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秩序瓦解—新秩序 ——中國的政治變革與憲政民主的確立 楊建利 黨國秩序 以江澤民為核心的中共領導集團,自從從鄧小平手中接過大權後,一直試圖 在「穩定、發展、改革」三者中建立起信服人心的必然聯繫和平衡,並把此當作駕 駛十三億中國人邁向二十一世紀的治國大略。從字面上,人們很難對這三者提出什 麼責難,事實上,在任何「歷史尚未終結」的國家,它們都可能有不易挑剔的政治 口號。然而,這三者之間並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必然存在著良性的因果鏈條。其中 的互動關係的性質,是由其背後政治、經濟制度和社會現狀而定;換句話講,一切 端賴穩定、發展和改革三者各自動力是什麼,又在什麼樣的動力系統裡進行。 改革之所以必要是因為舊的「全權式公有制」走進了死胡同。簡單地講,舊 的公有制的建立是中共靠槍桿子剝奪私有財產完成的,雖然殘酷恐怖,但是,因為 每個人的財產都要充公,其操作卻是簡單的。二十年前開始的經濟改革,從某個方 面來講,是舊體系建立過程的逆過程。換句話說就是,經濟改革的一個重要方面是 要把中共統治大陸三十年所積留的名義上屬於每一個公民的公有生產資料分到私人 手中。與建立舊體系不同,分,並不存在整齊劃一的方法,分的過程永遠比搶的過 程複雜,分永遠涉及到合理不合理的問題。實際上,解決這個問題並不困難,只要 在經濟改革的過程中逐步引進對主導這一過程的中共政權進行監督和制約的言論和 民意機制,就可以使改革的過程大致公平合理。然而,中共並沒有這樣做,二十年 後的今天仍然沒有這樣做。改革整個過程基本上是中共一黨專政的權力操作的,而 這個權力又是沒有制約的。所有的癥結都出在這裡。 操作經濟改革過程而又不受制約的權力為權力的擁有者帶來了無窮的利益, 同時,將改革的代價和風險一股腦地推向一般老百姓——那些與權力無關的人們。 所以,中共當局不斷地受到兩個方面的挑戰,一個是以要求言論,結社自由等基本 人權為中心的挑戰,另一個是要求社會公正懲治腐敗為核心的挑戰,有時,這兩種 挑戰自然合流渾然一體,直接衝向中共的權力體系。政治改革和民主化的要求雖然 曾經得到過中共黨內一些開明分子的同情和呼應,但是,中共統治集團作為整體一 直對其進行殘酷的圍剿和堅決的抵制。「穩定壓倒一切」,這是鄧小平的鐵則。這 一鐵則被江澤民完全繼承下來。 穩定的意思就是維持秩序。然而,如果一味地地拒絕民意的自然調節的話, 秩序的維持只能靠權力的壓迫和控制。權力要主導改革,權力要促進發展,權力要 操持分配,權力要維持秩序,而權力不受民意的任何監督和制約,自然的結果就是 權力的全面腐敗。權力的唯一來源就是中共一黨專政,唯一制約權力的就是權力, 這更加增強了權力的絕對重要性,同時也自然地增強了權力的腐敗傾向。腐敗的權 力造成了嚴重的官民對立,使各階層利益衝突不斷尖銳,越來越多的以保護自身利 益為宗旨的抗議示威直接衝擊著中共所要維持的秩序,本來當局仍然使用權力壓制 民意一次又一次的抗爭。於是,中共的權力在一種惡性循環中不斷惡質化;權力維 持秩序——權力膨脹——權力腐敗——權力越來越成為秩序的消極因素——秩序受 到威脅——權力維護秩序……。這個惡性循環運轉的越久,中共作為整體對政治改 革就越沒有信心。因為政治改革意味著現在權力的擁有者失去或部分失去權力,或 者權力受到限制。官僚們在這個惡性循環中打轉越久,不僅得到的利益越大惡跡越 多,而且預期政治改革後所可能受的懲罰也就越嚴重,越拖越沒有信心,越拖越沒 有改革的前途,越拖同時救黨又救國的可能就越小。從改革開放開始算,中共拖了 整整二十年了,積重難返,這就是為什麼江澤民沒有開始舉世期盼的政治改革,相 反的,按照慣性繼續在惡性循環中苟安,咬牙切齒「要把動亂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 」。如果說改革的早期中共鎮壓民眾對秩序的衝擊是由於勢強而不容挑戰,那麼如 今卻是因為脆弱而不得不鎮壓了。這就是中共所要維持的黨國秩序。 秩序瓦解 中共現體制下的權力在上述的惡性循環中處處製造著官民矛盾、官官矛盾。 在這個體制之下,無論得(貪)多得(貪)少,人人都能發出怨言,人人也都有資 格發出怨言,因為這是一個機會不平等,分配缺乏公正標準的社會。雖然分配嚴重 不公,但是,高經濟增長率使得絕大多數的人所得在改革前期仍可以年年增長,普 遍存在的不滿情緒並沒有激化,要求言論自由和擴大參政機會的民主運動也因此沒 有形成民眾廣泛參與的、足以迫使中共變革政治制度的聯盟。中共當局的政治高壓 和暴力威脅仍然可以維持著黨的秩序。 相對於改革前期,中國的經濟自去年進入了低增長期,這意味著不公正的分 配將導致大量民眾的所得停滯不前或降低,因為,當整個大餅增加緩慢或不再增大 的時候,一個人的所得的增加是以某個他人的所得的減少作為代價的。換句話講, 整個社會成為零和社會。官僚的貪污腐敗更直接地成為矛盾激化的惡源。國營企業 的失業工人和農村的剩餘勞動力使中國的失業率成為兩位數。金融系統的長期混亂 和亞洲金融危機的影響使外資持續外撤,進而使得以投資為主要牽引的經濟增長欲 振乏力。政府以增加基本建設為主的增加內需的措施為權錢交易提供更多的機會。 這時,各階層的利益衝突,尤其是一般民眾與權力階層的利益衝突將會激化,各種 抗議活動越來越多,有時人數多至幾萬人。這些抗議雖然與八九年的民主運動相比 ,在國際上沒有製造這麼大的轟動,但是它們卻是和民眾的具體經濟利益緊緊地結 合在一起的,它們對現秩序的衝擊更為根本。民主運動以組建反對黨為近期目標, 風起雲湧撲而不滅,直接地衝擊著中國的政治制度。上述的惡性循環鏈條隨時可能 繃斷。 一般來講,專制秩序只有在三種條件下才可能瓦解。一個是,專制政府取得 了一定的成績,國際國內的環境對統治集團都比較寬適,同時,領導階層具有民主 化的長期國家目標,統治集團由於自信而主動開始政治制度的變革。如台灣的國民 黨政府。再一種就是,現體制不僅無法化解吸收各種社會矛盾而且越來越成為其根 源,面臨國內國際的強大壓力,專制政府被迫放棄對舊秩序的維持,同時也不具備 獨立主導建立新秩序的信譽和能力。如一九八九年的東歐和一九八八年的印尼。最 後一種就是,現體制不僅無法吸收和化解各種社會矛盾而且越來越成為其根源,專 制政府堅持政治高壓不斷地使用國家機器將暴力表面化,民眾最終被迫用組織的暴 力推翻專制政府,如中國的清王朝。第一種條件中國並不具備,因為領導階層對政 治變革的前途毫不自信,而且,更重要的是領導階層並沒有展現出他們有民主化的 長期國家目標,甚至還不如八十年代,那時人們尚可分辨出領導集團的改革派和保 守派。第三種情況是幾乎所有的人都不願意看到的。第二種情況是可能性最大的也 是我們可能指望的最好結果。 即使是第二種情況(不是第三種情況)發生,現秩序的瓦解也是以混亂作為 其表徵的。像中國的文化大革命開始一樣,人們對「亂」還是持樂見的態度的,因 為「亂」開始的方向具有正義性,基本上是民眾向以往魚肉百姓的官僚進行報復。 但是,不需很久,「亂」就失去正義的方向,一般百姓也會被殃及,這是「亂」的 性質所決定的。這時,百姓就會渴望秩序,於他們看來,任何秩序都比無秩序好。 這就是文革中毛澤東可以輕易讓早些時候被打倒的共產黨官僚恢復職位建立了更殘 酷的專制秩序的民意基礎。因此,現秩序瓦解後是中國民主化的最關鍵時期,也是 檢驗國內國際的民主力量現在的努力是否成功的時期。各種殃及百姓的暴力,經濟 的混亂,民族之間的激烈衝突和民族獨立要求的表面化,等等,都可能成為恢復專 制秩序的溫床。如何才能避免專制秩序的復辟,使中國走向憲政民主秩序,應該是 民主力量思考的主要課題。 限於篇幅,本文不對秩序瓦解後的局勢,各階層的利益取向,走向憲政民主 秩序的條件等做分析,希望有機會專論。以下,僅對中國在那個時期可能的憲政民 主類型的選擇做簡單論述,由此也可以確立民主力量的努力目標。 憲政民主的可能選擇 與走向憲政民主的道路的複雜性相比,憲政民主的類型要簡單的多。中國的 選擇大致有三種可能。 其一,以中國現行的憲法為起點開始建立憲政秩序。雖然中國現行的憲法的 前言和條文有諸多與憲政民主精神相違背的內容,但是,憲法中的大部分條款只要 能落實中國就走向逐步完善憲政民主的道路。這當然要從取消前言中的四個堅持和 公平公開選舉各級人民代表開始。 第二,以一九四六年國民黨政府主導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為起點建立( 恢復)憲政民主秩序。迄今為止,《中華民國憲法》是中國歷行憲法中最具憲政精 神的,當時的各個政治力量都參與了它的制定,它的具體條文基本上符合了憲政規 范。 第三 ,各種力量一起召開制憲會議,從頭開始創造憲政傳統。 中共當局越早越主動開始放棄現行專制秩序,在變革中的主導力量越強,第 一種選擇的可能性就越大。當人們面臨具體憲政民主類型的選擇時,需要尋找Tom Scheling教授所講的焦點( focal point),這常常自然地把人們引向本國的傳統 中去獲取資源。阿根廷回復到1853的憲法作為建立新的憲政民主的起點,東歐 的大部分國家則中回到共產黨統治前的政體作為起點。因此,《中華民國憲法》和 政體有可能作為中國政治選擇的資源,更何況台灣的成功提供現實的例證,會增強 民眾對民主前景的信心。當然,台灣對中國大陸民主化投入力量的大小也是重要的 變量。如果是第三種情況發生,中國歷行的憲法和世界民主國擁有的憲政經驗都會 成為參考,選擇聯邦制的可能性為最大。未雨綢繆總是勝過臨陣磨槍,作者任職的 「二十一世紀中國基金會」,組織學者經過反覆討論所起草的聯邦制憲法在這方面 做了嘗試,為未來可能的制憲會議提供了一個藍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