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何在? 新國大期貨經紀有限公司部分投資客戶 五十年大慶前夕,新國大客戶成群結隊去天安門廣場「照像」,已經對新國 大受害人警惕有加的警察發現一個新國大的人就抓一個,當場有20餘人被扣留在信 訪辦拘留審查,其中有兩位婦女被打得遍體鱗傷。至今為申訴此案的客戶被無辜關 押的人數已達27人次,被拘留審查過的已達100餘人次。受損失的客戶成了罪犯!成 了被追究的對象。但是,不怕當作罪犯拘押的人們仍有意觸怒當局,在澳門回歸前 ,他們還曾計劃去最高檢察院和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請願,再冒一次風險。但 是,聽說,最近當局內部已經通報,當前北京的不穩定因素之一就是新國大案,估 計客戶們會再次鬧事,但是料定人數不會多。為了不搞得太殺風景,他們改變了日 期。在全民同慶澳門回歸之後的22日,才集合了500人,到最高人民檢察院上訪,這 是人數較多的一次,警察早就恭候在那裡了,但是,當代表向檢察官指出,每次都 受到鎮壓時,兩位檢察廳長說,我們要保護你們,不會抓人。有的老太太大哭,跪 地哭訴,在這兩位檢察廳長的引導下工作人員態度很好,把椅子讓給代表坐,他們 自己始終站著聽取意見。特別是,北京市負責公訴的檢察單位公開承認,他們已經 發現所得到的調查材料中有偽證,願意約定時間仔細聽取意見。受害人於是就寄以 希望,認為中國竟不同於文化大革命時期了,黨天下畢竟已經不是壞人一手遮天了 ,司法獨立可期。 但是,12月28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分院對「倪文亮卷款企圖偷越國 境案」時行了預審,被告人李新嬰,去年9月2日因請願被拘押,現按非法集資罪被 起訴。顯然,當局打算殺一儆百,壓制住受害人,不僅不准鬧事,而且以李新嬰的 下場警告他們。那麼,當局計劃把全案如何了結呢?從起訴書看,基調仍然如同去 年11月7日新華社新聞一樣,除李新嬰作為非法集資投資新國大被起訴外,起訴書中 的被告有22人: 曹予飛,化名倪文亮,別名麥克(Michael),男,新國大期貨經紀 公司顧問,1998年9月5日被捕; 高振宇,男,1971年生,新國大期貨經紀公司總經理,山東省中慧期貨經紀 公司總經理助理,1998年9月5日被捕; 龔聰穎,女,1968年生,新國大期貨經紀公司財務總監,1998年9月5日被捕 ; 郭正,男,1972年生,無業,1998年11月14日被捕; 朱海燕,化名蔣航琦,女,1974年生,1998年10月14日被捕; 王豐,男,1970年生,1998年10月14日被捕; 郭連章,男,1950年生,新國大期貨經紀公司法人,1998年9月29日涉嫌受賄 被捕; 來巖,別名來鳳巖,女,1956年生,1998年10月2日涉嫌轉移贓物罪被捕; 劉梅香(龔聰穎之母),劉建紅、師巖、季娜等均於1998年10月14日因涉嫌 窩藏贓物罪被捕; 陳惠芳、鄭子華夫婦,鄭子華之弟鄭子斌,1998年10月8日涉嫌組織他人偷越 國境罪被捕。 按照起訴書,曹予飛等人以經營期貨為名,詐騙公眾錢財,在山東設立假期 貨盤房,指使郭正等人在山東作假的期貨交易信息,欺騙公眾。而新國大公司被說 成是曹予飛賄賂郭連章利用偽造的公章與證件非法成立的非法公司,也就是說,有 關的上級公司為全部之情,不必承擔任何責任,全案只是曹予飛欺騙了4000餘名客 戶,騙取了4億余元人民幣,把其中9000餘萬轉移至境外,2億余元含糊其辭放在「 被揮霍」名義下。起訴書根本沒有提,8月初案發後,郭連章還說過,賬面上有4億 元,那麼曹予飛攜款逃離時帶走多少錢?下落如何?起訴書所涉及的窩藏的贓款贓 物數量也有限。所以,全案的實質:大宗款項何在?十分含糊。而且罪犯帛造假的 身份證與護照,逃至中頃邊境等如同在無人之境。 對於這一刑事案,人們毫無信心,因為顯然是來頭很大,結論早已被最高當 局認準,有些著名的律師說:你們找不到包青天!而「態度」很好的高檢後來就根 本不想繼續聽取他們意見了。公檢法各部門都把這一案子當作「不穩定」因素處理 ,哪裡顧得上保護投資人利益呢?受害人感到可悲的還有,至今沒有國內外輿論支 持,西方新聞機構和人權組織怎麼這麼官僚主義呢?中國不是講人權的第一要素是 生存權和經濟權嗎?請來調查吧?他們這近十萬人目前哪裡有什麼起碼的人權保障 可言?最令人髮指的是,當受害人終於找到一家律師事務所,準備幫助他們提起民 事訴訟時,北京市司法局居然阻止律師接案,公民的司法申訴權又被置於何地? 新國大期貨經紀有限公司 部分投資客戶 二000年1月8日 [編者說明]我們還得到了此案受害者寫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八日、十日的兩個材料 以及聯名簽字的影印件,因篇幅關係未及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