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牆下的腐敗 陳破空 在八六學潮和八九民運中,我們提出的嘹亮口號之一是反腐敗。然而,老實 說,作為深居於校園的知識分子,究竟社會上官場上腐敗到何等程度,卻沒有具體 概念。然而,被投入監獄之後,卻與真正的腐敗不期而遇,共產黨司法系統的幹部 們,幾乎每天都在我們面前大張旗鼓地表演腐敗醜劇。真可謂:「不入虎穴,焉得 虎子?」這一意外收穫,大有「相見恨晚」的感覺。 從看守所到勞改場勞教場,從公安局到檢察院法院,到處是司法幹部腐敗的 見聞。只要犯人或犯人的家屬有錢,沒有買不通的天路。向公安幹部行賄,關押待 判的犯人可獲釋放,或改變在犯罪團伙中的位置,或至少,獲得在看守所的優惠待 遇,比如,多幾次與家屬的接見等;向檢察院幹部行賄,犯人可被從輕起訴或免予 起訴;向法院幹部行賄,本該判死刑的,可以判死緩;本該判死緩的,可以判無期 ;本該判無期的,可以判二十年;本該判二十年的,可以判十五年……以此類推, 直到緩刑,直到當庭釋放;向勞改場或勞教場的幹部行賄,可以當上「順差」(即輕 松差事),活著減刑減期,以至於無病無痛,便可「保外就醫」。 在廣州市第一看守所,在我被關押的約六平米的監倉裡,常關四至六人,一 年半中,前後進出犯人二十多人。和我關在一起的,大多數是經濟犯,他們中凡是 「識得人」,即能打通關係的,都得到輕判,或免判。廣州市藥檢所一位姓袁的, 因受賄入獄,家屬打通市公安局副局長周繼才,得以免予起訴;越秀區一位姓孫的 刑警,因受賄和吸毒入獄,家屬打通越秀區法院,開庭時獲當庭釋放;另一位姓鍾 的刑警,因搶劫和販毒入獄,本來該判死刑,因打通市檢察院,被輕判八年。 八九年八、九月間,受不久前結束的學潮壓力,廣東省大張旗鼓地發起一波 反腐「嚴打」,發佈通告勒令貪污受賄分子限期自動到司法部門投案自首或坦白交 代,否則予以嚴懲云云。這一「嚴打」歷時兩個月,表面上聲勢浩大,其實是雷聲 大、雨點小,當時,許多腐敗分子確實被抓進了監獄,但絕大多數都是一些微不足 道的「小魚」,業務員、科員、科長、副處長,如此而已。其中,相當一部分人, 又因家屬積極奔走、對司法幹部大肆行賄而得到「寬大」。結果,在那次「嚴打」 運動中,只有白雲機場的兩名女售票員,因改單據構成的貪污罪,被判死刑。一個 姓劉,一個叫易芳,都是年僅二十多歲的年輕女子,血濺刑場。那些處級、局級、 市級、省級以上的「大老虎」,在那場運動中無一現形。 司法系統的腐敗,也完全扭曲了其他每年幾次的所謂「嚴打」。在廣東省, 每臨春交會、秋交會、國慶節、元旦節、春節等重大節日或活動前,都要搞「嚴打 」,即所謂「嚴厲打擊各類嚴重的刑事犯罪」,無非是湊夠一批規定數量的刑事犯 ,予以公審並槍決,以敬傚尤。結果每一次被槍決的,幾乎都是外省人,廣東本地 的犯人,由於多數都能用錢買通門路,因而不管罪行多大,都往往能免於一死。 在廣州市第二看守所,有一名叫做「阿平」的犯人,因販毒入獄,其販毒的 數額驚人,達兩百多公斤,算得上「頭號」大案,然而,奇怪的是,他一關兩年多 ,躲過了一次又一次「嚴打」,悄然無事。他偷偷告訴我,他家裡「識得人」(即有 門路),最多判二十年,後果然輕判二十年,到勞改場後,又被「保外就醫」。在該 所,有一天早晨,我聽見走廊上錯雜的腳步聲中,一個犯人大聲喊叫:「我不是主 犯,為什麼判我死刑?主犯是xxx,為什麼他沒事?」喊叫了幾次之後,他的聲音被 掐斷。與我同倉的一周姓犯人,與那個喊叫的犯人是同案,他告訴我,該名犯人在 團伙案中是排名第三的從犯,因前面兩名主犯都買通了門路,免判死刑,於是把這 沒有門路的第三名從犯調換成主犯去槍決。 也是在該所,有一回,一個孩子模樣的貴州人被送進了我倉,他因摸包構成 盜竊罪入獄。他被抓住時,偷了四百元,是第一次作案,按理罪行很輕,而且他沒 有上十八歲,也不至於判重刑。然而,九一年春交會前,所方為湊四十名「嚴打」 名額,頗為費神,於是將這位孩子模樣、僅偷四百元人民幣的貴州人硬說成滿了十 八歲,並湊成死刑名額,押赴刑場槍決。這貴州孩子被判死刑等待上訴期間,被全 身鎖上死刑鐐銬,關在我倉,完全一副天真無邪的樣子,一直到行刑的那一天,他 也完全不相信,摸了四百元,就會被槍斃。這樣的例子,在看守所枚不勝舉。 到我第二次入獄,被判勞教二年,被送到位於廣州郊區花都市赤坭鎮的廣州 市第一勞教所時,該所管教幹部的腐敗,更是登峰造極。有一個名詞叫「順差」, 即輕鬆活,包括犯人中的班長、組長、門崗、樓崗、廚房伙夫等等,都叫「順差」 。能當上順差的,都是經過向管教幹部行賄而得到的,無一例外。數額少則一千, 多則數千。於是就出現了一個並不奇怪的現象,凡當上順差的,都是廣東本地人, 因為本地人通常有錢,也有門路,外省人從頭到尾都只能幹粗重活。白天抬石頭, 晚上做人造花,生產任務極重,每天勞動時間在十四至二十小時之間,動輒被暴力 毆打,經常傷痕纍纍。 生龍活虎的本地人,會突然間接到「保外就醫」的通知;而那些外省人,哪 怕是病重得快死了,或者被打殘了、被石頭砸殘了,都不可能得到「保外就醫」。 據被「保外就醫」的犯人說,要得到「保外就醫」,至少要行賄五萬元。 減刑,也成了管教幹部受賄的最佳渠道。犯人減刑減期,絕對不是看什麼改 造表現,只有數以萬元計的行賄,才能換得半年、一年的減刑。所有減刑名額,都 成了管教幹部中飽私囊的滾滾財源。 一九九四年二月間的一個晚上,在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九中隊,我意外驚訝地 撞見,幾名本地籍的班組長居然聚在一起吸食「白粉」,即吸毒,第二天,在我小 心翼翼的詢問下,其中一名組長不無得意地告訴我,是給錢托管教幹部幫他們買的 白粉。還說他們幾個在外面就吸白粉,到這裡照樣可以吸,基本上從未中斷。我頓 時驚得目瞪口呆!因為,吸毒販毒,在社會上就被視為嚴重犯罪,不料在懲治犯罪 的勞教場,管教幹部為了貪取錢財,竟然與勞教人員合夥犯罪,根據販毒100克以上 就可判死刑的中共判罪標準,這些管教幹部,其罪當誅! 勞教場的管教幹部,除大量受賄之外,還把犯人當成賺錢的工具,瘋狂地強 迫犯人從事長時間高強度重體力的超額勞動,白天,為了多裝一船的石頭,管教干 部和班組長,可以將犯人往死裡打;晚上,為了多趕一車匹的出口人造花,犯人被 迫幹活到三更。古代奴隸社會的情形,在二十世紀的九十年代裡再現,怵目驚心。 然而,不管管教幹部們多麼腐敗,卻從不敢向政治犯索賄,但一件具有戲劇 性和諷刺性的事情是,由於管教幹部的腐敗透頂,無孔不入,丑極而美,卻意外地 讓我得到了一個難得的小小的機會,我將自己帳上的二百元錢轉給廚房的一個「順 差」,托該順差從管教幹部手上買了一部收音機,管教幹部並不知道這收音機為我 所購,於是,在九四年秋冬的幾個月裡,在嚴密監控的情形下,縫在枕頭裡的這部 小型收音機,成為我獲取外界信息的珍貴途徑。一九九四年十月八日晚上和十二月 二十二日午夜,我分別從美國之音和台灣電台裡,兩次收聽到了關於播送我自己的 節目,主要是關於出口勞改產品人造花的報導,那時的心情,真是無比欣喜、無比 地受到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