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必須釋放一切政治犯 從一九七八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算起,改革已進行了二十年。 二十年來,由於中共的四項基本原則,使中國社會呈現出畸形的發展的怪現 狀:經濟建設取得長足進展,政治體制改革停滯不前。這樣的結果是:貧富懸殊, 民怨沸騰,道德淪喪,腐敗日甚,矛盾激化,不斷升溫,一旦爆發,石玉俱焚。當 今的中國,是一座巨大的活火山。地火加緊運行,隨時都會爆發。一旦爆發,首當 其沖的自然是中共權貴及其僕從;但廣大民眾也一定會在混亂中喪失極為有限的財 產甚至生活。我們當然不願意看到這樣的場面。 要緩和一觸即發的深重矛盾,避免出現整個社會的全面崩潰,只有一個辦法 ,就是:立即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實行憲政民主的政治制度,調整中國社會各階層 的利益,在「有錯必糾,有罪必罰」的前提下,按照民主和法制的程序,實現社會 和解,保障公民的自由和人權。 作為中共改惡從善的第一步,就是要立即無條件地釋放一切政治犯、良心犯 。首先釋放魏京生、王丹等為憲政民主做出過巨大貢獻的英雄。 劉賓雁 嚴家祺 胡 平 王軍濤 鄭 義 傅申奇 張偉國 萬潤南 徐邦泰 吳方城 項小吉 楊建利 薛 偉 吳仁華 陳破空 唐柏橋 劉曉竹 吳學燦(發言人 ) 一九九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