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選載 為魏京生獲釋感到高興 《北京之春》轉魏京生: 聽到魏獲釋的消息,我們異常高興。我們這裡一直是意大利北部的信息源, 星期一各地來米蘭的人很多,我們把此消息貼出,讓所有中國人分享這一喜事。 我們希望魏京生在美治病,養身體,他應清醒地意識到他的歷史任務已經完 成(他是中國自五四以來民主這面旗幟舉得最高的人),千萬不要鬧出像以往某些 著名民運人士出國後那樣的笑話。最好找一所學校讀書,研究一下美國的民主運作 ,將來回國為國出力。 一直關注魏京生自由的一位朋友 於意大利米蘭市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對魏京生被迫流亡的一點淺見 編輯先生: 魏京生被迫流亡海外,雖然對其本人身心健康是有益的,但對中國民主化運 動是一個損失。隨著時間的推移,魏這麼多年在國內積累的政治資本會逐漸耗盡。 如果魏再陷入海外民運的門戶之爭,那就更是悲劇。今日之中國大陸,還有幾個人 記得方勱之的名字?產生曼德拉式的領袖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德州一讀者 民運同志仍須努力 《北京之春》轉某些民運人士: 魏京生剛來美幾天,其言行便引起一些指責,根本原因其實不過是對魏先生 得到巨大榮譽的不滿,因此筆者有必要對指責的朋友們說上幾句: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在北京政權的專制沒有變化之前就爭名奪利 ,只會貽笑大方,於已,於民運,百害無益。請切記,煮酒論英雄的時刻,尚未到 來。 也對魏京生先生說幾句: 剛剛脫離十八年的黑籠,來到你並不熟悉的環境,言行切記謹慎,國人的忌 妒之心是舉世聞名的,若你能發揮個人的智慧、影響,團結更多的力量,則是中國 民運的大幸。 張隆峰 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請關注受難的張明 薛偉先生: 您好! 許久未聯繫,甚念。貴刊辦得很好,若能加大向大陸贈閱力度,更佳。竊以 為貴刊是否可加大些信息量,若如此,貴刊更充實。 張明是仍在受難的朋友。他有病要開刀,幾次探監都未見到,希望得到大家 的關心。 祝 順利! (陝西)楊海敬上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九日夜 願為中國民聯做事 《北京之春》的先生們: 你們好!我出身在中國瀋陽,歷經千辛萬苦,現來到關島,我在「六四」期 間曾參加和贊助過瀋陽大學生反貪污、反腐敗、爭取自由、民主的遊行活動之後, 受到迫害。 我曾拜讀過《北京之春》的許多文章,深為民主人士的高尚思想所感動,來 到關島後,經朋友介紹我自願參加了中國民主團結聯盟會,也希望將來能為民聯做 一點事情,積極倡導民主、自由、法制和人權的思想。也為至今還在中國監獄蒙受 苦難的民主人士們呼籲吶喊。總之,我希望盡自己的最大能力為民主做些有益的工 作,以便喚醒更多民眾為我們的同盟會去努力奮鬥。 (關島)白艷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日 贊同張林用革命埋葬專制的觀點 請薛偉兄轉張林小弟: 讀過這期亞衣對您的採訪,覺得你還是塊料,故與您聯繫。 我是終身反革命分子楊光,第一個用推翻北京偽政權、消滅中國共產黨、建 立民主新中國的口號擺出革共產黨的命的口頭革命理論家,還準備付諸實施。我贊 成你的革命理論,並願與之為伍!但你要小心周圍的中共走狗,很快就會有人跳出 來,像攻擊我一樣說你是暴力分子,殊不知不消滅中共,與中共談人權、民主、法 制等同與虎謀皮耳!我願與不願做奴隸的暴力革命者結成同盟,用革命和暴力埋葬 獨裁、專制。革命的暴力好得很。 楊光 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就龔小夏文章說幾句 亞衣先生: 龔小夏近日在《北京之春》上說:「王先生(指我)最近的許多言行甚至令 我難於再將他認作朋友。」本來我無以為意,豈料驚動國內外不少朋友打電話來問 ,我也不知就裡,只好寫幾個字。 1、小夏能否將我視為朋友,這完全是她的權利,春鳥秋花,順其自然。 2、我仍然願意把龔小夏視為朋友。她在我落難美國的初期,給了我幫助, 為我買了御寒的衣物,多所張羅,此恩此德,豈能忘懷,比那些轟轟烈烈利用了我 一把,最後連人家捐助給我的難民錢也都搜刮了去的朋友,實不可同齒。 3、但我確不知道龔小夏不能再視我為朋友並一定要公佈之的真實原因是什 麼?是為公還是為私? 若是為私,比如,嫌送我的東西太多了或許諾要送我的東西太多了,有點不 高興了(小夏曾很高興地對我說,要送我一千美元和一部彩電為我安頓),那儘管 可以私下對我說,「不作朋友了」,何必利用《北京之春》這樣的公器來處理私事 ? 若是為公,則我的言行完全公開,人人可以批評,龔小夏也盡可批評,寫文 章就是含糊其詞所為何來?小夏確曾不同意我有關台灣問題的看法,但小夏恐怕也 未必全然贊同民進黨的「許多言行」,我所知,這似乎並不妨礙她繼續將許多民進 黨人「認作朋友」。 4、故此,小夏的一定要公開宣言不與我作朋友,恐怕還是弦外有音的,是 啊,人人都有人人的苦處,我想,朋友們就不必去多問了! 王希哲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寫文章要有民主風度 《北京之春》編輯部胡平兄: 貴刊九七年第十一期刊登龔小夏的《回歸後的香港印象記》一文,讀後很受 益,同時,對文中一句題外之語感到困惑,即「說實在的,王(希哲)先生最近的 許多言行甚至令我難於再將他認作朋友」,此話似乎沒頭沒腦,為何插入文內?據 我所知,王先生自逃亡海外以來,凡公諸於媒體的文字與舉措方面來看,雖有些不 慎不妥之處,但並未滑向民運的對立面,成為「汪精衛第二」。既然如此,怎麼會 嚴重到被視為不再是朋友了呢!我知道,小夏女士是一位獻身自由、民主事業的著 名人士(早年曾是「李一哲集團」成員),相信她不是信口開河之徒,所說該有些 事實根據;那麼,不管其根據能夠成立,必須道破一二,免使讀者們於雲裡霧裡, 無法判斷事非。換言之,幾導致朋友決裂,一般原因有二,或為公事,或為私事, 或二者兼有之。這裡,若為私,想來不必公諸於眾;若為公事,應該擺出一、二事 實真相(最好全部道出)——屬行為,要揭發,屬言論,可爭鳴。這樣,才是公道 的。 民運隊伍中,自當發揚民主精神與民主作風,幾屬原則問題,可公開論爭, 即應當有透明度,決不怕「家醜外揚」。但其前提是「有的放矢」。如果僅僅聲言 有「丑」,卻不明言丑之何在,這就不是負責任的態度了,就離民主風度遠矣! 所以,請轉告小夏女士要妥善處置,免除負面作用。至於此信中有不當或失 禮之語,請她見諒。 致以 崇高的敬禮! 鄧煥武(火戈)上 九七年十一月十二日於重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