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明事件訴訟案戲劇性進展 (德國) 海方舟 德國華僑界轟動一時的彭小明事件訴訟案目前又有新的進展。 去年九月十五日巴黎中文版歐洲日報刊登了該報記者採訪被告人彭煒邦的談話 。此人是中國駐德大使館的幫兇,彭小明批評六四屠殺遭到使館幹部整肅,就是通 過他一手促成的。三月份在宴會上由他轉述幹部的指令,將彭小明逐出會場,七月 份更是由他簽署解聘書,將彭小明先生從當地中文學校辭退。彭小明向當地勞工法 院提出訴狀,就是控告以他為首的學校董事會「以政治原因辭退」十年教齡的教師 。彭煒邦在談話中直言不諱地說,只有彭小明公開保證不再批評中國共產黨,才能 回到學校去教書。這一講話使得中國大使館再次感到十分尷尬。中國駐德大使館向 新聞界宣佈,辭退案與中國使館無關。彭煒邦也說過,因為學校不涉及政治,彭小 明的言論牽涉六四政治問題,所以辭退他。如今他自己提出這樣的政治條件,豈不 是自打耳光,又打使館的耳光嗎?彭小明是自由記者,中文學校要求他限制言論, 不是打擊言論自由嗎?人們不禁要問,難道這所學校是中共中央派駐歐洲的新聞檢 查機構嗎? 十月底,彭煒邦仍感到忐忑不安,因為他知道,在歐洲,很少有人會同情他這 樣打擊言論自由,為六四屠殺張目的人。於是他想起一九八九年他做過的一件事情 。他讓律師寫信給勞工法庭,申訴說,他也是譴責六四屠殺的人權捍衛者。證據是 他在一九八九年六月十二日寫信給德國總理、議會議長和當時的外交部長等德國領 導人,要求他們參與對於中國政府的國際制裁,尤其是在經濟技術領域制裁中國政 府。他不僅出示了自己信件的複印件,同時還有德國領導人給他的回信複印件。這 種信件能夠迷惑什麼人嗎?彭小明立刻寫信告訴勞工法庭,被告人的確寫過這些信 件(彭煒邦自己曾經宣揚過),但是就在他收到德國領導人回信的時候,他又同時 接受了中國政府的國慶觀禮邀請書,於一九八九年九月回到北京出席國慶招待會。 招待會的東道主不是別人,正是他在信中要求制裁的李鵬總理本人。返回德國後, 他還在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九日華聲報發表了回國觀感。而且從此以後,他一再在中 文學校和中國代表團面前宣揚「中國的問題太多,就是因為殺人太少,應該殺掉一 億人」的極端主義言論。直到一九九六年二月三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僑委會副主任 萬紹芬在訪問波恩華僑中文學校時,萬紹芬嚴肅告誡他,再不可重提這類恐怖話題 。每個德國公民如果瞭解了這一真相之後都會感到受到了愚弄。這個滑頭的華僑老 板欺騙了德國的政府領導人。用德文,他扮演的是人權鬥士的角色,大義滅親,為 「中國的學生、工人和市民的人權」仗義執言。用中文,他扮演的又是極端的華僑 愛國主義者。當許多海外僑領被天安門血案震驚,不敢接受北京邀請信的時候,他 「堅決地跟黨中央和政府站在一起」,「頂住了國際反華勢力的壓力」。彭小明先 生不僅將彭煒邦兩面三刀的具體真相向德國勞工法庭一一陳述,而且將信件的複印 件寄給了中國大使館、國務院僑辦、中國外交部西歐司和人大常委會僑委會,也讓 中國官員也看看他們培養的僑領原來是什麼貨色。中國駐德大使館也十分晦氣。培 養了多少年的愛國僑領,竟然是個背後玩弄反政府活動的兩面派。誠然,一部分海 外外交幹部和華僑左派在六四時期一度批評了中共中央,後來有的人從此與共產黨 劃清界線,有的人則經過「教育、幫助」又改變了態度,以後再不重提六四話題。 可是彭煒邦完全不是這樣,他是什麼地方好用,就打哪張牌。一九九七年十月他再 次背著中國政府對德國法院說明他是反對六四屠殺的鬥士。真相敗露之後,彭煒邦 的幫手們想為他洗刷也沒辦法洗刷了。 彭小明先生質問中國大使館說:當時他寫了文章批評六四屠殺,認為將來六四 責任者將受到歷史的審判,結果使館就要懲罰他,如今發現彭煒邦直接寫信要求德 國領導人制裁中國政府,此人又該當何罪?為什麼不予處罰?反而還奉為上賓,委 以重任?(彭煒邦被指定選舉為全德華僑聯合會籌委會主任)。使館依據什麼政策 何厚於此,何薄於彼呢?使館重用這樣一名發出恐怖主義叫囂(殺掉一億人)的「 僑領」,經常出席招待會,會不會遭到德國有關官員的抗議呢?彭煒邦當時辭退彭 小明的時候,學用使館的一句官話叫作惡毒攻擊中國領導人,如今彭煒邦要求德國 領導人制裁中國政府,算不算惡毒攻擊中國領導人呢?當時彭煒邦辭退彭小明教職 的理由是彭小明的文章涉及政治(六四),而學校是不追求政治和宗教目的的。現 在一看,這位學校董事會主席彭煒邦本人竟是這樣兩面三刀地涉入政治的,他不僅 無顏面對學校師生和校董,更無權力開除彭小明的教職,而且應當知趣地引咎辭職 。其實,彭煒邦反對六四屠殺是假的。他是通過寫信從德國領導人身上撈取政治資 本。加入德國執政黨是他的間接目的。他也並無志趣要在德國政壇一顯身手,醉翁 之意不在酒,在乎國內拿好處。他心裡十分明白,在所在國越有地位,就越能向國 內討價還價。這大概是跨國政治活動的通靈秘訣。為了日後到國內去撈取一官半職 ,他表現得有時比極左幹部包克倫還要左,還要不通人情。甚至利令智昏,說出使 館幹部不想說的話,做出使館幹部不想做的事情來。不料,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而 原形畢露。 德國波恩勞工法庭已經正式通知,彭小明與學校的勞資關係已經確認,勞工法 庭負責受理此案。對方想把彭小明說成是「週末短工,是與校方不存在正式僱傭關 系的義工」的說辭被法院的裁決粉碎了。 留德學人報九八年一月號還刊登了一篇文章,根據聯邦德國刑法第241a條款的 規定,凡是通過政治迫害造成他人人身或生命危害,經濟或職業損害的人,將受到 追究,判處五年以下徒刑,或者課以罰款。罪行嚴重的可以判處十年以下徒刑。文 章認為迫害彭小明的使館參贊包克倫等人當時擁有外交人員的豁免權,彭小明無法 控告他。可是並非絕對沒有辦法制裁他。跟許多中國使館幹部一樣,包某也把他的 女兒女婿弄到德國來居留和工作。他本人回國以後,已無工作安排,領導要他退休 。退休、失去豁免權之後,他很可能指望以長輩的身份來德國探親。只要他膽敢在 德國露面,受害人就可以到德國法院去控告他。德國華人少,包某過去處事不公遭 人忌恨,很難在留德學人的眾目睽睽之下隱匿行蹤。 全德學聯找到的有關的法律條款有利於人們反抗使館的政治威脅。不論是民運 組織還是學生自治團體,掌握了這樣的法律武器,就可以有效地阻嚇中國使館的干 部對留學生和華僑的政治迫害,也能讓使館幹部在留學生和華僑中物色打手和走卒 時有所顧忌。面對西方的法治社會,他們不能不考慮自己的後路,誰也不願意以身 試法。從這個意義上說,彭小明事件已經超出了他個人遭遇的範疇,具有更加普遍 的現實和歷史意義。歐洲的彭小明事件官司打得越大,媒體傳播越多,對於中國共 產黨海內外形象的打擊就越大,對於海外留學生和華僑團體的啟示也越深刻。 中國使館打擊言論自由,遭到的反擊是沉重的。多家歐洲的中文報刊、德國的 對華廣播、德文的重要報紙、電視台、廣播電台都報道了有關消息,還有香港和美 國的中文刊物也刊登了報道,德國的九所中文學校聯名呼籲支持彭小明先生復職, 全德學聯主席蔣一民先生不僅以學人權益團體的名義發出信函、並以私交的名義勸 阻彭煒邦不要阻礙彭小明先生參加學術研討會,當法院開始調停訴訟的時候,留德 學人報編輯錢躍君先生立刻利用他的法學知識在報紙上分析案例,以正視聽,現在 案情果然如他所料,取得了進展。德國法律界人士也仗義執言抱打不平,正是得到 他們的幫助,彭小明才決定走向法律申訴的途經。德國的各民運團體都在這一事件 上同情和支持彭小明。民陣民聯德國分部還抓住這件事開展了新的工作。他們認為 這一事件是向華僑、留學生和餐館工友進行民主人權思想宣傳的活教材,於是把到 中國使館去示威的活動跟向華僑中的專制幫兇打手(彭煒邦)發出警告的活動結合 在一起,使得德國民運在爭民主、爭人權的活動中有了更加具體的目標和內容。彭 小明事件的訴訟還沒有判決,彭小明事件的問題還沒有解決。這場官司一定要打下 去,打個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