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和中國政制轉型 ——張祖樺《政治改革與制度創新》序 (北京)包遵信 說起來非常慚愧,我對憲政問題多少有點瞭解,還是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後期 ,也就是十幾年前的事。我以往從課堂上,書本上,無數次政治理論的學習中,只 知道有資產階級的民主和無產階級的專政。無產階級專政超過了資產階級民主,是 人們進入理想天國的必經階段,好得不能再好了。儘管現實生活根本不是那麼回事 兒,也無法往前跨越一步。憲政何物,不曾聞問。所以,當我在一次會上聽人說起 憲政,還以為講的是憲法,爭取憲政無非就是要求遵守憲法、完善憲法。這種想法 不能說沒有道理,但把憲政簡單地等同於憲法,卻是相當糊塗的觀念。我原來就是 這樣一個糊塗人。 憲政與憲法是兩碼事兒,我們離憲政還差得遠呢!正是基於這樣一個現實,近年來 不少學人都在著力從事憲政理論及中國如何向憲政轉軌的研究,張祖樺先生就是其 中一位。他的這部《政治改革與制度創新--中國的憲政民主道路》,就是他多年探 索的成果。它要是能夠出版,那將是中國政治學研究中一件幸事,對中國通向憲政 道路的理論與操作兩個方面,都會具有啟發意義。一個更重要更直接的意義,就是 對廓清像我這樣一大批人的糊塗觀念,會有著不可低估的作用。 人權是憲政的精髓 分權是憲政的架構 何謂憲政?我不知道有無經典定義。根據我有限的瞭解,它或許可以概括為 :國家以成文憲法的形式,規定了公民的自由與權利,並能得到切實可靠的保護; 政府及各類公共機構,它們的職能有明確規定,它們的行為應得到有效地限制。憲 政的要義就在於強調對公共權力給以規範,使它們行為的正當性建立在形式理性的 基礎上,而不是什麼領袖指示、長官意志、文件精神。 當然,說憲政要以成文憲法的形式是不周延的,英國是公認的憲政國家,它 就沒有成文憲法;還有不少國家倒是有憲法,甚至有過好幾部憲法,但卻是非憲政 國家。既然如此,為什麼還要突出「憲法形式」?這是由於憲政國家有成文憲法是 常例,沒有成文憲法只是例外。何況一個國家從沒有憲法到有憲法,畢竟離憲政制 度向前跨進了一步。 憲政與憲法不是一回事,憲政與憲法又有相同的地方。它們相同在何處?或者說具 備什麼樣特點的憲法,才符合憲政的要求?那就是對人權有著突出而又明確體現的 憲法,才是憲政的法律基礎。人權沒有保障,即便有了憲法,也與憲政無緣。人權 是憲政的精髓。憲政的確立與完善,總是與保障人權聯在一起,離開了人權保障, 也就無所謂憲政。 憲政的濫觴是英國。一二一五年的《大憲章》,就是早期資產階級與新貴族 向著封建宗教神權專制鬥爭的成果。它掙脫了教會的專橫枷鎖,確立人們信仰的自 由和法律至上;「英國教會當享有自由,其權利將不受干擾,其自由將不受侵犯」 ;「任何自由人,如未經其同級貴族之依法裁判,或經國法裁決,皆不得被逮捕, 監禁,沒收財產,剝奪法律保護權,流放,或加以任何其他損害」。不僅如此,它 還限定了國王的權利,第一次把法律的項圈套到了他的脖子上;「不經國會同意不 得加收租稅」……雖然《大憲章》不久就被統治者廢棄了,但人權的伸張終究成為 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此後兩個多世紀,經過內戰、共和、護國和復辟,反反覆覆 的較量,《權利請願書》(一六二八)、《人身保護律》(一六七二)相繼出台, 尤其經過「光榮革命」出台的《權利法案》(一六八九)和《王位繼承法》(一七 零一),終於確立了人權的核心地位,並形成相應的社會機制:法律尊嚴、司法獨 立、言論自由、選舉自由、財政與國防預算由人民同意等,這些都是無可動搖的政 治原則,從而為現代憲政制度奠定了基礎。 憲政制度的最終確立,還是獨立戰爭以後的美國。一七八七年,五十多位美 國社會精英,他們有商人、農場主、法官、律師、議員和州長,齊聚費城,從五月 到九月,經過馬拉松式的討論,終於制定出《美利堅合眾國憲法》。這是人類有史 以來第一部成文憲法。它的最突出之處就在於凸現了人權的地位,肯定人的生命權 、自由權和追求幸福權,是天賦自然之權。「為了保障這些權利,所以才在人們中 間成立政府。」為什麼要政府?是為了保護公民既有不可讓渡的權利。用潘恩的話 說就是:「政府本身不擁有權利,只負有義務。」以美國憲法為標誌,人類歷史終 於跨入了憲政時代。以往有無數的法律,它們都是統治者用來制馭普通民眾的,美 國憲法和它們不一樣,它強調保護人民的權利,規範和限制統治者的權力,使統治 者和一般民眾真正做到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是人類文明史從中世紀跨入現代的 重大變化。如果說人權觀念是中世紀末期與宗教神權鬥爭的結果,那麼把人權保障 制度化、法律化,則是現代憲政的結晶。 人權寫進了憲法,如何保障?如何兌現?那就是分權。所謂分權,就是在國 家權力架構上將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使它們各司其職、互不相屬,同時又 相互監督、相互制約。這種「由分立的機構分享權力的政府」,既能有效地運轉, 又能避免權力過分集中容易產生的弊端,不會出現專制的暴虐。美國聯邦黨人麥迪 遜曾說:「立法、行政、司法權集中於同一個人之手」,可以肯定它會是「虐政」 。分權可以避免「虐政」,因而它可以使人權得到有力的保障。 分權理論最早發端於古希臘時期。柏拉圖《理想國》中的「混合國家」,亞 裡士多德《政治學》以中等階級平衡寡頭和貧民勢力的溫和民主制,就是分權理論 的濫觴。當然,作為近代政治理論的雛形,分權論還是洛克在《政府論》提出的。 它的完備論述,則是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鳩不僅系統化地闡述 了三權分立的原則,而且明確把三權分立的目的歸結為捍衛人的自由:「當立法權 和行政權集中在同一個人或同一個機關之手,自由便不復存在了;因為人們將要害 怕這個國王或議會制定暴虐的法律,並暴虐地執行這些法律。」「如果司法權不同 立法權和行政權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權同立法權合而為一,則將對 公民的生命和自由實行專斷的權利,因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權同行政權合 而為一,法官便將握有壓迫者的力量。」(《論法的精神》上冊第一五六頁) 三權分立被寫進了美國憲法,終於從思想家的理論,變成了現實的政治制度 。耐人尋味的是,費城會議的初衷,是要建立一個足夠強大、具有權威,以防止國 家解體的中央政府。可是與會的代表在討論過程中,卻特別擔憂專制的復辟,出現 一個本土的喬治三世。三權分立就可以建立一個既有效能,又不會凌駕一切的全國 政府,從而為憲政民主找到了理想的制度架構。 一個人權,一個分權,構成了現代憲政不可或缺的兩項內容,這是人類文明 發展的最重要的成果。 中國離它還有多遠呢? 槍桿子打天下和中國憲政道路的坎坷 中國人對憲政,既相當熟悉,又非常陌生。說相當熟悉,是一百多年來,不 少先賢曾為在中國推行憲政,前赴後繼,進行了不懈的奮鬥。說非常陌生,是一九 四九年以後,憲政的呼聲嘎然而止,連憲政的理論研究也被當作「資產階級學術」 禁絕了,以致最具權威的大型工具書《辭海》,竟連「憲政」的詞條也沒有。這也 難怪幾代「新社會」 成長起來的人,不知「憲政」為何物了。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奇怪現象?回答這個問題,我的學養與知識難於勝任,不 過對於流行很久,認為憲政這條路在中國根本走不通的說法,倒想說一說我的看法 。六、七十年代過來的人,曾從課堂上、書本中,還有五花八門、大大小小的形式 的學習討論中,不知被重複了多少遍的一個理論,說議會道路實即憲政民主在中國 根本行不通,所以武裝革命才是唯一正確的,無產階級專政才是中國歷史的唯一歸 宿。有段時期這個理論戛戛乎被提升為具有普遍意義的高度,不但中國如此,世界 上任何國家都不能例外。六十年代批判蘇聯修正主義的「九評」,中心內容就是這 一理論。其中第八評《無產階級革命和赫魯曉夫修正主義》,就是把所有國家所有 民族走議會道路給統統封死,比起時下的外交辭令:各國人民走什麼道路,實行什 麼制度,我們尊重各國人民自己的選擇,「九評」這種理論是多麼武斷!多麼霸道 !它完全是建立在與世界文明對抗的基礎上的。 通向憲政的道路對別國的人民是放行了,可是對中國人卻還是此路不通。理 由是實踐已經證明,它在中國以往都是失敗了。確實,以往中國人曾為爭取憲政奮 斗了很久,從一八九八年到一九四九年,正好半個世紀,最後憲政目標還是未能實 現,一撥接著一撥的民主運動全都失敗了,但是,以往失敗了,注定今後也會失敗 ?爭取憲政失敗了,能說明憲政本身不好,因而可以宣佈此路不通?這樣的結論在 邏輯上也太難於服人了。更重要的是作為一種歷史結論,它究竟有多少根據?這是 值得我們認真思索的。 中國人爭取憲政的目標,在一九四九年以前大致經歷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 可以說是「為而不能」,第二階段則是「能而不為」。「為而不能」是說儘管有志 士仁人熱心憲政,積極為推行憲政奔走奮鬥,只是客觀條件還不具備,時機還不成 熟,結果當然搞不成。戊戌變法如此,晚清立憲如此,辛亥革命依然如此。「能而 不為」則是客觀條件已經具備,可以說已是瓜熟蒂落的時機,可是當政的袞袞諸公 思想滯後,總是竭力阻撓,以致錯過了時機,中國人與憲政終於失之交臂。四十年 代的民主運動就是這樣的悲劇結局。 總之,從一八九八到一九四九年,整整半個世紀中國人爭取憲政的鬥爭,最 終還是失敗了,而且敗得很慘,從對憲政的希望中,跌進了天堂的陷阱,迎來了集 權統治的專政。為了證明專政的合理,教科書上斷言:憲政不是善物,那半個世紀 爭取憲政一無所得。這就不但用武器的批判代替了批判的武器,而且用墨寫的謊言 篡改了血寫的歷史。其實,只要推開教科書,我們換個視角回顧這段歷史,就不難 發現憲政雖然是失敗了,但人們終究多少還是窺見了憲政體制的大致輪廓,「揖美 追歐」的自由民主思潮始終未曾中斷。清王朝倒台以後產生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雖然遠不是一部理想的憲法,但它卻確立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就是 用國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肯定要結束集權專制的封建統治。此後出現的幾次「府院 之爭」,與其說是證明了當時政局的動盪,還不如說是從「專權」到「分權」的民 主政治還不完全成熟的一種正常現象。不成熟的民主,也遠比封建專制得人心有力 量,所以袁世凱想做皇帝,即使有幾十萬梟兵悍將為後盾,最終依然只是一場夢; 辮帥張勳的復辟鬧劇還沒有正式登台就收了場。至於被史家譏為醜劇的「曹錕賄選 」,以往總忽視它另一面:一個手握軍權的強人想當總統,卻不敢依恃手中的槍桿 子,更沒有組織手段去搞幕後交易,而是還要靠國會議員的選票。這難道不是從一 個側面說明了當時民主觀念相當深入,民主程序得到普遍認可嗎? 最能說明問題的還是「五四」運動。它最終能使政府當局釋放被捕的三十二 名學生,將曹汝霖、張宗祥、陸宗輿撤職,中國代表拒絕在巴黎和約上簽字。面對 這樣的勝利,使八十年代的人們簡直不可想像,不能不欽羨「五四」那代人的幸運 。有本「五四」的專史說,這說明了人民群眾的力量。不錯,可是不能忘了,人民 群眾的力量能夠取得勝利,說明了當時的政府還不那麼專制。他們這樣處理,或許 出於無奈,或許迫於壓力,但這無關緊要,我們關心的不是當時政府的心態,而是 透過這件事反映出來的群眾自覺,政府的理智,以及處理過程中體現出的法治精神 和民主原則。從這個意義上說「五四」的勝利是民主的勝利,是恰如其分的。 當然,我決無意說當時的政府就是民主憲政,但無可否認的是由於《臨時約 法》還在,而後又有《天壇憲草》、《民國約法》,國會也還在,總在不斷開會。 這些多少體現了憲政原則的成果還有它的作用,憲政的框架儘管歪歪扭扭,甚而支 離破碎,可是它照樣能夠範圍執政者的行動,誰也不敢公然拋棄它,反對它,新聞 媒體也不儘是「黨的喉舌」,而是溝通民意的管道,許多社會民意都能得到及時的 反映。正是這樣諸多因素,才有「五四」的勝利,才有那個時候思想文化上空前活 躍的局面。 那為什麼憲政最終還是失敗了呢?有很多原因,一個不是最重要但卻不能忽 視的原因,就是武人干政,槍桿子當權。辛亥以後,袁世凱當上了臨時大總統,革 命建立的共和政權落到了北洋軍閥的手中,從此墮入了民國初期連軸的政爭。總統 年年換,內閣月月新,從一九一二年到一九二七年,前後不到十六年的日子,總統 換了十三個,內閣則有四十六屆之多。雖然許多政爭都是圍繞著立法、執法、體制 等問題展開的,大多數問題也都通過國會辯論,投票表決形式決定的,可是每次政 爭實質上都是代表了封建宗法勢力的軍閥之間利益的爭奪。軍閥統治都是實力的武 治,與法治是兩碼事,當然沒有什麼真正的民主可言。即使有約法,有國會,對他 們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尤其是像袁世凱那樣的強人。他就是用丘八威脅國會,選 他為正式總統。當時有人就說:「縱使將來國會議員人人皆肩比盧梭而駕孟德斯鳩 ,一入袁氏武力之世界中皆成無數木偶。」這叫「秀才遇見兵」,法理總是鬥不過 武力的,所以宋教仁的被殺害,就不是偶然的。在一個沒有民主的社會裡,非法總 是比合法更有力量,有槍就有權,有槍就有理。袁世凱在台上就是如此,以後的黎 元洪、段祺瑞、曹錕、張作霖也都是如此。慶父不死,魯難未已。軍閥不除,憲政 難成! 這種武人干政槍桿子當權對憲政的障礙,到了四十年代又讓中國人領略了一 次。四十年代中國有一場民主運動,當時正值抗戰時期,伴隨抗戰形勢變化,民主 運動也不斷深入,明確提出結束「一黨專制」的「訓政」,實現民主憲政的目標。 抗戰勝利以後,全國上下,地無分東西南北,人不論農工士商,都是一片呼聲:停 止內戰,和平建國。國共兩黨,黨內黨外,都有許多睿思明達之士,也都要求結束 戰時體制,建立憲政民主制度。當時國際的大環境,英美與蘇聯都贊成中國走憲政 民主的道路。羅斯福早在一九三九年就建議國民黨實行憲政,斯大林在日本投降後 ,曾給毛澤東來電,要中共走法共的道路,即議會鬥爭的道路。這一切都說明,當 時的形勢無論是國際的「大氣候」,還是國內黨內的「小氣候」,都為中國建立憲 政制度提供了最好的歷史機緣。終於國共雙方簽定了《雙十協定》,不久又召開了 政協(舊政協)。那時真可謂民主在望,憲政不遠,形勢頗為喜人。可是到了一九 四六年底的國民大會,中共卻拒絕與會,不承認大會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 國民大會結束不久,國民黨當局公開宣佈:結束「訓政」,實行「憲政」。 「國民政府改組完成之日,即為訓政結束之時。由此以至向憲制過度期間,中國之 政治已不復為一黨負責之政治。」未曾料到的是,行憲的公開告示,不但未能贏得 全國的和平,反而點燃了內戰的炮火。毛澤東指揮百萬大軍,由北而南,先遼沈, 再平津,又淮海,直到把國民黨趕出大陸。至於所謂「憲政」,還是讓它見鬼去吧 ! 我不想把當年內戰的責任,歸咎於國共哪一方。或許雙方都迷信武力,都想 用武力壓倒對方,因而可以肯定的是,這次憲政又與中國人失之交臂,責任在於槍 桿子肆虐,握兵者當道,阻撓和破壞了憲政目標在中國的實現。 最近讀著名美籍華裔史學家唐德剛教授的《晚清七十年》。他在講到近代中 國的政治轉型時說:「袁、蔣、毛三公便宜行事,以武馭文。如能把既顛倒的再顛 倒過來,近代中國文明就要從波濤洶湧的『歷史三峽』中,平安『出峽』了。」唐 先生講的「把顛倒的再顛倒過來」,是指應恢復中國傳統的以文馭武,進而把軍隊 國家化。所謂「出峽」則指憲政制度在中國的最終確立。可見唐先生也認為武人干 政槍桿子當權,是中國實現憲政的最大障礙。 三峽呀、三峽,難道大自然如此神奇的造化,不僅為中國河山戳起一道壯麗 的景觀,而且還要它成為象徵中國歷史轉型中一條驚險的峽谷?當我們以三峽自豪 的時候,可別忘了排除穿越它的險灘啊!不管是誰,衝出了峽谷就是好樣的中國人 。這就是我從中國爭取憲政的歷程,想到不久前台灣大選的示範意義。 陳水扁大選獲勝和台灣的政治轉型 說到台灣的大選,不能不從一九四六年的《中華民國憲法》談起。這是因為 台灣大選以及台灣的政治轉型,都與這部憲法有著密切的關係。 一九四六年憲法公佈八年之後,中國又出台了一部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當它還沒有送到全國人大討論時,毛澤東就有一長篇講話,對它做了全面的肯定 。同時指出四六年憲法是「反動的」。一九五四年憲法雖然不像毛澤東講的那麼好 ,但它絕不是「反動的」,可以斷言的是,它完全是無用的。它墨跡還未干,就被 踐踏了。不但對普通民眾形同具文,就連國家主席的生命它都保護不了。現在它早 已成了歷史文獻,人們一提起它就是一場辛酸的回憶。可是,一九四六年憲法不但 一直存在,而且為台灣的政治轉型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國民黨到台灣以後,儘管出於鞏固它在台灣統治的需要,宣佈繼續執行戡亂 政策,但它卻不敢宣佈廢棄憲法,放棄憲政,而只能實行「戡亂與憲政並行」的方 針。當然所謂「並行」是不可能的,實際還是在「戡亂」名義下實行國民黨的「一 黨專制」,「憲政」只不過是一種緣飾。問題是有這個緣飾和沒有這個緣飾還是大 不一樣的。為了維持這個緣飾,台灣的選舉一直保存了下來;當年按《訓政結束程 序法》改組的五院一直運轉著,它實質體現了分權的政治架構;自由民主的思潮不 但沒有消失,有時還是主流思潮;市場經濟更得到了充足健康的發展。這一切都說 明,一九四六年憲法雖有幾次修訂,但它根本大法的地位一直沒有動搖。有人在評 價這部憲法時曾經說道:「如果國民黨是一個對民族負責的政黨,沿著這部憲法走 下去,中國可能成為實行資產階級民主制的共和國。」(徐禾《中華民國政治制度 史》第三六三頁)這一論述大體不差,台灣地區的憲政緣飾就為通向現代憲政開了 一扇之門。既然有門,打開它也就不難,只要有人給它用力一推就行了。蔣經國就 充當了這樣的歷史角色,他宣佈了台灣解嚴,解除了報禁和黨禁,台灣就順利地轉 型成為憲政民主的社會制度。陳水扁大選的獲勝,就是它轉型成功的標誌。 台灣直選和陳水扁獲勝,這件事放在整個中國爭取憲政的大格局中來審視, 有什麼樣的示範意義呢? 一、多少年來,我們從教科書得來的一個根深蒂固的觀念,任何政權的取得 與轉移,都得靠槍桿子。所謂「槍桿子裡面出政權」,至今還是一句經典名言啊。 所以認為憲政民主固然好,沒有槍桿子,單靠漸進民主方式,能夠達到既定目標嗎 ?這一點很多人心裡還在犯嘀咕。陳水扁直選獲勝的事實說明在中國不靠槍桿子, 不是用暴力,同樣可以取得勝利。陳水扁的成功這在中國還是開天闢地頭一回,意 義很大,影響一定會久遠。 二、當然,這一條路能走得通還要有個前提:那就是執政黨必須首先放棄獨 裁專制,允許反對黨的合法存在,允許民間有自己的言路,新聞要從黨的工具變成 人民喉舌,大家都能在一個公開、公正、公平的政治平台上開展活動。這一點國民 黨在十幾年前就做到了,所以才有今天陳水扁的獲勝。就國民黨本身說,雖然它在 這次大選中失敗了,可是它卻完成了用和平方式移交政權,為中國民主化揭開了新 的篇章,為我們民族的政治轉型樹立了一個樣板,這也是不小的功勞啊!如果國民 黨還死守著江山是老子打下的,只能由老子來掌權,不丟掉「黨天下」這一封建政 治邏輯,總是要以人民的代表自居,堅持黨的領導,那陳水扁一類人可能還在坐牢 。即使出了牢門也沒有活動空間。所以,中國憲政的前途如何,主要的責任還在執 政黨身上。常常聽到有人講「亡黨亡國」,這純然是危言聳聽!沒有外敵入侵,何 來「亡國」?至於「亡黨」,倒確有可能。因為一黨專政,權力沒有限制,沒有平 衡機制,沒有有效監督,始終與民眾是兩張皮,最後就有可能被人民拋棄。當今世 界這樣的事難道還少嗎?如果有了憲政,執政黨就有了制止腐敗的有效機制,這樣 即使執政失敗下了台,也並不等於就是「亡黨」。調整政策,再做奮鬥,把失去的 選票再爭取回來就是了。 三、長期以來,圍繞中國要不要民主,能不能推行憲政,有各式各樣的議論 。其中一個最蠱惑人心的說法就是:由於中國有著特殊的「國情」,所以憲政無法 推行,至少短時期內沒有門兒。所謂「國情」是指我們的歷史傳統、文化、民情等 等。台灣也是中國。台灣也有過與大陸相同的文化傳統,而且「由於種種特殊的歷 史原因,中國文化在那裡還保存相當多,至少遠比大陸為多」(余英時語)。要說 「特殊」,台灣要比大陸還「特殊」,可是這並沒有影響台灣通向憲政。台灣直選 和陳水扁上台,難道還不能宣告「中國特殊論」的破產?一切借口「國情」反對憲 政的,今後還有臉面繼續聒噪唬人嗎? 台灣大選和陳水扁獲勝已經兩個多月了。遺憾的是大陸媒體對這件事,卻少 有結合中國歷史與現狀的客觀分析,炒得沸沸揚揚的卻是兩岸關係的「談」與「打 」。一段時期戰爭的氣球被膨脹得似乎一觸即發,那時我真為台灣也為大陸捏一把 汗呦! 台灣當然是中國的一個部分,兩岸中國也一定會統一。問題是何時統一,在 什麼基礎上統一,用什麼方式統一,這些事關民眾前途的大事理應發動全民來討論 ,可是目前還看不到有這種討論的可能。我現在只能從一個旁觀者的角度說一點想 法,知我罪我都顧不得了。 兩岸何時統一,這是誰也說不准的。五十年代毛澤東,八十年代鄧小平,都 曾排過時間表,可是最終都未能兌現,可見這個時間表不完全由誰的主觀意願,還 要由客觀形勢來確定。所以只能說什麼時候形勢變得可以而且應該統一了,統一就 是自然而順當的事。目前還看不到這樣的形勢,當然這不排除兩岸為統一進行談判 。 最難的還是在什麼基礎上統一,換成時下炒得最熱的說法,就是兩岸談判要 不要有個前提?要前提還是不要前提,這些都只能由雙方協商來確定。現在大陸強 調要以「一個中國為前提」,台灣當局則竭力迴避,以至一方劍拔弩張,弄得局外 人莫名其妙。兩岸無論談還是不談,當然還是一個中國。不是一個中國還談個啥? 將來統一了是一個中國,現在分立依然是一個中國。何必為此楸楸然,不依不饒呢 ?台灣當局為何這麼小器,連這麼一個明擺著的簡單問題也不肯鬆動?原來在「一 個中國」的背後,大陸想要表明的是:我是中央,你是地方;我是正統,你是異數 。難怪台灣當局不接受這個原則呢? 其實,撇開「一個中國」背後的潛台詞,把它作為談判前提也有說不通的地 方。既然雙方坐到了一起談了,彼此當然都承認「一個中國」,要談的不過是統一 的具體條件,結果只能有一個:從分立的中國變成統一的中國,談判的結果成了談 判的前提,這在邏輯上也著實讓人費解。如果強調「一個中國」的實在意圖,是要 表明自己是中央是正統,那就更不能作為談判的前提了。因為還沒坐到談判桌前, 彼此身份就不平等了。不錯,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可是那裡的政權和大陸卻從來 沒有上下的隸屬關係,彼此之間不存在誰是中央誰是地方,更沒有什麼正統不正統 的問題。因此,一定要堅持一個中國的前提,就有違雙方談判的平等原則。 講到「正統」,我想順便說幾句題外但非無關的話。講正統、爭正統,是中 國歷史上統治者視為比身家性命還重要的大事。為什麼會這樣?早在上個世紀之初 ,梁啟超就尖銳地指出:所謂「統」是「始於霸者之私天下」。就是那些用武力爭 得了天下的統治者,把天下的國土、人民都當成了自己的私有財產,而又怕人民不 服,「乃編是說以鉗制之」,是用來欺騙人民、嚇唬人民的,根本就沒有什麼深奧 的道理。而「千餘年來,陋儒及及於此事,攘臂張目,筆斗舌戰,支離蔓衍,不可 窮詰。一言蔽之曰:自為奴隸根性所束縛,而復以煽後人之奴隸根性而已。」(《 新史學·正統論》)原來兩千多年來統治者奉若神明的政治原則,史家恪守不敢逾 越半步的「正統論」,只是一個教人怎麼自覺做奴隸,樹立牢固的奴隸劣根性的玩 意兒。明白了這一點,再看某些流行的義正詞嚴的政論,不但覺得非常可笑,也覺 得實在可悲!可憐! 一個中國是盡人皆知的事實,根本用不著為它饒舌的。可是潛台詞裡又無法 挑明了說,這就難怪大陸媒體上諸多皇皇巨文,費了那麼多筆墨也說不清楚,甚而 越說越使人感到糊塗。論者或許會說:台灣島內有股台獨勢力,「一個中國」是針 對對他們的。可是大陸是與台灣當局而不是與台獨勢力談判,直到現在還沒有確鑿 的證據說明,台灣當局就是代表了台獨勢力,當然,不排除台灣當局某些人有台獨 傾向,要知道那是民主自由的社會,什麼言論都敢於發表,什麼主張都敢於提出。 如果把那裡的任何聲音都不加區別地給放大,反倒抓不住主導的聲音了。台灣當局 不來談判改變不了一個中國的事實,如果他們來談,就是已經承認了一個中國,何 必把一些非主導的聲音拿來討伐,這豈不是節外生枝,無意間給談判設置障礙嗎? 一個中國既然從哪個方面講都不可以作為談判的前提,那麼談判還要不要前 提?兩岸統一難道可以不要一個共同的基礎嗎?當然要一共同基礎,這個共同的基 礎就是自由、人權、憲政和繁榮。這是可以得到兩岸絕大多數中國人認同,符合中 華民族的共同利益,有利於中華民族的振興,有利於世界和平與發展的。 我不知道這一對於雙方都有利的方針,能否被當事者吸納?如果被吸納了, 那將是中國人之大幸,不但兩岸能結束半個多世紀的分治局面,而且中國政治也將 借統一的大勢轉型為現代憲政,圓了一百多年來無數先進中國人的夢。如果這個意 見遭到堅拒,兩岸談不起來,甚而兵戎相見,那不但這一切都成泡影,二十多年改 革開放積累的家底也可能毀於一旦,至於剛剛確立的台灣憲政民主制度則肯定會銷 毀在火箭導彈之中,那可是台灣的悲哀,也是我們整個民族的悲哀! 祖樺的這本著作較為全面地總結了近年來有關憲政研究的成果,特別是對國 內出現的各種思潮都有條分縷析,並為中國的政治轉型的途徑,提供了多種選擇方 案,與學院派的純學理演繹是大不一樣的。這不但表現了祖樺理論的嚴謹與慎重, 而且也表現了祖樺現實關懷的熱誠與真摯。我相信這部著作的出版,對中國政治改 革和憲政理論研究,都將有相當有益的參考意義。(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至五月 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