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暴力土改五十年祭 (泰國)乃木 距今五十年前,即大陸全面「解放」的第二個年頭—一九五0年的「今冬明 春」,中共在全國農村開展土地改革。「土改」是中共革命的主要目標之一—實現 孫中山先生「耕者有其田」的理想,確實十分誘人。在當年六月三十日由中央人民 政府頒佈施行的「土地改革法」宣示:「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實 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籍以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農業生產,為新中國的工業化開 辟道路。」規定「沒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傢俱、多餘糧食及其農村中多餘的房屋 ……統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給無地少地及缺乏其他生產資料的貧苦農民所有,也 分給地主同樣的一份,使地主能依靠自己的勞動維持生活。保護工商業;保護富農 所有自耕和僱人耕種的地,其他財產……」對於在「土改運動」中的過激行動,中 共辯稱,這是剷除「三千多年封建勢力」所必須的。但運動主要仍是按照政策,以 理服人的「文鬥」方式進行的。 但實際情況又是如何呢?有關「土改」斗地主這種種暴行,前人多有所披露 與論述,這裡要特別指出的是,作為實際執行的土改政策,中共搞的是「村村見血 」的紅色恐怖,即每村都要至少槍殺一個地主以「立威」,藉以發動農民「積極參 加運動」。這個政策的荒唐與非人性在於,必然害死無辜者。就以筆者故鄉村子為 證:二個真正有些惡行的「地主惡霸」一「解放」就聞風逃亡香港,排「老三」的 地主即是一個連螞蟻都不敢踩死的老實人,當他被拉去槍斃的時候,嚇得全身直哆 嗦,腿都癱軟不能走動。中共此一「絕招」,正與日本鬼子進村時必先殺一個村民 以便順利拉壯丁去為其作苦役有異曲同工之妙,即命令第三列隊第一人出來「砍頭 示眾」,可憐被無辜殺害的是「一個單丁」(現在叫「獨生子」)而又新婚不久的 青年。「殺雞儆猴」正是一切暴力統治者之真傳衣缽。 除了在「鬥爭會」上殘酷鬥爭、折磨地主分子之外,即使在平時,工作隊與 貧偏農們隨時隨地可以對被劃為地主的家庭成員施行人身侵犯。「查夜」是使地主 們聞主喪膽的一種虐待方式。臘月寒冬,把地主一家老幼叫起來,都只穿著內衣褲 ,站在凜洌的北風中,再用竹片抽打白白的雙腿,叫你好受!筆者鄰村一家地主的 五個女兒(包括未成年者)就被「查夜」的「貧協」會員當著她們父母的眼皮底下 給強姦了。這就是毛澤東式的「好得很」啊!不言而喻,中共五十年前在神州大地 主展開的「土改運動」是真真正正如假包換的痞子運動。 土改運動中,為了防止地主們把「浮財」(金銀細軟)轉移他處或者藏了起 來,並迫令他們交出,而對地主當家人實行嚴刑迫供,手段極其殘酷,駭人聽聞; 對於工商業地主,則通過「城鄉聯絡站」到城市抓人,一旦被「城鄉聯絡站」傳叫 去,是十去九無回。能以一筆巨款贖身而回者,算是萬幸。此一行徑,竟與綁匪無 異! 由於「土改」的殘酷與非人道,令地主恐懼而又絕望,是以自殺者屢見不鮮 。其時,廣東省潮陽縣棉城鎮的一個池塘,天天有浮屍,地主全家老幼綁著繩子自 殺者也!弄得那個池塘的魚好久無人敢吃。 必須指出的是,中共的暴力土改,發源地東北。中共嫌當年南方土改不夠勁 ,特地由中南局頭頭,曾經在東北搞過土改的陶鑄、趙紫陽坐鎮廣東,於第二年( 五一年)搞「土改覆查」,禍害尤深。 中共對地主的最後處理是:一、掃地出門。即將地主全家趕出原居住房屋, 沒收所有生活資料,包括御寒衣服和必不可少的用具;能安置在破廟樓宇就是莫大 的恩典了。二、將地主份子及其「沒有改造好的子女」定為「階級敵人」,實行永 遠的專政。地主作為「五類分子」之首,在「社會主義太平盛世」的遭遇,盡人皆 知,筆者就不再在此「罄竹難書」了。 中央如此挑動農民鬥爭地主,目的在於製造仇恨,把廣大農民綁上內戰的戰 車,農民為了「保衛勝利果實」,懼怕國民黨反攻大陸,「還鄉團」回來算帳,只 好「積極參軍」,跟著中共去幹「中國人打中國人」的勾當。這個情況,中共用來 美化土改的御用作品(小說)《太陽照在桑干河上》(作者:丁玲)。獲斯大林文 學一等獎)《暴風驟雨》(作者:周立波。獲斯大林文學三等獎)有很生動、老實 的描寫。 一九五八年,中共挾「反右」的餘威,藉口台灣的國民黨即將反攻大陸,迫 令沿海地區的「地、富、反、壞、右」家庭遷徙至內地山區。荒山僻壤,人地生疏 ,謀生困難又受當地人的欺侮,地主家庭又遭受一次劫難。至於在「文化大革命」 期間,地主家庭成員慘遭殺害者,就更是司空見慣,不足為奇的小事一椿了。 也許有人會說,土改有其正義性。舊社會農村中地主階級為富不仁,欺壓鄉 民之行為也是不可寬恕的。這種用「正義復仇」來為「暴民政治」作辯解的說法, 我們不用太多的理論來予以反駁,只看事實後果就可以了。「土改運動」是中共治 下一系列侵犯人權,罔顧法治、「多數暴政」的政治運動的濫觴。一是「正義性」 ,一是少數人受害(地主階級相對農村村民畢竟是極少數),遂使暴力土改運動在 人權意識闕如的中國廣大農村順利展開,中共也就達到其包藏禍心的目的。加上毛 澤東在一九二七年寫的那篇「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從理論到實踐形成了「用 群眾斗群眾」(也叫「人民欺負人民」)的治國術。(群眾專改)的法寶到了「文 革」時期更登峰造極且「放諸四海而皆准」了。順便一提:一九六八年在廣東省澄 海縣縣城游鬥「余(錫希)林(興勝)反革命集團」、「黑幫份子」時,有一百多 名縣、公社中層幹部被活活打死。知情者指出,這些被打死者無一不是當時「土改 」鬥爭地主時大打出手的「積極份子」,因「立場堅定」而節節陞官者!是「現世 報」還是「暴力循環」?!不管如何,中共治下的每次政治運動,總是有一批人被 整,另一批人整人,「被人剃頭者,人也剃其頭!」這種情況,正是中共暴力土改 鬧的惡例所致。人民互相鬥爭,互相戒備,互相約制,使得最高統治者得以穩坐釣 魚台。所以毛澤東念念不忘「階級鬥爭一抓就靈」,可謂「真理」,神乎哉! 可惡而又可笑的是,在中共帶領農民中的痞子(中共稱作「流氓無產者」喪 盡天良,殘酷地犧牲了地主們的生存權與發展權之後,並沒有真正實現「耕者有其 田」,更沒有把廣大農民帶進「社會主義天堂」。相反地,從一九五六至一九五八 年即完成「土改」,六、七個年頭之後,中共通過「農業生產合作社—公社化」等 手段,「把分到農民手中的土地奪了回去。現在是實行「土地國有化」,農民一年 至頭辛苦耕耘,汗水淌下的充其量是「承包責任制」的國家土地而已! 革命干了五十年,一覺回到「解放」前。問一問目前農村中農民所受到的、 被中共黨官貪官的盤剝、欺凌,與之「解放前」受到地主惡霸之欺壓相比,該不該 再革命,該不該再「解放」?!中共如何面對此一問題?對於這五十年來含冤負屈 ,枉殺慘死的地主份子及其家人,不有愧意?!對於台灣幾乎與中共(大陸)同時 進行的和平(向地主贖買土地分給農民)土改,以至像泰國這樣一個沒有通過「土 改」以「解放生產力」的農業國家,現今之經濟、發展與社會狀況,與中共今天的 現實相比較,又是如何呢?為什麼江澤民還會在湖南「革命老區」聽到老農呼籲農 村要出現陳勝、吳廣這類「農民革命領袖」來解決問題?! 五十年不短,中共政權現在的中下層幹部,有好多「土改」時尚未出生呢! 他們也許不知他們所維護與效忠的政權是如何「為不義、殺不辜而得天下者」。有 人要辦「文革紀念館」而不可得。筆者建議先辦個「土改紀念館」吧,這個紀念館 就辦在傳媒、資訊、「北春」上。趁當事人有些還健在,大家都來寫「土改回憶錄 」,也讓我們的子孫後代,知道中共「土改」是怎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