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大受害人請願書 尊敬的江主席、朱總理: 你們好!我們是「新國大」金融大案的蒙冤受害者,我們是在陷入上天無路 ,入地無門的絕境之中才來向主席和總理「告御狀」的。 新國大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是一家經中國證監會批准,銀行驗資,由北京市工 商局於98年2月16日頒發了營業執照的國有期貨公司。新國大的大股東是兵器部中國 燕興總公司北京綜合公司,佔有新國大95%股份;新國大的法人代表、董事長系由 中國燕興公司北京燕興綜合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長、總經理郭連章兼任。武警部 隊為新國大的二股東,佔有新國大的5%股份。武警部隊不僅委派現役幹部王鑫和轉 業幹部王洪健到新國大任職,參與新國大的管理工作,調撥軍用卡車供新國大專用 ,而且給新國大的外聘顧問麥克(化名倪文亮,真名曹予飛)的專車掛上武警的車 牌,派出武警戰士黃革棟擔任麥克的司機,並給麥克配備了專職保鏢。 98年3月,經由李鵬委員長之子李曉勇的牽線與引薦,中央領導李瑞環、吳邦 國、羅乾等同志接見了新國大的老總高振定、法人郭連章,顧問麥克,財務總監龔 聰穎等人,並參與了新國大舉辦的「精登杯名人網球賽」。中央領導與新國大領導 層合影的巨幅彩照及錄像,極大地推動與加速了剛剛萌發一點金融與投資意識的人 們,從北京的各個角落絡繹不絕地奔向了新國大。從98年3月到新國大出事,在短短 的半年裡,投資「新國大」的熱潮在首都期貨界形成一股巨大的衝擊波。當時誰也 不清楚投資到新國大的資金究竟有多少,只知開戶入資簽訂期貨合同的帳戶5840戶 ,僅客戶自己盯盤操作的大廳就有5個,每個大廳有四、五十台電腦,十萬左右的客 戶還是兩三個人合用一台電腦,這一景觀不僅在當時的北京,就是在全國也是絕無 僅有的。這一衝擊波的形成主要不是因為投資者事先從證監會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新國大是一家合法的期貨公司,也不是因投資者入資開戶前親眼目睹了國家工商局 頒發給新國大的蓋有紅色國徽大印的營業執照,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他們覺得:新 國大有兩個後台大老闆,兵器部中國燕興總公司和武警部隊,又受到中央領導的接 見、關照與支持,這是別的期貨公司所無法相比的,因此投資新國大應當說是最保 險的。 新國大原為海南泛亞投資有限公司和北京康達洲際發展公司的控股公司。98 年初,經李曉勇、證監會孫家其、宋遠等人從中撮合,兵器部中國燕興總公司以其 子公司北京燕興綜合公司的名義從「泛亞」與「康達」手中收購了「新國大」,經 中國證監會的批准,辦理了股權、法人以及《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變更手續,由 國家工商局正式頒發了新的營業執照,從此新國大成了「北京燕興」的控股公司。 從新國大實現股權變更之日起到新國大出事之前,新國大作為「北京燕興」的控股 公司,整個運作過程始終是在證監會孫家其、宋遠和「中國燕興」及「北京燕興」 鼎力關照與支持下進行,「中國燕興」副總經理邵長成多次親臨新國大公司視察與 指導工作,「北京燕興」的法人郭連章委派羅中懷為新國大副總,並與證監會保持 經常聯繫,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向證監會報送有關材料與報表。直到新國大出事前幾 日。98年7月14日,證監會宋遠處長等三人還到新國大檢查工作,仍對公司運作表示 滿意。 公司出事的前一天,即98年8月3日,新國大的客戶照常到公司盯盤做單,8月 4日當客戶到公司門口便驚呆了:公司大門裡外全是警察,整個公司大樓被崇文區公 安分局佔領了。究竟出了什麼事,誰也說不清楚。在新國大入資開戶的客戶獨資者 不多,大多數帳戶都是合資戶,一個帳戶少則由兩三戶合成,多則由十幾戶組成。 5840多帳戶涉及的家庭不下兩萬個,牽攫到切身利害關係的人十萬之多。這些人大 多數是離退休和下崗人員,五億多資金大多數是養老金、退休金、為孩子積攢的學 費,準備買福利房的錢,有的是生活費和撫恤金。總而言之,是幾十年甚至是一輩 子省吃儉用積攢起來的血汗錢。突然一夜之間化有烏有,錢全沒了。大家不能不自 發地如同沒頭蒼蠅似地東奔西走,上訪中辦、國辦、市信訪辦、中國證監會、中國 燕興總公司、檢察院,以及去年兩會期間的人大和政協代表,共五十多閃。唯一的 目的無非是想要回自己的血汗錢,無非是想政府能為民作主。但是一年零五個月過 去了,我們的奔走呼號與耐心企盼與等待得到的卻是:已有5人因氣急身亡,被關押 在拘留所、派出所27人次,被公安人員強行搜查、審查、錄像、錄音120餘人次。被 派出所片警談話威脅的400餘人。99年五十年大慶前夕,新國大的一部分患難客戶到 天安門照相,被公司人員強行推上警車,有兩名女同志不願上車,被幾個公安踢得 遍體鱗傷,引起幾百名中外遊客圍觀。新國大客戶被人坑了,不僅有理無處說,有 冤無處申,反而被某些公安幹警扣上一頂重得可怕的「聚眾鬧事」的大帽子,像對 待法輪功一樣對待我們。 新國大案發後,8月22日國務院責成北京市政府牽頭,成立「六部委」處理新 國大問題聯合工作組。這個工作組的主要責任是什麼?他們主要做了哪些工作?他 們對新國大案件是怎麼看的?他們是如何向中央報告的?新國大的投資者一概不知 。投資者認為聯合工作組的主要任務就是要查清新國大件的真相,本著對黨、對兩 萬個家庭十萬多人負責的原則,把新國大案件的真相如實報告給中央。但是我們認 為,工作組不僅沒有這樣做,反而利用他們的合法與權力幹著欺上瞞下坑害十萬多 人的罪惡勾當。 首先,聯合工作組的組成本身就是一個大問題。證監會和中國燕興總公司是 新國大案件的當事人,讓他們參加聯合工作組,等於是由他們自己清查自己,除了 推卸自己的責任,不會有別的結果。事實正是如此。新國大案發後,「中國燕興」 副總經理邵長成曾當著上訪客戶的面明確表示:新國大是國有公司,投資新國大是 合法的,大家的合法權益肯定會受到國家和政府的保護,請大家放心。然而99年4月 出台的「北京市公安局起訴意見書」卻把「北京燕興」從「泛亞」與「康達」手中 收購新國大這一重大舉措,說成是郭連章背著中國燕興總公司,欺騙證監會與工商 局的個人犯罪行為,這顯然反映了中國燕興總公司與證監會的意志與傾向,這個意 志與傾向具有一箭雙鵰的作用:不僅開脫了中國與新國大的祖孫關係,開脫了證監 會在中國燕興總公司與新國大之間牽線搭橋的作用,而且一巴掌把國有的新國大打 成了一個非法的公司。既然公司是非法的,十萬人的血汗錢被侵吞了也就活該了。 為了達到這個險惡目的,中國燕興總公司正在走這樣一步棋:犧牲郭連章,逼著郭 連章作偽證,把一切問題一個人兜著,作為報酬,中國燕興將善待郭的家人。 第二,據新國大高層職員透露,案發前,公司沒有虧損,客戶投資在新國大 的錢不可能一夜就飛了。新國大的郭連章在案發時也感到非常奇怪與震驚:為什麼 幾天前還有4個多億,一下子就不翼而飛不知去向了呢?這筆巨款被誰弄走了,聯合 工作組應該清楚。現有有人私下議論,這筆巨款中的很大一部分是被武警部隊強行 劃走了。還有人說:這筆巨款在張萬年女婿手中。這個說法有多少根據我們不能妄 加猜測。但如果真是如此,我們便理由相信作為聯合工作組成員的中國燕興總公司 也應該知情,由此我們也就有理由懷疑中國燕興總公司與武警部隊之間可能有什麼 骯髒的交易:你不揭露我與新國大祖孫關係的真相,我不揭露你侵吞新國大巨款的 真相。 第三、做偽證是為了掩蓋與捏造新國大事件的真相。為了達到這個不可告人 的罪惡目的,最後很可能會走殺人來口這一步棋。新國大案件真相的最重要的知情 人是郭連章、麥克、高振宇與龔聰穎,一旦偽證做成,人被殺了,來口了,新國大 案件的真相和十多萬人的冤情也就沉入大海,不可能重見天日了。 我們給主席、總理寫這封信的目的是懇請主席、總理於萬忙之中能關注過問 一下這個大案。我們的希望與要求有四點: (一)請主席、總理選派得力人選,重新組成工作組,原聯合工作組中的中 國燕興總公司不宜保留在工作組內,以便徹底查清案件的真相。 (二)人民群眾投資在新國大五億多資金去向問題應是清查工作的重中之重 ,應徹底查個水落石出。 (三)為了不給企圖故意殺人滅口者有機可乘,在新國大案件真相查清之前 ,即使是犯死罪的案犯不也不宜立即處決,最好能留到案件真相大白於天下之後再 做處置。 (四)對於原聯合工作組成員中蓄意製造偽證以掩蓋新國大案件真相的人應從 嚴處置。 不管有多大阻力,我們都堅決要討回自己的血汗錢。 新國大期貨經紀有限公司 部分投資客戶(簽名) 200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