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江澤民喬石李瑞環抗議信 林 牧 江澤民主席、喬石委員長、李瑞環主席並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全國政協委員會聯 合國人權委員會: 我原名駱傳貴,一九四八年參加革命後,奉命改名林牧,沿用至今。原籍浙 江義烏,繼籍陝西安康。曾先後擔任中國民主聯盟領導人揚明軒和中共領導人胡耀 邦同志的助手。離休前是中共西北大學黨委書記。一九九一年十月,因支持八九民 運被第三次開除黨籍,現為公開的持異議人士中國人權理事,現年七十歲。 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七日深夜到二十八日凌晨,西安市公安局由於發現我正 在起草胡耀邦同志的部分傳記,由局長劉平簽署包括搜身的搜查令,派出十四名公 安人員抄了我的家,搜走有關胡耀邦傳記的草稿、素材、廢稿,胡績偉等人的信件 等大批材料,並將我帶往公安局談心。事後我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和聯合國人權委員 會提出申訴,此後西安公安機關一再採用監聽監視限制外出旅遊凍結人權獎金和經 常派人干擾等種種手段,侵犯我的公民權利。我在一九九六年又向江喬和人大常委 會申訴,有一次的申訴還是請楊尚昆、萬里等老同志轉送的,但是全國人大和中央 有關部門一直沒有採取措施進行查處。今年六月二十二日,香港《中國月刊》駐巴 黎特派記者安琪(她還兼任美法傳媒的記者),寄來一封已開口的公開信,並列出 訪問名單,要求採訪民族主義香港回歸和國際關係格局這個專題。安琪回到蘭州娘 家後又打來電話,告知我到西安的日期。由於她說從來未在西安停留過,我派我的 孩子到西安火車站去接她們一家(她妹妹二人和兩個孩子)。七月十三日,安琪一 家到我家登門訪問,除了採訪上述主題外,她還就她的個人研究課題——中國知識 分子問題——徵求意見,並詢問了我在「六四」以後的經歷。這次談話並未涉及對 中國現政府的看法。正式談話結束以後,安琪才由她的孩子談到她的婚姻問題,據 說她在一年多以前同一個法國外交官結了婚,現在是法國公民,在此以前我不知道 。七月十六日十點十一分,西安市公安局有十四名公安人員事前未打招呼,突然私 闖民宅,手持公安局長劉平簽署的包括搜身的搜查證,對我家和我個人進行了第二 次無法無天的抄家,並且錄了像。這兩次抄家聲勢之大,手段之惡劣,都遠遠超過 了文革時期造反派對我家的抄撿。這次抄家搜走了我個人的二十餘篇已發表和未發 表的文稿(後者居多),搜走了一些朋友給我的來信和文章複印件。西安公安機關 近三年來的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不僅是對我個人公民權利的嚴重侵犯,也是對中 國人權運動的仇視和破壞,是違反世界人權宣言和中國憲法的不可饒恕的罪行。我 請求江澤民主席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全國政協常委會嚴肅查處西安公安機關近三年 來的一系列違法行為,我請求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貫徹執行二次世界人權宣言和有關 人權的公法與公約,進一步關注中國政府內部的特務機關長期侵犯人權破壞法制威 脅世界和平與安全的嚴重罪行。 林牧 一九九七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