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書記碎屍情婦 金 鴿 美國總統柯林頓竟以「性騷擾」被人告入法庭,且不論美國最高法院如何判 定,此事如果發生在中國會如何?北京政界一位人士說:如果有女人敢告高官,先 殺了再說,莫以為是戲言,真案在此! 殺人竟如宰小雞 背景在後面交待。先看一看福建省某縣委副書記黃經福在其妻劉某、女兒男 朋友張某的幫助下,親自動手,將情婦邱梅英碎屍的經過,據法院後來的調查: 晚八時許,張某按約來到縣委副書記黃經福家樓上,真奔女友黃俊的臥室。 不一會,黃經定跑了進來:「混蛋!太混蛋了!他竟揚言要告我,早晚不是她死就 是我死,幹掉她,非幹掉她不可!」張某以為黃書記今天也不過是發發威風而已, 在此之前,黃書記曾要他來動手「幹掉這個女人。」張某是交通警察,訓練有素, 但要殺人還是不敢。但因為在和黃書記的女兒戀愛,又不能不聽黃書記的,據張某 交待,他認為黃某身為中共的縣委書記,絕對不敢親自動手殺人,而只要自己不帶 頭干,此事也就叫一叫就過去了。黃某想著的是和黃書記的女兒結婚,而不是去除 掉黃書記的情婦,黃經福看看表:「快九點了,會不會太遲了」?老婆劉某說:「 我明天要去福州開會,再說過兩天就有人要搬進隔壁新房,現在不干以後怕沒有機 會了」。黃書記眼睛發紅:「要干,小張必須幫忙」。張某張口結舌,說不出話來 ,他沒想到黃書記真要殺人。「怎麼,小張,你不敢?」黃某說道。張某終於鼓起 了勇氣:「書記敢干我就干。」黃書記笑了:「可用什麼干呢」?終於,他從屋中 找出一對啞鈴:「就用它」,「怎麼進她的房間呢!」黃書記說:「我就裝著帶小 張進屋向她借書」。黃將啞鈴藏在夾克裡,帶著小張下樓去了,劉某將收錄機打開 ,將音量調到了最高限度。 黃書記推開了邱的門,邱正側臥在床上看瓊瑤的小說,頭都未抬地問:「什 麼事」?「小張要借書」,黃答後走近邱梅英並示意小張立即動手。小張第一次對 縣委書記的合理化建議感到害怕,他竟繞過邱,真的走到書架處翻書去了,頭都未 敢再抬一下。黃書記瞪了他幾眼未奏效,只有親自動手「干革命」了。他猛地掏出 啞鈴連連向邱的頭頂猛砸下去。邱「啊」,地大叫了一聲,斷斷續續地說……我早 想過……可能……會…會有……那麼一天!……我就想……死……死在……你懷中 !」 「快,快過來抱緊她的腿!」黃書記衝著小張吼道。 小張抱住邱的腿,自己也跟著顫抖。「快,快去把棉絮、麻袋、鐵絲拿來! 」黃書記臉不變色心不跳,沉著地指揮打掃戰場,隨後,他倆將屍體分割後塞進了 編織袋,然後抬出樓扔上了縣委的吉普車。途中,黃書記又吩咐撿了九塊大石頭, 填進麻袋裡。深夜,車行至紅衛橋水庫,神不知鬼不覺,縣委書記的情婦邱梅英就 這樣沉入水底。最令張某驚奇的是:黃書記第二天若無其事地在縣委作精神文明的 報告…… 黃書記與黃世仁 大陸的名片《白毛女》,講地主老財黃世仁逼楊白勞還債,楊白勞還不出, 於是,黃世仁企圖搶去喜兒,喜兒為了躲避,只好逃進深山,成了白毛女。《白毛 女》乃文藝作品,是否真有其事不得而知,但今日中共的縣委書記黃經福,因「喜 兒」太小,而霸佔了喜兒她媽邱梅英,這是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也不得不承認的事 實。 數年前的一天,黃經福去走進縣府大院,依舊泡在辦公桌前,秘書給他送來 了一封字跡幼稚的信件。他打開一看,嚇了一跳,竟是邱梅英的女兒寫來的抗議信 ,警告黃書記不要做新時代的「黃世仁」。黃經福一陣冷笑,老子是共產黨的縣委 書記,怎麼能和黃世仁相提並論?他立即給邱梅英撥去了電話,要她管教好孩子, 邱梅英馬上連續向黃書記作了三次「檢討」。 邱梅英是何人?原是黃經福屬下的某部委的一名辦公室主任,一次在省城福 州開會時,兩人「相互發現」。「這不是邱主任嗎?」黃經福盯著她雖半老徐娘但 丰韻猶存的身軀,「黃書記,瞧你說的,我還不是一天到晚都是在為你服務。」黃 經福正中下懷,弦外有音,於是他約邱梅英來到幽僻的烈士陵園,邱梅英以為黃書 記發思古之幽情,要緬懷先烈,沒想到黃書記竟當著很多烈士的面,叫邱梅英「把 褲子脫下來」!並許願說,以後如果邱梅英與黃經福配合得好,有希望晉陞縣委辦 公室主任。就這樣,邱梅英、黃經福把革命烈士拋到一邊。黃經福在後來的萬言《 悔罪書》中承認自己「從不知道什麼叫為人民服務」。 逼走「喜兒」和「楊白勞」 黃書記定期「深入基層」,甚至微服訪問邱梅英的寒宅,但後來,他發現自 己的車鈴蓋總是不翼而飛,前後車胎常「漏氣」,不用說,他也知道是邱梅英的女 兒干的。女兒的「罪過」由母親補過,鈴蓋丟了,由邱梅英買新的換上,氣漏了邱 梅英找汽筒打上,總之,不能妨礙縣太爺的「公務」。 但一直有人在干擾,總使黃書記不痛快,邱梅英的丈夫因公長期外出,如能 少回家或者不回家,不是更好嗎?還有這個小姑娘「喜兒」,得想個辦法讓她走開 。辦法有了,黃書記乾脆把邱梅英當做「偏房」,更多地半公開地常來常往,搞得 「喜兒」的同學們都不好意思,邱的女兒責問母親:「你為什麼不拒絕他?」邱梅 英答道:「他是縣委書記,一句話就可以叫你去死。」邱的女兒無奈,只好離開母 親找父親去了,她行前給母親留下一張字條: 「媽媽,我走了,眼不見,心不煩,我在這裡找不到安慰,只好去找爸爸。 媽媽,真希望你能跟我一起去找爸爸,那樣,這個無賴的黨書記就找不到你了。我 和爸爸都在等你,媽媽,你快點來,快點來吧!」邱的女兒去了,母親卻沒有走。 不久,邱的丈夫「楊白勞」也得知其妻已經被縣太爺霸佔,而又抗爭不過,只好與 妻在黃書記的威迫下「協議離婚」 了。之後,黃書記進出邱梅英的小屋,便無所顧 忌了,他已經有了邱梅英的鑰匙,想來就來,想走就走,而誰也不清楚縣委書記有 多少把這樣的鑰匙。 《甘蘭協議》黃書記起殺機 一天,邱梅英對黃書記說:「經福,咱們的關係不是一天兩天了,你總該為 我以後的日子想想吧,你知道,你早已是我心目中的丈夫了。」「你想讓我幹什麼 呢?」邱梅英說:「我現在反正是孤身一人了,今後你每週要拿出三至四個晚上跟 我一起過,五十歲以後咱們一起過的時間還應該更多一些,我有病時你必須來照顧 ,你有病也要允許我去照顧,一年之內,你還必須設法為我弄一套像樣的房子,煤 氣……」 黃書記懶懶地:「我……若是……辦不到呢?」 「那,我明年就死給你看。」她說著從抽屜裡拿出一段白布在黃的面前一晃 :「看見了嗎?我就用它,吊死在你家門口,並且還要在身上寫幾個字。」 「什……什麼字?」 「為黃書記而死,雖死猶榮!」 黃經福嚇壞了,忙安慰她:「別,千萬別想……想不開……」 邱梅英知道黃書記對她並沒什麼情,不過是婚外性罷了。為了討個公道,她 提出要與黃書記簽個合同。她已想好了,題目叫《甘·蘭協議》,因黃書記自稱是 「甘露」,喻邱梅英為「蘭花」。黃經福怕邱尋短見給自己政治上帶來不利,於是 便違心地寫道:「甘每星期兩個晚上(整夜)、三個中午交給蘭安排;甘幫助蘭買 或建一間房;蘭有病時甘應日夜照顧,甘有病時應允許蘭日夜照顧……蘭保證不將 此事公開,不尋短見。」合同一式兩份,黃書記與邱梅英各執一份為憑。 一年後,黃書記在城北新村營建的小樓就要完工了。邱梅英對每星期按約履 行合同的黃書記說:「咱們什麼時候搬進新樓?」黃大驚:「你也想搬進去住?」 「你忘了《甘·蘭協議》了,你答應為我建一間屋!」有合同在邱梅英手中,黃書 記只好做通妻子、女兒的工作,邱梅英以借寓的名義,堂而皇之地進入新屋。黃書 記正式擁有「一國兩妻」,不久,邱梅英提出:「我現在實際上已經是你的妻子, 應該同樣有做妻子的權力,包括對你的房產有居住權和所有權,你還要寫個條子說 明我住這個房子,今後什麼人也無權趕我走。」黃書記終於大怒,場言要邱梅英「 有好看的!」邱梅英預感到了什麼,第二天在辦公室的抽屜裡,留下了遺囑:「主 持公道的人們,我住在黃經福家,有一天我突然死亡,那一定是黃經福所致,請為 我主持公道。遺囑人:邱梅英。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五日。」次年二月四日,紅衛 橋水庫大壩放水檢修,一位趕早的農民發現大麻包在水底,此事終於曝光,證據太 多,全縣皆知。黃書記終於落入法網,被地區中級法院判處死刑,黃不服提出上訴 ,經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二審裁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福建省高級人民法 院簽發了執行死刑的命令。張某及黃的妻子、女兒也分別被判刑一年、五年、三年 。「縣委書記竟是殺人犯!」此案轟動全城。民眾議論紛紛。其中一種議論是:黃 書記虧在殺人太少!如果他耐心好一些,等到邱某被趕出家門,再糾集一些人到縣 府去鬧事,那麼,黃書記一聲令下,消滅一個騷亂犯罪團伙,小事一樁,黃書記不 但無罪反而增添了政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