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權狀況實錄 中國公民 王友群 作者手記:這篇文章於10月23日寄給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鵬、朱熔基、李瑞環 、胡錦濤、尉健行、李嵐清等6人,同時附了一封信。信中指出,這篇文章是在我就 要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情況下寫成的,希望幾位中央領導在萬忙之中抽空看一看 ,過問一下我的問題,因為我的問題就是中央領導定的。我認為,這不是一個小問 題,而是一個重大政策問題。信中特別提出兩點請求:一是盡快解除對我的所謂「 監控」;二是盡快解決我的工作問題(生計問題)。然而,時至今日,我沒有收到 任何回音。現只好將此文奉獻給全世界的讀者們。 1999年7月20日以來,國內外很多朋友都很關心我的處境,都很想瞭解我的 情況,但我一直不想寫我自己。因為我覺得自己在這廣闊無垠的宇宙中實在是太渺 小、太微不足道了。再者,我想通過我的實際行動,讓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讓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尉健行,讓中央紀委、監察部的領導們,讓各級公 安部門的領導們認識到,王友群是一個能夠顧全大局、胸懷寬廣、大公無私、知錯 即改、為國為民的真正的好人。所以,我沉默了很久。如果從1999年12月2日我獲准 回家算起,我沉默了整整10個月。然而,時至今日,我再也不能沉默下去了。如果 再沉默下去,我很可能就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了。如果再沉默下去,我將愧對我的 妻子和孩子,愧對我的親戚和朋友,愧對我的祖國和人民,愧對全世界所有正直善 良的人們!我的良心將受到譴責!一滴水可以見精神。我想通過我親身經歷的事情 ,看一看憲法和法律賦予一個合法公民神聖不可侵犯的公民權和基本人權是如何受 到尊重和保護的。對我所談的問題,我盡可能地多談事實,少作或不作評論,讓大 家用自己的頭腦去思考、去分析、去評判。我相信,全世界所有正直善良的人們自 會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判。事實勝於雄辯,公道自在人心! 一、我的簡要情況 1963年10月3日,我出身於湖北省仙桃市的一個農民家庭,我家祖祖輩輩都 是農民。我是長子,有3個妹妹,1個弟弟。父母和3個妹妹現仍在老家種地,弟弟大 學畢業後被分配到新疆克拉瑪依油田當一名普通技術人員。我的經歷很簡單。從6歲 開始上小學到31歲博士畢業,前後共計上了20年學,加上在大學工作的4年,我在學 校共呆了24年,地地道道的一介書生。1991年9月考入中國人民大學國際政治系國際 共產主義運動專業攻讀博士學位。1994年1月,成為中共預備黨員。7月畢業,獲法 學博士學位。8月被分配到中央紀委法規室(監察部法規司)工作。我是從1995年5 月4日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5月16日,我被任命為副處級紀檢員、監察員。到1999 年4月25日之前,近4年的時間沒有花單位1分錢的醫藥費,身體狀況很好。單位領導 對我是信任的,對我的工作是滿意的,甚至是重用我的。我先後於1995年、1996年 、1997年參加過中央紀委第五次、六次、七次全會的有關文字工作。曾參與過一系 列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方面的重要法規的起草制定工作;就黨政機關領導干 部廉潔自律、黨內監督條例、改革企業的監督問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的實施情況等重大課題進行調研並撰寫有關調研報告;執筆撰寫過人民日報短評、 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中央紀委辦公廳通報等。我的另一項重要工作是參與中央紀 委、監察部領導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分別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 紀委書記尉健行、中央紀委副書記侯宗賓、曹慶澤、徐青、夏贊忠、傅傑等領導同 志起草過講話和文稿。1996年3月,訪問中共元老薄一波時,共去了4個人,一位部 長級幹部,兩位局級幹部,再就是我。訪問結束後,由我執筆撰寫了《薄一波同志 訪談錄》。1997年參加了時任中央紀委常委的傅傑同志主持的「九五」國家社會科 學基金研究課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過程中的黨風廉政建設》的研究工作 。該研究成果獲1999年度黨建優秀讀物獎,國家社科基金研究課題優秀成果獎。由 我執筆撰寫的人民日報短評《不信東風喚不回》獲1995年度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好新 聞獎。由我執筆答覆的全國人大代表、政協提案得到提案人的高度評價,並中央紀 委機關各單位傳閱。1996年底,我由黨紀條規處調至政策研究處,黨紀條規處處長 孫飛因為我的人品和能力,多次找領導希望我能留在黨紀條規處,但領導以工作更 需要為由,堅持將我調到政策研究處。1997年底,中央紀委常委傅傑同志因為我的 人品和能力,提出調我做他的秘書,法規室領導認為我是業務骨幹,堅持不放我走 ,經請示有關領導將我留在了法規室。直到1999年3月中旬,也就是4·25的前一個 月,我還參加了尉健行在全國紀檢監察法規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的起草工作。在 中央紀委工作的五年裡,我一直堅持「高標準、低定位」,在學習、工作、生活等 各方面都嚴格要求自己,不貪1分錢的財,不好半分的色,不迷戀任何權勢和地位, 從不拉關係,走後門。學習勤奮,工作認真,生活簡樸,作風正派,有目共睹!19 99年7月20日,我因為在法輪功問題上犯了嚴重政治錯誤而被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實 行「兩規」措施,在長達135天的「兩規」期間完全失去人身自由。期間,我被開除 黨籍,辭退回家。1999年12月2日,我獲准回家。從此至今,作為公安部重點監控對 象,我一直呆在家裡,主要負責買菜、做飯,照顧妻子和孩子。辭退時,監察部根 據公務員辭退的規定,分3次發給我辭退費7900多元。目前我本人已無1分錢的生活 來源,僅靠妻子一人微薄的收入和親友接濟度日。目前尚欠中央紀委2名幹部的500 0元外債。 二、我的主要問題 我的主要問題是在1999年4月25日到7月20日之間,在中央正式作出剷除法 輪功的決策之前,在中央允許群眾自由練習各種健身氣功包括法輪功的條件下,本 著對黨負責、對政府負責、對人民負責、對歷史負責的精神,數次向中央領導人反 映當時我所瞭解和認識的法輪功的有關情況,向中央領導人講真話,講實話。這些 問題主要有:1、4月25日去中南海反映意見;2、撰寫致朱總理並江總書記的信《法 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3、撰寫致江總書記的信《法輪大法是真正的宇 宙大法》;4、撰寫《與江澤民同志談話預案》。而這些正是自1999年7月20日以來 我的人權狀況急劇惡化的根源。 1、4月25日去中南海的簡要情況 1999年4月25日晨,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金融專業的教師門淑蓮給我來電話, 說天津發生了公安人員非法抓、打法輪功學員的嚴重事件,她和她丈夫、孩子都准 備去中南海向中央領導反映問題。我去不去,由我自己決定。我稍微想了想,還是 決定去。當時我之所以決定去,還有這麼一些情況:第一,1998年6月,我曾以《功 德無量〈轉法輪〉》為題致信國家新聞出版署圖書司,反映有關法輪功的問題,時 隔10個月,沒有任何回音。第二,1998年8月,我又致信中央政治局7位常委,加上 中宣部長丁關根、國家體育總局局長伍紹祖,反映有關法輪功的問題,時隔8個月, 沒有任何回音。第三,1998年11月,我將自己寫的反映有關法輪功問題的信,135位 法輪功修煉者呈朱總理並江總書記的信,以及北美10位修煉法輪功的博士寫的《海 外學子的心聲》3份材料親手交到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尉健行的手中。當 時,我對他說,我反映的問題是涉及8000多萬群眾的大事,希望您能重視。尉健行 當即表示:「我一定看。」但他看過之後,將這幾份材料交給了中央紀委副秘書長 彭吉龍。5個月過去了,也沒有任何回音。現在又發生了天津事件,如果再不向黨中 央、國務院反映,就可能導致嚴重的後果。到了中南海北門傳達室之後,我向中辦 國辦信訪局的一位負責人反映了我的意見。此後,中央紀委法規室主任屈萬祥,中 央紀委副書記夏贊忠,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何勇,監察部副部長干以勝先 後來到中南海。大約中午12點多鐘,我被帶到中南海裡面的一間辦公室,由3位部長 級幹部和一位局級幹部對我進行批評教育,何勇主講,其他幾位輪流插話。談話的 中心內容就是:作為一名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的幹部,就不應該在這個時間到這 個地點來反映問題,來了,就是犯了嚴重政治錯誤,就是向黨中央、國務院示威, 就是和黨中央、國務院對著幹。我剛申辯說,我是因為反映有關法輪功的問題到這 裡來的,此前我曾親自給尉健行同志送過材料,沒引起他的重視,等等。何勇立即 打斷了我的話,說,這裡先不談法輪功的是與非,對與錯,你在今天這個時間到這 個地方來,這件事本身就是錯的,是不講政治,不講大局。我代表組織要求你,作 為你承認錯誤、認識錯誤的一個具體表現,立即出去勸外面的那些人回去,勸回一 個算一個。我說,我是以個人身份,按照黨章和憲法規定,到這裡來反映意見的, 我不知道我有什麼錯。我對我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組織上認為我錯了,請組織上 處分我好了。至於外面的人,他們對他們的行為負責,如果他們違犯了黨紀,按黨 紀處理,如果他們違犯了國法,按國法處理。就這樣一直談到下午3點多鐘,他們沒 有說服我。看實在談不出什麼結果,何勇指示,先把我帶回機關再說。回到中央紀 委機關後,由監察部副部長干以勝、法規室主任屈萬祥繼續對我進行批評教育。直 到晚上9點多鐘我才被送回家。 2、撰寫《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簡要情況 「4·25」事件後,中央紀委法規室領導要求我對自己的錯誤有一個正確認 識,特別提到最好能寫個書面的東西。不久,法規室召開全室處以上幹部會議,會 上傳達了江澤民同志4月25日晚就法輪功問題寫給中央政治局的一封信。這是中央領 導同志第一次就法輪功問題正式表態,而且完全是否定性的。很顯然,這封信沒有 經過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討論,也沒有經過中央政治局全體會議討論,更沒有經過中 央委員會全會討論,只是江澤民同志個人在事情剛剛發生之際,在沒有經過充分調 查研究的情況下發表的個人看法。由於江澤民同志是黨和國家最高領導人,「4·2 5」不久,這封信便在黨內傳達,其影響是非常大的。江總書記的這個看法與我當時 對法輪功的認識和瞭解差距實在是太大了。我想,江總書記之所以得出這個結論, 是因為他不完全了解法輪功的實際情況;中央紀委、監察部領導之所以認為我犯了 嚴重政治錯誤,也是因為他們不完全了解法輪功的實際情況。如果他們瞭解了法輪 功的實際情況,或許會改變看法和做法。經過近兩周的深入思考,我寫成了致朱總 理並江總書記的信《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這封信主要是根據我自 己修煉法輪大法4年的切身體會,根據我接觸到的許多法輪大法修煉者的切身體會, 根據我聽到看到國際國內許多法輪大法修煉者的心得體會,在1998年6月致國家新聞 出版署的信和8月致中央政治局常委信的基礎上寫成的。於1999年5月9日寄出。同時 寄給了另外5位中央政治局常委。5月10日,我托人將這封信送給法輪大法研究會的 負責人看一看。一周以後,研究會的負責人給我捎口信說,想把這封信印發給北京 的分站長們看一看,問我同不同意。我表示同意。不久之後,由於我不能控制的原 因,這封信被擴散到全國,最後上了因特網,被擴散到全世界。 3、撰寫《法輪大法是真正的宇宙大法》的簡要情況 寫這封信的直接導因是我看了原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院長李其華的思想 匯報。在5月9日致朱總理並江總書記的信中,我曾引用了這位81歲高齡的老紅軍、 老黨員、老醫學專家修煉法輪大法的心得體會。我覺得這個事例比較典型、也比較 有說服力。這封信呈上去不久,李其華便寫了這個思想匯報,承認自己修煉法輪大 法錯了。前後兩個李其華,讓我很不理解。前一個李其華虔誠修煉法輪大法許多年 ,自我感覺身心受益很大,怎麼一轉眼就承認自己錯了呢?我感到有必要繼續向中 央領導反映我對法輪功的看法。於是,我寫了致江澤民總書記的又一封信《法輪大 法是真正的宇宙大法》。於1999年6月12日寄出,同時寄給了另外6位中央政治局常 委。 4、撰寫《與江澤民同志談話預案》的簡要情況 6月12日的信發出去不久,在一次打坐煉功時,我突然萌生了一種當面進諫 江澤民同志的想法。我感到,江澤民同志是中央關於法輪功問題的核心決策人,如 能當面向他反映當時我所瞭解和認識的法輪功的實際情況,或許對中央的最終決策 會有所幫助。1998年11月當面向尉健行同志呈交反映有關法輪功問題信件的經歷, 給我以很大的鼓舞。於是,從6月底到7月20日,我先後3次致信尉健行,請求緊急求 見江澤民同志。這3封信是由中央紀委的有關領導負責呈交的,尉健行都看了,但對 我的請求未予理睬。在致信尉健行的同時,我開始著手撰寫《與江澤民同志談話預 案》。先寫了一個初稿。正當我對這個初稿進行修改時,中央紀委法規室主任屈萬 祥派人把這個稿子封閉在電腦中了。以上便是我的主要問題。 三、長達135天的所謂「兩規」 所謂「兩規」,通俗的說法就是隔離審查,正式的說法就是在規定的時間 規定的地點談清問題,是中國共產黨內對違犯黨紀的黨員採取的帶強制性的審查方 式。這種審查方式對於主要犯了思想認識錯誤的黨員來說,其局限性是顯而易見的 。尤其這種「兩規」措施與法律上的變相拘禁難以區分,如果運用不當就會演變成 變相拘禁,從而構成對憲法和法律賦予一個合法公民的人權和公民權的嚴重侵犯, 因而有違憲法和法律。我是1999年7月20日被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實行「兩規」措施 的,到12月2日正式解除,整整4個半月,135天。在長達135天的時間,我完全失去 了人身自由。24小時都處在武警的嚴密監視下,吃飯、睡覺、大小便、洗衣、洗澡 、理發、接受審查,等等,均有武警監視。從7月20日到10月上旬,長達80多天的時 間,我24小時都被關在室內,不准到戶外活動。只是在我的精神趨於崩潰身體極度 難受的情況下,在我的懇求下才批准我每天可以在武警的嚴密監視下在劃定的地段 (約100米左右)散步半小時。我與外界的一切聯繫均被切斷,即使偶爾給家裡打個 電話,也必須事先請示,得到批准後在監視之下方可通話。135天裡,睡覺從未熄過 燈。135天裡,只讓我讀一本書,即《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教育讀本》。135天裡, 除了談清前面已經談到的那些問題外,絕大部分時間就是在24小時的嚴密監視下轉 化思想。我從進去的第10天起就開始承認錯誤認識錯誤改正錯誤。一而再再而三地 表示,從思想上行動上組織上同法輪功徹底劃清界線,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 實際行動感謝黨組織的教育、幫助和挽救,願意接受任何形式的處罰,但一直得不 到積極回應,最終還是被開除黨籍,被辭退回家。長時間的失去人身自由,給我的 身心造成極大傷害,給我的妻子、孩子、父母及親友們帶來無盡的痛苦。這種所謂 的「兩規」早已演變成變相拘禁,甚至比這更厲害更嚴重。有一次,我看了一部反 映勞改犯的影片,就是勞改犯也比我的自由度要大得多啊!呆在那裡面,有時真有 一種生不如死的感覺!可說的事情很多,限於篇幅,我只摘取其中比較典型的個案 扼要介紹一下我被「兩規」期間的人權狀況。 1、難忘「7·20」 7月19日晚上,我做了一個夢,夢見自己第二天將被隔離審查。第二天(7 月20日)早晨,我把這個夢告訴了妻子。然後我找出一個行李包,把我換洗的衣服 、牙膏、牙刷、毛巾、剃鬚刀等生活用品都裝進去,同時把我準備面見江澤民的各 種文字資料全部帶上,匆匆別過妻子後,坐班車去了中央紀委機關。一進辦公室, 領導就通知我去開會,說是有一項重要法規急需修改,由各處抽人,政策研究處抽 王友群參加,馬上就走。散會後,我們一行5人坐一輛中巴前往位於北京市大興縣的 中央紀委監察部培訓中心。大約下午3點鐘左右,北京市公安局的幾名警官來到我住 的房間,向我宣佈拘傳的命令和對我的住所和辦公室進行搜查的命令。我簽好字後 ,由兩名警官押回市內。在兩名警察對我進行詢問的同時,另有幾名警察對我的住 所進行了搜查。然後我又被押往中央紀委大院,幾名警察又對我的辦公室進行了認 真細緻的搜查。兩處搜查,除了每一個法輪功學員都可以看到的一些資料外,再就 是我手抄的《轉法輪》以及我寫給尉健行信件的原稿,等等,除此以外,什麼也沒 有搜查到。搜查完畢,我又被押回中央紀委監察部培訓中心。我被安排在一間套房 裡,我住裡間,外間由監視我的武警住。當晚,中央紀委法規室的一位副局級幹部 代表中央紀委監察部領導正式向我宣佈,對我實行「兩規」措施。為調查我的問題 ,中央紀委監察部成立了一個4人工作組,最初一段時間北京市公安局的一名警官也 參與工作。負責監視我的武警共7人。中央紀委監察部培訓中心專門騰出6間客房供 工作人員使用。工作組配有一輛專車。從此,我便在這間套房裡度過了漫漫135個長 夜。 2、被開除黨籍 在我被「兩規」一周後,大約是7月27日,中央紀委法規室在我的關押地召 開黨支部大會。會上宣讀了我的主要錯誤事實和給予我開除黨籍的處分決定。對於 這個處分決定,我當時簽署的意見是:服從組織決定,我只不過是按照憲法和黨章 的規定,如實地向中央領導反映了我所瞭解和認識的法輪大法的實際情況。我相信 時間和實踐將作出公正的結論。11月5日,中央紀委機關黨委的一位負責人來到我的 關押地,向我正式宣佈給予我開除黨籍的處分決定。對此,我表示服從和感謝。這 個決定不符合中國共產黨關於正確對待犯錯誤黨員的優良傳統。《關於黨內政治生 活的若干準則》指出:「在黨內鬥爭中,對犯錯誤的同志,採取'懲前毖後,治病救 人'、'團結-批評-團結'的方針,達到既弄清思想、又團結同志的目的,是我們黨的 優良傳統。毛澤東說過:「對待思想上的毛病和政治上的毛病,決不能採取魯莽的 態度,必須採取'治病救人'的態度,才是正確有效的態度。」目的「完全是為了救 人,而不是為了把人整死。」「這個工作決不是痛快一時,亂打一頓,所能奏效的 。」我是從1995年開始煉法輪功的,到1999年4月25日以前,長達4年的時間裡,中 央紀委監察部沒有任何一個領導說我煉法輪功是錯的。從4月25日到7月20日,不到 3個月的時間,中央紀委監察部領導雖然對我進行了批評教育,但既沒有跟我講清真 相,又沒有解決我的思想認識問題。對我採取「兩規」措施僅僅一周的時間,就決 定將我開除黨籍,一棍子打死,不留任何餘地。這個決定不符合中共中央發佈的《 關於共產黨員不准修煉「法輪大法」的通知》精神。不符合者有三:第一,通知要 求從7月22日開始,針對「法輪功」問題在全體黨員中集中開展一次學習教育活動, 分學習提高、教育轉化和組織處理三個階段。組織處理一般放在學習教育活動的後 期進行。而中央紀委在學習教育階段剛剛開始的時候就對我作了組織處理。第二, 通知指出,學習教育活動「要立足於教育,立足於轉化,懲前毖後,治病救人。要 相信修煉'法輪大法'的黨員絕大多數是聽黨的話的,是能夠知錯就改的。」而我經 過學習提高、教育轉化之後已經完全都按照中央的要求做到了,這證明我「是聽黨 的話的,是能夠知錯就改的。」第三,通知要求「學習教育活動中,要嚴格掌握政 策界線。」也就是要區別不同情況,只有「對極少數有政治意圖、存心作亂的幕後 人物和策劃者、組織者,要堅決清除出黨。」而我僅僅是一個一般的修煉者,既不 是法輪大法研究會的負責人,也不是總站、分站的負責人,甚至連煉功點的負責人 都不是,更不是什麼「有政治意圖、存心作亂的幕後人物或策劃者、組織者。」用 尉健行的話說,我是屬於「上當受騙,被人利用」這一類的。既然如此,怎麼能采 取一棍子打死的辦法來對待我呢! 另外,這個決定也不完全符合客觀事實。除上面提到的一些重要事實外, 還有以下情況:第一,我的主要問題都發生1999年7月20日以前,即在中央就法輪功 問題作出正式決策之前,這是一個重要的時間界線。第二,我主要是以寫信的方式 向中央領導反映我對法輪功的看法,這在黨內是完全允許的。第三,我的問題主要 是思想認識問題,即在當時的情況下,我對法輪功的認識與江澤民同志意見不一致 。《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規定「由於認識錯誤而講錯了話或者寫了有錯誤的 文章,不得認為是違反了黨紀而給予處分。」第四,7月22日以後新聞媒體披露的情 況,事先我一無所知。第五,我除了在法輪功這一個問題上與江澤民同志意見不一 致外,在其他所有重大政治問題上都是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第六,從我修煉法輪 功起到1999年4月25日,我的一貫表現都是好的,即便從4月25日到7月20日,我的本 職工作都是保質保量完成的。第七,我犯錯誤也有些客觀原因,比如,1998年11月 尉健行同志收到我反映有關法輪功問題的信件後,如果及時對我進行批評教育的話 ,或許我就不會犯這麼大的錯誤。當組織上宣佈對我的處分決定後,我曾兩次寫信 進行了申訴,均未被理睬。延安整風時期,中國共產黨對黨的歷史上的「左」的或 右的路線錯誤進行了徹底的清算,但對人的處理非常慎重。毛澤東明確指出:「我 們的目的是揭發路線錯誤,又要保護同志,不要離開這個方向。」王明「左」傾路 線錯誤給黨和紅軍造成了巨大的災難性的損失,真是血流成河啊!可是中共中央並 沒有開除王明的黨籍。在黨的「七大」上,毛澤東還做一些同志的工作,選王明當 中央委員,那可真是既弄清思想,又團結同志,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啊!當我修 煉法輪大法時,我是一名共產黨員,當我按照黨中央的要求承認錯誤認識錯誤改正 錯誤,不再修煉法輪大法之後,我卻再也不是一名共產黨員了! 3、向尉健行求助無效 在我的心目中,我一直以為,尉健行同志是一個尊重客觀實際,善於獨立 思考,講究策略方法,勇於承擔責任的政治家,是一個令我尊敬的長輩。所以,在 長達135天的「兩規」期間,我曾先後給他寫了3封求救信,請求他的幫助。在這3封 信中,我都一再對因我的錯誤,給他本人,給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造成的損害表示 道歉,並作最誠懇的自我批評,反覆申明,同法輪功徹底決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 一致。請求盡快解除對我的「兩規」,恢復我的人身自由。但是,這些信呈上去之 後,都石沉大海,波瀾不興。我所有的呼救信號都是那麼的微弱,以至於轉瞬之間 便消失在蒼茫無涯的天際之間。1999年8月末,我第一次致信尉健行。信中指出,我 的主要問題都已經談清了,我也多次寫思想匯報,承認自己犯了嚴重政治錯誤,並 願意按組織的要求改正錯誤。我還特別談到我的家庭困難。在我被實行「兩規」措 施後,我的家務和孩子全靠我岳母幫助照料。8月25日,我岳母因事回武漢去了,家 中孩子無人照顧。我妻子一直身體不好。1990年曾患重病入院治療達半年之久,在 家病休一年才上班。1995年調到北京後,長達2年多沒有找到正式工作。1999年3月 ,她父親病逝。加上7月20日我被隔離審查,對她身心的打擊可想而知。我希望中央 紀委監察部領導本著革命人道主義精神,盡快恢復我的人身自由,以幫助我那淒苦 無助的妻子和孩子。我還表示,回機關後,我保證隨叫隨到,絕不給組織上添任何 麻煩。信通過工作組交給尉健行之後,沒有回音,我的狀況依舊。9月末,我被「兩 規」已經60多天了。我呆在那間套房裡什麼事都沒有了。有時一個星期見不到工作 組的人,有時兩個星期見不到工作組的人。我的兒子是今年9月1日上小學一年級。 我原以為至少孩子上學時我能回到家中,回到孩子身邊。然而無情的現實粉碎了我 的夢想。轉眼間,國慶節和中秋節就要到了。望著窗外繽紛的落葉,聆聽陣陣送爽 的秋風,我渴盼回家的心更切了。雖然我知道,寫信很可能白寫,但我還是忍不住 提筆再次致信尉健行。信中除了再次道歉、自我批評、表態之外,我特別引用了鄧 小平的一段話,鄧小平說:「對有錯誤的同志,要採取與人為善的態度,給他們時 間認真考慮,讓他們進行合情合理、澄清論點和事實的答辯,尤其要歡迎和鼓勵他 們進行誠懇的自我批評。有了這種批評就好,不要揪住不放。」我寫道:由於長時 間的關押,我的身心都受到極大損害,我的精神已到了崩潰的邊緣,我懇求組織上 盡快處理我。如果組織上認為我不適合做黨員,那就開除我的黨籍好了;如果認為 我不適合做公務員,那就開除我的公職好了;如果認為我觸犯了刑律,將我定罪判 刑好了。我實在是不願意在這裡呆下去了。最後我寫道,五十週年國慶大喜的日子 就要到了。在歷史上,在國際上,每逢國慶大典的日子,常常對犯有嚴重罪行但有 悔改表現的罪犯實行大赦、特赦,作為改造罪犯爭取人心的一種有效方式。我可不 想在這裡過國慶節。由於國慶節連著中秋節,我繼續寫道,中秋佳節是中華民族的 傳統節日,是閤家團圓的節日,我也不想在這裡過中秋節。然而,不管我想不想, 也不管我願意不願意,我還是在我的關押地度過了1999年的國慶節和中秋節。10月 末,我第三次致信尉健行。除了誠懇的自我批評外,我提出兩點懇求:第一,希望 在黨內給我處分。第二,希望能繼續留在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做點技術性的工作。 事實證明:我這兩項請求都是一廂情願,自作多情。 4、電話風波 7月20日被關進那套客房後,我與外界的聯繫全部被切斷。我住的裡間曾有 一部電話,在我進來之前就被拆除了。外間還有一部電話,是供武警用的,只能在 各個房間之間通話,不能與外界聯繫。直到8月25日,也就是我被關押的第35天,我 才被獲准給家裡打一次電話。此後,我偶爾要給家裡打電話,事先需提出申請,經 工作組請示中央紀委監察部領導批准後,方可在工作組成員和武警的監視下,在指 定的電話裡與家人通話。一天,我向工作組的人提出想給家裡打個電話,問問孩子 的情況。經請示後得到批准。當我拿起電話時,我怎麼也想不起我家的電話號碼。 反覆撥打了多次都不對。由此可見我當時的精神處於什麼狀態。我只好請工作組的 人幫助查一查,明天再打。第二天一整天過去了,工作組的人並沒有幫我查我家的 電話號碼,所幸我想起來了。晚上,我請值勤的武警請示工作組,我想給家裡打個 電話。結果連續請示了3遍,每次答覆都說讓我再等一等。當時我真有點沉不住氣了 (這在135天裡是唯一的一次)。當工作組的劉玉慶和李松林出現在我的門口時,我 沒有理他們,沿著床邊來回踱步。劉玉慶見狀,大發雷霆,認為我不該耍態度,一 個勁地訓斥我,認為我這也不是,那也不是,全是我的錯,認為我沒有資格如何如 何。在他的眼裡,我壓根就不是一個還擁有人權和公民權的合法公民,而是一個十 惡不赦的罪犯,不允許有人的喜怒哀樂!李松林也跟劉玉慶一樣不停地大聲斥責我 。兩個人活像兩挺機關鎗,嘟嘟嘟嘟地掃射不停。看著他們憤怒的樣子,聽著他們 刺耳難聽的話語,我實在忍不住了,掄起巴掌,辟辟啪啪地朝自己臉上打去,直打 得兩眼冒金星,兩位領導同志這才停止了怒吼!今晚的電話終於沒有打成。順便說 一句,劉玉慶現在成了我的鄰居。在11月下旬,我曾先後3次請示給家裡打個電話, 工作組的人置之不理,由於有了上一次的教訓,我也沒往心裡去,不讓打就不打吧 。 5、妻子急病 10月8日晚上,妻子突發急病。我母親打電話告訴了我這個消息。我當時心 急如焚,恨不得一下子飛回家中,照顧我那可憐的妻子。我懇求中央紀委監察部領 導,能不能讓我回家看望一下急病中的妻子。這個合情合理的要求被無情地拒絕了 。那天晚上,妻子突然腹痛難忍。到半夜一點多鐘,實在支持不住了。家中只有沒 有文化的老母親和不滿7歲的兒子。在北京,我們沒有一個親戚。別無他法,只好向 鄰居申英夫婦求助。申英立即打電話叫救護車,申英的夫人李婷攙扶著我的妻子從 23層一直走到樓下,坐救護車去了醫院。這時,醫院已無病床,只好在醫院的走廊 裡輸液止痛。申英夫婦忙完後先回家了。只剩下我妻子一個人在醫院裡接受治療。 到清晨4點多鐘,病情稍有緩解,我妻子便獨自一人拖著虛弱的身體坐出租車回家, 到居民樓下時才5點多鐘,電梯到6點才開。我妻子只好又從1層爬上23層!箇中的辛 酸難以言表。 6、被掃地出門 1999年12月1日下午,我被通知去開會。會上除了中央紀委監察部的一些領 導外,還有一些陌生的面孔。會上,中央紀委幹部室的負責人向我宣佈了將我辭退 回家的決定。據說本來要給我更重的處分,但考慮到我的實際情況,只給了一個除 名的寬大處理。這個處理不通情。我在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工作了5年,工作上勤勤 懇懇,認認真真,從領導到同事都是滿意的。雖然犯了錯誤,但已經認識並改正了 錯誤。孩子犯了錯誤,家長應該批評教育,甚至於給予嚴厲的處罰,但既然他已經 認錯改過了,就應該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怎麼能採取一腳踢出去的辦法來對 待他呢?更何況家長也有責任,此其一。其二,這個處理不達理。1999年8月16日, 我曾給妻子寫過一封信,信中寫道:「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我相信組織上會客觀公正地對待我的過去和現在,並對我的將來作出妥善的 安排。我們黨歷來是講政策的,是講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人,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 素的。這一點請你務必放心,只有黨組織才是最靠得住的。」11月,我給尉健行的 第3封信中,特別提出了能否繼續留在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做點技術性的工作。因為 我對紀檢監察業務還是比較熟悉的。雖然犯過錯誤,但畢竟是過去的事了,我自信 還是能夠做好工作,將功補過的。毛澤東在講到團結那些和自己意見不同的同志一 道工作時指出:「我們當中還有犯過很大錯誤的人,不要嫌這些人,要準備和他們 一道工作。」中央紀委對我的處理倒是乾淨利落,一腳踢出去完事,這無論如何談 不上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甚至可以說是對同志極端不負責任的表現。其三,這 個處理不合法。根據1999年10月15日發佈的《人事部、監察部關於對國家公務員修 煉「法輪大法」等問題的若干處理意見》,我是屬於應予解脫的那一類。當我修煉 法輪大法時,我是一名國家公務員,當我按照政府的要求認錯改過,不再修煉法輪 大法之後,我卻再也不是一名公務員了。1999年12月2日,我被正式解除「兩規」。 回到中央紀委機關後,法規室主任屈萬祥跟我簡單交談了幾句,讓我把工作證交出 來,把法規室發給每個人的《司法手冊》留下,把自己的物品收拾好,搬上車,盡 快離開。此時此刻,我不想多說一句話,也不想多呆一分鐘,收拾完東西後,便匆 匆登車而去。7月19日晚上,也就是我被「兩規」的前一天晚上,一位朋友對我說: 「聽說你沒有工作了,是嗎?」當時我很驚訝,不知是怎麼回事,連忙告訴他說: 「我有工作呀,好好的,啥事也沒有。」然而,135天之後,我果真沒有工作了,難 道這真是冥冥中注定的嗎?我真的不願意相信,但這卻成了事實。或許真的人生無 常也有常啊!寒風瑟瑟,正西風,落葉下長安。寒風中,我告別了工作5年多的中央 紀委監察部機關。寒風中,我回到了闊別135天的家。 四、公安部重點監控對像 回家了,真高興。我總算可以在沒有人24小時監視我的一舉一動的環境下 自由地呼吸了。我萬分珍惜與家人重新團聚的美好時光,我一定要認真地過好每一 天每一刻。我為自己確立了「服從大局,相信組織,管好自己」的12字原則,時時 處處嚴格要求自己,不給黨組織添麻煩,不給政府添麻煩,不給家人添麻煩。與過 去煉法輪功的人斷絕往來。外出,不接觸煉法輪功的人;在家,不接待煉法輪功的 人。沒有極特殊的情況,我不主動往外打電話;打到家裡的電話,我一般不接,讓 妻子和孩子先接。也不再提筆寫文章。每天的生活平淡極了,主要就是買菜,做飯 ,洗衣服,做衛生,輔導孩子的功課,照顧妻子和孩子的生活。有空就讀讀書,如 《毛澤東選集》1-4卷,《鄧小平文選》1-3卷,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朱德、 鄧小平的生平傳記等等。我想用實際行動讓江澤民總書記放心,讓中央紀委監察部 的領導們放心,讓我的親人和朋友們放心!然而,事情的發展總是出人意外。雖然 我現在名義上是一個合法公民,雖然我以最大的善心和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做一個 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一頂「公安部重點監控對像」的大帽子扣在我的頭上,使我動 彈不得。憲法和法律賦予我的人權和公民權隨時可以受到侵犯,甚至剝奪。我的家 庭生活長期籠罩在陰影之下。如果我目前的人權狀況仍得不到根本的改善,我很可 能就要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了! 1、沒完沒了的監控 回家以後,我才發現,雖然中央紀委監察部將我關押了135天,將我開除黨 籍,掃地出門了,我的問題還不算完。我被移交給公安部門監控起來了。所謂監控 ,就是不管我如何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也不管我本人願意不願意,只要公安部 門認為有必要,隨時可以對我採取各種合法或非法措施,限制甚至剝奪我的人身自 由,而且好像沒有時間期限。這些措施主要有:設立監控崗;要求我向監控人員報 告我的行動;談話;以談話為名將我看管起來;在敏感時期被告知不得外出;以傳 喚為名限制人身自由;跟蹤、盯梢,等等。從我12月2日回家之日起,公安部門就在 我居住的樓下設立了監控崗,到現在已有近11個月了,至今沒有撤銷的任何跡象。 就連中國人最隆重的新春佳節,監控人員都沒有休息,依然堅守崗位,保持高度的 警惕。這個監控崗每天都有人值班,有時一日三班,有時一日兩班。監控人員有時 是警察,有時是警察和保安人員,有時只是保安人員,有時還有從建築工地找來的 打工的農民。他們的主要職責是監視和控制我的行動。從我回家之日起,公安部門 要求我外出時都得向這些監控人員報告,諸如到哪裡去,幹什麼去,去多長時間, 什麼時間回來,等等。直到2000年7月20日,長達7個多月,260多天的時間裡,一般 情況我都呆在家裡不出去,萬一有事出去,事無鉅細,我都如實報告,如送孩子上 學,交電話費,上超市買東西,帶孩子去玩,甚至連買1斤麵條都報告。一次,我帶 孩子和母親出去玩,說好中午12點左右回家,因等公共汽車回來晚了一點,受到監 控人員的批評。以後再遇到這種情況,我都事先打電話回家,讓母親下樓向監控人 員請假。直到今年7月20日,我感到再也沒有必要這樣沒完沒了地報告下去了。從法 律角度講,作為一個合法公民,沒有任何義務向誰報告自己的合法行動;其次,這 麼長時間,我循規蹈矩,誠惶誠恐,已做到仁至義盡了,如果還有人不放心,那也 不能怪我了;再者,這種報告嚴重影響了我家庭的正常生活。從此,我不再向監控 人員報告。但監控並沒有解除,我的人身自由仍然隨時可以被限制或剝奪。回家以 來,我成了公安部門的常客。這在我過去幾十年的人生經歷中是聞所未聞的事。小 時侯,只知道公安局是專門抓壞人的。及至成人,才知道,公安部門是實行人民民 主專政的國家機器,是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的工具。我現在成了公安部門的 常客,我不知道我究竟算什麼!公安部門只要認為有必要,就找我去談話。回家的 當晚,我就被德外派出所警察找去談話。先是接受詢問,然後等待派出所主管法輪 功問題的副所長訓示。我耐心地等了幾個小時,直到深夜12點多鐘,那位副所長才 跟我作了簡短的談話。我回到家中時已是凌晨1點多鐘。母親一直等到我回家才去休 息。沒過幾天,西城公安分局的一位負責人又找我談話,並讓我寫一份保證書。其 實在我被「兩規」期間,我已自覺地給中央紀委監察部的領導寫過保證書了。但這 位負責人仍堅持讓我寫,我也按要求寫了。類似的談話還有多次。每遇敏感時期, 我或被找去談話,或被以談話為名帶到派出所由警察和保安人員看管起來,或由監 控人員告之不得外出。中國的敏感時期實在是太多了。以我回家這段時間為例,就 有:1999年12月20日澳門回歸前後,12月26日審判法輪大法研究會負責人李昌等人 前後,3月人大政協年會前後,4月25日前後,5月13日李洪志生日前後,6月4日前後 ,7月20日前後,10月1日國慶節前後,等等。12月26日中午,監控人員通知我說, 派出所領導要找我談話。我連午飯都沒有吃,就跟著監控人員走了。一進派出所的 門,正好遇到那位要找我談話的負責人出門辦事。我被帶到一間會議室,裡面坐著 十幾名保安人員和兩名警察。我就在這裡等著領導的訓示。直到晚上6點多鐘,派出 所領導才跟我作了簡短的談話。這時我才得知,今天是審判李昌等人的日子,派出 所領導擔心我呆在家裡不安全,說將我帶到派出所,是對我的保護。我還被告之: 今後3天不准外出,如果外出,不管幹什麼,一旦發現,就抓去勞動教養,至於人權 不人權的,那另當別論了。從中午12點多鐘出門,到晚上9點多鐘才回家,兩頓飯沒 吃,也沒有人問起過,直餓得我飢腸轆轆。聽了派出所領導的訓示,更讓我不寒而 栗。這種長時間的監控。就像套在我脖子上的一根繩索,時緊時松,讓我動彈不得 。它既是有形的,又是無形的。尤其是我沒有工作,又沒有生活來源,時間一長, 家人忍受不了,必然內戰連連。我妻子是個典型的賢妻良母。我135天的「兩規」已 使她心力交瘁。然而近一年來公安部門沒完沒了的監控又使她的精神受到極大的摧 殘。有時因為一點小事,甚至一句話,就大動肝火,難以自制,少則半小時,多則 1個小時以上。多次提出與我離婚。她說:「只要一看到那些監控的人,我就感到一 種莫大的侮辱。如果我有地方住,我真不想回這個家。」孩子雖然年幼無知,但長 期生活在這種環境中,也倍感孤單與無助,上學總吵著讓我陪他去,睡覺總讓我陪 他睡。我算得上一個能退能忍的人,但是這種長時間的精神折磨,有時真令我萬念 俱灰,真想一了百了。當我修煉法輪大法時,我家裡也有矛盾,但很快就過去了。 當我按照黨和政府的要求不再修煉法輪大法後,我的家庭矛盾越來越頻繁,越來越 尖銳,越來越具有爆炸性。這究竟是誰之過?! 2、我的工作問題 被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掃地出門以後,我的工作問題便成了一個突出的問 題。沒有工作,僅靠妻子一人微薄的收入維持生計是非常困難的。房租、水、電、 煤氣、孩子上學、一家三口人的生活,還有老父老母需要贍養,還有其他一些收費 項目,等等,這一切都需要錢。起初,我想自己出去找一份工作干,但我這個在江 澤民總書記那裡掛了號、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不敢要的人,公安部的重點監控對像 ,有誰敢要呢?依靠我個人的力量解決我的工作問題實在是太難太難了。萬般無奈 之際,我只好請求黨組織幫助。從我回家之日起到2000年7月7日,8個多月的時間, 我先後給尉健行寫了3封信,懇求黨組織雪中送炭,向我伸出援助之手。此路難,無 異於「蜀道難」。7月7日我給尉健行的第3封信中,再一次對我過去的錯誤向他表示 道歉並作誠懇的自我批評,再一次表明與法輪功從思想上行動上組織上徹底劃清界 線,堅決跟黨中央保持一致。在匯報我在家的良好表現和思想狀況後,再一次談到 了我的生活困難和工作問題。最後我寫道:「全國思想政治工作會議剛剛閉幕,我 們全家渴盼著黨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春風早日吹進我的家門。」然而,8個多月過去了 ,我的家庭生活越來越窘困,家庭矛盾越來越突出,可是春風就是不度玉門關。4月 23日,星期天,孩子吵著讓我帶他去天壇公園看看回音壁,說是語文老師要求的。 我家距天壇公園很遠,坐車也很不方便。我只好自作主張坐出租車去了。回家以後 ,妻子得知我竟然敢在目前經濟緊張時期花錢坐出租車,對我大發脾氣,罵了我足 足有一個小時以上。我實在聽不下去了,關上門,蒙頭就睡。妻子的火更大了,拿 起菜刀使勁砍門,只砍得我心驚肉跳。此情此狀,怎一個「苦」字了得!據後來了 解,根據尉健行的指示,由中央紀委的一名常委出面,幫助我聯繫過一些單位,但 是難度很大。因為北京市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都知道我寫過那篇文章(指5月9 日致朱總理並江總書記的信),有的單位明確表示不要,有的單位答覆說,先研究 研究,以後就沒有消息了。對於這種情況,我早有充分的估計。所以,在給尉健行 的信中,我就明確提出,在目前的特殊困難時期,即在中央紀委以外的單位解決我 的工作有很大難度的情況下,可否在中央紀委監察部的事業單位解決。這是一個非 常簡單可行的方案。如果中央紀委監察部的領導真心誠意地想解決我的工作問題, 那是輕而易舉的事。但是,中央紀委監察部的領導,一直堅持拒絕接受我的這個合 情合理的請求,關鍵原因是他們缺乏足夠的自信心,缺乏寬廣博大的胸懷和氣度, 不相信自己可以把一個犯過錯誤且已改正錯誤的人教育好,管理好,監督好。擔心 我再給他們惹麻煩。7月20日前幾天,中央紀委法規室主任屈萬祥給我來電話,說是 健行同志在你的第3封信上作了批示,中央紀委的領導正在抓緊幫你聯繫工作,請你 再耐心地等一等。我已經等了足足8個多月了,還要等到什麼時候啊!直到8月初, 一個偶然事件改變了我依靠中央紀委解決我的工作問題的想法。8月初的一天,妻子 回家後,又向我大發了一通脾氣,說我連累了她。我忙問怎麼回事?她說,她到今 天才知道,她的工作變動是受了我的牽連。《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規定,對 待犯錯誤的同志,「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株連無辜的家屬和親友。」我妻子從未煉 過法輪功,原在北京市的一個小火車站的機關辦公室裡工作,可以說是中國鐵路系 統最基層的一名最普通的辦事員,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然而就在我被「兩規 」不久,她被從機關精簡到車間當工人。當時我就預感到這件事可能與我有關,但 她並沒有在意,認為是正常的工作變動。今天上班時,一位知情的人告訴她說,她 的工作變動完全是受了我的牽連。聽完她的陳述,我沉默了很久很久。我犯了錯誤 ,連我的妻子也不放過!妻子的同事建議,如果我能出國,盡快聯繫出國,再在國 內呆下去,將毫無出路。這時,我想起了我的一位熟人正在美國探親。我立即與他 取得聯繫,請他幫我聯繫到美國去做訪問學者,研究美國反腐敗的體制、機制和法 制。這件事很快便有了回音,說正在與美國哈佛大學接洽,只是一些細節尚在商談 之中。這個消息著實讓我們全家高興了好幾天。8月10日,我請中央紀委法規室主任 屈萬祥轉告尉健行和中央紀委監察部領導,如果我回中央紀委監察部事業單位工作 確實有困難的話,那麼我就準備去美國做訪問學者了。對此,我想聽聽尉健行有什 麼指示。結果直到今天,尉健行什麼話也沒有說!依靠中央紀委解決我的工作問題 ,到此算是畫上一個句號。一場艱難的馬拉松! 3、國慶節期間的遭遇去天安門受阻 10月1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51週年大喜的日子,也是我國奧運健兒勇奪 28枚金牌,舉國歡慶的日子。然而,這一天的遭遇卻讓我刻骨銘心,難以忘懷。國 慶節前幾天,妻子和我商量,一過節,政府有關部門就敏感,我們還是避避嫌好。 她建議我帶孩子回趟武漢,順便給我岳父掃墓(我岳父去世時,我正參加尉健行一 個重要講話的起草工作,未能回去參加他的葬禮)。回武漢的細節都商量好了。到 了晚上,妻子突然對我說,最好還是別回武漢了。家裡經濟條件實在是太困難了, 來回都得花好多錢。我說,上午不是說得好好的,怎麼突然變卦了。為此還爭執了 很久。最後我還是同意不回武漢。10月1日,吃過早飯,閒著沒事。我徵求妻子意見 ,是否帶孩子出去玩一玩。妻子說,要去你自己去,我要看奧運會閉幕式。這時我 想起去年國慶節被關在室內不讓出門的情景。當時舉行50週年國慶大典,我多麼想 到天安門廣場去看一看啊!可是我出不去啊!今天又到了國慶節,我國奧運健兒得 了那麼多金牌,我是發自內心的高興啊。於是,我便決定到天安門廣場去看一看。 我剛坐上公共汽車,一回頭,發現負責監控我的人也跟上了車。他對我說:「上面 有指示,你今天走到哪就跟到哪。」車到離天安門還有兩站地的時候,突然熄火了 ,怎麼也點不著。沒辦法,全車的人只好下車。我對監控的人說:「那咱們就步行 去天安門吧,有你在旁邊做個證明人也挺好。」他說,要打電話給派出所領導報告 一下。要通電話後,派出所的人要我接電話,說:「你今天最好別去天安門。」我 問:「我去天安門違法嗎?」他說:「不違法,但最好不要去。」我說:「既然不 違法,那我就去定了。」放下電話,我就走。派出所領導立即指示跟蹤的人,無論 如何都要阻止王友群去天安門。跟蹤者立即追上來,抓住我的手,抱住我的身體, 阻擋我的去路。我跟他講道理,他就是不聽,一個勁地說:「我不懂法,我是法盲 ,是派出所授權的。」我掙脫後就跑。他在後面大喊大叫:「抓住他!抓住他!」 我停下來問他,我做了什麼壞事,你大喊大叫要抓住我。他什麼也說不出來,就是 不讓我走。說:「派出所要派人來,你跟他們去說。」這時,我去天安門的興致被 掃掉了一大半,只好等派出所的人來。約半小時後,派出所領導開車來了。他們讓 我先上車。上車後,跟蹤的人也上了車,坐在我的身邊。我試試手邊的車門能不能 打開,結果發現門鎖上了。派出所的領導對我說:「今天有法輪功的人去天安門鬧 事,你就別去了。」我據理力爭了幾句,他們仍堅持己見,甚至說:「看在咱們哥 兒幾個的面子上,你就改日再說吧!」事已至此,再爭下去實在是沒意思了。我只 好隨車返回家中。天安門終於沒有去成。 4、緊急致信尉健行 去天安門受阻一事給我的震動很大。在國內,在國慶節,作為一個合法公 民,我連去天安門廣場看一看的自由都沒有。那我還能去哪裡呢?我正在聯繫到美 國去做訪問學者,在美國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公安部門能允許我去美國嗎?很顯然 ,這是絕對不可能的!想到這裡,我渾身不禁打了個寒戰!尉健行是主管政法工作 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今天的事我一定要向他反映。沒有反映,是我的問題;反映了 ,他不管是他的問題。憤激之下,我寫道,如果我的人身自由得不到最基本的保障 ,我將向國外尋求政治避難。在信的末尾,我寫道,6月2日,我曾對到我家的中央 紀委領導講,我的問題必須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來解決,解決得好,在國際國內 將產生很好的影響;解決得不好,將在國際國內產生很壞的影響,我現在仍堅持這 個看法。我曾經承諾過:「上要對得起健行同志」,在我認為應採取必要的措施之 前,想先聽聽您的教誨。信寫好後,顧不上吃飯,我連忙下樓發信。剛到樓下,負 責監控的人說:「派出所剛來電話,說你今天最好哪裡也別去。」我說:「我去中 央紀委值班室也不行嗎?」他說:「那我請示一下。」等了很久,派出所領導開車 來送我去中央紀委大院。中央紀委值班室的王永恩、趙文波出面接待。我對他們說 :「我有一封重要而緊急的信件,請你們迅速轉交尉健行。如果延誤了,由此引起 的嚴重政治後果,你們是要負責任的。」他們表示負責轉交。當時在場的有:西城 公安分局的翟軍和德外派出所的郭學軍。我相信,尉健行肯定收到這封信了。但至 今為止,我沒有聽到尉健行的片言隻語! 5、上書李鵬委員長 10月2日,我帶孩子去景山公園和北海公園玩。負責監控的人全程跟蹤。1 0月3日晨,我去買早點,剛到樓下,監控人員就說:「派出所來電話,這幾天你最 好哪裡也不要去。」我沒理他,逕直向賣早點的地方走去。他一直跟著,一邊走一 邊說:「這是上面的意思。」我一聽就火了:「上面就可以違反憲法和法律嗎?就 是江澤民,也不能違反憲法和法律!」回到家中,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我連買幾 個饅頭都有人跟蹤,這究竟算怎麼回事呢?!我立即拿出筆和紙,給李鵬委員長寫 信。信的一開頭,我寫道:「李鵬委員長: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公民。自從 去年7月20日以來,我所享有的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公民的合法權益屢屢受到有關部門 的粗暴侵犯,特別是近期,這種侵犯有愈演愈烈之勢。您是中國最高立法機關的最 高領導者,對於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為此,特上書給您, 希望您真正秉持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按照憲法規定,切實保障一個普 通公民神聖不可侵犯的公民權和基本人權。如果連您也做不到這一點,那麼,由此 產生的嚴重後果,您要負歷史責任的。」在信的結尾,我寫道:「在人類即將跨入 新千年的歷史時刻,在國慶51週年大喜大慶的日子裡,在'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被 莊嚴載入憲法的今天,在對外宣稱中國人權狀況處於最好時期的今天,在中華人民 共和國的首都北京,竟然發生了這樣打著'上面'名義,明目張膽地違反憲法和法律 的嚴重事件,實在是令人憤怒、震驚和寒心。我強烈要求:全國人大就此進行嚴肅 認真的調查處理,切實保障一個遵紀守法公民的合法權益。否則,我要向全世界揭 露這種粗暴踐踏人權和公民權的違法行為。我盼望著您的正式答覆。」信寫好後, 我又將原信複印了4份,分別抄送: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朱熔基,國家副主 席胡錦濤,全國政協主席李瑞環,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封好信後,我立即出去發 信。剛下樓,便受到兩名監控人員的極力阻攔,說什麼也不讓走。其中一位立即將 此事報告了派出所。不一會兒,派出所的一名姓董的警察帶一名保安人員來了。這 名警察說:「跟我去一趟派出所,怎麼樣?」我說:「我不去。」警察立即拿出一 張傳喚證填上,強制讓我去派出所(事後我感到這是濫用強制手段變相限制人身自 由,實際上也是違法的)。在派出所,這名警察查看了我給李鵬等5位政治局常委的 信之後,跟領導作了匯報。然後,他讓我等領導來。大約等了2個小時,西城公安分 局的一位姓楊的負責人才來跟我談話。他也查看了我手中的5封信。聽完我的陳述後 ,他建議我,此事先緩一緩,過了這一陣子再說。我只好同意,不同意又能怎麼樣 呢?!信終於沒有發出去。回到家中,又挨了妻子一頓訓斥,說這日子真的沒法過 了。叫我趕快寫離婚協議書,咱們離婚算了。我的大腦已趨於麻木,趕緊拿出筆和 紙,寫好離婚協議書,簽上自己的名字。順便說一句,今天是我37週歲生日。第二 天早晨,妻子剛起床,聽我說了幾句話,她就大叫頭痛,而且越來越厲害,以至於 連班都上不了了。跟領導請過假後,她又連珠炮似地數落起我來,把我直罵得目瞪 口呆。我想,如果我目前的人權狀況再得不到根本的改善,家裡可能就要出人命了 。人命關天。今天就是天上下黑雪,我也要把致李鵬委員長的信發出去。穿好衣服 ,帶上5封信,匆匆下樓,監控的人居然不在(回來後得知是買早點去了)。我趕緊 騎上自行車,到郵局把5封信發出去了。一塊石頭終於落地了,我想我們家可能有救 了。信是發出去了,回音照例是沒有的! 6、監控措施升級 從10月5日開始,只要我出去,不管幹什麼事,都有人跟蹤。據監控人員講 ,我的活動範圍不能超過德外地區,在此範圍內,我的一切行動都有人跟蹤。出此 範圍,必須向派出所請示後再說。於是,我上超市有人跟蹤,買菜有人跟蹤,買早 點有人跟蹤,送孩子上學有人跟蹤,到公園理發有人跟蹤,到商店買東西有人跟蹤 ,帶孩子到餐館吃飯有人跟蹤。10月8日,國慶長假結束,監控人員由2個變成了4個 ,跟蹤者由1個變成了2個。跟蹤,跟蹤,沒完沒了的跟蹤,以至於我那剛滿7歲的孩 子搭了一個玩具車,取名為跟蹤車,說:「爸爸走到哪就跟到哪。」我身高不過1. 70米,體重不過60公斤,手無縛雞之力,沒有工作,沒有生活來源,老老實實做人 ,本本分分做事,不偷、不搶、不貪、不佔、不嫖、不賭、不爭、不鬥、不抽煙、 不喝酒,甚至連茶都不喝,更不要說幹任何違法亂紀的事了。我究竟妨礙誰了?自 古以來的有識之士都講:「攻心為上,攻城為下。」1700多年前的三國時代,有一 個諸葛亮,討伐南王孟獲時,「七擒七縱」成為千古佳話。毛劉周朱領導人民用小 米加步槍打敗了日本侵略軍,打敗了國民黨蔣介石,推翻了壓在中國人民頭上的三 座大山,靠的是什麼?靠的是人心的力量。怎麼到了21世紀,在政治昌明,經濟發 展,文化繁榮,社會進步的今天卻又時興起盯人戰術了呢? 據說所有這些由監控人員或派出所具體實施的公然違反憲法和法律,粗暴 踐踏人權和公民權的行為都是按照「上面」的指示精神辦的。那麼,這個「上面」 究竟是誰呢?監控人員的「上面」是德外派出所, 德外派出所的「上面」是西城公 安分局,西城公安分局的「上面」是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的「上面」是公 安部,公安部的「上面」是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干,羅干的「上面」是主管政法工作 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尉健行,尉健行的「上面」是誰呢?不說大家都知道,那就是代 表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敬愛的江澤民總書記。但是我無論如何也不能相信, 那些公然違反憲法和法律,粗暴踐踏一個合法公民神聖不可侵犯的人權和公民權, 欲使我家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命令是敬愛的江澤民總書記下達的。但是誰能把我 定為「公安部重點監控對像」呢?很顯然,不是公安部或公安部以下的機構和人員 ,因為我和他們沒有任何矛盾和衝突。那麼究竟是誰呢?羅干與我也沒有任何矛盾 呀!尉健行跟我有點關係,我曾經是他的部下,給他惹過不小的麻煩,按他自己的 說法,就是把他「搞得在中央抬不起頭來。」但我已經受到了嚴厲的懲罰,況且他 是那麼高級別的官員,論年齡是我的父輩,總不至於跟我過不去吧!那最後就剩下 您--敬愛的江澤民總書記了。我跟您寫過幾封信,觀點和看法和您不同。實踐證明 :您是對的,我是錯的。但是誰又能不犯錯誤呢?陳獨秀、李立三、王明、張國燾 、王稼祥、張聞天、胡耀邦、趙紫陽都犯過錯誤,即使像毛澤東、鄧小平這樣世界 級的偉人,也曾犯過錯誤,犯了錯誤就不讓他像正常人一樣生活了嗎?更何況他已 經改正了錯誤,而且改得很好!但我還是不能相信那些命令是您下達的。因為您是 那麼德高望重、又經常「登高望遠」,又講「依法治國」,又充分尊重人權和公民 權。怎麼會是您呢?也許誰都不是。只是老天爺給我開了一個不大不小的玩笑吧! 10月8日,當我妻子因為跟蹤的事情斥責了我1個多小時後,我提筆給美國駐中國大 使寫了一封請求政治避難的信。但是當我準備把這封信發出去的時候,我突然猶豫 了,倒不是因為有人跟蹤。只是此時此刻,我強烈地感受到,我仍然深愛著我的祖 國和人民,我的血管裡流淌的是中華民族的血,我是炎黃子孫,龍的傳人。我不能 這麼做。我從1999年5月9日上書給您,到2000年10月3日上書李鵬委員長,雖然碰得 頭破血流或被置之不理,都充分說明我是信任您的,信任李鵬委員長的,信任中國 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我現在仍然相信,依靠中國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依靠您,還是 能夠解決我的問題的。希望您能像關心土耳其地震災民、俄羅斯「庫爾斯克」號沉 船官兵、越南遭洪水襲擊的難民那樣關心關心我目前的處境。其實我的奢望並不高 ,只求做一個您治下的順民而已。但求這個宏願在不久的將來能成為現實。最後, 向全世界所有關心、幫助我的朋友們表示最衷心的感謝,我也萬分地想念你們!(2 000年10月20日) 聯繫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馬甸裕中西裡32樓2308室郵政編碼:1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