;高瑜家屬將高瑜本人的一份聲明送到頒獎大會,高瑜在這封信中稱: 她將與全體中國知識份子共享這份榮譽。 中共被澆一頭冰水 《紐約時報》說,在聯合國系統中,(高瑜獲獎)此類情形是比較罕見的,因 為中國是聯合國的常任理事國,擁有強大的影響力,並常常探取有效的方式,將此 類不利於自己形象的事情封殺或加以改變。這一次,中國事先多次要求聯合國教科 文組織不要給高瑜頒獎,然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卻頂住了中國的壓力,堅持向高瑜 頒獎,這的確是不尋常的。 向來把新聞自由視為洪水猛獸的北京當局,對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頒獎給高瑜 那種出於本能的反對,乃是意料之中的。儘管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可能是照顧到北京 的面子,月前宣佈高瑜獲獎的消息和後來的一系列做法都是十分低調的。據報導, 過去幾個星期來中共一再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協商,希望能取消頒獎,中共反覆強 調北京堅決反對的立場,並指高瑜現已不是新聞記者,而是一個正在服刑的「罪犯 」。中共駐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官說,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頒獎的決定是個「嚴重錯 誤」,也不符合程序,「所以是非法的 」。將使這個國際組織與中國的關係遭到嚴 重損害。後來,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再次重申,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向高瑜頒獎是對中 國內政的粗暴干涉。法新社援引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的話說「高瑜是一個被中國監禁 的罪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清楚地知道這一點,還堅持向她頒獎,這是公然違反聯合 國憲章。」 中國過去曾經多次在聯合國阻止批評中國的行動,並且取得過成功。前不久 ,在日內瓦人權會議上還封殺了國際社會批評中共侵犯人權的提案,中南海領導人 似乎還沉浸在慶祝「勝利」的喜悅之中,沒有料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現任的西班 牙籍的總幹事費德裡科.馬約爾,就是不為北京當局的威逼利誘所動,無疑是給得意 忘形的中南海當權者當頭澆了一盆冰水。 事實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不同於一般的國際組織,中國也是其中的成員國 ,而且向來與中國的關係十分「良好」,在北京還設有正式的辦公室,甚至中共的 官方媒體前不久還大肆宣傳過這個組織在國際事務中的成就。現在竟變成「搬起石 頭砸自己的腳」,這對於北京的震動就可想而知了。現在北京政府如往常一樣地叫 嚷: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給高瑜頒獎是「極大的」「干涉中國內政」;並且揚言,要對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進行實施報復,《紐約時報》說,中國有可能在五月二十六日召 開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執行局會議上再次提出向高瑜頒獎的問題。北京甚至有可能 退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或停止參加該組織的活動(中斷一些合作項目),而且有可能 關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設在北京的辦事處。 如果真的發生這種結果,那只能是中國的不幸,且不說近年來中國參與聯合 國教科文組織所享受到的益處,可能會受到傷害;包括那些「說不」的人也應該知道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國際上廣泛的代表性,它的宗旨代表了當今國際社會的文明 準則,非哪一個國家或哪種「反華勢力」所能左右,自然也包括不是以北京的意志 為轉移的;中共領導人企圖用一個更大的錯誤去遮掩以前所犯的錯誤,不但反映出中 南海領導人仍然無法擺脫毛澤東、鄧小平的人治慣性,而且與中國實現現代化的目 標在根本上是相牴觸的。 好記者成為中共罪犯 高瑜的獲獎,對於中共加緊意識形態控制的中國大陸,意義非同尋常。聯合 國教科文組織的這一壯舉,對於高瑜獻身中國新聞自由是一個高度的肯定和獎賞;在 江澤民、丁關根之流加緊意識形態控制的時刻,身在獄中的高瑜能夠獲獎的這一事 實本身,對於目前仍然遭受中共專制壓迫的新聞從業人員,繼續堅定推動新聞改革 、實現新聞自由的目標,也是一個極大的也是非常難得的鼓舞。 其實,在今日中國大陸新聞從業人員,只要敢於只要堅持新聞自由的原則、 只要堅持向人民講真話、只要想方設法把新聞傳播到國際社會上去,在中共眼裡他 們都成了「罪犯」,就可能被實行無產階級專政,一個個成為「階下囚」。「文字 獄」是中國封建政治的一個傳統,也是中共竭力維護的一種現實政治,高瑜案件只 不過是這種專制集權政治的產物而已。中國的著名報人徐鑄成曾經講過一句十分淒 慘的名言:「沒有坐過牢的記者不是好記者。」這從某種角度揭示了中國政治與新 聞記者的關係,眼下中國大陸的現實是,只要是好記者就成為中共的罪犯。 原《人民日報》社長、總編輯胡績偉,僅僅因為倡導新聞的人民性——新聞 應該成為人民的喉舌,就被視為違反了新聞的黨性原則、鼓吹資產階級自由化。在 歷次政治運動中,中國的新聞工作者也總是首當其衝,倍受迫害和摧殘。且不論過 去曾經遭到中共專制壓迫的無數新聞工作者,現在中南海一邊高唱要「依法治國」 ,一邊卻在監獄中還關押者大量的記者和因為行使言論自由權力的公民,這已經連 續多年名列世界前矛了,事實它上也成為北京當局迫害人權的一個重要指標,而遭 受國際輿論批評譴責。 最近,世界記者協會曾經向中國外長錢其琛遞交了一個被監禁的中國記者名 單,要求中國當局釋放名單上的二十六名新聞記者,其中就包括了高瑜。另有報道 說,根據國際記者協會的資料顯示,中國目前最少還有三十五名記者及作家被囚禁 。可能也是由於這個壓制言論自由的原因,中共國家主席江澤民,今年也被世界保 護記者權益委員會評選為當今世界新聞自由十大敵人之首! 高瑜上訴遭駁回疑點重重 高瑜被北京法院以洩密罪名,判處六年有期徒刑時,她表示不服進行上訴, 幾乎和中國所有政治犯的上訴一樣,高瑜的上訴也被「依法駁回」了,北京高級法 院維持了原判。 其實,在中共的司法系統裡,無論是公安、安全,還是檢察、法院,都一直 把自己當做是共產黨專制的工具,雖然刑事訴訟法規定了二審終審制度,但實際上 基層法院在判決之前,往往都很自覺的到上級法院請示,因此在被告上訴狀遞入二 審程序時,上級法院因為早在一審中已經表示了意見,自然不會對包含自己意見在 內的一審判決進行實質性的修改,所以,人們幾乎很少看到中國有二審法院對一審 判決進行修改的,中共法律界則將此說成是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實際上是 把刑事訴訟法的二審制,變成了一個裝扮「法制」的擺設。 雖然高瑜上訴被駁回是早已是意料中的,但中共官方喉舌新華社為此發佈的 新聞,卻也露出不少蹊蹺。報導中說,高瑜於一九九三年二月十五日在高潮辦公室 翻閱並摘抄兩份絕密文件的部分內容,並於一九九三年一至四月多次把從高潮手中 獲得的一些絕密級國家機密撰寫成文章,並在境外報刊上發表,為此獲得稿酬港幣 800元。這段文字中,至少有兩個疑點: 其一,前面說高瑜一九九三年二月十五日在高潮辦公室摘抄兩份絕密文件, 後面則講高瑜在一九九三年一至四月,把從高潮手中獲得的絕密級國家機密,撰文 在境外報刊發表。這裡至少在時間上出現了前後矛盾,高瑜二月十五日才從高潮處 獲得機密,何以在這之前的一月份就開始把這些機密撰文發表呢?機密從何而來,沒 有交代,按照報導所講,那些都是「絕密級的國家機密」,既然列舉了二月十五日 的情節,如此重大的證據,顯然是沒有忽略不提的理由的。 其二,報導說,高瑜在1至4月以國家機密多次撰文在境外報刊發表,為此獲 得稿酬港幣800元。這種說法,只能騙騙被剝奪了知情權的中國老百性而已,只要對 海外新聞媒體稍有瞭解,就不難發現其中的漏洞:通常在香港報刊上發表文章的稿 酬是300港幣一千字,根據高瑜以往的寫作習慣,她那種夾敘夾議的文章,常常在三 、四千字左右,有時更長,800港幣充其量也只是她一篇文章的稿費,這個「證據」 顯然無法支持她在1至4月\強調{多次}為境外媒體撰稿的「事實」。 何以見得高瑜的這800港幣稿酬,來自於構成洩密罪名的「文章」;到底哪些 文章來自高潮處的絕密級國家機密,審判過程既沒有公開,新華社報導又語焉不詳 ,到底是「莫須有」的欲加之罪,還是欲蓋彌彰的政治審判?......人們心頭的疑慮 是無法解釋清楚的。如果是依法辦事,就應該公佈事實真相,現在是連到一紙判決 文書都不敢公佈,人們只能理解成北京又在人為的製造冤假錯案。 與席揚案相比,新華社報導似乎沒有提及此案造成的「後果」,而中國大陸 刑法的洩露國家機密罪名構成的主要條件之一,便是要有「後果」。所以,有人懷 疑這是中南海意圖肅清內部官員與外部聯繫的渠道。眾所周知,香港一些政論雜誌 的重要大陸政治新聞,往往得益於中南海的「放料」。北京的放料,有些是為了統 戰需要的「組織行為」,有些則是為了角逐政治利益而進行的「派系行為」,當然 也有出於種種目的的「個人行為」。當中南海權威開始衰落以後,這幾種行為之間 就變得越來越無法協調,甚至互相衝突、失去控制。這也許是席揚之類案件屢屢發 生的重要原因。 中南海高層直接過問高瑜案 中國大陸熟悉內情的朋友披露了高瑜案件的真實背景,原來在王軍濤在北京 坐牢期間,為了抗爭中共監獄的不人道待遇以及辦案人員的違法亂紀,多次絕食並 患上肝炎等疾病,高瑜通過自己的關係,取得了王軍濤的真實「病歷」以及化驗報 告,除了公諸於世,還通過自己的同學、當時任中央辦公廳處長的高潮,向有關中 南海領導人反應了王軍濤的病況,引起了上面的注意,王軍濤當時得以在一段時間 轉入醫院治療,而且中共在內部也解除了一位負有責任的北京市公安局處長的職務 ,後果不可謂不嚴重。高潮後因大邱莊禹作敏案件被捕,供出了曾代高瑜傳信反映 王軍濤情況,高瑜因此再度入獄。 高瑜的上訴被駁回,另一個原因是,這個案件從立案開始,就是中南海高層 直接過問的,這不僅因為此案牽涉了中央辦公廳的官員高潮,而且對新聞媒體懷有 特殊心結的江澤民、李鵬、朱容基之流,對像高瑜這樣熟稔中共體制運作、而與現 任的當政者又是離心離德、甚至是當權者也無法駕馭的新聞從業者,猶如眼睛裡的 沙子,必欲去之而後快,即便有人為之疏通求情,也難以讓具體審判人員杵逆中南 海的意志。 尤其是,中共依靠政法委員會,來保證其專制的落到實處,雖然十三大後趙 紫陽曾經以政治改革之名義,解散過政法委員會,但在六四以後隨著趙紫陽的倒台 ,政法委員會又被重新恢復,並得到加強。政法委員會的主要任務,就是保證黨的 領導人的意志得到貫徹落實。像高瑜這種案子,通常情況下審判人員只是宣佈政法 委員會的決定而已。大陸政法界其實早有共識,只要還存在著政法委員會,就不可 能有司法獨立。從這個角度來看,高瑜案實際上是一次政治審判。 由於這種背景原因,高瑜本人雖然身患重病,現在卻仍然被中共當局無情地 關在北京的大牢裡,而沒有獲得理應有的「保外就醫」。前不久有媒體根據高瑜的 兒子趙蒙透露所作的報導:高瑜目前被囚禁在一個共關有十二人的監房內,當中有 殺人犯同住。而患有心絞痛的高瑜目前連閱讀書籍的權利也沒有。 自由撰稿人中的活躍分子 相信,中共當局所指高瑜「多次」為境外報刊撰稿,有可能是「事實」。據 我所知,高瑜早在1980年代初期以來,就開始為香港媒體做特約撰稿人或特約記者 ,當時因為她除了在中新社,需要完成「任務」以外,也寫一些「外稿」;在一些社 交場合她也曾為我介紹過香港同行。他在《經濟學週報》工作時,繼續為境外報刊 撰稿,算是兼職搞點副業吧。八九年中秋節晚上,在《世界經濟導報》北京辦事處 ,我們還合作邀請採訪「兩會」的港台記者進行「新聞改革與新聞自由」的交流座 談活動。 「六四」後,高瑜作為《經濟學週報》副總編鋃鐺入獄,失去自由長達十五 個月。出獄以後,《經濟學週報》與《世界經濟導報》、《新觀察》雜誌等傾向改 革的開明報刊一起被查封了,高瑜也失去工作,高瑜母親和她自己都患有疾病,生 活上有了一定的經濟壓力,高瑜在某種程度只得以寫作為生,繼續搞自己的新聞本 行;由於原來從事新聞工作的背景,作為新聞記者的良知,以及她在長期工作中積累 的工作經驗和社會關係,促使她為了外部世界對中國有一個真實的瞭解,鍥而不捨 的寫作報道,成了大陸九0年代初期為數不多的自由撰稿人中的活躍分子。 高瑜「六四」後入獄,是與她從事的新聞工作有關係的,這對一個有理想有 抱負有追求的人的打擊是不難想像的。出獄以後,儘管社會政治環境比1989年之前 更加險惡了,但她還是重操舊業,這對於在現今中國大陸的那種環境氛圍裡,所要 面臨的壓力和風險,相信她是預見得到的。然而她秉承新聞記者的良知,面對中共 獨裁專制的強權高壓,作出了一個需要非常的勇氣和毅力的選擇。 對於信息,新聞記者只有傳播的義務,沒有壟斷的權利;在一個信息的時代, 新聞信息的傳播,是沒有國界的。中國大陸的新聞改革、對新聞禁固的突破並實現 新聞自由,尤其需要更多的象高瑜這樣的新聞工作者。相信高瑜所做的探索和貢獻 ,無疑在促進中國新聞自由的進步,歷史並不是中南海寫的當權者寫的,而且歷史 必將對他們鎮壓新聞自由的罪孽作出判決。 高瑜作為中國大陸新聞工作者,被美國自由表達基金會授獎,美國哥倫比亞 大學也正式邀請她前往訪問研究,世界報業協會將自由金筆獎、『聯合國教科文組 織』將第一屆國際新聞自由獎頒發給她,高瑜用自己的筆在寫中國新聞的同時,也 在寫自己的歷史,在寫中國新聞自由的奮鬥史,如今她還在中共監獄中用自己的生 命寫她光輝的歷史。 現在,人們都普遍相信,未來中國的變化會越來越大。我也深信,高瑜的牢 不會白坐,這將不斷促進她自己更進一步成熟,也將啟發中國大陸的新聞界為了人 民群眾的早日覺醒而前赴後繼。我期望著,中國的進步,可能無須等到六年刑期期 滿,高瑜就可以重新獲得自由了,但是要完成這種進步,需要中國大陸新聞界湧現 更多的高瑜。 高瑜獲獎突顯中共法律本質上的反動 為什麼高瑜在慣於壓迫新聞自由的北京當局,以自己的法律來衡量成了一個 「罪犯」,而在倡導今日國際社會文明準則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看來,她卻是 一個勇於追求新聞自由的「記者」,而且是一個值得嘉獎的好記者!同一個高瑜,並 且是針對高瑜所做的同樣事情,中共的結論何以與國際社會南轅北轍有天壤之別? 這裡就有一個值得中國領導人和法學家去思考的問題:即便高瑜是被所謂的 「依法」判刑的,那麼用以判處高瑜的那個「法律」,為什麼會和人類的文明準則 相牴觸呢?何以國際社會褒揚肯定的事情,北京當權者卻可以用法律的名義對之進行 鎮壓?中南海的當權者以法律的名義,拒絕遵守人類文明準則以維護其集權專制,固 然是一個根本原因,但這個法律(廣義的看還應該包括整個立法、司法和監督系統) 本身是否有值得檢討的地方呢? 進一步思考下去,我們還要問:中國的法律到底是保護人民言論自由的呢, 還是限制人民言論自由的呢?!如果是保護人民言論自由的,中國就理所當然的應該 有新聞自由,高瑜的案子本質上就是一個冤案;如果是限制人民言論自由的、肆無忌 憚地製造高瑜之類的冤假錯案,那麼這個法律在本質上就是反動的,就是與世界文 明的準則相衝突的,就應該要加以禁止或者重新修訂。 高瑜獲獎及其北京當局的反彈,更加暴露了中共壓制人民言論自由、以及為 堅持一黨專政的極權政體,不惜抗拒世界文明潮流的本質,但它事實上已經不可能 一手遮天了,高瑜終於還是獲得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國際新聞自由獎了,中共的 反彈和對高瑜的壓制,不過是在進一步塑造中國為新聞自由而奮鬥的又一個女戰士 。 高瑜,作為中國大陸著名的新聞記者,主要當然是由於她為了新聞自由的信 念、不屈不撓堅持向中共專制集權抗爭的勇氣,她的新聞作品反映了這一時代中國 的社會脈動;同時,中共對她的不斷迫害,在客觀上毫無疑問的增加了高瑜在全世界 的知名度,從這個意義上講中共是高瑜不斷獲獎的「始作俑者」。她獲得聯合國國 際新聞自由獎,這也是中國第一位記者獲得這項殊榮,早兩年她也曾獲得了世界報 業協會頒發的自由金筆獎和其他多項的國際新聞獎。 孫中山先生曾經講過: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順之者昌,逆之者亡。聯合國 教科文組織把新聞自由獎堅持頒給高瑜,表明新聞自由的世界潮流並不是北京當權 者所能一直阻擋得了的。可以預言:只要中共繼續迫害高瑜和壓制人民的言論自由 ,高瑜和一切敢於堅持新聞自由的中國新聞從業人員,還將獲得國際社會更多的肯 定和獎勵。中國的新聞工作者們,只要你堅信中國有一天可以實現現代化,那麼同 樣有理由相信:在無數高瑜的共同努力之下,香港的新聞自由將得以維護,中國的 新聞自由一定可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