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中國的母親河:長江 ——告全國同胞書 國內十九省市三百人 今年入夏以來,長江流域洪水居高不下,經久不去,給沿江數千萬民眾造成 了重大的生命和財產損失,吞噬了無數百姓世代賴以生息的家園。我們對災區父老 鄉親的不幸和苦難,如同身受;我們對奮戰在抗洪救災第一線的軍民同胞,深表敬 意。 過去的兩個月,是動人心魄、不能忘懷的兩個月;是洪水肆虐、令人揪心的 兩個月;是別無選擇、「嚴防死守」的兩個月;也是發人深思、催人猛醒的兩個月 :面對滔滔黃水、滾滾濁浪,無論是力不從心的悲壯棄守,還是力挽狂瀾的拚死相 抗,都透出一種愴然的被動和深深的無奈!痛定思痛,我們不難明白:長江,這條 中國母親河的狂躁與咆哮,是我們這些炎黃子孫逼出來的!多少年來,在盲目自大 的「人定勝天」觀念主導下,我們對長江欠下了無盡的孽債,現在,我們已經和正 在吞嚥大自然報復與追索的苦果。 必須承認,原來浩淼清澈的萬里長江,正是在我們這一、兩代人手裡變成了 第二條黃河。由於毀林煉鋼、毀林造田和亂砍濫伐,近50年來,長江中上游地區 的森林覆蓋面積已下降了一半以上,長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積已由50年代的36萬 平方公里增加到90年代的80多萬平方公里,年流失土壤至少已達24億噸之巨 ,河床抬高,排洪不暢。而土壤侵蝕、泥沙俱下,再加上「圍湖造田」,又導致沿 江湖泊淤淺,水面面積銳減,蓄水調洪能力急劇衰退。在長江流域生態系統遭到如 此嚴重的破壞,以及長期以來水力防洪設施低投入低標準乃至偷工減料、毀堤填河 的情形下,由厄爾尼諾、拉依娜現象所造成的持續性大量降雨,終於把長期病態運 行的母親河逼急了,變瘋了。在洪水流量比50年代每秒少1萬多立方米的情況下, 長江水位卻全面超過了歷史最高水位,洪水張狂,於今為甚。終於,繼黃河河水患 之後,觸目驚心的長江及嫩江、松花江水患,又成了懸在國人頭上的一把把利劍。 在這場嚴峻的抗洪搶險的背水一戰中,中華民族表現出了挽救生命、捍衛家 園的頑強生存意志,全球人類尤其是海內外華人展現出了感人至深的人道主義精神 。然而,我們更應該將這場世紀末的特大洪災看作是一場天譴。它深刻地警示我們 ,理應向全世界展示中華民族的另一個形象:我們能夠吸取和記住自然、歷史給予 的教訓,能夠理性和智慧地對待養育自己的山河土地,能夠為子孫後代留下足夠的 重建美好家園的空間。中華民族的希望在於:不是去戰勝「不可戰勝」的大自然, 而是善待中國的母親河——長江,善待人類賴以曼延生息的搖籃和根基——大自然 。 在這樣的天遣和警示下,我們,一批願為自然之友、關愛人類命運的中國公 民,在此向全國同胞倡議: 一、應當從根本上改變我們對大自然的態度,拋棄那種「與天斗、與地斗、 其樂無窮」的愚昧和以「征服大自然」為驕傲的過時觀念,走出單方面地向自然索 取的歷史誤區,確立尊重大自然、與大自然協調相處的自然觀和生態觀。 二、應當確立經濟發展與自然生態良性循環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摒棄殺雞取 卵、竭澤而魚的掠奪性開發。實踐已經證明,那種以破壞自然生態為代價的粗放式 經營,那種以浪費資源、惡化環境為代價的所謂經濟高增長,已經給我們帶來了禍 國殃民的嚴重後果,必須立即停止。 三、應當停止一切毀林造田及破壞植被的愚蠢之舉,長江中上游的宜林山區 ,應當一律退耕還林,爭取在幾十年時間內,還長江以清澈。應當果斷地退田還湖 ,不再與水爭地,以收調節水量、疏導水患之利。 四、應當大幅度地增加對於防洪設施興建和維護的投入,提高抗洪御災的能 力,爭取逐步達到全流域能抵禦百年一遇之洪水的標準。 五、應當要求政府當局如實地公佈這次大面積嚴重水患的災情,公佈人員傷 亡和經濟損失的準確數字,還公民以知情權利;要求政府當局放棄對媒體的控制, 尊重新聞從業人員自由採訪,獨立報導的權利。 六、應當彰明救災搶險是政府的天職、各級官員惟有克盡職守這一樸素的道 理。那種借抗洪救災為黨政領導人歌功頌德的一貫做法應當中止。相反,對於這場 主要由人為因素造成的水患洪災,有關領導人應該引疚自責,以謝天下:各級瀆職 官吏必須受到懲辦;對於上兩屆政府在預防洪患方面的瀆職行為,建議全國人大代 表提出特別動議,依法予以審查和追究。 七、應當要求本屆政府直面嚴峻而慘痛的事實,深刻反思既定的治國、治水 方略;真正建立起科學的決策程序,形成尊重規律、標本兼治的江河湖海治理、利 用總方針;加大執法力度,有效約束、制止和匡正各種破壞生態、惡化環境的違法 犯罪行為。 簽名者(以簽名先後為序) 江棋生 馬 強 吳 蓓 趙 聽 劉衛東 齊晉生 劉 京 金 橙 王范地 許良英 王來棣 林 牧 鄧雙林 丁子霖 蔣培坤 袁可志 吳小軍 魏小霞 王林海 浦志強 楚延慶 孫立勇 蔣昊同 曹 帥 呂 斌 杜 彬 武天春 熊 越 劉 志 劉 全 李 濤 王忠良 王林建 劉秀麗 潘 青 蔡 健 周淑莊 要福榮 宋秀玲 於 清 齊國香 姚瑞生 潘木治 李淑娟 蘇冰嫻 張艷秋 劉秀臣 賀 瑩 索秀女 吳定富 孫承康 劉仁安 肖昌宜 張先玲 寇玉生 趙廷傑 沈 暉 肖書蘭 袁長祿 袁淑敏 郝義傳 王桂榮 尹 敏 石 峰 陸玉寶 鄺滌清 周 燕 劉天媛 管衛東 孟淑珍 周淑珍 祝枝弟 孟金秀 徐 玨 馬雪琴 陸馬生 賀田鳳 尤維潔 李顯遠 劉梅花 韓淑香 王 琳 張樹森 郭麗英 錢普泰 杜東旭 李雪文 黃金平 黃定英 任金寶 董志民 金貞玉 田維炎 李桂英 楊大榕 周治剛 張志強 王伯冬 黃 寧 孫偉民 朱 銳 馬少華 金艷明 儲海蘭 任畹町 張學明 孟昭強 高 峰 陳清林 廖曉藝 王 道 聞 敏 曠樂莊 王國強 張純珠 俞振斌 李海文 高玉祥 王 童 祁 林 王正雲 張前進 姚軍嶺 張智勇 陳天石 李寰旭 李 相 李 斌 陳明心 楊 凱 史虹揮 章 華 安 寧 翟偉民 楊 濤 許 全 王 濤(滇) 張 天 趙 剛 周國強 錢玉民 王 兵 李學國 劉從明 李 正 郭彥中 王俊秀 張 彥 鄧 肯 譚文相 候金聚 李時合 張 明 范子良 崔國暉 楊子立 江小平 楊 海 高軍生 馬曉明 鄭保和 王中陵 張鑒康 陸中明 凌小平 吳雙印 湯致平 付 升 周 軍 王 濤(陝) 吳彥軍 閻英中 王東海 王培劍 吳高興 毛國良 徐 光 祝正明 朱虞夫 程 凡 俞鐵龍 俞元洪 鄭玉林 毛慶祥 王榮青 毛奇峰 葉崇武 方笑鳳 廖亦武 陳 衛 劉賢斌 楊 偉 文 強 歐陽懿 佘萬寶 秦禮尚 陳 兵 邢宏偉 胡明君 鄧煥武 何 兵 雷元海 許萬平 金紀武 謝長髮 劉建安 譚 力(湘) 胡卓毅 孫 帆 李金鴻 馬健如 周佩夫 陳國經 宋 戈 唐基石 劉俊峰 劉麗平 蔣復興 熊曉華 姚中秋 肖慧渡 王永法 潘章榮 梁五一 彭良坤 張汝雋 李國濤 蔣旦文 姚振義 姚振賢 周建和 蔡桂華 韓立法 戴學忠 冷萬寶 唐元雋 田曉明 王德豐 安福興 李 傑 王澤臣 王文江 孫友嵩 劉建平 林學平 孫 昆 薛新成 馬德明 林信抒 陳依彬 王政軍 陳鼎明 陳 健 林 曉 孫堅章 陳 輝 林海濤 丁躍健 樊百華 邵孝澄 張玉祥 王迎政 郭少坤 劉連軍 張永紅 牟傳珩 李協林 雁 鵬 牟孝柏 姜福禎 張銘山 王欽德 鄭 宏 薛超青 劉青平 楊在行 曾 寧 全林志 方家華 莫建剛 韋盛忠 呂洪來 李慶喜 譚 力(粵) 王洪學 王屹峰 俞心焦 冉 東 陸中明 張振霞 馮有祥 王文華 姜立鈞 謝萬軍 趙小金 王勝利 馬觀平 范學義 馬振越 吳惠芬 朱玉山 宋慶華 楊 柳 桑慶子 劉 建 賀澤紅 王 邁 王楚禹 林衛民 (自八月二十日至八月二十六,簽名者三百零九位) 歡迎中國公民繼續簽名 (時間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