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海幫」與「北京幫」鬥法說起 魏國 從文革到現在的三、四十年間,上海幫與北京幫的反覆較量,成了中共黨內 的權力鬥爭的一條主線,其中「四人幫」的被押上「特別法庭」和陳希同的下台是 兩個主要的標誌性事件。本文試圖通過對這一鬥爭背景的分析,以有助於人們解答 對目前中國大陸社會產生的形形色色怪現狀的疑問。 (一〕市場經濟過程中面臨貪污腐敗的巨大誘惑和壓力 最近,我看到幾則新聞報導: 一則是,據香港親北京雜誌「鏡報」報導,今年四十一歲、分管農業工作的 北京市市長段強,已因涉嫌陳希同、王寶森等鉅額經濟犯罪,遭到停職並調查處分 。而不久前,他還被中共宣揚為最年輕省級幹部「典型」。 第二則是,遼寧省朝陽市市長、全國人大代表劉相榮,今年六月被朝陽市雙 塔區法院以貪污三萬元人民幣為由判刑八年。劉相榮向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申訴,結 果最高人民法院罕有地只用了數日時間即宣佈撤銷原判,劉無罪官復原職。據透露 ,遼寧省、朝陽市及雙塔區三級檢察院、法院均涉及了這宗污陷市長入獄事件,有 司法人員涉嫌在此案中強迫證人作偽證及篡改證人供詞等。 第三則是,廣東省陽春市的兩名副市長楊啟周、林啟菊,為了達到奪取權力 的政治目的,以五十萬元酬金及送車、送樓為條件,僱傭加譚國政(拿大籍華裔)、 盧琰兩人做殺手,密謀殺死正在廣州出差的陽春市市長曾威斌。 第四則是,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原南京市副市長鍾裕輝受賄、巨額財產 來源不明案,和南京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原主任嚴新偉等人走私、貪污、受賄案 作出一審判決;鍾裕輝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 民幣三萬元。嚴新偉等多名涉案人被判處刑期不等徒刑。 第五則是,涉及上海幫在中央和上海市有關的領導,而且又是中共建政以來 上海市中級幹部最大受賄案——上海徐匯區十餘位官僚集體貪污受賄案審理結案, 前徐匯區法院院長商啟明和該區前公安分局局長龔積峰,因受賄分別被判處有期徒 刑五年和三年。 類似的新聞報道在海內外還有很多。中國大陸在傳統上是一個農業國家,原 有的行政體系當中,自然也是以農業生產和農村人口管理為主要只能的省、縣、鄉 三級機構為主幹。改革開放以後,經濟的高速增長與縮小城鄉差別的城市化過程基 本是一致的,或者講也是同步的。體制改革在八十年代中期以後,有一個重要內容 就是「縣改市」和「市管縣」,市場經濟令城市的功能得到空前的彰顯,城市的數 目與日俱增,作為一個城市負責人的市長,在中共官僚體系當中的地位作用也得到 了前所未有的提升,隨之也就成為貪污腐敗的焦點。 這幾條消息都是有關中國大陸的市長罪與非罪的法律新聞,在市場經濟發展 過程中,這些市長可以說是在「第一線」的父母官,在缺乏制度「保障」和監督的 環境條件下,面臨著貪污腐敗的巨大誘惑和壓力,也往往成為中共黨內權力鬥爭的 犧牲品。八十年代後期,曾經有人主張採用高薪養廉,以杜絕、防止和限制發生貪 污腐化的可能性。雖然江澤民和中南海當權者們本人的工薪有較大幅度的提高,但 整個官僚結構的工薪水準,遠不足以達到「養廉」目標。通過上述新聞,我們可以 從不同的角度來觀察中國大陸市長們的角色和功能。 (二)沒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是一紙空文 首先,今天中國的腐敗,是制度性的腐敗,也是全社會的腐敗。站在領導市 場經濟第一線的市長,作為中國社會的一級政府官僚,自然也難以免俗,就像俗話 說的:常在河邊走,那能不濕鞋。今天中國的實踐已經證明,共產黨人是鋼鐵鑄成 的神話早就破滅了,在糖衣炮彈面前共產黨人也會像普通人一樣犯錯誤、甚至犯罪 ,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發生市長貪污腐敗的案子也是十分「自然」的。 尤其是,中共實行的是一黨專政,權力的運作缺少最起碼的監督和制約,政 府官僚的貪污腐敗缺少了必要的防範、監督等「安全保障」機制。掌握絕對權力的 中共,也就陷入了絕對腐敗的陷阱,在中共那樣的機制裡,貪污腐敗是必然的、是 一種常態;不貪污腐敗才奇怪的、偶然的。在沒有透明度的中共陰謀政治中,貪污 腐敗除了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外,同時還要承受巨大的政治風險,中國大陸的市長要 面對貪污腐敗和黨內權力鬥爭的雙重壓力。 面對這樣問題,繼續用共產黨的意識形態,給這些官僚特權階層摸上一層「 拒腐蝕,永不沾」的神聖光芒,顯然無法再繼續蒙騙社會輿論;靠樹立先進典型勞 動模範之類的樣板,更不足以「平民憤」了。對此,走在市場經濟新路上的中共, 如果繼續沿用傳統的手段根本就不足以對付那些層出不窮的新問題,比較可行的出 路倒是通過建立健全法制——實行政治體制改革,才有可能找到醫治這種腐敗的良 方。 對此,不但中國社會內部早有呼聲,就連官方媒體在民意輿論的壓力之下, 也不得不裝出要反腐敗的樣子來; 而且除了大張旗鼓建立健全傳統的舉報系統外, 還從一些機構設制的變化發展上面,也可以看到這種趨勢已經無法阻擋,比如檢察 院系統成立了反貪污局之類的機構。其實,根據前香港新華社社長許家屯的回憶, 當年趙紫陽當政時就曾經想借鑒香港的經驗,要許幫助收集香港廉政公署的經驗材 料,企圖通過政治體制的改革將其引進大陸。現在香港回歸了,人們完全有理由期 望,北京的司法監察系統更應該自覺的接受香港廉政建設的經驗,甚至於請香港的 專家直接幫助中國大陸的反貪污腐敗運動。 但是法制有一條重要原則,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國的政治傳統上 雖然也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一說,但是因為中國的封建專制本身就是一種特 權政治,這種說法除了塑造幾個包公、海瑞似的「青天大老爺」蒙蔽人民群眾,並 沒有成為一種包含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的實際的法律制度。目前的中國政 府雖然也在口頭上倡導「法制建設」,而且每年也都頒布有許多法律條例,用中共 的話來講:法制建設「從無到有」,現在已經「初具規模」,但在眾多法律法規出 台的背後,恰恰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個實質性的原則它沒辦法做,也做不到 ,因此許多法律在實踐中就成了一紙空文。 (三)拖了兩年多,陳希同案卻一直沒有進入司法程序 一九九五年三月,原北京市主管財政的副市長王寶森吞槍自殺, 使北京市高 層開始出現強烈震動, 前中共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在一九九五年九月 召開的中共十四屆五中全會上被指控嚴重失職、腐敗墮落、生活奢侈、利用職權為 其親屬等人謀取非法利益等六大罪狀,被撤銷政治局委員等職務、中央委員及北京 市委書記等黨內外一切職務,但仍保留黨籍。兩年多時間過去了,雖然他一直在繼 續接受所謂的「審查」。但時至今日,仍未聽到任何關於審查的最新進展。陳希同 ——全國人民矚目、世界輿論關注——這麼大的案子,卻一直沒有進入司法程序。 據報導,陳希同本人還一直被軟禁內蒙古紅旗賓館,這顯然是一種超越法律的特權 。 原北京市長李其炎被調往國家勞動部任副部長。去年十一月北京市法院曾對 原首都鋼鐵公司助理總經理周北方及陳希同的秘書、中共北京市辦公廳副主任陳健 進行判決;作為陳希同重要心腹的鐵英、黃紀誠也被逮捕入獄, 現在又加上了最年 輕的副市長段強,據稱,有四十五名北京市官員捲入這宗巨額貪污受賄案。以至於 整個中共上下都在傳言:北京市的領導班子幾乎全都「爛掉了」。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日前對外宣佈了對該市前人大副主任鐵英、政協副主席 黃紀誠貪污受賄案的判決,據悉,判決早已執行,被判十五年的鐵英因患癌症,目 前已保外就醫。而黃紀誠則仍在獄中服刑。據北京電視台報道, 鐵英今年六十六歲 ,山東蓬萊人。曾任北京市政府秘書長兼法制工作辦公室主任。一九九三年出任北 京市人大副主任。法院認定鐵英在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四年期間非法收受價值四十 三萬元的禮品和現金。黃紀誠今年六十六歲,江蘇江陰人,曾任北京市城市開發建 設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市市長助理等職,一九九三年任北京市政協副主席。法院認 定黃在一九九二至一九九四年三年中,收取賄賂二十二萬元 。 與此同時,原中共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的兒子陳小同,今年六月二十八日被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犯有受賄等經濟罪行的。早些時候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 法院以受賄等罪名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雖然陳小同從事的工作並非機密,但北京 市中級人民法院仍在本月初對他進行秘密審訊和宣判。 陳小同原任北京某家中日合資北京新世紀飯店的總經理, 也是民間稱為「太 子黨」的不法高幹子弟之一,一九九五年因北京領導班子出問題後,以涉嫌經濟犯 罪的名義被司法部門收審。據北京消息人士說,陳小同一直被關押在專門監禁重要 政治異見人士的北京秦城監獄。雖然官方聲稱陳小同案與陳希同案無關, 有報道揭 露, 在陳希同主持北京市領導工作期間, 陳小同曾染指地產業, 但前北京市副市 長王寶森自殺後, 他便迅速撤離。在披露北京市腐敗案, 被官方列為禁書的紀實 小說《天怒》一書中,曾將陳小同描述成一個富有心計,紙醉金迷的公子哥兒。去 年十一月路透社曾報道說, 陳小同曾通過其父親的情婦何萍(譯音),非法獲得政 府基金。但知情人士指出,陳小同曾為他的「朋友」、「關係戶」和情婦非法挪用 公款計二千四百萬元。他亦曾將公款轉入何萍的帳戶,並在陳希同、王寶森案被查 之後親自飛到香港向何萍報訊,使她得以攜巨額贓款逃離香港, 陳小同是中共號稱「反腐敗」以來被判刑的第二個「京城太子」。在他之前 ,原首鋼黨委書記周冠五的兒子周北方,因嚴重貪污罪於去年被判死刑,緩期執行 兩年。陳希同有兩個兒子,陳小西和陳小同。作為哥哥的陳小西曾在北京奧林匹克 出版社工作, 但很少在出版社出現。當然,類似陳小同的「太子」、「衙內」,如 今在北京和全國各地絕不是一個兩個,鄧小平的公子鄧質方是與周北方合作聯手的 ,李鵬的兒子(與陳希同之子過從甚密)、王震的兒子(大兒子王軍的保利公司多次被 指控參與倒賣、走私軍火;小兒子光天化日之下在深圳開著直升飛機持槍綁架)…… 不勝枚舉,要不怎叫作「太子黨」呢! 對於陳希同案了結,中共高層仍然存在不同看法。北京市副市長張百發曾表 示,對陳希同會以瀆職罪起訴,而不是貪污、受賄等經濟罪名,據傳就是因為罪證 不足。北京市長賈慶林早先也在會見記者時曾表示,陳希同案不會不了了之。雖然 較早前曾有傳聞稱,中共高層有人希望在十五大召開之前了結陳希同案,至少將陳 開除中共黨籍,以顯示中共反腐敗的決心。但北京消息人士傳出另一種版本:由於 有相當一批中共元老級人物認為,陳希同被趕出政治局,是黨內政治鬥爭因素大於 經濟犯罪因素,並因此而一再告誡不可做得太絕,因此中央峰層在處理陳希同案時 抱十分謹慎的態度。 而且在陳希同、王寶森案發生後,北京市政建設停滯不前,京 城老百姓相當不滿,所以目前中共高層較為一致的意見是,參照對趙紫陽的處理方 法處理陳希同案,以避免在中共黨內和老百姓中引起更大的反彈。實際上意味著陳 希同案將到此為止。在中共十五大召開之前亦未必會作外界期望的最後了結。 最近《北京之春》發表了北京市民金輝致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喬石 的一封公開信:要求「順應民意,盡快查清前北京市市委書記陳希同一夥的犯罪事 實,使其得到法律的公正判決。」信中說,人們期待著,能在公正的法律面前,親 眼看到這些披著「公僕」外衣的掌權者得到應有的可恥下場。權力腐敗分子最可能 加劇社會秩序的紊亂,造成真正的社會動亂。在現階段,我國的權力制約機制還不 夠健全,權力腐敗還沒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其表現是,對腐敗犯罪發現不及時,打 擊不徹底。所以,只有使監督工作制度化,法制化,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制約權力的 監察制度,才能最有效地遏制權力腐敗,使國家長治久安。 兩年多了,陳希同這一個案子尚未進入司法程序,本身就不正常,期間卻已 經導致這麼多北京的高級官員紛紛下台、入獄,包括陳希同的家人,而那些已經判 決的案件也是在缺少陳希同這個最主要當事人到庭的情況下審理的,……通過這些 不正常的現象,人們不難看出:江澤民為首上海幫與陳希同為首北京幫之間的權力 鬥爭,進行得非常之激烈,而且對於已經失勢的北京幫,目前佔盡上風的江澤民擺 出了要「宜將剩勇追窮寇」架勢,採取了一網打盡、斬草除根式的手段,幾乎要連 鍋端掉陳希同的北京幫,以防被反攻倒算之後患。 (四)陳希同的倒台的起因,還在於他自己「打草驚蛇」 陳希同的倒台,說起來最初的起因還是與他自己「打草驚蛇」有關,在挽救 了中共一命的「六四」鎮壓的中,陳希同緊跟李鵬立下了大功,沒想到卻讓江澤民 摘了「桃子」,鄧小平也只得出來打圓場要他們「不要不服氣」;但陳希同不但依 然未把江澤民放在眼裡,而且還私下派人前往上海,在江澤民上海幫後院調查收集 貪污腐敗以及各種違法亂紀的證據。誰都知道,今天中國像已經揭露出來的北京市 那樣的腐敗,是司空見慣的「常態」,每個省市地方的班子,都是大同小異,隨便 找找,就可以找出一大把貪污腐敗的「典型」來,這已經是公開的秘密,尤其在江 澤民坐上中南海的第一把手交椅後,藉浦東特區開發之際,整個中國的經濟資源和 優惠政策都在向上海傾斜,所以上海這類問題的嚴重程度當然不會比北京遜色,這 一點對於政治鬥爭嗅覺十分靈敏的陳希同當然是絕不甘心放過的,對此問題嚴重性 有同樣認識的江澤民、曾慶洪之流的上海幫當然也決不會掉以輕心,而是迅雷不及 掩耳的採取了先下手為強的「果斷」措施。 事後,上海幫在穩固了自己權力基礎、並在司法輿論得到全面控制的情況下 ,審理了上海萬國證券公司總經理管金生上百億的金融大案,雖然有報導稱:此案 直接涉及了前上海市長、號稱江澤民的師爺的汪道涵,但是該案的處置僅僅被控制 在局限於管金生及其比較低級的官員,汪道涵雖然遭到海外媒體的抨擊,卻在稱病 沉寂了一段時間以後,就像什麼事都沒有發生過一樣重新又拋頭露面了。(不過,中 共的特權人物對於媒體輿論的批評通常可以是無動於衷的,像八九年「六四」,李 鵬、陳希同就已經臭名昭著、萬夫所指,後來還不是照樣做他們的官?!) 最近,上海徐匯區十餘位官僚集體貪污受賄案,經過一年的調查核實,徐匯 區人民法院日前對此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並作出刑事判決,其中前徐匯區法院院 長商啟明和該區前公安分局局長龔積峰,因受賄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和三年。 當時被停職調查的大小官員十多人,包括副區長王良祖、區稅務局長、區財貿辦公 室主任和區工商局副局長等。均已受到刑事和黨紀、政紀處分。據消息人士透露, 監於此案涉及到中央和上海市有關領導,而且該案又為中共建政以來上海市中級干 部最大受賄案,所以中紀委有關負責人在要求嚴厲查處的同時,嚴格控制在社會上 造成不良影響,以免有損上海官員的整體形象,因此當局對這樁集體貪污受賄案一 直未有公開審理。 現在雖然此案已經告一段落,但對於直接牽涉在案的更高層的官 員如中央政治局委員、市委書記黃菊等上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人的調查,目前 則看不到會有繼續深入的跡象。 與此同時,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南京市副市長鍾裕輝受賄、巨額財產來 源不明案,和南京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原主任嚴新偉等人走私、貪污、受賄案作 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鍾裕輝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 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三萬元。嚴新偉等多名涉案人被判處刑期 不等徒刑。判決之前,中共南京市委、市紀委分別決定並報中共江蘇省委、省紀委 批准,已將鍾、嚴等人開除出黨,全案共追繳贓款贓物及非法所得等二千五百餘萬 元人民幣,另外罰金五百萬元。 此案並不是孤立的,江蘇,在最近這次上海幫與北京幫的較量中,扮演了一 個十分吃重的角色,至少從中共自己的披露和宣傳來看,引發陳希同、周北方案的 導火線,竟然是與中共安全部門涉足期間的江蘇無錫市的一個所謂非法集資案,而 且江蘇也是江澤民的老家(祖籍江蘇揚州)。從中共黨內權力鬥爭的「地緣政治」 去分析,江浙兩省向來都是上海的重要腹地,歷史上曾經產生過蔣介石依賴的江浙 (幫)財團,現在又被江澤民視為上海幫的重鎮——形成進可以攻,退可以守的戰 術防線,並在戰略上架構出一個「犄角之勢」。所以,對於南京副市長案的處理和 上海徐匯區官員集體貪污案、管金生案的處置,都可以視為上海幫為了防止授人以 柄的一種「清理門戶」的舉措。 形勢發展到目前階段,陳希同當年暗中收集的上海幫問題的主要「罪證」, 估計已經被上海幫自己「處理」、了結了,這為最後處置陳希同也掃清了障礙—— 上海幫險些落入陳希同手上的把柄,已經被採用合法的手段名正言順地「銷毀」了 。而且選擇在十五大舉行前夕公佈這一系列處理結果,江澤民上海幫除了坐收「敲 山鎮虎」舉一反三的功效外,當然也還有為「撈稻草」做秀的用意在其中。 我們不妨假設一下,如果陳希同的「打草驚蛇」變成了先發制人,即在江澤 民、曾慶洪下手之前,搶先一步將「上海幫的問題」揭露出來的話,退一萬步講, 即便管金生和上海徐匯區官員集體貪污受賄等一系列案件的性質範圍,就像中共官 方目前公佈的那樣,只是審理者換成由陳希同為首的北京幫勢力來主導,今天的局 面又會是什麼樣的呢?!上海幫的班子能保證不從上到下不「爛掉」嘛? 上海幫能保 證自己的地盤完全避免象文革結束時被全面接管的情形重演嗎? 在這裡,值得人們深思的是,像鄧小平之審判所謂的「四人幫」和林彪反黨 集團、李鵬陳希同之審判趙紫陽秘書鮑彤、現在江澤民之對付陳希同,……如果把 「法制」僅僅當做中共黨內權力鬥爭的工具,既破壞了中共黨內原有的政治運作的 機制,也在根本上抽空了實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的基礎,中共的法律在 本質上只是代表在權力鬥爭中佔上風一方的意志,所以,中南海所謂的「法制建設 」就成為欺世盜名的擺設。 (五)中南海利用司法手段進行權力鬥爭已被地方效仿 遼寧省朝陽市市長劉相榮受誣陷的案子,十分富有戲劇性,它被及時糾正的 確是值得慶幸的,不過,值得人們深思的是:一個可以誣陷堂堂市長大人的司法系 統,又如何保護得了黎民百姓的各項基本權利?而且,這一案件也顯示出,中南海利 用司法手段進行權力鬥爭的示範,已經被地方系統在進行權力鬥爭時所效仿,這就 叫「上樑不正下樑歪」。現有的政治機制難以規範日益激烈的權力鬥爭,反映出中 國社會因為政治體制改革滯後而潛伏和累積著十分深刻的危機。 劉相榮是山東聊城人,祖祖輩輩都是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生活在山東農 村的父母和兄弟姐妹都時常靠他接濟,因此劉家裡的生活一直比較困難。一九九三 、九四年他父親病重到去世,還要供養兩個上大學的孩子,增加了生活壓力。房地 產商人杜玉霞與劉的妻子過去一直關係密切,借給他們兩萬元。後劉妻又托杜購買 彩電預付了五千元,餘款約定與其他購彩電者一同結清。一九九五年當劉得知那兩 萬元和彩電與港商張永傑有關後,立即把張叫到他的辦公室,拿大兒子準備用來裝 修房子的兩萬元以及湊來的一萬元總共三萬元,當面交給張,並叫張寫了收條。 據劉相榮的辯護律師介紹,該案唯一直接證人杜玉霞的證言與起訴書認定的 犯罪時間互相矛盾,劉相榮和他的辯護律師要求證人杜玉霞出庭作證、以便當面對 質,但法庭不予理睬,這在司法實踐中是聞所未聞的怪事;另一位當事人港商張永 傑在法庭上公開表示,他的證詞、親筆供詞,都是拘押期間,在檢察院承辦人員的 威逼、恐嚇之下違心作出的。為了證明劉相榮受賄罪成立,凡是找過他的朝陽市經 濟界人士,前後有七十多人被檢察院訊問,二十多人被非法關押,劉相榮的秘書和 司機全部被抓起來,甚至用手銬將其吊到欄杆上、腳尖著地等手段,進行刑訊逼供 。 擔任該案的辯護律師指出,這是他見過的最簡單的案子,也是破綻最多的案 子,沒有一個可以立足的事實,所謂的「證據」一戳就穿;而且,之所以讓區法院 來審理,估計劉相榮不服會上訴,這樣在朝陽市範圍內就可以「兩審變一審」。顯 然,劉相榮的政治對手完全謀劃好了——在其能力所及範圍中包攬這一案件。 連續進行七個小時的審理以後,法庭在合議後當廳宣判:劉相榮犯受賄罪, 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沒收受賄贓款29630.90元。據《北京青年報》報導,判決引起 了旁聽席八百多位群眾的憤怒,其中有人反映,「劉相榮在貧窮的朝陽當了八年市 長,今天就判他八年,他要是當十年市長,今天非判他十年不可!就連證人證言也被 隨意改動後寫進判決書。」 經過與律師及有關人士商量,劉相榮沒有立即上訴,而是在一審判決生效後 ,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今年七月二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提審此案後作出 終審判決:撤銷遼寧省朝陽市雙塔區人民法院(1996)朝雙刑初字181號刑事判決,宣 告劉相榮無罪。遼寧省委同時通知劉相榮恢復市長工作。 從這個案子已經被披露的情況看,構陷劉相榮這一冤案的省地縣各級紀律檢 查和司法部門等都捲入其中,現在的結果是,這位市長雖然被「無罪釋放」、「官 復原職」了,但是卻沒有人為這一已經被最高法院糾正的「冤獄」承擔「誣陷罪」 的罪責,也沒有相關機構來承擔具體的領導和監督失察的責任,明顯失職瀆職的當 地黨委、檢察院、法院,對這一冤獄難道就無須承擔任何的責任嗎?!這不是將它僅 僅說成中國法制的「疏漏」就能夠解釋得了的。雖然,中國當局現在把這個案子獲 得最高法院糾正,當做法制建設的一個正面案子進行報導,但是它所反映的法律制 度上的缺陷、黨對於司法的干預(遼寧省紀委的一位領導在劉被定罪時說過起關鍵作 用的話:「這是一起板上釘釘帶拐彎的受賄案件」),已經混亂不堪到了無以復加的 地步。 人們與其去慶幸這個冤案的被糾正,還不如認真的去思考一下:在北京當局 三令五申要加強法制建設的時候,竟然還會發生這種如此荒唐離奇的冤獄的原因。 僅僅是一種法律制度的缺陷、司法人員的偶然疏忽,還是一黨專政控制的司法專政 機器,因為缺少監督制衡而必然導致的後果?!誰能保證今天中國大陸沒有類似的冤 獄在其他城市發生?今後應有什麼樣的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類似冤獄的重新發生?權 力鬥爭是否應該和司法實踐加以區別......如果中共的權力更迭和重新分配、監督 制衡等是有一套合理制度的話,這類冤案也應該是可以避免的。 (六)中共對於國家的統治,本質上可能淪為「黑社會統治」 一個社會,當法律秩序管不到的地方,自然就會滋生出一種力量乘虛而入藉 以控制那個地方的「秩序」,那就是人們通常講的黑社會。廣東省陽春市的兩個副 市長,為了奪取頂頭上司——市長的權力,竟然聯合起來密謀僱傭殺手,用殘酷而 野蠻的手段,企圖從肉體上徹底消滅政治對手。顯然,中國的地方上的權力鬥爭也 開始出現了黑社會與金錢因素介入的苗頭,即通常人們批評目前台灣發生的那種「 黑金交易」。 據中國大陸自己的報紙披露,這宗罕見奇案的揭發,乃是警方在偵察一宗普 通綁架案件的「副產品」:今年三月十一日,一名被計劃生育部門強令作結紮手術 的婦女,突然被人從廣州婦幼保健醫院強行擄走,廣州市越秀區公安分局接到報案 後,在偵察中拘捕了嫌疑犯盧琰。審訊時盧琰揭發了加拿大籍華人譚國政,被陽春 市兩位副市長揚啟周、林啟菊雇為殺手,密謀殺死正在廣州出差的陽春市長曾威斌 。警方逮捕譚以後獲得了一致的口供。六月二十七日,警方設計讓殺手電告林啟菊 ,聲稱「已幹掉曾」,讓她帶酬金到廣州。當晚,林啟菊帶著二十萬酬金到廣州三 寓賓館時,被公安警察人贓具獲,另一主謀楊啟周也隨即被逮捕歸案。 據報道兩位副市長自己交代,兩人以往在陽春市政府工作,與市長曾威斌意 見不合、並為了爭奪權力,早在去年十一月就開始密謀制定了四套方案:一是製造 曾的桃色新聞將其搞臭趕他下台;二是製造交通事故殺死曾;三是將其綁架到內蒙 古;四是僱傭殺手將曾殺死碎屍,最後決定用第四方案。他們向殺手提供了曾的照 片、電話號碼、座車的車型和牌照號碼等相關資料。並向殺手承諾,事成之後付酬 金五十萬,送給盧一輛三菱吉普車和一幢別墅,為譚在陽春市投資提供方便,還將 陽春市區中心一幢價值五千萬元的大樓以三千萬的底價賣給譚。 這是何等的觸目驚心!老百姓「被計劃生育部門強令作結紮手術」,已經發 展到動用黑社會「綁架」之類的形式來進行反抗的地步,中國大陸內部社會矛盾之 尖銳程度由此可見一斑。其次,官僚之間的爭權奪利由於沒有健全和完善的「遊戲 規則」,金錢和黑社會勢力已經乘隙介入其中,當社會正義和公正無法通過民主程 序來體現、也無法得到法治的有效保障時,社會秩序和政治機制往往就被金錢腐蝕 和被黑社會指染。 一滴水可以見太陽,從這個案例也不難看到中共內部權力鬥爭的黑暗。中國 共產黨是一個依靠流氓無產階級革命造反起家的政黨,它在早期的秘密組織形式、 暴力恐怖手段等與黑社會有許多相似之處,甚至就是直接從黑社會照搬過來的,在 整個歷史過程中,無論是中共組織還是他的主要領導人,都與黑社會組織和個人有 著千絲萬縷的聯繫。而且,就是在它執政了四十多年後的今天,它依然堅稱自己還 是一個「革命政黨」。前些時候,它的公安部長陶駟駒竟然還公開的和香港黑社會 「眉來眼去」——稱他們是「愛國的」。 所以,中國大陸學者在政治體制改革的研究當中,就曾把目前中國大陸不受 法律制約的權力鬥爭稱為是「黑政治」,同樣的,不受法律控制的社會秩序而是由 黑勢力控制社會秩序的地方,也可以叫作黑社會,而不受法律制度規範的形形色色 的「地下經濟」,也被人們看作是「黑經濟」。而黑政治、黑經濟和黑社會,就是 今天中國發展道路上的陷阱。只要中共不能通過徹底的政治體制改革,將自己轉變 成一個現代文明的執政黨,中國就不可能建立真正的法制,那麼中共對於整個中國 大陸統治,本質上也就可能淪為一種「黑社會統治」。 而中共本身就擁有五千多萬黨員的一個「實體」,幾乎比一個中等國家的人 數還多,因為一直無法脫胎換骨成實行現代民主政治的執政黨,黨內幫派爭權奪利 的鬥爭往往就十分殘酷和黑暗,這實際上已經成為今日中國的萬惡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