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鬥爭與海外民運及社會民主黨 高 寒 有朋友說:不要過高估計海外民運的作用;它至多只能在整個中國民運中扮 演配角。這類議論,作為對一些人曾一度將某個海外民運組織自視為「影子政府」 之批評,不失其積極的意義。但是,它的似是而非又往往可被用於為海外民運組織 之取消主義的無所作為而開脫和辯護。是的,倘若民運鬥爭僅止於「合法鬥爭」、 「公開鬥爭」,那麼海外的確就只能始終是一個配角;但是倘若中國民運是縱橫捭 闔於合法與非法兩條戰線上,那麼,這種機械的劃分卻未必適用。 其實,從我們常說的「中國民運的主戰場是在國內」並不能邏輯地推論出上 述論斷。國父孫中山搞民運就是從海外開始的,國民黨的前身興中會、同盟會也是 在美國、日本成立的。上個世紀,歐洲各國的無論是資產階級還是無產階級的革命 黨或改良黨也往往都是肇始於國外,其後才隨著形勢的發展逐步分出國外部分和國 內部分,而且開始還往往無不是「國外民運」領導「國內民運」的,譬如俄國社會 黨的中央機關報《火星報》就長期是在國外出版,並通過偷運回國以指導國內鬥爭 的。列寧是直到「十月革命」前夕才潛回俄國;而辛亥革命爆發時孫中山人還正在 美國,他是由「國內民運」急電請他回國任中華民國大總統的。就連中共建黨,也 實際是由第三國際從國外派人去國內幫助組建起來的。其實這裡道理十分簡單,因 為任何軍隊的指揮系統總是設立於相對地較為安全的地帶,其中樞機構甚至還設在 遠離戰場、敵人力所不及的大後方。要不然,這仗就沒法打了。事實上,從歷史上 看,之所以某國發生政治流亡者現象,就因為該國的合法鬥爭受阻;從邏輯上看, 任何政治反抗團體的誕生,當然只可能首先出現在專制壓力最為薄弱之處,因此, 本國專制所鞭長莫及的國外也就自然地往往成為義舉的首選之地了。所以,我的看 法是:海外民運組織的首要工作就是要盡快地幫助國內建立起地下民運組織;海外 民運組織的角色定位應是:在一段的時期內,它是國內各地下組織的指揮機構、後 勤基地和安全營地。 還有朋友說:只有共產黨才搞暴力革命,而社會民主黨則只搞合法鬥爭。坦 白地說,我作為一個多年來的社會民主主義者,作為一個一直鼓吹中共的社會民主 黨化將是中國民主轉型之捷徑的人,不僅不同意這種對歷史的不甚準確的描述,而 且更要強調指出,向中共專制政權承諾不搞革命,不行非法、不干地下,這將無助 於中國的民主轉型,也不利於中共的分化瓦解。 我們知道,儘管馬克思、恩格斯寫了《共產黨宣言》,但在其生前,各國眾 多的工人政黨還沒有誰直接用「共產黨」命名的。其中的大多數均取名社會民主工 黨或社會民主黨。率先用「共產黨」這個名稱的是列寧,「十月革命」後四個月, 他將俄國社會民主工黨改名為俄國共產黨。直到1919年3月,共產國際才成立。儘管 歐洲各國社會黨在19世紀末葉的擴大選舉權時期都或先或後地走上了議會鬥爭的道 路,但這畢竟與此前數十年歐洲大陸築街壘、打巷戰的起義幾成家常便飯不無關聯 。而在這一系列革命的背後,你都會發現各國社會黨人的影子。且不說即使俄國「 十月革命」中的布爾什維克,當時還是社會黨,就拿在俄國「二月革命」中起主要 作用的俄國社會革命黨,以及我們所熟悉的俄國社會民主工黨(孟什維克),等等 ,也都系第二國際中的成員。可見,「革命、非法、地下」,等等,這些並不是, 也從來不是社會民主黨人意識形態中的禁忌,它之是否實施實際只取決於與統治者 的互動。這無論從早期社會黨人的綱領中均有著革命的部分,還是從第二國際著名 領袖考茨基和伯恩斯坦的著述中均不乏革命的闡述都可得到證明。因此,在中國的 民主轉型中是否能走和平的道路,是否可用合法的手段達成,這不取決於我們中國 社會民主黨人單方面的心願。我們決不能事先在思想上解除武裝,決不事先作這種 單方面的承諾。政治是實力的較量,倘若自身沒能積聚起足夠的實力,中共上層的 改革派憑什麼願將自己的命運押在你幾個如流亡小團體般的民運組織身上?在我們 的民運隊伍中,並非無人明白政治是實力的較量,並且是較量的藝術,但卻少有人 清醒地意識到:在今天的中國大陸,我們不進入地下就談不上醞釀、產生、保存和 擴展民運實力;不用非法鬥爭去推動合法鬥爭,也就談不上較量的藝術。□ (原載於紐約《自由時報》「民主論壇」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