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琦天網案是一個冤案 黃琦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三日被成都市公安局逮捕。成都市公安局於八月向 成都檢察院遞交起訴書,該起訴書因證據不足被退回,於十二月將補查結果送交檢 察院。今年一月二日,黃琦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成都檢察院起訴。 起訴列舉的黃琦罪名的有關內容為:二零零零年三月至六月,黃琦在其開 辦的《天網尋人》網站主頁設置《走向論壇》、《網海拾遺》、《遙看中華》等欄 目。在《走向論壇》欄目刊登《中國民主黨政治綱領》、《中國民主黨章程》、《 中國民主黨「六四」十一週年宣講詞》、《新疆維吾爾人的獨立意識。因為歷史我 們一直是個獨立的國家》等文章;在《網海拾遺》欄目收集發表《可也不可預測的 大陸將來》、《六四不是事件,不是風波,是屠殺》等文章;在《遙看中華》欄目 中鏈接「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發佈的《兩公民要求平反六四被捕》、「大赦國 際:213名六四政治犯」等。以下三個文件證明,黃琦案件是一個冤案。 一、《天網》臨時管理員關於《天網》管理給成都市公安局、檢察院的聲明 《天網》自2000年4月以來,由北美尋親會接管。我們支付網站費用和提供 技術支持。為了安全起見,我們掌管系統密碼。黃琦自此後無法進入系統更新內容 。《天網尋人》欄目的有關內容都由黃琦發郵件給我們更新。 我和《天網》其他義務人員都是普通的留學生,沒有任何政治背景。但作 為有良知的普通中國公民,無可避免的對「6.4」死難者感到悲傷。我們利用網站 表示對死者的懷念,是人性的基本體現。死者無辜、紀念無罪。 在文明社會,死者,即使是罪犯也有被紀念的權力,人們也有權力紀念他 們。如果政府連這點寬容都沒有,那麼,我們的國家和文革時期有什麼不同? 同情「64」、平反「64」已經是多數中國人的心聲,是壓抑在心底的心聲 。中國許多知名人士也在公開場合表示同情「64」,包括國家主席江澤民。江主席 在最近接受西方媒體採訪時還表示學生是愛國的。那麼,愛國的學生死後不值得被 紀念嗎? 自黃琦被捕不久,我們就發公開聲明,對網站內容負責。這些聲明也直接 郵寄給成都市有關部門。然而自始至終,成都市檢察院等部門沒有和我們直接管理 的人員進行任何接觸。關押黃琦已經達240多天。最近以煽動罪起訴黃琦,我們感到 非常不安。對一個人的起訴這樣不負責任,不做任何調查,以推斷、臆測而將黃琦 推上法庭,難道這是21世紀的中國法制嗎? 起訴書甚至將論壇的文章也做「罪證」。難道成都市有關部門就無知到這 樣地步?論壇是開放的,任何人都可發言,這樣的常識都沒有? 《天網》論壇曾嚴格刪除過激的貼文。這些管理行為怎麼沒看到?《強國 論壇》上也曾有「反動」文章,請問《強國》的版主們被捕了嗎? 為此,我們特別聲明,希望成都市有關部門以尊重法律的態度,認真處理 黃琦一案。我們海外義務管理人員將配合調查。 聯繫方法:contact@6-4tianwang.com 我們可以到領事館,甚至回國做證。 二、中國民主黨海外總部關於四川成都市安局起訴黃琦的聲明 在成都市公安局起訴書中指出:「2000年3月至6月,黃琦在其開辦的《天 網尋人》網站主頁設置《走向論壇》、《網海拾遺》、《遙看中華》等欄目。在《 走向論壇》欄目刊登《中國民主黨政治綱領》、《中國民主黨章程》、《中國民主 黨「六.四」十一週年宣講詞》,成都市公安局並以此為證件起訴黃琦。 為此,我們鄭重聲明,上述文章為我本人和中國民主黨海外總部部份幹部 張貼的。我們曾在國內數千個網站的論壇和留言板上張貼十餘萬次。另外,我們曾 向國內發送700萬份電子郵件,內容為《中國民主黨政治綱領》、《中國民主黨「六 .四」十一週年宣講詞》等文件。如果成都公安當局以此為借口,對被動收到文章 的人定罪,那不應僅處罰黃琦一人,而應逮捕判刑700萬人。 中共當局以「莫須有」的罪名對黃琦判刑的結果,只能讓全世界人民看到 四川公安當局視法律為兒戲,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的形象。如果說上述文章或文件的 張貼或傳送屬於宣傳煽動顛覆政府的話,我們將為此承擔全部責任。 中國民主黨海外總部 謝萬軍 2001.2.3 三、范律師會見黃琦談話內容摘要 范:《天網尋人》網站連接的《走向文化論壇》是誰連接上去的? 黃:是「北美華人尋親會」連接上去的,不是我連接的。 范:「北美華人尋親會」怎麼會將《走向文化論壇》連接上去呢? 黃:2000年4月15日,網站由「北美華人尋親會」無償提供服務器。因此,從這天起 《天網尋人》網站基本上由他們在管理。我們只要求他們將我們的尋人和到辦公室 喊冤的人的資料發上去。所以他們既然在管理,當然也就能將《走向文化論壇》連 接上《天網》網站。 范:《中國民主黨政治綱領》、《〈中國民主黨綱領〉和邀我加入中國民主黨的電 子郵件,我還專門給了一個回復,告訴中國民主黨章程》、《六四影,網上可以直 接看》等文章是你撰寫的嗎? 黃:不是,這些文章沒有一篇是我撰寫的。 范:那些文章是你帖上BBS留言板的嗎? 黃:這些文章不是我帖上BBS的。 范:你的電子郵件中,是否出現過這些文章? 黃:有些文章出現過,具體是哪些,我記不清楚了。但是這些文章都是別人發來的 。我的電子郵件中出現過《中國民主黨綱領》和邀我加入中國民主黨的電子郵件。 我還專門給了一個回復,告訴他們,我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我的祖國,表示不願 加入「民主黨」。 范:有人在《走向文化論壇》上發表這些文章後,你怎麼不刪除? 黃:我無法刪除。 范:為什麼? 黃:因為,(一)我本身不是搞電腦出身的,所以對電腦不是很懂,我沒有掌握刪 除的技術。(二)北美華人尋親會的管理人員沒有告訴我刪除的密碼,所以我無法 刪除。 范:你是否故意收集過《中國民主黨綱領》等文章? 黃:我從來沒有故意收集過這些文章。我的電子郵件中出現這些文章都是別人給我 發的,不是我故意收集的。 范:你辦《天網尋人》網站的目的是什麼? 黃:辦這個網站,開始的目的主要是幫助離散親人團聚。後來連接《吶喊》網站, 主要是在尋人過程中,有許多有冤無處申的人,所以幫助他們喊冤。 范:這些喊冤材料,你們是否經過核實? 黃:我們都是通過核實以後,確有冤情才刊登。我要向你反映一個情況。 范:好! 黃:2000年9月25日下午,因公安人員拿走我的檢舉材料,我堅持要回,3個幹警就 毆打我,造成我頭部3公分裂傷,大牙被打掉一顆,生殖器尿血,血流滿身! 范:好!這個情況我會向有關部門反映。你還有什麼要求? 黃:我要求對我進行治療,我現在頭很痛,生殖器也很痛。 范:好,你看一下筆錄,無誤請簽字。 黃:筆錄屬實。 (2000年11月16日)□