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報復與寬恕之間 舒 崇 1998年,美國波士頓燈塔出版社(Beacon Press)出版了一本書,書名是《在 報復與寬恕之間》,副標題是,「面對歷史,在種族滅絕與大規模暴力之後」(Bet ween Vengeance and Forgiveness——Facing History after Genocide and Mass Violence)。作者是哈佛法學院教授瑪莎.米瑙(Martha Minow)。全書共214頁。內 容分為六章:1.導論,2.報復與寬恕,3.審判,4.真相委員會,5.賠償,6.面對歷 史。 二十世紀,是一個充滿大規模國家犯罪的血腥世紀。所謂國家犯罪,是指掌 權者公開運用國家機器,以某種理念的名義——革命的名義、民族的名義、國家的 名義、科學的名義、宗教的名義、歷史的名義或安定的名義——對無辜的民眾和群 體橫施暴虐。 法國哲學家格魯克斯曼(Andre Glucksmann)說:「天堂標準無法統一,但我 們卻可以比較容易就地獄的概念獲得共識。」他的意思是說,我們很難爭清楚什麼 是善,但是我們比較容易一致確定什麼是惡。可惜,地獄的概念、惡的概念同樣難 以獲得共識,否則,天下太平矣。我們說到受害者是無辜的,是說他們不偷不搶不 欺詐不行兇不傷害他人。這種說法本身就表示我們不承認有所謂思想罪、言論罪、 信仰罪、血統罪以及身份罪一類罪名。我們認為,根據人的思想、言論、信仰、血 統或階級成份定罪這種行為本身才是犯罪。所謂國家犯罪就是犯的這種罪。 阿倫特說:「我們無法寬恕那些我們無法懲罰的人,我們無法懲罰那些我們 無法寬恕的人。」她的意思是說:有些壞蛋已經壽終正寢,永遠地逃掉了人間的正 義的懲罰,對於這些人,我們想寬恕也無法寬恕;有些人犯下了滔天大罪,其罪行 之大,尤其是其情由之惡劣(俗話說,殺人可恕,情理難容),我們即使懲罰了他們 也不能抵消其罪惡於萬一,他們的罪惡太大了,以至於我們想懲罰也無法懲罰。這 就是二十世紀駭人聽聞的種族滅絕和大規模暴力迫害給人們留下的最大尷尬:面對 犯下彌天大罪的暴君暴徒,我們既難以報復又難以寬恕。 在大規模國家犯罪 結束之後,人們至少面臨著四件重要的工作,第一,對犯罪者實行必要的懲罰;實 現公正,要求人們對過去發生的不公正進行糾正;懲前毖後,不懲前則不能毖後。 第二,調查歷史真相,把過去的罪行和犧牲者的受難情況調查清楚,公諸於世,還 歷史本來面目。第三,對受難者給予適當的賠償或補償,除了恢復他們的名譽和自 由外,有些還需要適當的經濟賠償。第四,紀念和教育,讓人們、包括下一代的人 們瞭解歷史,記住歷史,從歷史中吸取教益。只有通過以上四件工作,我們才能確 立人權、確立法治、確立社會公正,實現社會和解與重建。 《在報復與寬恕之間》一書的作者,研究了著名的紐倫堡審判,研究了阿根 廷、東德和南非的真相調查,研究了美國政府對二戰期間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美籍日 本人的經濟賠償,研究了在美國華盛頓修建的二戰浩劫紀念館。作者還引述和分析 了其他一些政治活動家、人權活動家和各種專家學者的不同主張。通過對這些實際 例子和有關理論觀點的研究分析,作者一方面證明了這一問題的重要性,另一方面 也揭示出這一問題的困難度。就像書名所指出的那樣,在報復與寬恕之間,要報復 ,意味著不寬恕,要寬恕,意味著放棄報復;一味報復不行,一味寬恕也不行;困 難在於如何使這兩者能達到一種恰當的平衡。在這裡,我們既要確立一些普遍適用 的基本原則,又要根據不同國家、不同事件的具體情況,提出具體的解決辦法。 二十世紀的中國也發生過大量的、駭人聽聞的國家犯罪行為。雖然說最黑暗 、最恐怖的時代已經過去,但是過去的那些罪惡還沒有得到妥善的清理,有些罪惡 到今天還在發生。只要想一想那個害死幾千萬無辜中國人的暴君毛澤東現在還安然 地躺在天安門廣場中央並接受崇拜瞻仰,而就連中共自己也表示要全盤否定的文化 大革命,至今還沒有修建任何紀念物,我們就該知道,中國仍然面臨著一個無法回 避的「面對歷史」的嚴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