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宋永毅重獲自由 胡 平 在被中共當局非法拘押了近六個月之後,宋永毅先生終於重獲自由。我們特 向宋永毅先生和他的家人致以誠摯的祝賀,同時也向宋永毅先生在高壓下絕不屈服 的英雄氣概表示由衷的敬意。 去年8月7日,宋永毅在北京被秘密拘押。我是較早獲知此事的人之一,當時 頗有些意外。儘管我們對中共濫抓無辜的惡習早已司空見慣,但還是沒料到這事也 會發生在宋永毅身上,因為宋永毅的學者身份很單純,又在美國高校任職,即便按 中共自己的標準也很難給別人扣上什麼罪名,而且勢必引起國際上的強烈反應,中 共拘押宋永毅,不但十分蠻橫,而且也極其愚蠢。 接下來,各處朋友互通聲氣,商量援救之道。有兩種方案:一種方案是盡快告 知海外中西媒體,動員國際社會向中共施加壓力;我們知道,有了外部壓力,中共 未必放人,沒有外部壓力,中共更不會放人。另一種方案是先採取低姿態,請適當 的人士私下與中共交涉疏通。既然中共悄悄地抓了人,那麼要它悄悄地放人可能也 容易點,一旦事情捅開了,中共又不肯公開認錯,反而會將錯就錯,蠻幹到底。 由於我們無法和宋永毅的親屬及時取得聯繫,無從徵求他們的意見,所以只 好先採取第二種方案。據瞭解,不少人,特別是宋永毅所在的賓州迪金遜學院院方 ,曾和中共當局多次私下交涉疏通,作出很大努力,但可惜沒有得到任何積極答覆 。此事終於公諸媒體,雖然新聞已經不太新了,然而引起的反響卻仍然十分強烈。 相關情況已有報道,茲不贅述。 現在看來,宋永毅的獲釋應與國際社會施加壓力有關。那麼,這和北京急於 獲得永久性正常貿易待遇(即最惠國待遇)和順利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有多大關係呢?我 以為只有一部分關係。據悉,賓州參議員史培克特此前早已擬好提案,要美國政府 正式給予宋永毅美國公民身份。這提案其實很合情理,因為宋永毅早已完成加入美 國籍的各種手續,原定於去年九月宣誓入籍,只是由於被中共無理拘押才未能履行 儀式。此提案通過的可能性很大。在這種情況下,中共知道它不放人是不行的了, 既然橫豎要放,何不作個順水人情,算成個交易。這次,中共沒有象上次吳宏達事 件那樣下令「驅逐出境」,而是不加任何說明就乾脆放人。這種做法既可減輕美國 方面的反感,又能掩飾自己的無奈。 早就有人指出:「你離黨越遠,黨對你越親。」昔日蒙古人入主中原,把國人 分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這是主子,第二等是色目人——這是朋友,第三等 和第四等分別是北方的漢人與南方的漢人——這兩種人都是人下人,但北方漢人「 歸順」較早,南方漢人「歸順」更晚,故而又再作區分。如今的中共,對中國人顯 然也分成四個等級,但那邏輯卻是倒過來的。第一欺負而非第一優待的是大陸人, 是最早「沐浴在黨的陽光雨露之下」的中國人,第二欺負的是新近回歸的港澳同胞 ,第三欺負的是台灣同胞(黨一再重申,對台灣的政策還可以更寬一些嘛),第四欺 負、也就是第一優待的是在外國定居的、特別是加入外籍的中國人。這看上去極為 荒誕,不過它證明了專制統治的權力和距離成反比的道理。 有人說,美國也有李文和間諜案,不同樣是「莫須有」嗎?我對李文和案件真 相所知有限,暫不便評論。不過我知道,美國也有過冤假錯案,民主國家也都有過 冤假錯案。人性的弱點普遍存在,東西方概莫例外,此不足為奇。但是,法治和暴 政的區別不容抹殺。正像我在《哲思手扎》裡指出的那樣:任何社會都有錯抓無辜的 現象,區別法治社會和暴政社會的標誌是,當一個人被莫名其妙地抓走後,他的親 屬朋友和鄰居同事,馬上產生的情感是憤怒還是恐懼,首先要做的事是公開呼籲抗 議還是私下說情疏通。 假如有一天,中國又發生了某個人被莫名其妙地抓走拘押之事,國內的媒體 可以自由採訪公開報道,當事人可以在報紙上電視上公開申辯,有懷疑或持異議的 人們可以自由地公開批評公開質疑公開抗議,那就意味著,中國有了希望,中國人 開始活得像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